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广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子宫腺肌病患者的建议(第1071号)收悉。经会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省妇联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广保子宫治疗技术、加强宣传的建议

我省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主动作为,提高救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方面, 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和适宜技术项目推广工作,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以基层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技术为重点,大力支持技术可靠、适宜性强、能够有效提高基层诊疗能力的推广项目申报,特别是妇幼保健、慢病管理、急危重症等方面内容。子宫腺肌病作为一种难治愈、复发率高的疾病,目前有子宫切除、局部病灶切除等手术治疗方法和孕激素、曼月乐、激光刀、中药调理等其他方法,通过早干预、维持治疗,在缓解症状、提高生活质量等方面有一定疗效。 另一方面, 广泛宣传,提高女性健康意识。各级妇联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印发宣传海报、手册、单张及电视电台宣传等多种形式,面对面向群众宣传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妇女正视自身健康,主动参与健康检查。同时,抓好点对点宣传,利用各级妇幼保健院和家庭教育讲师团的师资力量,面向重点人群开展子宫、乳腺等疾病防治知识讲座3000余场次,依托镇(街)妇联工作人员采取入户宣传方式,上门派发健康检查政策和知识宣传折页,全省共举办健康知识讲座3000多场(次),服务50万人次。

二、关于降低就医经济负担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构建多层次的保障体系,问题提高医保待遇,做好子宫腺肌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工作。

(一)不断完善医保目录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实施全省统一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将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一方面将治疗子宫腺肌病的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印发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版)》(粤医保发〔2021〕50号),将炔雌醇口服常释剂型、孕三烯酮口服常释剂型等多种用于治疗子宫腺肌病的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保障参保患者的用药需求。另一方面将子官腺肌病相关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我省已将子宫造影、腹式全自动切除术、子宫腺肌病灶切除术等多种子官腺肌病相关检查治疗项目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将等离子刀头、吻合环、组织穿刺活检针等可用于子官腺肌病检查治疗的医用耗材纳入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方便参保人享有公平便捷的医药服务。

(二)稳步提高医保保障水平。一方面,加大待遇保障力度。全省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平均分别为80%和70%,最高支付限额平均分别为80万元和68万元。对参保人个人负担的高额合规医疗费用,超出大病起付线部分,给予不低于60%的“二次报销”,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另一方面,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功能,积极协同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将符合财政全额资助条件的困难子官腺肌病患者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综合施策,确保患者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包括子官腺肌病患者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80%,其中对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达到100%。

(三)推动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做好进一步保障。目前,广东省共有15个城市开展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如广州、珠海、佛山等建立的“穗岁康”“大爱无疆”“平安佛医保”等,进一步对参保人医疗费用尤其是自费费用进行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投保,不限年龄,不限既往是否患病,不限病种范围,重点解决重特大疾病费用。目前参保人数逾千万人,得到参保群众广泛认可和支持。以广州“穗岁康”为例,对于符合条件的免赔额以上的费用保险比例为50%-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超过235万元,进一步减轻了各类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三、关于让全省子宫腺肌病患者和常住广州患者一样享受救助或补助的政策的建议。

我省贯彻落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工作要求,省民政厅先后出台《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等法规制度,基本建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符合条件的子宫腺肌病患者及其家庭,可以申请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临时救助等。对家庭中有重病、慢性病患者的,在低保认定中予以适当扣减,并提高低保金额;将低保边缘家庭的重病患者单独纳入低保。不断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取消户籍地、居住地限制,由急难发生地先行临时救助,使基本生活临时遇到困难的公民都能得到相应救助。目前,我省城乡低保对象135.50万人,其中城镇14.85万人、农村120.65万人。2021年全省共实施临时救助12.47万人次,其中非本地户籍1337人次。

省妇联积极争取省扶贫基金会、祈福医药公司等支持,筹集资金78万元救助包括患有子宫疾病在内的困难妇女75人,联合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实施“她健康 粤幸福”两癌救助保险公益活动,为全省50万名困境妇女购买“两癌”健康保险,目前,活动已累计理赔金额2703万元,累计理赔人次1981人。

四、关于支持民营医院发展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民营医院管理和可持续发展工作,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推动民营医院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机构数量不断增长、床位数不断增长、卫生技术人员数量不断增长、诊疗服务量不断增长,截至2021年底,全省民营医疗机构共3.2万家,床位数12.2万张,全省民营医疗机构总诊疗1.7亿人次,出院188.4万人次。省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持续深化民营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建立民营医院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民营医院内涵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民营医院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关心关爱子宫腺肌病患者,并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子宫腺肌病患者规范化治疗工作: 一是 加强保子宫治疗适宜技术推广,广泛宣传子宫腺肌病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不断提升我省女性健康水平。 二是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稳步提高我省子官腺肌病患者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公平普惠的医保服务。 三是 贯彻落实健康广东战略,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引导我省民营医院提供差异化医疗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动民营医院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17日

(联系人:姚瑞洁,联系电话:83836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