柳芳 委员表示,航空业是促进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产业,承载着连通世界、促进交往的使命,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与助力。以无人机为代表的低空经济对科技创新具有有力促进作用,对产业集群具有强大带动效应,拥有巨大的发展潜能以及广阔的市场前景,但也亟需构建一套与低空飞行和运行相适应的规则标准体系,以促进和保障其安全、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她指出,低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一是需要民航政策制定者、制造和运营等企业方、服务保障机构、协会组织、科研院校等各方携起手来,以创新精神促进技术升级和新技术应用,推动构建和完善与低空运行相适应的标准体系与监管框架;二是要加强跨部门、跨领域合作,激发行业动能,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发展;同时,还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携手建设多边争议解决机制,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间的法治协同。

郭俊秀 会长指出,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低空经济发展,今年提交审议的《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更是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适应低空经济发展的制度标准的重要部署。传统的通用航空正加速向无人化、绿色化、智能化迭代创新,已经成为低空经济主导产业。发展低空经济需坚持法治先行,重点围绕安全监管、空域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推进立法修法,同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低空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力量,确保区域协同发展是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基础。他进一步强调了培育低空经济法律研究、咨询和服务人才,实现产学研相联通的重要性,并表示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始终重视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法律问题的研究和人才培养,助力低空经济依法、合规、安全、健康发展。

论坛发布了“中国低空经济法法律服务机制平台”(下称“机制平台”)。该机制平台系由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中国民用机场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珠海国际仲裁院、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上海市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江苏省律师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安徽省律师协会等12家单位共同发起,目前机制平台先后有77家单位申请加入,其中15家成员单位在现场见证了机制平台的发布仪式。

该机制平台是一个集低空经济法律服务产、学、研协同发展的机制,将通过研究会、行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的协力合作,旨在构建高水平法律服务体系,共同为低空经济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推动我国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论坛开幕式由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 王唯骏 主持。

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向继辉 以“以法律服务‘软支撑’促进城市低空经济发展‘硬实力’”为题作主旨演讲。他表示,芜湖市作为长三角重要城市和安徽省域副中心,已成长为全国通用航空综合示范区和省级低空经济先导区。2024年,芜湖市低空产业营收达463.8亿元,全市集聚171家产业链规上企业,已形成三大鲜明特色:一是构建研发、制造、运营全链条产业体系;二是打造多元低空生态,设立研究院和创新平台、拓展应用场景、培育人才并持续举办全国性大会;三是搭建智能化低空数据底座,保障低空安全飞行。他指出,当前法律服务需求迫切,既需立法保障、标准规范,也需知识产权保护、空域规则明确和场景准入支持,期待以法治护航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陈威华 以“筑牢法律支撑保障根基,护航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题作主旨演讲。他表示,低空经济作为新兴领域正带来三方面机遇:一是以低空飞行为牵引,辐射多领域产业,兼顾与高空经济融合,地方参与热情高;二是空域细分明确低空范围,为产业发展奠定基础;三是法律服务需求巨大,亟待完善标准和规则。他同时强调,低空领域在法治层面仍面临挑战,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需进一步明晰,立法体系应确定以国家法律为框架还是以地方立法为主,当前地方立法碎片化、以支持政策为主,监管机制和配套制度亦待健全,数据安全、责任分配、保险保障等问题亟需解决。他期望通过立法完善和全国统一监管,培育专业法律服务力量,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民航法规与标准化研究所所长 张清春 以“低空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为题作主旨演讲。他表示,本次论坛以“新航程”为名,正契合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大进程。他回顾了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二十届三中全会,党和国家对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强调“新航程”是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随后,他结合近年来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低空经济的系列决策部署,指出低空经济已被纳入国家战略,连续两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成为新的增长引擎。围绕低空经济立法,他提及《民用航空法》的修订进程及相关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强调立法、标准和实施需协同推进。他表示,法律、标准是保障低空经济行稳致远的关键,期待通过本次论坛凝聚智慧,推动低空经济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上海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党组织负责人 冉祥来 以“领航低空经济新赛道,立法保障智慧新基建”为题作主旨演讲。他表示,2024年低空经济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国家逐渐将安全提到了低空经济发展的第一位。“无安全,不低空”,分类有序拓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提出“先载货后载人、先隔离后融合、先远郊后城区”的18字原则。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安全风险显现。上海具备制造基础、市场场景和高校资源优势,但也面临着空域受限、产业外流及标准和立法滞后的挑战。作为新成立的国资功能性企业,上海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低空公司”)肩负着引领产业生态发展的使命,积极推动构建“一二三四五”的核心战略框架,“工业测试场景”和“商业闭环场景”双轮驱动,推进安全机制和飞行服务中心建设。低空公司将以基础流程和试点场景为切入,积极配合国家层面的专项立法工作,推动长三角区域的协同,乃至与国际规则的接轨,助力上海低空经济安全高质量发展。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 王唯骏 以“扶摇直上、完善低空经济争议解决机制的仲裁探索”为题作主旨演讲。她表示,低空经济作为融合制造、金融、建筑和服务等多领域的综合产业,带来大量新型交易和商业合同的同时也伴随风险增加,亟需建立适配其特性的争议解决机制,实现产业发展与公共安全、交易创新与合规监管、国内市场与国际标准的平衡。她介绍,上海在航空争议解决领域积累了丰富实践,依托行业、遵循规则、服务市场,已打造出面向国际航空产业的仲裁平台。面向未来,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和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将以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为目标,设立低空经济专门规则、扩充复合型专家队伍、强化仲裁前端服务,推动仲裁条款拟定、规则适用、程序咨询等全链条服务,助力上海构建具有全球引领力的低空经济争议解决机制,持续为行业健康发展注入法治动力。

主旨演讲环节由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 杨光 主持。

2009年,《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发布,为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奠定了政策基础和导向。2014年8月28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与上海国仲达成三方战略合作协议,由上海国仲设立航空仲裁院,将国际航空仲裁引入上海,成为了中国和国际航空仲裁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2023年11月,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发改委和中国民航局“十四五”时期推进空中丝绸之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航空产业在一带一路开展投资经贸活动提供专项仲裁保障,上海国仲设立了空中丝绸之路投资贸易争端解决中心。2024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定《上海市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将上海打造为全国低空经济产业综合示范引领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天空之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与空中丝绸之路投资贸易争端解决中心构成了上海国仲航空仲裁法律服务的“一体两翼”,是上海建设世界级航运航空枢纽的重要法律服务平台,为当事人在沿线国家不同法律制度、文化背景和司法实践下妥善化解纠纷、维护航空产业合法权益提供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