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冤冤相报何时了。

2006年11月, 北京的一辆公交车上,中年妇女 韩浪将硫酸泼向了一位18岁花季少女, 导致女孩的脸部以及 全身5%的体表面积被重度烧伤。



在警方审讯过程中发现 韩浪竟然是2005年6岁儿子被杀害的受害人, 面对法律的制裁,韩浪却表示: 这都是他们欠我的。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让孩童惨遭杀害? 这场因拒绝赔偿引发的报复, 到底是谁之过?



为子复仇

2006年11月25日, 那时候的冬天很冷,但是对于韩浪来说,她的内心无比燥热,那天清晨, 韩浪拿着一个不锈钢饭盒上了公交车。

公交车和往常一样开往目的地,但是韩浪的眼中 紧紧盯着公交车上的一个18岁女孩, 她眼神闪烁,似乎是心里在盘算着什么,直到公交车快到站的时候,韩浪突然站了起来。



趁着女孩不备,韩浪直接将不锈钢饭盒打开,将里面的液体泼向了女孩的脸部, 瞬间女孩发出痛苦的尖叫,周围的乘客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惊慌失措。

空气中弥漫着肉被腐蚀的味道, 众人也都猜到这是硫酸,随后众人赶紧将韩浪制服,司机开车将女孩送往了医院,经过医院的抢救和治疗,这名女孩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



但是硫酸对女孩所造成的伤害达到了 三级伤残,全身5%的体表面积被重度烧伤, 她原本美好的人生从此被彻底摧毁,而当警方审讯韩浪的时候, 韩浪却展现出一脸的平静。

“这是他们一家欠我的”, 韩浪对着警方说出了自己的罪行,并且表明了自己这样做的原因,原来这名女孩是冯磊(化名)的女儿。



韩浪原本是有一个六岁的儿子的,但 儿子却在2005年被人残忍杀害, 凶手就是冯磊的儿子小刚(化名),6岁的孩子被残忍杀害,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不幸的悲剧

韩浪是一个单亲妈妈,她和儿子小强(化名)相依为命,虽然日子过得十分清苦,但是韩浪 整日省吃俭用,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了儿子, 希望他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2005 年 4 月 26 日傍晚, 这天韩浪还是和往常一样,下班回家做饭,而小强在放学之后则是跟着同村的人一起出来玩耍,等到饭做好到外面喊小强吃饭,却 怎么也不见小强的踪影。

原本还以为是去同学家里玩耍,韩浪也并没有多么在意,便打通了村中小强同学家长的电话,但是给韩浪的答复都是 没有看到小强。



新京报——丧子母亲硫酸泼凶手胞姐

这时候韩浪才突然间意识到小强是不是走丢了,于是韩浪四处寻找,村里的热心人士也跟着寻找,但还是一无所获,夜晚降临,韩浪心里想着小强还没有吃饭,他不会乱跑的。

原本以为是被人贩子拐走了, 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清晨韩浪收到了小强被找到的消息,韩浪立刻前往,然而 等待韩浪的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在村中的一处枯井内,小强的尸体被抬了出来, 衣服已经破烂不堪,身上还有多处明显的抓痕, 韩浪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她的宝贝儿子就这样永远地离开了她。

随后警方就介入展开了调查,根据村民的描述,发现小强的时候他的 身上还压了好几块大石头, 这很显然是蓄意谋杀,经过各路走访和司法鉴定。



最终锁定了 最后的凶手张磊家的儿子小刚, 面对警方审问,只有13岁的小刚很快就承认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刚开始的时候,大家玩的好好地。

只是到后来两人之间发生了一点争执,年龄稍大的小刚就开始对小强进行了言语攻击, 说小强是一个没有爸爸的野孩子等等。



因为小强的还嘴,小刚就对小强动起了手脚,小强因为年纪小力气也小, 根本没有还手之力,就这样小强就死在了那个夜晚。

更让韩浪痛心的是, 小刚只因未满 14 周岁,仅被判少管所劳教三年, 而自己的儿子却再也回不来, 法院判决的张家需赔偿的15 万元也迟迟没有兑现。



母亲因儿子被害将硫酸泼向凶手胞姐(图)

这对于失去儿子的韩浪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她的内心充满了痛苦、愤怒和绝望,却又无处申诉, 只能独自承受着这巨大的伤痛。

张家的恶劣态度

因为自己是单亲妈妈,儿子死了之后,她没有多余的钱来办理丧葬费,期间韩浪 多次上门讨要赔偿, 遭到了张家极其恶劣的对待。



张家不仅一次次拒绝支付赔偿款, 还试图逃避责任, 面对韩浪的苦苦哀求,张家人不仅没有丝毫的同情和愧疚,反而 对她恶语相向, 甚至进行威胁。

他们声称自己没钱,还嘲笑韩浪的不幸, 说自己的儿子过了三年后还能正常生活, 这在韩浪严重无疑是 一根刺深深的扎进了她的心口。



当韩浪提出 先拿出 1 万元用来给儿子办理丧葬的时候, 张家依旧冷漠拒绝,毫无歉意可言,他们的这种无情和自私,让韩浪感到无比的愤怒和心寒。

因为无力承担儿子的丧葬费,小强的遗体只能一直存放在殡仪馆,每天都在消耗着她本就不多的积蓄,生活的压力和失去儿子的痛苦交织在一起, 她的心理状态逐渐恶化, 开始整日以泪洗面,无法正常地工作和生活。



曾经那个坚强乐观的 韩浪变得沉默寡言,内心充满了痛苦和怨恨, 她在黑暗中挣扎,却找不到出路,仿佛被整个世界遗弃。

韩浪在长期讨要赔偿无果,生活陷入绝境,心理几近崩溃的情况下,复仇的念头在她心中愈发强烈, 她无法忍受张家的冷漠与无情, 更无法接受自己儿子的死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和道歉。



失去生活希望的韩浪 最后在2006年11月25日这天实施了报复, 报复成功的韩浪内心有过后悔,因为这件事和女孩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儿子的死让她无比痛恨张家人。

法律的裁决

韩浪的复仇行为触犯了法律,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她犯故意伤害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 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



对于韩浪来说,这一判决或许是她在绝望中的必然结果,她的复仇源于 长期的痛苦和不公,但这并不能成为她违法犯罪的理由。

在这一系列的事件中,张家拒不履行赔偿责任, 冷漠和无情的态度是导致韩浪走向极端的重要因素, 他们对法律判决的无视,对韩浪的伤害和刺激,在某种程度上 推动了悲剧的发生。



韩浪选择以违法的方式复仇,同样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她的冲动和极端,不仅伤害了他人,也让自己陷入了更深的困境。

这场由儿童悲剧引发的连锁反应, 不仅撕裂了两个家庭,也触动了公众对于法律、正义与人性的深刻反思, 小强的无辜遇害,小刚的残忍行径,以及随后韩浪绝望中的复仇,共同编织了一个 令人扼腕叹息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