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所持护照遗失、被
盗抢
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的
。
特别注意:
一旦
提交
护照补发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出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普通护照加注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1
.
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的中国公民
;
2
.
已在国内更改户籍登记姓名的中国公民,需办理曾用名加注的
。
特别注意:
1.
不办理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点加注
;
2.
办理曾用名加注需向国内核实,办证时间不同于正常程序
。
旅行证颁发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1
.
临时出国护照遗失、被盗抢、损毁的中国公民
;
2
.
紧急情况下来不及申办护照的中国公民
;
3
.
事实上存在国籍冲突的未成年人
。
旅行证换发
主要适用于事实上存在国籍冲突的未成年人旅行证有效期不满6个月的情形
。
旅行证补发
主要适用于事实上存在国籍冲突的未成年人旅行证遗失、被
盗抢
、
损毁
的情形
。
二、
以下业务
暂
无法通过“中国领事”APP受理,
需
通过电子邮件联系中国驻捷克
大
使馆
咨询
办理:
(
一)
因公护照
有关
业务
;
(
二)
港澳台居民办理旅行证
。
不便使用“中国领事”A
PP
的老年人、确有紧急特殊需要的人员,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中国驻捷克
大
使馆办理护照
、
旅行证有关业务。
三、
“中国领事”APP在线办理护照、旅行证
使用指南
(
一)
下载注册
“中国领事”APP可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商店、小米应用商店、华为应用商店或扫描下图中的二维码下载。下载成功后打开,使用中国手机号(暂不支持国外手机号)或电子邮箱进行注册,根据提示完成实名认证,之后即可正常登录使用。
(
二)
在线提交申请
登录“中国领事”APP,点击“护照/旅行证”业务模块
,
选择要申请办理的业务,通过“填写申请表”“身份验证”“支付缴费”等环节,即可在线提交申请。
1.填写申请表
(1)根据提示,
逐步、完整、准确填写
个人基本
信息
。
(
2
)
在线签字确认《国籍状况声明书》。
应由
申请人本人签署
。
未满1
0
周岁申请人,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名
。
(
3
)
上传
数码
证件照(6个月内近照,“中国领事”APP中有详细具体要求
)
。此照片将印制在新护照
/旅行证
上,建议上传专业机构拍摄的电子版证件照。
(
4)
上传相应办证材料
,
清单如下:
4.《同意为新生儿首次办理护照业务声明书》(见附件);
5
.如国籍状况存疑或儿童系非婚生子女,领事官员会根据具体个案要求
提供
其他必要材料,请予理解并配合。
二、其他情况首次申请护照的,需提供:
1.证明中国国籍及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等)
;
2.《首次申请护照情况说明》
(见附件);
3.领事官员根据具体个案要求的其他必要材料
。
普通护照换发
1.
原
护照
信息页
;
2.
备注页(姓名加注、换发备注等)
;
3.如原
护照
已
过期,需上传《护照/旅行证过期情况说明》
(见附件)
;
4.如
原
护照
有效期剩余一年以上
,
但
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提前换发护照
的
,需提供
《
提前换发护照/旅行证情况说明》
(见附件)
。
普通护照补发
1.原
护照
信息页,
或者其他可以证明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等)
;
2.
《
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抢或损毁情况说明
》
(见附件)
。
普通护照加注
1.原
护照
信息页
;
2.与加注内容有关的官方证明文件(如绿卡、法院更名证书、结婚证、户口簿等)
。
旅行证颁发
一、
临时出国护照遗失、被盗抢、损毁
的,需提供:
1.
原
护照
信息页,
或者其他可以证明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等)
;
2.
《
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抢或损毁情况说明
》
(见附件)
;
3.
领事官员根据具体个案要求的其他必要材料
。
二、应该申请换发护照,但时间紧急来不及申请换发的,需提供:
1.原
护照
信息页
;
2.如原
护照
已
过期,
需提供
《护照/旅行证过期情况说明》
(见附件)
;
3.如
原
护照
有效期剩余一年以上
,
但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提前换发护照
的
,需提供
《
提前换发护照/旅行证情况说明》
(见附件)
;
4.《
申请
紧急办理旅行证情况说明》
(见附件)
。
三、应该申请补发护照,但时间紧急来不及申请补发的,需提供:
1.原
护照
信息页,
或者其他可以证明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等)
;
2.
《
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抢或损毁情况说明
》
(见附件)
;
3.
《
申请
紧急办理旅行证情况说明》
(见附件)
。
四、在国外出生且
存在国籍冲突的
新生儿首次申请旅行证的,需提供:
1.出生证明
;
2.父母双方护照信息页
;
3.父母结婚证
;
4.《同意为新生儿首次办理旅行证业务声明书》(见附件);
5
.如国籍状况存疑或儿童系非婚生子女,领事官员会根据具体个案要求
提供
其他必要材料,请予理解并配合。
旅行证换发
1.原旅行证
信息页
;
2.如原旅行证已
过期,需上传《护照/旅行证过期情况说明》
(见附件)
;
3.如
原旅行证
有效期剩余
6个月
以上
,
但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提前换发护照
的
,需提供
《
提前换发护照/旅行证情况说明》
(见附件)
;
4.户口簿或中国身份证(如有)
。
旅行证补发
1.原旅行证
信息页,
或者其他可以证明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等)
;
2.
《
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抢或损毁情况说明
》
(见附件)
。
注意
事项
1.护照/旅行证信息页,指同时包含个人信息、照片和证件号码的那一页
;
2.上述所有业务,
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
且不属于新生儿
,需
提供
父母一方或法定
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护照、身份证等)、
法定
监护关系凭证(出生
证明
、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
法定
监护关系公证书等)、《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
业务
声明书》
/
《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
旅行证
业务
声明书》
(见附件)
。
(5)选择有关实体材料递交方式和取证方式。
(6)核对申请表信息总览。
2.身份验证(人脸识别)
为确保相关证件申请系本人操作,
“
中国领事”
APP
将对申请人进行人脸识别。
人脸识别失败不影响申请人提交申请,但务必由申请人本人完成人脸识别。
如确实无法通过身份验证,也可点击“跳过”直接进入下一步,但之后需要在线预约视频面谈时间,排队等候与使馆工作人员视频面谈,办理周期会延长。
3.支付缴费
请选择线下支付。
4.
提交订单
完成上述所有操作后,
相关申请将提交
使馆
审核。
(三)使馆
审核
使馆
原则上将按生成订单的时间先后顺序逐一进行审核。
1.
面谈面审
使馆可能要求与申请人通过
“
中国领事”
APP进行视频面谈
,
或要求申请人
到
使馆
面谈。申请人应关注订单状态,如出现需面谈面审的提示,
请
及时选择预约时间。
如需视频面谈,
使馆工作人员会按照预约时间主动发起视频面谈。视频面谈过程中,请配合使馆工作人员进行截图操作,并回答相关提问。
如需到使馆面谈,请按照预约时间准时抵达使馆领事业务大厅。
需要面谈面审的情况有:
(1)申请护照/旅行证颁发;
(2)申请护照/旅行证补发;
(3)申请人为未成年人;
(4)未通过身份验证(人脸识别);
(5)其他情况。
2.查看审核进展
申请人可在“我的订单”或“消息中心”跟踪办证进度,使馆工作人员将及时通过“中国领事”APP反馈审核
意见(如
补充上传材料
、
修改有关信息、预约面谈面审等)
。请
申请人及时跟进处理。
审核通过后
,系统将主动推送“待制证”的通知。
(
四
)
缴纳费用
1.缴费时间
申请人在
收到“待制证”信息
之后,方可进行缴费,请勿提前缴费。
2.收费标准
账户名称:Cinska Lidova Republ
银行
账号
:479692263/0300
银行名称:Československá obchodní banka, a. s. (ČSOB)
转账时,请务必备注申请人姓名拼音和订单号(订单号可在“中国领事”APP的“我的订单”中查询)
在银行网点进行转账的,请保存好纸质转账凭证。
通过网上银行或者手机银行在线转账的,请打印转账凭证。
(五)递交有关实体材料
1.准备有关实体材料
完成缴费后,请准备好以下实体材料:
①信封右下角注明申请人姓名、收件地址等信息。
②信封右上角贴好足额邮资邮票。
注意是邮资邮票/postage stamp/poštovní známka,不是税票/revenue stamps/kolkové známky。
建议邮票面额总和至少为70克朗。如邮票邮资不足,后续申请人需补充提交邮寄邮票。
③附一份邮局寄信单Podací lístek,在收件人处写好申请人姓名、收件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2.递交方式
准备好上述实体材料后,请将其全部放在一个可封口的大塑料夹或大信封内,通过以下方式递交给使馆:
使馆地址(信件收件人信息)
Consular Affairs
Embassy of the People
’
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Czech Republic
Pelléova 18, 16000 Praha 6 – Bubeneč
(六)办证时限
办证时限指从使馆收到符合要求的所有实体材料到有关证件制作完成所需要的时间。
从证件制作完毕的第二天开始,可于工作日09:00—16:00到使馆传达室领取证件。
领取时向传达室工作人员表明前来领取护照/旅行证,并出示写有证件所有人姓名的居留卡、医保卡、原护照照片等身份证明材料(出示原件或手机照片均可)。
我馆将在证件制作完毕的一周内将证件通过挂号信邮寄给申请人。
如申请人在证件制作完毕后10天仍未收到证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向我馆查询,电子邮件主题为:“取证查询+申请人姓名+订单号”。
Embassy of the People
’
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Czech Republic
Pelléova 18, 16000 Praha 6 – Bubeneč
(八)注意事项
1.自2021年8月9日零时起,“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系统”在捷克停止使用,所有普通护照、旅行证、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业务原则上均需通过“中国领事”APP申请办理。特殊情况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中国驻捷克大使馆。
2.目前,中国驻捷克大使馆仅受理在捷克中国公民通过“中国领事”APP提交的有关业务申请。如您不在捷克,请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提出申请。
3.“中国领事”APP实名认证注册目前仅支持中国普通护照或身份证号码(后续可能增加其他认证方式)。如无上述证件,可使用他人已实名认证的账号办理。
4.通过“中国领事”APP申办的护照不包含申请人指纹信息。无指纹不影响护照正常使用,仅在入境中国时无法自助通关,须走人工通道。
5.谨
防电信诈骗
。近期有侨胞反映,一些不法分子冒充使馆(通过改号装置使接听人来电显示为使馆电话号码)或国内政法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电话诈骗,导致侨胞个人信息泄露甚至遭受财产损失。
再次提醒在捷中国公民,使馆不会通过电话方式索要公民个人信息,也不会电话通知当事人涉案情况,更不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个人银行账号或转账汇款。国内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QQ等形式办案,银行、运营商、公检法等部门之间不会相互转接电话。公检法机关没有设置所谓的“安全账户”,也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审查”。凡要求提供银行卡密码、交易验证码等重要信息的,都是诈骗。
如遇此类电话,可不予理会,直接挂断或拉黑。如不幸上当,请及时向捷克警方及国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
中国驻捷克大使馆领事证件业务咨询电话:+420-233028898,接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咨询邮箱:
konzularniodd@seznam.cz
。也欢迎向使馆反映对于使用“中国领事”APP办理有关业务的意见建议。
附件: 1.同意为新生儿首次办理护照业务声明书
2.同意为新生儿首次办理旅行证业务声明书
3.
首次申请护照情况说明
(在国外出生的新生儿
无需填写)
4
.
护照/旅行证过期情况说明
5.
申请
提前换发护照/旅行证情况说明
6.
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抢或损毁情况说明
7.申请
紧急办理旅行证情况说明
8.
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
业务
声明书
9.
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
旅行证
业务
声明书
中国驻捷克大使馆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