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技改项目
项目选址及用地:位于杭州市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江源路69号,利用原有厂区及厂房进行技改,不新增用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适应市场需求,威立雅资源再生(杭州)有限公司对公司现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线进行部分技改,新增若干手机拆解工作台,技改后电话单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的拆解量由原20万台/年(200吨/年)增加至200万台/年(800吨/年),所增加的重量(600吨/年)在原拆解结构中进行调整,总拆解量仍为11.6万吨/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西侧舒川村,北侧窄溪村,东侧莲塘村、石阜村,南侧珠山村、翙岗村、柴埠村,西南侧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桐庐校区,以及南侧大源溪、西北侧富春江。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项目不涉及土建,故无施工期污染。营运期主要污染因子为:拆解、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粉尘、氟利昂、环戊烷、含汞蒸汽及食堂油烟废气等;车间保洁废水、洗衣机拆解盐水及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拆解流水线、破碎机等设备噪声等;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等。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不涉及土建,没有施工期污染。营运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见下表:
废气污染防治:荧光粉由3台荧光粉收集设备分别收集,分别经脉冲式除尘机进行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气筒1)排放,回收效率99%;锥玻璃干洗粉尘(含铅粉尘)经脉冲除尘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气筒1)高空外排,除尘效率99%;制冷剂回收(氟利昂)采用氟利昂回收机进行回收处理,共3台,回收率可达99.9%以上。冰箱框体等破碎粉尘(混合粉尘)采用2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气筒2)排放,除尘效率99%;破碎的荧光灯管(汞蒸气)负压工作台,同时配备水银吸附排气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气筒1)排放,收集效率90%以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约80%;树脂破碎粉尘经除尘效率不小于99%的除尘设备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气筒1)高空外排;电视机电脑拆解作业台(除液晶、PC处置区)配备除尘设备,改善车间作业环境,去除废旧电视机电脑的灰尘。各类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排放。
水污染防治:保洁废水、废盐水经沉淀池进行预处理,纳入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拟采取物化法,即废水中加入氯化铝絮凝剂,在碱性条件下沉淀,处理后的雨水含重金属量极少,可达到纳管标准外排至园区污水管网,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送桐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1、排查现有产噪设备运行情况,对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高噪声设备或无法修缮达到额定噪声限值的设备予以更换;2、进一步完善车间内部设备布局,针对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车间及厂区靠中间位置,与车间边角及厂界保持一定的缓冲距离,或利用建构筑物进行阻隔;3、对部分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4、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封闭结构,如高噪风机等;5、针对风机房内部敷设吸声材料,并配备风机电机自身散热的消声进出通道;6、建议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靠近厂界一侧的生产车间尽量少设门窗;加强厂区绿化;做好物流管理,尽量避免夜间运输。通过以上各类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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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金属、塑料委托杭州华松物资回收连锁有限公司综合利用;(2)发泡聚氨酯、树脂粉尘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焚烧处理;(3)普通玻璃委托安徽多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4)石英粉尘、混合粉尘、废普通粉尘布袋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无害化处理;(5)制冷剂、发泡剂、电池、电容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6)液晶屏、PDP面板委托常州市同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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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1)电路板委托杭州环翔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有限公司综合利用;(2)含铅玻璃、含铅粉尘委托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3)废润滑油委托杭州大地海洋环保有限公司综合利用;(4)荧光粉、荧光灯、废活性炭、硒鼓、墨盒、废含铅布袋、废水处理设备污泥、废渣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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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委托桐庐经济开发区环卫所清运,无害化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和投产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威立雅资源再生(杭州)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技改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污染源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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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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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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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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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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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威立雅资源再生(杭州)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江源路69号
联 系 人:董洁毅 联系电话:64292295
环评单位: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国环评乙字第2028号)
联系地址:杭州市杭大路54号
联 系 人:李锴炜 联系电话:13735576852
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
联系电话:64217158
公公示发布单位:威立雅资源再生(杭州)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