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彦华,新野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和控告申诉两项工作,从检30年来,她秉持初心,公正司法,心系群众,用“执着”与“极致”耕耘检察事业,用“担当”与“检爱”谱写无悔芳华。

以检之责,诠释公正忠诚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唯有极致,才显公正。”杨彦华办理的一起“零口供”父亲性侵女儿案,让我印象尤为深刻。作案地点隐蔽,缺少目击证人;被害人年幼,案发迟滞三年;客观证据难以提取,嫌疑人拒不认罪;案件办理陷入困局。

她不轻言放弃,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案卷中“抽丝剥茧”,由细微之处发现端倪,提出20 余条补证意见;会同办案民警辗转苏州、徐州等案发地重新取证,形成证据材料30余份,查清了被告人三年间多次以殴打等方法性侵女儿的严重犯罪事实;

她于指控犯罪时“果断亮剑”,在研究司法解释,查找相关判例后,准确认定“情节恶劣”兜底条款,提出有期徒刑十五年的加重顶格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她借社会合力“斩断黑手”,创新支持民政部门起诉撤销被告人监护权,得到法院判决支持,为全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第一案。

从事刑检工作7年间,她办理刑事案件500余案700余人,无一差错,她用忠诚之心守护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立案监督 12 起,纠正漏捕、漏诉40余人,纠正违法 30 余次,依法提出抗诉3件,被评为全市“优秀办案检察官”,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以检之情,践行为民初心

她将温情贯穿于控申工作全过程。许多来访群众,宁愿多等一会儿也要见到他们信任的杨主任。

她“如我在诉”,耐心倾听群众的每一种声音,“访必回,信必答”,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她提议下,设立了乡村流动接访站,调处纠纷在一线,化解矛盾在萌芽,被群众亲切地称做“家门口的检察院”。

她“追求极致”,投入办理每一起信访案件,办理的于某某申诉公开听证案,通过全方位、多角度释法析理,打消了当事人疑虑,解开了拧着的心结,获评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典型案例。

她“传递温情”,用心帮扶困难的每一个家庭,探索多元帮扶、上下联动等司法救助办法,累计救助60余人,让因案致困家庭重燃生活希望。

在她带领下,我院控申工作在创新中发展,连续多年保持赴省进京“零上访”,12309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市唯一一家获评“第十届全国文明接待室”的窗口。她个人也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二十大信访安全保障先进个人”。

以检之行,彰显责任担当

“知行合一,止于至善”,杨彦华在司法办案的道路上孜孜追求,用检察担当做好“后半篇文章”,实现诉源治理。

她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制发检察建议,加强学校餐饮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娱乐场所违规接纳、雇佣未成年人等乱象,联合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关停违规酒吧、KTV十余家,打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晴空蓝天”。

她牵头成立普法宣讲团,足迹遍布城乡村落;在多家企业建立帮教基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设全县首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形成关爱合力,受到了上级院的高度肯定和社会一致好评。2021年,她所在的第五检察部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十佳政法单位”。

30年步履不止,30年逐心而行,杨彦华,用剑胆守公正,用琴心书芳华,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中展现检察情怀、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