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金融机构考核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大对全县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结合防范金融风险与增加信贷投放两手抓,两促进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办法制定的依据?
落实好今年省市综合考核办法文件精神,考核办法制定上坚持经济社会效益与防范金融风险有机统一,尤其关注银行机构信贷投放与不良贷款压降等指标。
三、有哪些金融机构参与考核?
县人民银行、银保监办、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储、临商、莱商、农商、齐丰等12家金融机构按银行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分类考核。
四、考核方式和内容是什么?
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成绩和年终考核成绩按照30%和70%的比例计入年度总成绩。10家银行机构日常考核以县人民银行、银保监办提供的金融统计数据为准,按季度排名通报。年终考核主要对信贷投放、不良贷款防控、银企对接、纳税贡献、加减分项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其中,信贷投放包含融资任务完成情况、贷款增长率、增量存贷比、贷款余额、余额存贷比、支持全县重点工作、金融辅导实绩等指标。2家银行监管机构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以各行考核结果计平均值。
五、今年考核较往年有哪些新变化?
一是提高信贷投放和银行机构不良贷款风险防控考核指标权重,分别由去年的46%、16%提高到今年的64.5%、20%。二是增加企业金融辅导队实绩指标。根据各银行机构企业金融辅导队实际对接帮扶企业情况,以被辅导企业满意度为重要依据,从金融策划协调、协助开展工作、信用培育提升、政策传导落实、对接调研指导五个方面量化得分。三是增加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金融支持实绩指标,根据各银行机构实际对接帮扶合作社实效按照最大标杆法量化得分。四是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比例由4:6调整为3:7。
六、考核结果是如何运用,发挥考核功效的?
一是将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行监管部门统一按考核分值高低排序,表彰为“优质服务单位”的名额在25%左右。二是对获得先进单位第一名的机构主要负责人记“个人三等功”。三是对考核排名后两家单位,由银行监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四是政策性资金存款调配与考核结果挂钩,由县财政局根据考核结果具体实施。
对应政策文件:《2020年度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