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碟豹:卓依婷 “金碟豹”被盗版获赔50万  本报讯(记者/郭文君 通讯员/王创辉)浙江华虹光电公司未经“金碟豹”音像制品许可,擅自制作、复制、发行 卓依婷 《颂新年》、《 新年行大运 》等音像制品,仅被查封的 盗版光盘 就有11.2万张。笔者昨日从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获悉,华虹光电公司侵犯了“金碟豹” 著作权 ,法院判决华虹光电公司赔偿50万元。据悉,50万元的赔偿数额在 东莞 ,乃至全国都是罕见。原告 广东咏声唱片有限公司 “金碟豹”系列音像制品是合法 音乐著作权 人,该系列音像制品包括演员卓依婷表演的全部音像制品,原告依法对上述音像制品享有合法、完整、有效的音乐著作权。“金碟豹”在市场上发现大量侵犯其音乐著作权的盗版音像制品,包括演员卓依婷表演的《颂新年》、《新年行大运》光盘。2002年2月, 广东 省文化稽查总队根据举报,联合东莞市 文化局 对位于 东莞市虎门镇 黄河服装城 后的5间音像店进行了检查,查处了一批涉嫌盗版卓依婷演唱歌曲的 VCD 、CD音像制品。据悉,仅查封到的盗版光盘就有11.2万张。
“金碟豹”遂将部分涉嫌盗版光盘样品送交 公安部光盘生产源鉴定中心 进行鉴定,该中心出具了鉴定书, 鉴定结论 为:送检光盘的复制单位是被告华虹 光电 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1月15日,原告以华虹公司未经许可制作、复制、发行卓依婷《颂新年》、《新年行大运》的音像制品,侵犯了其著作权,向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停止侵权、 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 100万元,并向有关 行政部门 提出 司法建议 ,给予华虹公司 行政处理
终审驳回被告上诉。
东莞市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享有涉案的“金碟豹卓依婷系列”音像制品的著作权。被告对涉案的“金碟豹卓依婷系列”音像制品的复制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