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丨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丨辅导员10名 思政教师6名【截止8.17】
导 读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
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方案
辅导员VIP小班课
笔试面试直播‖名师领航‖高分上岸
(点开下图查看详情)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29年3月,先后历经国立黄河流域水利工程专科学校、黄河水利专科学校、黄河水利学院、黄河水利学校等历史沿革,2000年3月学校由水利部划归河南省实行省部共建。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开封,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全国前十)建设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规定,经学校研究,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60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开招聘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公开招聘的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方案,讨论和决定公开招聘中的重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
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表《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三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学术规范,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辅导员岗位须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表《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除表中有特殊要求外,其余岗位本科、硕士研究生就读专业原则上均应一致或相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
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 http:// hrss.henan.gov.cn/ )和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 http://www. yrcti.edu.cn ),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 http:// zhaopin.haedu.gov.cn/de fault.aspx?sid=19 ,进入“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上午8:00至2023年8月17日下午18:00。 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须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
1.招聘过程的有关工作安排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 http://www. yrcti.edu.cn/rsc/ )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确认。初审通过者现场资格确认时,应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海外毕业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聘思政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还需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专职辅导员岗同时提供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戚老师,联系电话:0371-2365804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报考人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自我介绍、回答问题、试讲和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组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豫教资办〔2017〕4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两者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试用期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652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
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1-23658043(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23658068(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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