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构建“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平公正”的招生入学机制,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1.农村初中按照原乡镇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

2.老城区公立中学片内生实行电脑派位招生。

3.老城区公立中学及福建师大平潭附中余下学额执行公开随机摇号招生。

4.民办学校按学生或家长意愿报名,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二、招生对象

2024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一)农村中学招生

招收原乡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申请就近入学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二)平潭一中北街校区、城关中学招生

1.招生对象:

具有原潭城镇各村居户籍满一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招生计划:根据报名人数与学位情况分配平潭一中(北街校区)和城关中学拟招生人数;实际人数以具有符合原潭城镇各村居户籍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人数确定。

3.招生办法:平潭一中(北街校区)和城关中学招生实行双向选择,采取网络报名;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采用电脑摇号录取,未摇到的学生安排到另一所学校就读。

时间安排:

7月8日—7月10日:网络预报名(统筹安排入学的除外)。

7月30日:公布各校报名人数、摇号学校及摇号人数。

7月31日:上午9:00电视摇号

摇号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电视直播现场

4.户籍迁入原潭城镇各村居时限:截止2023年6月30日。

(三)平潭一中(岚城校区)招生

1.招生计划:

(1)招收10个班,每班45人,共计450人。

(2)招收区棒球队队员20人。

2.招生对象:

(1)因拆迁安置在岚城安置小区的一手房业主直系亲属,且征迁前户口与业主在同一户口簿内的小学毕业生。

提供:户口簿、拆迁安置及安置房产权属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岚城安置小区的廉租房、公租房的申请人的直系亲属,且报批前户口与业主在同一户口簿内的小学毕业生。

提供:户口簿、廉租房或公租房租赁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原潭城镇各村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政策性照顾对象。

(4)根据原岚城乡人民政府(岚乡政〔2019〕292号)文件精神,平潭一中(岚城校区)建设涉及的相关征地村村民子女。自2023年7月1日起,因投靠亲属户籍迁入的,不再享受本照顾政策。

(5)按优先顺序安排以上四类人员。余下学位按三个类型梯次招生。

第一类,购买岚城组团内已交付的商品住房,已办理房产证,户籍落户在该房产的业主子女。

第二类,购买岚城组团内已交付的商品住房,已办理房产证,户籍未落户在该房产的业主子女。

第三类,凡购买平潭商品住房,且目前已交付使用的业主子女。

一个类别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还有剩余学额,则进行下一类别人员招生。如果剩余学额不足,则这一类别采用公开摇号方式决定入学资格,同时不再进行下一类别招生。

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第三类”可提供购房合同。

(6)以上(1)(2)(4)三款入学对象,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2024年6月26日,报名地点:平潭一中岚城校区。学校于2024年6月28日前 ,将报名花名册报送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

(7)以上第(5)款,“第一类”“第二类”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3日;报名地点:平潭一中岚城校区;“第三类”实行网络预报名,与城区及周边余下学位第一轮网络预报名同时进行。

(8)区棒球队队员,单列招生,具体招生方案由相关部门另文公告。

(四)城南学校招生

1.招生计划:招收10个班,每班45人,共计450人。

2.招生对象:

(1)康德、华外、台亚岚、西航等四家房地产目前已交付使用的商品住房业主的直系亲属,且与业主在同一户口簿内的小学毕业生。

报名时间:6月22日—6月26日。

报名地点:城南学校。

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

(2)具有原潭城镇各村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3)按优先顺序安排以上两类人员。若有余下学额,凡购买平潭商品住房或在老城区及周边区域(详见附件1)拥有自建房(有房产证)的业主直系亲属,均可申请参加城南学校余下学额的第一轮公开摇号。

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

(4)上述类型摇号后若还有余下学额,凡申请到城南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第二轮公开摇号。

提供:户口簿。

(五)师大平潭附中招生

1.师大平潭附中招生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三年一户学位”(即“一套房产三年内提供一户家庭学位”)招生政策试点,今年招生按原政策执行。

2.招生计划:初一年招收8个班,每班45人,共计360人。

3.招生对象:

(1)优先招生对象:目前已交付使用的世茂海峡如意城商品住房业主本人或其子女。由世茂海峡如意城房地产公司统一登记造册,6月28日前由房地产公司报送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审核。

世茂海峡如意城业主子女申请就读数若超出师大平潭附中招生计划数,则按摇号方式安排就读。

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

(2)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3)摇号招生对象:按优先顺序安排以上两类人员。余下学位,按三个类型梯次招生。

第一类,购买金井组团内已交付的商品住房,已办理房产证,户籍落户在该房产的业主子女。

第二类,购买金井组团内已交付的商品住房,已办理房产证,户籍未落户在该房产的业主子女。

第三类,购买金井组团内已交付的商品住房,未办理房产证,户籍未落户在该房产的业主子女。

一个类别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还有剩余学额,则进行下一类别人员招生。如果剩余学额不足,则这一类别采用公开摇号方式决定入学资格,同时不再进行下一类别招生。

“第一类”“第二类”报名地点:师大平潭附中;“第三类”实行网络报名。

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第三类”可提供购房合同。

4.余下学额的公布、报名及摇号时间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7月5日(其中第三类摇号学额公布时间7月16日)

报名时间:“第一类”7月8日—7月10日

“第二类”7月11日—7月13日

“第三类”7月17日—7月19日

摇号时间:8月6日上午9:00

摇号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电视直播现场。

(六)城关中学强兴校区、龙南初中新校区(暂名)招生

1.招生计划:城关中学强兴校区招收6个班,每班45人,共计270人;龙南初中新校区(暂名)拟招9个班,每班45人,共计405人。

2.招生对象:

(1)城关中学强兴校区招收海坛街道原岚城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龙南初中新校区(暂名)招收海坛街道原澳前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原潭城镇各村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3)按优先顺序安排以上两类人员。若有余下学额,在平潭购买商品住房或老城区及周边区域(详见附件1)拥有自建房(有房产证)的业主直系亲属,均可申请参加城关中学强兴校区、龙南初中新校区(暂名)余下学额的第一轮公开摇号。

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

(4)上述类型摇号后若还有余下学额,凡申请到城关中学强兴校区、龙南初中新校区(暂名)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第二轮公开摇号(提供:户口簿)。

(七)少体校招生

少体校招收具有体育特长的小学毕业生30人,由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组织少体校专业人员在7月3日完成测试后决定录取。专业测试和录取全过程在区社会事业局统一领导下进行。

(八)民办学校招生

1.招生指标

共30个班1330人。岚华中学招收9个班405人; 翰英中学招收9个班 405人;新世纪学校招收8个班360人;平潭赛尔双语学校招收4个班160人。

2.招生对象:2024届小学毕业生。

3.报名时间

(1)第一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7月29日

报名时间:8月1日—8月3日

摇号时间:8月6日上午9:00

摇号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电视直播现场。

(2)第二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8月7日

报名时间:8月8日—8月10日

摇号时间:8月13日上午9:00

摇号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电视直播现场。

4.报名方式:通过“平潭初中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

5.招生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共有两轮的摇号机会。自愿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如果第一轮已经入围,不能参加下一轮的招生报名。

(1)若未被民办学校第一轮摇号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均可申请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第二轮公开摇号。

(2)两轮摇号均没有入围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

(3)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入学优待照顾对象,报名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在第一轮摇号之前,单列录取。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民办学校的不占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指标。民办学校应按时间节点对申请入读的随迁子女统一登记造册,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招生前及时送达基础教育处审核备案。

(4)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可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初中招生容量不足的,采取摇号随机录取;小学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指标的,按上述程序执行。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的,报名时间截止至7月15日。

(5)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收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

(九)统筹安排入学对象,按以下三类,依梯次统筹安排入学。

1.原潭城镇各村居户籍网络报名逾期的

(1)报名办法:凡网络报名逾期的原潭城镇各村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到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报名申请。

(2)入学安排:补报名时,若户籍所在地学校有学位,优先安排入学。

2.户籍迁入原潭城镇各村居未满一年的

(1)招生办法:户籍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迁入原潭城镇各村居的,统筹安排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就读。

(2)报名方式:通过“平潭初中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需要上传户口簿,并填报两个志愿,一是户籍迁入地学校,二是申请有学位的统筹学校。

(3)报名时间:6月24日至6月26日。

3.出租户、城关派出所集体户

(1)统筹对象:①原潭城镇各村居出租户户籍的,②城关派出所的集体户。

(2)统筹办法: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3)报名方式:通过“平潭初中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需要上传户口簿。

(4)报名时间:6月24日至6月26日。

四、政策性照顾

(一)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提供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台胞子女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籍子女在实验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岚社会教〔2024〕4号)精神,台胞及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就读,并免学费。

(1)申报对象:适龄台胞或台胞子女。

(2)申报条件:①申报对象为台胞的;②申报对象非台胞,其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台胞的。

(3)申报材料:

①申报对象为台胞的:申请表、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②申报对象为台籍子女的: 申请表、申报对象的户口本或出生证,申报对象父母的户口本、结婚证、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户籍誊本。

(4)申报程序:申报对象在6月30日前,向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入学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由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初审后于7月3日前报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

2.港澳、外籍及华侨子女

(1)港澳、外籍子女均可申请到暂住地学校就近入学。

提供:护照、往来大陆通行证、户籍证、暂住证。

(2)华侨子女:指夫妻双方均 定居 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适龄子女,可申请到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其国内监护人的选择,原则上按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顺序确定。

提供:父母出入境记录单、委托公证、孩子及监护人户口簿、父母双方护照。

3.军人子女

(1)驻岛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县武装部)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入学。

(2)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规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根据军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就近安排入学。

(3)军转干部在转业当年,其随迁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升学。

提供:军官证、军人保障卡、军官转业证、户口簿、单位证明。

(4)公安民警子女。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入学(上述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提供:英模证、伤残证、烈士证、户口簿、单位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岚综委人才〔2023〕4号)文件精神,实验区高层次人才在认定期内,A类、B类人才子女,可根据本人申请安排入学;C类、D类、E类人才子女,可根据本人申请统筹安排实验区内公办学校入学。

提供:《平潭综合实验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一式3份)、户口本、人才身份认定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5.挂职干部子女

省委组织部选派到我区挂职干部的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簿、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文件或党群工作部证明。

6.孤儿(父母双亡)、烈士、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材料:户口簿、五保证、烈士证、见义勇为证书。

7.残疾人子女

(1)有低保的残疾人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簿、残疾证、低保证(如属于突发事故无法提供低保证,必须提供相关证件)。

(2)轻度肢残儿童是指有自理能力且不影响正常上课的小学毕业生(不含智残、聋哑、盲童),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簿、残疾证。

(3)重度残疾人子女可根据其父母在岚创业或就业具体实际,依申请经残联审核后安排就近学校入学。

提供:创业者营业执照或就业者一年以上工资证明材料,户口簿、残疾证。

8.征迁户子女

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征迁户子女,或在征迁协议签订之日前与征迁户同一户籍地址的三代之内直系亲属,因征迁需要跨片区的可根据其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征迁户子女就读申请表、征迁安置协议书、选房号(复印件需加盖拆迁公司核对章)、户口簿。

9.农村二女结扎户女儿

农村二女结扎户女儿可根据其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农村户籍的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实施节育手术的“二女结扎户”,在2024年7月3日前持户口簿、结婚证、结扎证、原乡镇婚育证明等材料到社会事业局公共卫生健康与人口家庭处登记。

10.离岛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子女

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离岛或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现仍在离岛或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子女,可根据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教师证、户口簿、学校证明。

11.医护工作者子女

(1)支援抗疫的医务工作者子女

被我区医疗系统派往区以外疫区支援抗击新冠疫情的医务工作者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入学。

(2)离岛卫生院医护工作者子女

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离岛卫生院工作,现在仍在离岛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在岗医护工作者,可根据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执业证书、户口簿、单位证明。

1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1)在我区务工的非本区户籍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其居住地安排在城关中学强兴校区、龙南初中新校区(暂名)或其他农村初中就读。

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

(2)“三证”齐全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可申请到城南学校就读。

提供:a.户口簿;b.父母一方于2024年3月1日之前办理原潭城镇各村居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c.父母一方(非平潭户籍)于2024年3月1日前持有的营业执照或在我区连续缴纳6个月(截至当年6月30日)以上的社保证明。

(二)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注意事项

1.第1—12款的,需持相关材料于7月3日前到相关单位登记,逾期不予办理。第1款的,到台胞台企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登记;第7款中,重度残疾人子女到在区残联登记;第9款,由区社会事业局公共卫生健康与人口家庭处审核登记;其余各款由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登记。

2.第12款“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可通过平潭初中招生预报名系统于6月24日至6月26日参加网络预报名,其中“三证”齐全的随迁子女,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报名,登记截止时间为7月3日。

3.大练岛因已与主岛一体化,根据实验区《2023年第5次社会事业领域专题协调会议纪要》精神,照顾政策自2024年到2026年,实行三年过渡,2027年之后不再享受,视同主岛管理。

4.本照顾政策中的“统筹安排入学”是指: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条件较好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平潭一中岚城校区、城南学校、城关中学强兴校区、龙南初中新校区(暂名)余下学额的公布、报名及摇号时间

(一)公布时间

1.第一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7月10日

报名时间:7月11日—7月13日

摇号时间:7月25日上午9:00

2.第二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7月16日

报名时间:7月17日—7月19日

摇号时间:7月30日上午9:00

(二)报名方式:通过“平潭初中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

(三)重要提示

1.凡参加公办学校摇号的小学毕业生只有一次摇号机会,只限报一所学校,重复多报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当年摇号资格。

2.摇号入围后,若不服从安排,视为自行放弃。自行放弃和没有入围的,可申请参加民办学校网络预报名及摇号录取或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

(四)余下学额公布地点:参加摇号学校的公示栏、区社会事业局的公示栏、区社会事业局官方网站、平潭电视台等。

(五)余下学额摇号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电视直播现场。

六、摇号捆绑规定

1.捆绑对象:已报名参与摇号的双胞胎或多胞胎适龄儿童。

2.捆绑方式:由家长在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抽签号中,选定一个作为正式抽签号,未选定的抽签号为废号,废号摇中无效。

3.申请时间:网络报名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

4.申请地点: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

5.申请材料:户口簿、出生证。

七、中学招生网络预报名

(一)“老城区片内生报名”“户籍迁入原潭城镇各村居未满一年的入学对象”“申请参加老城区及周边公立中学余下学额摇号报名”“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民办中学招生报名”等五类的小学毕业生,须登录“平潭初中招生预报名系统”进行网络预报名。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对预报名登记成功的小学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或摇号资格。

(二)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做好招生预报名工作,网络预报名期间,相关学校将设立招生咨询点为广大群众提供咨询与帮助。

(三)网络预报名操作流程(另文发布)。

八、学业评定

(一)2024年春季在册的小学六年级学生,经所在学校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后,发给毕业证书。所在学校负责填写档案,并于6月28日前将报名表(附九年义务教育登记卡与学生户籍复印件)报送社会事业局基教处。

(二)各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综合学生平时成绩与表现进行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综合评定要力求公正、客观、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等级制。

(三)各校必须严格把好小学毕业生合格质量关。毕业生学业检测由全区统一命题,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九、回原籍学生

(一)区外就读的户籍在我区的小学毕业生,若要求回本区升学就读初中的,需于7月10日前持户口簿及学生档案到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登记,按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就读。

(二)在我区就读的区外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按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就读。

办理程序:

1.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

2.毕业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凭介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领。介绍信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存档。

十、加强领导

初招工作牵涉面广,历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引导,认真解疑释惑。

(一)招生工作全过程在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社会事业局组成监察组对今年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对提供假户籍、假证明等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对公办小学接受民办招生学校宴请、接收劳务费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肃招生纪律,确保今年的初招工作规范、有序完成。

(三)照顾招生的征地村及房地产楼盘的招生学校,应成立招生小组,派专人负责,认真审核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

十一、本《意见》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负责解释。

附件:1.老城区及周边区域

2.原岚城组团规划范围

3.2024年秋季七年级招生日程安排表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6月26日

附件1

老城区及周边区域

(平潭综合实验区原城区整治性城市规划范围)

东至环岛路

西至坛东大道

北至麒麟路

南至万宝路(进城路)及以南(包括自来水厂、法院、 世界城、万宝嘉华、万豪大景城、深溪底等)

附件2

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组团规划范围

东至和平大道、西至中山大道、南至金井湾大道、北至海霞路。

图片1.png

附件3

2024年秋季七年级招生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内        容

6月22日—6月26日

1.一中岚城校区征地村、岚城安置小区、第一类、第二类摇号对象报名
报名地点:平潭一中岚城校区
2.政策性照顾楼盘(康德、华外、台亚岚、西航)业主子女报名
报名地点:城南学校
3.如意城业主子女报名
报名地点:如意城物业

6月24日—6月26日

1.“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网络预报名;其中“三证”齐全的基础教育处报名。
2.户籍迁入原潭城镇各村居未满一年的入学对象网络预报名
3.原潭城镇各村居出租户户籍和原城关派出所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网络预报名

6月28日

各招生学校、如意城物业报送招生花名册

7月1日-7月3日

平潭一中岚城校区第一类第二类摇号对象报名
报名地点:平潭一中岚城校区

7月3日前

1-12类政策性照顾和统筹入学对象登记
地点:区社会事业局基教处(其中:“台胞子女”到台胞台企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登记;农村“二女结扎户”到区社会事业局公卫家庭处登记;重度残疾人子女到区残联登记)

7月5日

公布师大平潭附中摇号学额

7月8日—7月10日

1.原潭城镇户籍小学毕业生网络预报名(平潭一中北街校区、城关中学)

2.师大平潭附中第一类摇号对象报名
报名地点:师大平潭附中

7月10日

公布老城区及周边公立中学第一轮摇号学额

7月11日—7月13日

1.老城区及周边公立中学第一轮摇号网络预报名

2.师大平潭附中第二类摇号对象报名
报名地点:师大平潭附中

7月16日

公布老城区及周边公立中学第二轮、师大平潭附中第三类摇号学额

7月17日—7月19日

1.老城区及周边公立中学第二轮摇号网络预报名
2.师大平潭附中摇号网络预报名

7月25日(周四)

老城区及周边公立中学第一轮摇号

7月29日

公布民办中学第一轮摇号学额

7月30日(周二)

老城区及周边公立中学第二轮摇号

公布平潭一中(北街校区)、城关中学预报名人数及摇号学额

7月31日(周三)

潭城镇户籍小学毕业生一中(北街校区)、城关中学电视摇号

8月1日—8月3日

民办中学第一轮摇号网络预报名

8月6日(周二)

民办中学第一轮、师大平潭附中摇号

8月7日(周三)

公布民办中学第二轮摇号学额

8月8日—8月10日

民办中学第二轮网络预报名

8月13日(周二)

民办中学第二轮摇号

8月15日—8月23日

农村中学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