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冤冤相报何时了。
2006年11月,
北京的一辆公交车上,中年妇女
韩浪将硫酸泼向了一位18岁花季少女,
导致女孩的脸部以及
全身5%的体表面积被重度烧伤。
在警方审讯过程中发现
韩浪竟然是2005年6岁儿子被杀害的受害人,
面对法律的制裁,韩浪却表示:
这都是他们欠我的。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让孩童惨遭杀害?
这场因拒绝赔偿引发的报复,
到底是谁之过?
为子复仇
2006年11月25日,
那时候的冬天很冷,但是对于韩浪来说,她的内心无比燥热,那天清晨,
韩浪拿着一个不锈钢饭盒上了公交车。
公交车和往常一样开往目的地,但是韩浪的眼中
紧紧盯着公交车上的一个18岁女孩,
她眼神闪烁,似乎是心里在盘算着什么,直到公交车快到站的时候,韩浪突然站了起来。
趁着女孩不备,韩浪直接将不锈钢饭盒打开,将里面的液体泼向了女孩的脸部,
瞬间女孩发出痛苦的尖叫,周围的乘客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惊慌失措。
空气中弥漫着肉被腐蚀的味道,
众人也都猜到这是硫酸,随后众人赶紧将韩浪制服,司机开车将女孩送往了医院,经过医院的抢救和治疗,这名女孩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
但是硫酸对女孩所造成的伤害达到了
三级伤残,全身5%的体表面积被重度烧伤,
她原本美好的人生从此被彻底摧毁,而当警方审讯韩浪的时候,
韩浪却展现出一脸的平静。
“这是他们一家欠我的”,
韩浪对着警方说出了自己的罪行,并且表明了自己这样做的原因,原来这名女孩是冯磊(化名)的女儿。
韩浪原本是有一个六岁的儿子的,但
儿子却在2005年被人残忍杀害,
凶手就是冯磊的儿子小刚(化名),6岁的孩子被残忍杀害,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不幸的悲剧
韩浪是一个单亲妈妈,她和儿子小强(化名)相依为命,虽然日子过得十分清苦,但是韩浪
整日省吃俭用,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了儿子,
希望他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2005 年 4 月 26 日傍晚,
这天韩浪还是和往常一样,下班回家做饭,而小强在放学之后则是跟着同村的人一起出来玩耍,等到饭做好到外面喊小强吃饭,却
怎么也不见小强的踪影。
原本还以为是去同学家里玩耍,韩浪也并没有多么在意,便打通了村中小强同学家长的电话,但是给韩浪的答复都是
没有看到小强。
新京报——丧子母亲硫酸泼凶手胞姐
这时候韩浪才突然间意识到小强是不是走丢了,于是韩浪四处寻找,村里的热心人士也跟着寻找,但还是一无所获,夜晚降临,韩浪心里想着小强还没有吃饭,他不会乱跑的。
原本以为是被人贩子拐走了,
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清晨韩浪收到了小强被找到的消息,韩浪立刻前往,然而
等待韩浪的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在村中的一处枯井内,小强的尸体被抬了出来,
衣服已经破烂不堪,身上还有多处明显的抓痕,
韩浪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她的宝贝儿子就这样永远地离开了她。
随后警方就介入展开了调查,根据村民的描述,发现小强的时候他的
身上还压了好几块大石头,
这很显然是蓄意谋杀,经过各路走访和司法鉴定。
最终锁定了
最后的凶手张磊家的儿子小刚,
面对警方审问,只有13岁的小刚很快就承认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刚开始的时候,大家玩的好好地。
只是到后来两人之间发生了一点争执,年龄稍大的小刚就开始对小强进行了言语攻击,
说小强是一个没有爸爸的野孩子等等。
因为小强的还嘴,小刚就对小强动起了手脚,小强因为年纪小力气也小,
根本没有还手之力,就这样小强就死在了那个夜晚。
更让韩浪痛心的是,
小刚只因未满 14 周岁,仅被判少管所劳教三年,
而自己的儿子却再也回不来,
法院判决的张家需赔偿的15 万元也迟迟没有兑现。
母亲因儿子被害将硫酸泼向凶手胞姐(图)
这对于失去儿子的韩浪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她的内心充满了痛苦、愤怒和绝望,却又无处申诉,
只能独自承受着这巨大的伤痛。
张家的恶劣态度
因为自己是单亲妈妈,儿子死了之后,她没有多余的钱来办理丧葬费,期间韩浪
多次上门讨要赔偿,
却
遭到了张家极其恶劣的对待。
张家不仅一次次拒绝支付赔偿款,
还试图逃避责任,
面对韩浪的苦苦哀求,张家人不仅没有丝毫的同情和愧疚,反而
对她恶语相向,
甚至进行威胁。
他们声称自己没钱,还嘲笑韩浪的不幸,
说自己的儿子过了三年后还能正常生活,
这在韩浪严重无疑是
一根刺深深的扎进了她的心口。
当韩浪提出
先拿出 1 万元用来给儿子办理丧葬的时候,
张家依旧冷漠拒绝,毫无歉意可言,他们的这种无情和自私,让韩浪感到无比的愤怒和心寒。
因为无力承担儿子的丧葬费,小强的遗体只能一直存放在殡仪馆,每天都在消耗着她本就不多的积蓄,生活的压力和失去儿子的痛苦交织在一起,
她的心理状态逐渐恶化,
开始整日以泪洗面,无法正常地工作和生活。
曾经那个坚强乐观的
韩浪变得沉默寡言,内心充满了痛苦和怨恨,
她在黑暗中挣扎,却找不到出路,仿佛被整个世界遗弃。
韩浪在长期讨要赔偿无果,生活陷入绝境,心理几近崩溃的情况下,复仇的念头在她心中愈发强烈,
她无法忍受张家的冷漠与无情,
更无法接受自己儿子的死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和道歉。
失去生活希望的韩浪
最后在2006年11月25日这天实施了报复,
报复成功的韩浪内心有过后悔,因为这件事和女孩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儿子的死让她无比痛恨张家人。
法律的裁决
韩浪的复仇行为触犯了法律,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她犯故意伤害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
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
对于韩浪来说,这一判决或许是她在绝望中的必然结果,她的复仇源于
长期的痛苦和不公,但这并不能成为她违法犯罪的理由。
在这一系列的事件中,张家拒不履行赔偿责任,
冷漠和无情的态度是导致韩浪走向极端的重要因素,
他们对法律判决的无视,对韩浪的伤害和刺激,在某种程度上
推动了悲剧的发生。
但
韩浪选择以违法的方式复仇,同样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她的冲动和极端,不仅伤害了他人,也让自己陷入了更深的困境。
这场由儿童悲剧引发的连锁反应,
不仅撕裂了两个家庭,也触动了公众对于法律、正义与人性的深刻反思,
小强的无辜遇害,小刚的残忍行径,以及随后韩浪绝望中的复仇,共同编织了一个
令人扼腕叹息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