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到证》办理有关事项包括哪些?
答:《报到证》首签、改签、补办以及出具《报到证证明书》(具体受理条件及申办材料参见前文)。
2.《报到证》的签发范围有哪些?
答:(1)签发至就业单位或单位委托代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签发至生源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签发至个人代理/托管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报到证》办理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答:(1)学生通过91job智慧就业平台https://www.91job.org.cn提交办理信息(开具证明书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联系学校);
(2)院校两级审核数据及材料;
(3)学校统一向省级工作部门提交申请;
(4)学校领取经省级核签的《报到证》,并将上联发放学生办理报到、下联归入档案。
4.学校哪个部门负责办理《报到证》?
答:校级就业工作管理部门,一般为各校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院等。
5.学生是否可以不通过学校直接向省级部门申请办理《报到证》?
答:不可以。《报到证》办理的服务对象为高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一般会委托授权就业工作管理部门的办事专员),需按第3问所述的工作流程办理。
6.《报到证》的集中签发时间及注意事项?
答: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原则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要在7月1日后派遣毕业生(春季毕业研究生例外)。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报到证》。
7.日常办理《报到证》需要多久?
答:(1)首签《报到证》由学校根据学生申请审核相关材料,并选择现场办理或邮寄到校(学校现场办理当日办结,邮寄到校一般为校级提交省级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如审核未通过,学生需及时根据反馈结果修改数据或补充材料重新提交;
(2)改签、补办《报到证》等其他手续在报送数据预审后,由学校在工作日时间到省级部门现场提交材料办理。
8.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办理《报到证》吗?
答:可以。待业期间的毕业生,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申请将《报到证》签发至生源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个人委托代理/托管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另需出具《毕业生接收函》)。
9.暂不申请办理《报到证》,是否还需要进行毕业去向反馈?
答:需要。就业统计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进展、服务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具有重要意义。已就业、升学、未就业毕业生均需如实将毕业去向(就业意向)反馈学校,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10.升入普通类全日制高一学历层次的毕业生能否签发《报到证》?
答:不能。如需按原学历层次办理《报到证》,已报到入学的,需提供升入高校退学和经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证实的注销学籍的书面证明;放弃入学的,应于学校开学前提供本人放弃入学资格的声明。
11.结业生能否申请签发《报到证》?
答:可以。回生源地可由学生直接申请,开至单位需提供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结业生就业”证明申请办理;毕业当年取得结业证书、已按结业学历层次办理过《报到证》的,按规定换发毕业证书后,也不再换发《报到证》。
12.肄业生能否申请签发《报到证》?
答:本专科肄业生不能办理《报到证》。硕士肄业生可申请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博士肄业生可申请办理《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13.在籍自考本科(专接本)毕业后是否能申请签发《报到证》?
答:在籍普通大中专学生毕业时或毕业后两年内获得自学考试毕业文凭且没有就业的,可凭自学考试毕业文凭到学籍所在学校申请办理高一学历层次《报到证》。如已办理过《报到证》,需申请换发新《报到证》的,还需提供其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14.港澳地区和台湾省生源毕业生能否申请签发《报到证》?
答:来自港澳地区和台湾省、经国家规定程序录取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在大陆落实就业单位,可申请办理《报到证》。
15.《报到证》上的“报到期限”指什么?过期了证件是否有效?
答:报到期限是指在《报到证》签发规定的时间期限内,需到报到证签往单位报到的时间期限(主要为了便于就业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集中报到和人事管理),我省《报到证》上的报到期限为签发之日起两月。如因特殊情况,两月内未到报到证签往单位报到的,《报到证》依然有效。
相关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