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糟粕》by花卷 的人物分析

在看《封建糟粕》之前就知道它是个肉文,但没想到它根本就是满汉全席啊,就没看到几章不带肉的。《水浒传》说“三月不吃肉,嘴里能淡出鸟来”,此言放之四海而皆准,而且是男女皆准。其实对于在国内绿色健康版文学环境里混久了的人来说,看个爱情小说,它本来应当是你侬我侬的甜腻,却清水得寡淡,时间久了就只觉得超级无趣。谈个恋爱,铁树都开花了,男女还双洁且距离感十足,还谈个屁啊!突然之间遇到这么一篇“诚意十足”且荤素搭配的恩批文,关键是它读起来一点都不觉得恶心,只觉得缠绵悱恻而香艳无比。

最难能可贵的是,作者的文笔相当好,温柔细腻,每个比喻都用的那么有意境,就像一幅幅美丽的画卷徐徐展开,又或是充满了身临其境的意境的描写,就好像你亲眼看过那样美好的一个画面一样。


兰玉看着李鸣争,眨了眨眼睛,一双狐狸眼含了三分情,李鸣争波澜不惊地看着他,兰玉着的是白色长衫,鬓边的头发长了,遮着耳朵,伸着两只伶仃瘦削的手腕,脚丫子白生生的,舒展着小巧的脚趾,他跪坐着,露出单薄流丽的肩颈线,俨然一株江南水乡里舒展着花叶的莲。
不知怎的,李鸣争脑子里突然浮现池子里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的荷花,那池荷花开得极好时,有采莲女摘了一支别在鬓边,真正是人面荷花相映红。
兰玉的发间若是别一朵——
……


时值深秋,兰玉懒洋洋地躺在藤椅上看书,玉团就趴在他身上,尾巴有一下没一下的甩着。
李聿青进来看见的就是这么一副场景。
青年身量修长,穿着长衫,深秋的阳光越过雕花窗棂铺了他满身,映得肤色极白,嘴唇嫣红,分外夺人眼。
兰玉看书看得入迷了,一只手握着书,指甲修剪得宜,骨节分明的手,透着玉也似的光泽。


这样美丽的句子,横贯在每一个充满情欲的章节里面,毫不突兀,相得益彰。世人也许会觉得有那样好的文笔,不应该浪费在这种情色小说里。但是我突然想到明代桃花诗人唐伯虎,拥有那样惊才绝艳的诗词水平与绘画能力,却也为青楼歌姬们创作了不少充满情色的画作或者诗句。这种极致的才华与情欲的结合,竟诞生了另一种惊世骇俗的美感,让后世依旧对唐伯虎啧啧称奇。

而当下的世界知名脱衣舞娘——蒂塔万提斯,人人皆对她所在的职业不齿,却没想到她硬生生把这样一个舞种变成了一种让人惊叹的艺术。

情欲,并不是下流,它是另一种艺术的形式。


所以这篇文导致的一大后遗症就是,突然开始在内心唾骂以前看过的文章了。毕竟我个人一直把肉文和正常小说分的很开。小说就是小说,要用人物刻画、场景展示、情节分析来挨个仔仔细细审度。但是肉文就懒得管那些了,反正要求不高,情节人物场景过得去就行。等到突然看了一篇各方面的水平都在线还特别香艳的小说的时候,内心只剩下一顿痛骂:以前读的那些东西都是些什么不入流的玩意儿???!!


再说说里面的人物。

对于兰玉来说,作为一个“男人”(虽然以咱们现在人的眼光来看,他非男非女,正确的叫法应该叫做双性人),在外表相也是男人,却被李老爷子迎进门做了九姨娘,成为后宅勾心斗角的存在之一,实在是奇耻大辱。但他作为一个出身卑贱的妓女之子,母亲死后无依无靠,想要在这吃人的乱世活下去,也只有把自己的尊严丢在地上任人践踏。

这也是民国文在网文界相对不受待见的原因之一,不懂民国年代现实情况的人觉得,民国应该是浪漫的,处于簇新变革的,所以容易对这种抱残守缺的老古董们没多大好感。而懂民国时代背景的人看来,民国是那样恐惧又痛苦的深渊,是对底层人民残酷至极的剥削,饿殍遍野的照片至今仍在。在这种时代背景下还谈情说爱,容易产生何不食肉糜的割裂感,主角们再深的感情都让人觉得是虚妄。


所以,写民国文,要找好时间,不能处于太过动乱那几年;要找好地方,不能选知名主战场作为故事的地点;要写好人物,不能太理想主义,仿佛自己在和平年代想一出是一出,根植当下才能引人入胜。

《封建糟粕》把时间放在了1920年前后,这时候没有太大的战争,五四运动正如火如荼开展,李家老三也用着满腔热血投入到学生运动中。故事发生在北平,末代的天子脚下,权利中心之地。李家三兄弟在经济、政治、军队中各司其职,让这个大家族依旧能稳定运行。

而伴随着这样稳定运行的结果,就是兰玉要遭受封建糟粕对他的折磨与伤害。

在这种背景之下,他对自己的定位一直很清晰:“笼中鸟,富贵雀”,在这乱世中如果不依附于某个人物存在,只能在外跟普通的难民一样挣扎在饿死或者横死的边缘。所以被迫成为姨娘,是他没有办法的选择,连反抗都没有意义。

如果一切毫无波澜,他就会无所谓地在这四方天地里凑合一生。可是因为李聿青的出现,因为他不成章法的行为和对兰玉过于侮辱性的举动,导致兰玉为了自保,才慌不择路地去选择勾引大少爷李鸣争。头狼老了,那就要抱紧新狼王的大腿,方能活下去。至于其他的,他已经无力去想了。这样的突变,就好像在这一潭污浊死气沉沉的世界投入一块巨石,惊起波浪。

三兄弟性格和行事风格完全不同,目前来看李鸣争应该是目前看来整本书中人气最高的,网络留言最高。当然李聿青和李明安的书粉也不少。我一开始也更喜欢大少爷,但是一想,其实二少爷也不错,再一想,小奶狗三少爷也不错。果然三兄弟太难取舍,那就都要了吧。

李鸣争,他是个聪明人,深藏不露,不怒自威。一个人撑起整个家业,在动乱的时局中保全一家安稳。但是不代表他就是个死板的人。就连老二李聿青也说,本以为他提出的一些新奇的理念,像老大这样的人应该会反对。但是他听了之后只是略一思索,就让老二就这么做。而他爹听了则是破口大骂。所以后来老二想干啥事的时候,干脆绕开李老爷,直接跟李鸣争谈更方便。作者在这种很简单的一些小细节里,把李鸣争这个人睿智又冷静,同时开明圆滑的形象立起来了。

所以当初兰玉勾搭他的时候,他知道是个局,入了就入了,并没有任何犹豫。这大概是因为他觉得兰玉这种小伎俩,在他眼里是真的不入流,就算入局,他也能全身而退。而后续看来也确实是,兰玉想要通过勾搭老大来挑起老大老二的争斗,而李鸣争则是在关键时候直接嘲讽他:做戏都不会做全套。

但是感情哪有那么可控呢?明知道对方别有用心,但还是忍不住在那些夜晚悄悄来到兰玉房里。而李鸣争的各种床笫之私的行为,我只能用衣冠禽兽来形容他,因为他明明玩的花样特别多,但每次都一脸正经,就好像他做的根本不是什么有违人伦的事情,还做的特别坦然。

老大吸引人的一点也是在于他真心喜欢兰玉,但又有足够理智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怎样做是最好的。一如兰玉戒鸦片的时候,过程过于痛苦,老二老三都实在于心不忍,生怕兰玉撑不下去死掉了,要把大烟重新给他。只有李鸣争,坚定不移地知道,长痛不如短痛,该做什么一定要做。大不了把兰玉葬在李家祖坟,百年后两人再合葬。

而三兄弟中,三人均面对长辈的反对,李鸣争尤为激烈。老三其实有妈妈默许支持,老二爹不疼娘不爱,反叛起来毫无心理负担。只有李鸣争,他作为全家的核心,一举一动都要有作为嫡长子的觉悟,从小到大就被亲娘扼杀了所有可能玩物丧志的喜好,活得无比压抑。但就是这种压抑,反而激发了他内心深处的叛逆。人们常说,如果一个人青春期时候没有叛逆过,那他长大后可能会在某一时候变本加厉地叛逆回来。这大概就是李鸣争的真实写照吧。气死老爹,冷对亲娘,睡父亲的九姨娘,还要把他变成自己的妻妾,甚至考虑死后继续合葬。老二老三必然反对,那也别想跟他争。这就是身为“大房”的霸气。

而老二李聿青,我对他从厌恶到喜爱,也是一个充满了纠结的过程。他从小爹不疼娘不爱,他不像老三有爱他的妈妈,也不像老大有全家族的关注。作为一个庶子,只有李鸣争不要的才能轮到他,所以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根本不懂什么叫做爱,也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人。所以对他来说,只有寻花问柳,放荡不羁,今朝有酒今朝醉。但也因为他随心所欲的伤害,导致了兰玉迫在眉睫地需要寻求另一个可以压制住老二的人的庇护。后来他明白了相敬如宾的滋味,懂得了如何去爱一个人,懂得了自己的心,便不再强迫兰玉。只可惜,两个人的隔阂却已经形成,甚至做不到像老三跟兰玉一般的亲近。

老三李明安,应该是最贴心兰玉的人了。从一开始惊鸿一瞥的一见钟情,满怀热忱与纯真的告白,到后期明白了家族封建糟粕逼死了他慈爱的母亲,他逐渐蜕变成另一个礼貌圆滑又阴狠难缠的李三少爷。但是他对兰玉的呵护却一直没变,兰玉不愿意的事情,他绝对不会有一丝一毫的越界,永远的尊重与呵护,把内心最柔软的地方给了兰玉。兰玉甚至也在想,如果他更早一步遇到了李明安,也许一切都不一样了,他们会成为相知相伴的爱人,他也不必遭受那些苦难。但是世事难料,阴差阳错。

但是现在这样,也很好。老二老三抢不过老大,而老大不可能弄得掉自己的两个兄弟,利益牵扯与手足之情,让他们这四个人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以兰玉为中心,竟然就这样神奇地稳定下来了。

我最喜欢老大李鸣争,强大有力又有主见,但也喜欢老二李聿青的无拘无束随性而为,也喜欢老三真心实意纯情细心,所以,他们四个人,都不要分开了,就这样下去,挺好。



2023.2.16更新

啊啊啊啊啊,这可恶的收藏量!!!

话说你们好歹给我点个赞嘛再收藏啊,泪奔T﹏T

编辑于 2023-02-17 09:21 ・IP 属地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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