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有关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申报核查意见,经我部审定,北京市密云县大城子镇等398个乡镇已经达到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之“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指标要求,现决定授予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北京市顺义区北郎中村等83个村已经达到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之“国家级生态村”考核指标要求,现决定授予国家级生态村称号。

希望授予称号的乡镇和村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努力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贡献。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之“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名单

2.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之“国家级生态村”名单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国家生态建设示范 公告

发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之“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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