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战略层面上面临两大矛盾
一是中美在南海的斗争。在海洋领域中,长期以来占据统治地位的是西方大国特别是冷战结束后占据绝对优势的美国。因此,只要中国在海洋领域中有所作为,美国都会保持高度警惕。二是中国与域内国家围绕海洋权益的斗争。在处理南海问题的途径选项上,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是立足在区域内由南海问题的当事方之间解决,还是借助域外大国的力量为本国的主张提供外力支撑;是遵循中国提出的“单对单”双边解决方案,还是按照部分南海周边国家提出的“多对单”解决思路;是纠结于岛礁主权归属、必须要先期解决岛礁主权这一核心问题,还是暂时搁置这一问题,在油气资源等问题上谋求“合作共赢”。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我们在南海维权中准确把握南海在国家对外战略大局中的定位,始终坚持南海维权与维稳相统一,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力争实现维护岛礁主权、海洋权益和维护南海方向基本稳定的双重目标。
(二)在策略层面上面临四大困难
一是岛礁争议搁置存在两难。新世纪以来,南海部分周边国家动作频频,南海海域出现了“主权属他、争议愈烈、排华开发”怪象。“搁置争议”带来“自我约束”式的维权,对海域持续有效管辖毫无益处,并可能进一步弱化甚至动摇岛礁主权立场。如果调整“搁置争议”主张,采取非常手段“收回”被占岛礁,不仅与“十二字”方针相悖,而且还会对双边关系造成较大冲击,加上域外大国借机干预,将严重影响甚至可能失去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二是海域划界进退维谷。个别国家正是看到南海海域划界复杂而持久的特点,连续向外推移所谓“海上控制线”,不断强化侵占岛礁及附近海域管控,加紧油气勘采和渔业资源开发,并通过派遣大批武装渔船干扰我海上作业,甚至鼓动唆使大批渔民赴西沙海域非法捕捞等手段,使我国在南海的维权压力剧增。这种压力既体现在对外维权的任务更加繁重,也体现在国内民众对海洋维权的关注程度和期望值日益提升。三是资源开发合作难以推进。个别国家在其《海洋基本法》中不断强化对南海权益的已有“成果”,更在海洋发展战略中将国家立国、富国和强国建筑于对他国权益的侵犯之上;个别国家觊觎南海丰富的油气资源,不仅不收手不收敛,而且还伺机不断加以蚕食;个别国家表面上赞同合作共赢,但在暗底下小动作频频。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倡导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理念下的资源开发合作步伐实则难以推进。四是规则制定上存在内外干扰。在处理南海问题上,东盟还是一个松散的国际组织,各国在对外交往中更多地强调本国利益,东盟国家在与中国进行相关规则谈判的过程中,既面临内部协调不到位甚至不合拍等问题,也面临着在本区域内保持强大影响力的美日等国的外部干扰。而中国在与东盟国家谈判过程中,明显感到来自美国等西方国家在南海经济、安全乃至政治问题上设置的障碍和阻力。
(三)在执行层面上面临三大问题
一是维权目标不清。目前,我国海洋维权在顶层设计上缺少整体安排,特别是我国在南海问题所涉及的一些重大问题中似乎还没有理清思路,没有确立明确的政策目标。二是维权力量不足。从整体上看,中国海警力量相较于南海周边国家频频进行的侵权活动,还是暴露出捉襟见肘的尴尬境地。目前,中国拥有的大吨位海警船数量较少,应对周边国家暴力抗法的能力还相对不足。三是维权手段单一。中国海警力量整合的四支队伍,除了原海洋局的海监队伍具有在较远海域维权执法的丰富经验外,其余三支队伍均主要在毗连区、领海内执行维护海上秩序任务,相应的执法手段也显得较为单一。中国海警局成立以来,囿于融合进程的缓慢,离高标准地应对南海严峻复杂的执法形势还存在着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