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考生被预录取后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在被录取学校签字盖章的定向就业意向书上签字。入学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意向书报到,若不签订定向就业意向书,或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三是正式录取。培养院校根据预录取报到入学学生名单和学生签订的定向就业意向书,发放正式的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学生在入学一个月内完成与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方可注册学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九、 全科教师毕业时应具备什么毕业资格?
答:本科层次的全科教师经过4年本科的学习,应按规定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层次的全科教师经过3年专科学习,按规定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十、 全科教师应在定向培养设岗县工作几年?
答:根据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全科教师毕业后到协议地农村教学点服务不少于6年。
十一、 报考全科教师在政策上有什么优惠?
答:被录取的全科教师在学习期间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在校学习期间,享有同其他全日制在校生同样的政策。
十二、 全科教师毕业后是否参加招教考试?能否报考专升本和脱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
答:全科教师取得毕业资格后,按照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协议地就业,不再参加招教考试。协议地政府按照协议规定为全科教师办理入编、工资等相关手续。全科教师在校学习期间和规定的服务期内原则上不能报考脱产学习,即专科不能参加专升本考试,本科不能报考脱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但可报考在职学习。
十三、被录取的全科教师是否可以转专业?
答:被录取的全科教师,入学后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参照《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管理办法》执行)。
十四、非师范类专业的高校优秀学生是否可以转入全科教师方向?
答:可以。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公费培养师范生入校学习半年内,如果学习缺乏动力、不思进取、学习成绩不理想或有其他不良表现,培养学校有权予以淘汰,取消公费培养师范生资格,转成非公费的同等师范生;对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的非公费师范生或非师范类学生,可通过个人申报、面试考核等,在培养院校招收的计划限额内按规定转为公费培养师范生,同时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
十五、如何管理全科教师?
答:为加强全科教师在校期间的学习管理以及毕业后服务期的管理,河南省教育厅制订了《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管理办法》,对全科教师在校的学习以及毕业后就业、违约等方面做了全面规定。
十六、全科教师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怎么办?
答:全科教师未能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相应学业取得毕业资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小学全科教师培养相关政策延长学习年限,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资格的全科师范生,延期学习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通过延期学习仍未能取得毕业资格的,培养院校有权终止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收回已享受的相关减免费用。
十七、全科教师不履行协议怎么处理?
答:全科教师毕业后,应按照协议规定到协议地从事教育工作,如果因个人原因没有履行协议规定或没有全部履行协议规定,视为违约。其处理办法:
一是对完全不履行协议规定者:1、须按协议规定全额向协议地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50%违约金。超过缴纳时限,还须支付一定的滞纳金。2、对完全不履行协议、又未按相关规定退还公费教育费用、未缴纳违约金者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社会征信档案,生源地有关部门将对违约者进行档案封存,一律不得改签就业报到证。
二是对不能完成6年规定服务年限者:1、根据协议规定须按不足服务年限折算,向协议地退还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50%违约金。2、对未履行上述规定者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社会征信档案。
十八、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履行协议怎么办?
公费培养师范生毕业后,生源地政府如不履行协议,属于生源地政府违约。其处理办法:由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行政督导解决;对拒不解决的,将追究生源地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并责成生源地政府履行协议。
十九、全科教师在服务期内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一是按照有关要求,同等条件下,全科教师服务期内在评先、表彰、职称评聘、教师周转房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二是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原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三是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和期满后,符合条件者,支持报考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十、服务年限期满后,全科教师能否申请调动
答:可以。同时,鼓励全科教师服务期满后继续奉献乡村教育事业,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学名师、教育家,如果工作积极卓有成效、富有创新精神也可以成为教育管理者。公费师范生有着良好的个人发展空间和机会。
附件:1.河南省2018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本科层次定向招生区域分布表(调整后)
2.河南省2018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专科层次定向招生区域分布表(调整后)
2018年5月18日
河南省2018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本科层次定向招生区域分布表(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