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科技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主持人马连芳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谢大家出席新闻发布会。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家“十三五”规划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都对此做了部署,科技部高度重视,万钢部长、志刚书记和李萌副部长多次带领创发司和火炬中心等单位进行研究。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近日由李克强总理签批,以国务院的名义正式印发。《方案》对“十三五”乃至较长一段时期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

为了做好方案的解读工作,今天我们非常高兴请到了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司长许倞同志和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主任张志宏同志,为大家介绍有关方面的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感谢大家的光临。

下面请许倞司长介绍《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有关情况。

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司长 许倞: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有机会跟大家介绍一下《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编制的有关情况及有关背景,便于记者朋友们了解情况。

一、关于方案编制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把科技成果应用在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尽快形成新的生产力。近年来,科技部会同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形成了从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制定细则到部署行动的“三部曲”,取得显著成效。

制定《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一项重点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家“十三五”规划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等也都对此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

今年初以来,在国家科改领导小组领导下,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方案》,重点开展了三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的科技创新思想,将其作为《方案》起草的根本遵循。二是深入开展国内外调研。组织驻外使领馆对美、英、德和以色列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进行调研比较,对我国技术转移现状和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梳理,为起草工作提供参考。三是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多次组织地方、部门、技术转移相关单位座谈研讨,征求了国家科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意见。

《方案》草案形成后,6月8日刘延东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家科改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方案》进行研究。7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方案》。近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由国务院发布实施。

二、《方案》的定位和主要内容

《方案》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进行系统部署的重要文件,是统筹指导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全局的行动指南,是对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部曲”向纵深发展的体系化部署。

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是促进科技成果持续产生,推动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并实现经济与社会价值的生态系统。《方案》第一次提出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概念,目的是要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技术转移体系,加强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的系统设计,形成体系化推进格局,力图在“三部曲”的基础上形成“多重奏”、 “交响乐”的工作局面,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

制定《方案》主要体现了五方面考虑:一是注重统筹推进改革与发展,明确体系建设任务和突破性改革举措;二是注重问题导向,有针对性的破解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三是注重需求牵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撑落实军民融合、区域发展、国际合作、创新创业等国家战略;四是注重继承创新,做好与已有工作基础统筹衔接、协同推进,形成体系化工作格局;五是注重国际视野,加强与“一带一路”倡议和国际技术转移网络的衔接,强调要把好技术转移安全关。

《方案》突出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改革牵引、创新机制,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纵横联动、强化协同的原则;提出了“两步走”的战略目标:第一步,到2020年,适应新形势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有利于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第二步,到2025年,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全面建成,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

《方案》明确了三方面重点任务:一是优化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构建技术转移体系的“四梁八柱”。激发创新主体技术转移活力,建设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发展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壮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二是拓宽技术转移通道,放大技术转移体系的辐射和扩散功能。依托创新创业促进技术转移,深化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推动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扩散,拓展国际技术转移空间。三是完善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保障体系高效运行。树立正确的科技评价导向,强化政策衔接配套,健全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的制度,统筹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有关税收政策,高校研究院所人员依法取得的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等一些新的政策。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强化信息共享和精准对接,倡导有利于技术转移的社会氛围。此外,《方案》还从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政策落实、加强资金投入、开展监督评估等四个方面,对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

三、《方案》的主要特点

与之前的文件相比,《方案》最突出的特点是设计出了一个体系框架,从供给、需求和服务端同时发力,将现有工作和各个环节联动起来,补齐技术转移链条上的短板,强化对技术转移体系的全要素配置与全链条部署。为此,《方案》从“基础架构、转移通道、支撑保障”三个方面对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做出了系统性布局,既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和技术市场、服务机构、人才等技术转移体系中“硬件”作出部署,也对科技评价、改革政策、投融资服务、知识产权、信息对接、社会氛围等“软件”作出安排,还对科技型创新创业和军民、区域、国际等技术转移“通道”提出要求,进一步增强了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其次,《方案》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职务成果所有权改革、税收激励、知识产权等方面,提出了一批具有突破性的改革举措,明确了改革突破的方向。例如,针对高校院所反映的科技成果转化受制于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约束的问题,《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根据科技成果转化特点,优化相关资产评估管理流程。再如,关于科研人员普遍反映对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现金奖励征收的所得税过高的问题,《方案》提出,要按照强化成果转化激励的原则,统筹研究科技成果奖励收入有关税收政策。还有,针对社会普遍反映的科技评价问题,《方案》提出,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完善科研人员分类评价制度,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扭转唯论文、唯学历的评价导向。

以上是我的简要介绍。我们这次发布的《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是科技部创新发展司与科技部火炬中心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并联合地方编制,科技部火炬中心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尤其是在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中的技术市场发展、“双创”等重要工作中发挥着核心作用,所以今天张志宏主任跟我们一起发布,会后大家有更加详细的信息,在座的还有我们创发司副司长张旭、火炬中心李有平副主任,我们都可以给大家提供相应的素材。

刚才许倞司长就编制的情况,对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体系两步走的建设目标,三个方面的重要任务,三个主要特点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内容比较具体,比较详尽。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大家可以就关心的问题向许倞司长、志宏主任提问。

中国日报记者:

请问这次是我国第一次提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概念,它的内涵是什么,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目标和任务又是什么?谢谢。

我们起草文件的过程中对什么是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和我国技术转移体系的现状进行了深入研究。在过去很多文件中提到了国家创新体系,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体系当中的很多要素、很多环节在过去的工作中都在积极推动,这次是第一次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这个概念进行研究和梳理,使得我们在工作推动上能更加体现系统性、完整性。到底什么是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它是促进科技成果的持续产生,推动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并实现经济和社会价值的生态系统。在这样一个生态系统当中存在着很多的要素和主体,他们之间将形成相应的互动,使体系更能符合科技创新发展的规律,符合产业发展的规律,同时也要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环境,符合技术转移的规律。

目标有两个时间点,第一是近期到2020年,看似很近,也就两三年的时间,过去这方面我们做了很多工作,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要适应一个新形势。什么是新形势,当前的科技创新范式不同于以往的线性模式,也就是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市场扩散的线性模式,今天在知识经济和社会化、开放性的大背景下,科技创新体现了开放性、平台化、网络化,多元参与、用户迁移。在这样一个新的范式下,我们希望构建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可以形成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的有机融合。最近,李克强总理多次讲到要促进科技和经济的融通,这种融通在科技方面有交叉学科领域的融通,也有经济社会发展、中介服务各个方面工作的融通。第二是到2025年,在我国加快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形成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体制更加健全、运行更加高效顺畅的技术转移体系。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这个问题问给张志宏主任,文件说要建设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能不能请您具体说一下这方面有哪些考虑和部署。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主任张志宏:

1984年中央就做出了开放技术市场的决定,决定了技术市场作为生产要素市场的定位。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我们认为技术市场除了生产要素市场的定位以外,它还是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和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对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非常重视,技术市场作为要素市场,使得技术成果可以作为商品在市场进行交易,这是整个改革开放以来,在科技创新领域非常重要的概念。我国技术市场从无到有,功能逐步完善,制度环境不断优化,特别是我们以国家技术转移北方中心和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为中心枢纽,在全国不同的区域建立了十一个分中心,还有若干国际中心、行业中心。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像技E网、科易网、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等一些全国性、区域性的交易网络平台也在加快建设,各类技术市场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这对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起了基础性的作用,也对促进科技和经济的融通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看到,面对全球创新发展的新态势和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全社会对技术市场的功能和作用认识尚显不足,技术市场发展体制机制仍需完善,服务效能亟待提高,技术市场对创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先导性作用还有待加强。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提出,要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这次发布的方案明确了这方面的定位,包括政策的导向。根据新的形势发展需要,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方案》将建设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出了以下具体的工作安排:

一是构建互联互通的全国技术交易网络,依托现有的枢纽型技术交易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连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和各类创新主体等,集聚成果、资金、人才、服务、政策等创新要素,开展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活动,这就和原来的成果转化的概念有了非常大的扩展。二是要加快完善技术市场功能,培育发展若干功能完善、辐射作用性强的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健全与全国技术交易网络连同的区域性和行业性的技术交易市场,推动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联动融合,扩大各类资本参与与技术转移投资流转和退出的渠道,这就使得技术市场和资本市场要有连通。三是提升技术转移服务的水平,制定技术转移服务规范,完善适合科技成果交易特点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并建立健全技术转移服务业专项统计制度,完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与登记的管理办法。这些制度我们现在都有了,但是这次方案进一步予以了明确,关键还有具体的政策支持,我相信这对构建全国统一的技术市场会有非常重要的保证。

为加快技术市场发展,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科技部还于今年5月印发了“十三五”技术市场发展的专项规划,目前我们还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快推动技术市场发展,健全技术转移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谢谢你的提问。

光明日报记者:

这次的方案特意提到我国现在的技术转移链条还不够通畅,主要的短板在哪里,怎么补齐,请许司长回答。

技术转移体系不够通畅,我们要从几个方面来说。第一是在创新主体方面有哪些问题,创新主体包括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在原始性的探索研究方面有很多的尝试。创新主体方面的问题或说短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增强技术供给。首先要有可以转化和可用的技术,为此文件提出,要面向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建立以企业牵头参与国家项目实施的机制,有些前瞻性的领域鼓励产学研成立联盟,产学研合作增强科技供给。在一些关乎国家发展的重点领域,比如人工智能、环境治理和我们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的精准扶贫等领域,方案提出要加强技术转移工作和技术转移体系的建设,有重点、有目标的推动这些领域的各类创新主体增加更多好的科技供给。二是要进一步打通渠道,更多要靠市场机制。这次在技术转移方案当中提出了要在各高校院所内建立技术转移机构,明确提出鼓励高校研究院所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建设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这不像过去科研院所和高校仅通过科研处推动技术转移工作。方案还对这类技术转移机构怎么发展提出了要求,例如建立职务发明的披露制度,实行技术经理人的聘用,明确利益分配机制,引导专业人员从事转移和服务。

另一方面,我们还强调要建立和培育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刚才,志宏主任提到技术市场方面我们有很多市场化的机构在运行,希望提高市场化机构的服务水平,同时建立市场化服务机制和各类服务机制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工作业务的互联互通。这方面,方案针对鼓励高校院所建立技术转移机构,提出要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专业从事技术转移的创新型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应当向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转移人员倾斜,以在推动技术转移方面的工作绩效来对人员进行考评,不唯论文、唯学历,着力破解多年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

另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以来,各个地方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了非常好的政策,比如说成果的处置权,地方院校怎么样有更多的利益分配,享受哪些激励政策。过去,中央所属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不能实行地方的政策,在这个文件当中专门提出允许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相关政策,方向说清楚了。现在,我们已经启动了三个示范区,近期还要启动几个新的示范区,在示范区内探索这样的工作,使得我们过去在政策不落地的短板方面有些探索性和方向性的新突破。

还有一个短板,加强督促检查,最后一公里加强督促检查。

新华网记者:

国家关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文件应该说出台了很多,包括您刚才说到的成果转移转化的三部曲,从您刚才介绍的这个方案的出台背景来看,这个方案制定的时间和之前出台的方案时间间隔并不是特别长,您觉得这个方案和之前出台的文件相比有什么样的特点或者说他们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

我们不是为了出文件而出文件,从大的方面来说,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家技术转移工作做出的系统性部署,也是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明确要求。另一方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从国家法律层面明确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系列政策制度,比如说科技成果的“三权”。这次的文件在法律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体现了两方面特点,一方面文件是机制性体系性建立技术转移体系的指导性文件,第一次比较系统的描述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应该有哪些人和机构参与,有哪些工作互动,包括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方方面面,使整个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形成有机协同的网络、体系、机制。如果大家仔细读这个文件,会发现这个文件还很好的回应了近几年来社会各界反映的一些改革和政策热点,特别是关于政策落地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比如说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处置怎么样评估备案;比如说科技人员成果转化得到的现金奖励所得税问题。科研人员反映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过高,制约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所以这次文件提出要统筹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有关税收政策。对此,文件虽然没有明确具体的解决方案,但方向非常明确,以激励为主要方向完善相应的政策。文件提到的几项过去存在的政策问题,现在都进一步提出了解决的方向。这方面,这次发布的文件和以往文件比起来,在系统性和针对性方面又进了一步。

看来大家对成果转移体系建设十分关注。

科技日报记者:

刚才许司长谈到了将统筹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的有关税收政策,请您再具体解读一下文件里的这句话,到底意味着什么,怎么减低税收的比例。

目前科技人员通过成果转化获得的现金奖励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科目,采取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最高达到45%,这样高的税率科研人员就有很大的反应。最近在各方面调研中,听到大家比较,说中彩票缴税才20%,也有说稿酬税率为20%并按应缴纳额减征30%,科研人员就说我们工作这么长时间,辛辛苦苦,这个税率不太合理。这次在国务院文件当中进一步确认这个问题的存在,提出要结合税制改革方向,按照强化激励的原则,统筹研究科技成果奖励收入有关税收政策,指明了一个方向。

感谢大家的提问,今天的新闻发布和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国庆节和中秋马上就要到来,我也谨代表万钢部长、志刚书记和其它部领导向新闻媒体朋友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同时也祝大家节日快乐。

责任编辑: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