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关系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对
全体检察人员
的基本要求,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一项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发挥好保密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中
“保安全、保发展”的重要作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此,特别提醒,请您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到“十个严禁”和“五项注意”。
“十个严禁”:
1.严禁将涉密计算机及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2.严禁在互联网计算机及普通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上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3.严禁在微信、钉钉、QQ、微博、论坛等互联网应用中传输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4.严禁在互联网网盘、云盘、互联网电子邮箱中存储、处理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5.严禁使用普通手机扫描、拍摄、存储、处理、谈论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6.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无线智能设备带入涉密会议和涉密场所;
7.严禁通过普通传真、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
8.严禁在公共场所办理、谈论国家秘密事项;
9.严禁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物品参观、游览和探亲访友;
10.严禁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
“五项注意”:
1.涉密载体要注意专人妥善管理。
涉密文件、资料从起草到定稿都应按照涉密载体制作保密要求,履行定密程序;收发涉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编号、登记、签收等手续。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知悉范围。
2.涉密人员要注意强化教育培训。
涉密人员上岗前要进行保密审查,签订保密承诺书,上岗前和在岗期间都要进行保密教育培训,离岗时要做好涉密载体清退,进行脱密期管理。
3.涉密会议活动要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涉密会议活动要按照
“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进行管理,明确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职责,确定会议、活动密级,严格参加人员管理、涉密载体管理、保密纪律要求和新闻报道审查等。
4.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要注意落实安全防护。
确保涉密信息系统及信息设备不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非涉密信息系统及信息设备不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移动存储介质不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5.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要注意执行保密审查。
信息公开发布要按照
“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和“一事一审”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