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其峰:梁山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财政局、国有资产事务中心、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全面工作,分管预算科(政府债务管理科、预算绩效管理科)、国库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个人简历:

王其峰,男,汉族,1975年4月生,籍贯梁山县水泊街道 ,在职大学学历。

曾任梁山县赵堌堆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徐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拳铺镇党委副书记、社会事业办公室主任、梁山工业园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4年2月,任梁山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光: 梁山县 财政 党组副书记、 副局长; 分管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个人简历:

刘光 族, 1 974年10月生 ,籍贯 山东省东平县, 在职大学 学历。

曾任 梁山县委办公室行管科科长、县委保密局副局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机要局局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4月任梁山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徐长敏 梁山县 财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离退休干部科)、机关党建科(人事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科教和文化科(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科)、综合科(工资科)、法规税政科 工作。

个人简历:

徐长敏 族, 1975年1月生 ,籍贯 梁山县寿张集镇 大专 学历。

曾任 梁山县 审计局综合审计室副主任、县审计局办公室主任、县村级经济责任直审办公室主任, 2 0 19 1 月,任 梁山 财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闫来成: 梁山县 财政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财政绩效评价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行政政法科、社会保障科、工商贸易科(政府引导基金管理科)、会计科(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个人简历:

闫来成 族, 1974年11月生,籍贯梁山县水泊街道,大学学历。

曾任梁山县建设局财审科科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审科科长、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2 0 21 4 月,任梁山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钱华军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党组书记、局长 、四级调研员;主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工作。负责全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对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工作。

个人简历:

钱华军 汉族 1 969年3月出生 ,籍贯 山东梁山 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本科学历

曾任 梁山县馆驿乡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信访主任、党委宣传委员、梁山县李官屯乡党委宣传委员、梁山县小安山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梁山县韩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纪委书记、梁山县黑虎庙乡党委副书记、梁山县黑虎庙镇党委副书记、梁山县小安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2 0 21 12 月,任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党组书记、局长



齐绪方: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梁山县土地储备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土地储备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分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分包水泊街道、梁山街道、马营自然资源相关工作。

个人简历:

齐绪方,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籍贯山东梁山,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历。

曾任梁山县土地收储储备中心副主任、梁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1年4月,任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梁山县土地储备服务中心主任 。



李茂振: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综合科、离退休干部科、矿产资源开发与勘测管理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工会、招商专班。分包大路口、小路口、赵固堆自然资源相关工作。

个人简历:

李茂振,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籍贯山东东平,河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大学学历。

曾任梁山县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山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9年1月,任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晓果: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党组成员、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负责不动产登记中心,分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监测科、测绘地理信息科。分包小安山、寿张集自然资源相关工作。

个人简历:

张晓果,女,汉族,1975年4月出生,籍贯山东梁山,山 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本科学历。

曾任梁山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土地利用科科长、梁城区分局第一副局长兼土地利用科科长、大路口国土所长兼土地利用科科长、副科级兼土地利用科科长、梁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2021年4月,任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党组成员、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孟山洪,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规划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规划服务中心,分管国土空间规划科。分包拳铺、韩垓自然资源相关工作。

个人简历:

孟山洪,男,汉族,1974年4月出生,籍贯山东梁山,山东建筑材料工业学院城镇建设专业大专学历。

曾任梁山县城乡规划处副主任、主任、梁山县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兼规划设计科科长、梁山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2021年4月,任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林存魁,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林业发展与保护服务中心,分管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挂梁山县绿化工作办公室牌子)、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挂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牌子)、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分包馆驿、韩岗自然资源相关工作。

个人简历:

林存魁,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籍贯山东梁山,山东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在职本科学历。

曾任梁山县小安山镇政府林业站站长、梁山县小安山镇群众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梁山县小安山镇政协办公室副主任、小安山镇政协委员联络室副主任、梁山县小安山镇党委宣传委员、武装部长。2021年4月,任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辉,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梁山县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工作

个人简历:

张辉,男,汉族, 1974年7月出生,籍贯山东梁山,山 东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在职本科学历

曾任梁山县馆里乡科员、 梁山县杨营镇支援煤建办副主任 、梁山县 小路口镇计生办主任、梁山县黑虎庙副镇长、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 2021年12月,任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志刚:济宁市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济宁市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科、财务装备科方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工作。

李志刚,男,汉族,1974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马利群:济宁市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机关党 委书记;协管人事科、财务装备科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新闻宣传科、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离退休干部科、梁山街道所、杨营所、韩垓所、马营所、农贸市场所、信访稳定、工青妇方面工作,负责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和化妆品监管、医疗器械监管执法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马利群,男,汉族,1970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杨存明:济宁市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 登记服务科(中共梁山县个体私营企业综合委员会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广告监督管理科、水泊街道所、拳铺一所、韩岗所、小路口所、大路口所、赵堌堆所、黑虎庙所、景区所方面工作,负责信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监管执法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杨存明,男,汉族,1967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孙印良:济宁市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主持 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工作,分管法规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计量和认证认可科、标准化科、知识产权管理科、拳铺二所、馆驿所、小安山所、寿张集所、综合执法大队、二手车市场服务中心、计量中心、招商引资方面工作,负责分管网络交易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和认证认可、知识产权管理执法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孙印良,男,汉族,1970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张戈: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县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戈,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山东梁山人。1991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李树智:梁山县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树智,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山东梁山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高原:梁山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教育和体育局全面工作,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人事科、财务规划科、支付工作。负责落实分管工作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信访稳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等工作责任。

高原,男,汉族, 1971年9月生,山东省临沂市沂南人, 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21年4月,任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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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梁山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体局党组副书记;协助高原同志分管人事科工作。分管办公室、教师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纪检监察、档案管理、语言文字、党的建设、团委、少工委、老干部、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改革创新、社会治理(O2O)、驻村联户工作。负责落实分管工作及包保乡镇(学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信访稳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法治建设等工作责任。

王亚,男,汉族,1982年12月生,山东省梁山人。2007年11月参加工作,200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3年6月,任现职务。




王奉家: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高原同志分管财务规划科工作。分管体育科、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资助、竞训(体校)、群体、体育彩票、体育市场稽查、发展规划、教育工程、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对上争取、教育招商、资金筹集(ppp项目)、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建设工作,牵头信访稳定工作。负责落实分管工作及包保乡镇(学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信访稳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法治建设等工作责任。

王奉家,男,汉族, 1969年1月生,山东省郓城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6月,任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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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宝: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安全监督科、校车管理、图书管理、后勤管理、教育优质均衡、“创城”网格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分管工作及包保乡镇(学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信访稳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法治建设等工作责任。

张德宝,男,汉族,1977年3月出生,梁山县馆驿镇人,2000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7月入党,2023年9月任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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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香雨,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分管基础教育科、疫情防控、满意度提升、电化教育、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牵头教体系统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工作。负责落实分管工作及包保乡镇(学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信访稳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法治建设等工作责任。

黄香雨,男,汉族,1977年12月生,山东省梁山人,2000年9月参加工作,201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11月,任现职务。




李秀兰:梁山县教体系统工会主席;分管工会工作。负责落实分管工作及包保乡镇(学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信访稳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法治建设等工作责任。

李秀兰,女,汉族, 1969年6月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8月,任现职务。




王毅: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协助张德宝同志工作,分管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政策法规科、信息宣传工作。负责落实分管工作及包保乡镇(学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信访稳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法治建设等工作责任。

王毅,女,汉族, 1982年3月生, 山东省邹城人, 2009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1年5月,任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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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腾: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人事科科长;协助王奉家同志工作。分管职业教育科、计划生育、妇联工作,牵头“双减”工作。负责落实分管工作及包保乡镇(学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信访稳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法治建设等工作责任。

张腾,女,汉族, 1987年2月生,山东省梁山人。2012年8月参加工作,200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3年9月,任现职务。



袁雷:梁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主持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文物局)的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袁雷,男,汉族, 1969 11 月生,山东梁山人。 1990 7 月参加工作, 1994 10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

秦春平: 梁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协助袁雷同志工作。 局长外出时主持全面工作。

秦春平,女,汉族,1982年2月生。山东梁山人。2007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

孙继民 :梁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袁雷同志分管人事、财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系统的安全生产、维稳工作,机关自身建设、机关文电、会务、信访、机要、保密、后勤保障、计划生育、老干部、群团、档案、统战,文化公共服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事业发展、文化活动开展、镇村文化阵地建设、文化精准扶贫、乡村文化振兴、文艺创作、文艺人才培训、城市书房、社区书屋、图书馆管理、文化艺术类民间组织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建科)、安全生产管理科、公共文化艺术服务科、文化馆、图书馆、剧院、艺术学校、山东梆子传承保护中心(演艺中心)。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维稳、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联系县纪委派驻纪检组。

孙继民,男,汉族, 1969 9 月生,山东梁山人。 1990 7 月参加工作, 1995 10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

李红磊 :梁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广播电视电影、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管理、文物保护、考古、对外交流与合作、“双招双引”、新闻出版、全民阅读、农家书屋、软件正版化、县文化中心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分管新闻出版科(广电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对外交流合作科、文物科)、县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和电影公司。联系县广播电视台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维稳、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李红磊 ,男,汉族, 19 77 5 月生,山东梁山人。 199 6 7 月参加工作, 200 5年 12 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黄士辉:梁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梁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主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全面工作。负责执法督察、“扫黄打非”、行政许可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督察科。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维稳、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黄士辉,男,汉族, 1977 10 月生,山东梁山人。 2003 8 月参加工作, 2009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黄希山: 梁山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主持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的全面工作。负责市场推广、资源开发、市场管理、产业发展、科技信息工作。分管市场资源推广管理科、产业发展科技信息科。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维稳、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黄希山 ,男,汉族, 1984 12 月生,山东梁山人。 2007 10 月参加工作, 2014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梁山县小安山镇领导信息

冯敬华: 男, 1976 出生,中共党员。小安山镇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村级经济组织运转经费管理等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金  潇:男, 1990年出生, 中共党员。小安山 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分管发改、经贸、商务、工信、统计、科技、安全生产、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水利、移民、综合执法、对上争取、综合考核、深化改革、安民山景区建设、运河新村社区迁建、电力、保险、通讯等工作。统筹抓好全镇边界外社区迁建工作及县全域水环境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李迎文: 男, 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小安山镇 政府副镇长, 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宅基地审批管理、交通、邮政物流、农业农村、林业、水产、畜牧、气象工作。做好县全域水环境指挥部交办的关于农业面源污染方面的工作。



杨衍鹏:男,1990年出生,中共党员。小安山镇政府副镇长、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镇机关日常管理、档案管理、党史研究、年鉴、科协、保密、考核、深化改革、景区建设、西网格服务岗等工作,分管乡村建设、安民山社区迁建工作。






冯国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分局全面工作。 分管规划财务科, 履行党组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履行 全面从严治党 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冯国庆,男,汉族,1972年5月生,济宁梁山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王伟: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党组副书记;分管纪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会工作。分管党建宣传科、监控中心、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环保智慧平台、应急与安全科工作。

王伟,男,汉族,1968年5月生,菏泽曹县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 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曾猛: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疫情防控、老干部工作, 分管大气环境科、办公室工作,主抓 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 日常工作。

曾猛,男 ,汉族,1984年 8月生,济宁邹城人。2012年8月参加工作,2014 年 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刘梁军: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政策法规科(监测科)、信访科、移动源监管科、水生态环境科工作

刘梁军,男,汉族,1975年3月生,泰安东平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冯昌伟: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梁山县分局党组成员、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主任;主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总量控制科、环境影响评价科(行政许可科),负责中央省环保督察、“四减四增”、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工作

冯昌伟,男,汉族,1 985年11月生,济宁梁山人。2013年12月参加工作,201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张有林:梁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主管全局工作,履行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张有林,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赵延伟:梁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负责组织安排的下派工作。

赵延伟,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田均福: 梁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分管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应急指挥中心。

田均福,男,汉族,1977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杜晗:梁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县安委会专班)、新闻宣传科。

杜晗,男,汉族,198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祝建成:梁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

祝建成,男,汉族,1982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耿庆涛 :梁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 长;主持县司法局全 面工作,全面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履行全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个人简历: 耿庆涛 ,男,汉族, 197 3 6 月生,山东 梁山 人。 199 4 7 月参加工作, 199 8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史春玲:梁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建科、装备财务科、社区矫正工作科、行政执法监督科(对外使用梁山县行政执法监督局名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证处;分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扫黑除恶工作;联系梁山街道司法所、小安山司法所、寿张集司法所、大路口司法所、小路口司法所、黑虎庙司法所、赵堌堆司法所。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一岗双责”。

个人简历:史春玲,女,汉族, 1973年2月生,山东梁山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超龙:梁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依法治县办秘书组、法治调研督察科、行政应诉复议科(对外使用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称)、备案审查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分管驻村联户、精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联系水泊街道司法所、拳铺司法所、馆驿司法所、韩垓司法所、韩岗司法所、马营司法所、杨营司法所。

个人简历:薛超龙,男,汉族, 1982年8月生,山东梁山人。2005年12月参加工作,200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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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启宏:梁山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梁山县水务局工作。

个人简历:

高启宏,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梁山县黑虎庙镇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梁山县黑虎庙乡团委书记、党委组织委员、梁山镇党委组织委员、寿张集镇纪委书记、小安山镇党委副书记、马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9年1月,任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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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林:梁山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作风建设、精神文明等方面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政务公开、信访稳定、水务宣传、信息化、人事劳动、离退休干部、工会、统战、财务审计、发展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工作。

个人简历:

杨玉林,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梁山县杨营镇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梁山县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县引黄灌区管理局副局长、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县引黄灌区管理局局长,2020年4月,任现职务。

刘圣君:梁山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引黄灌区事务中心主任。

个人简历:

刘圣君,男,汉族,1969.06出生,梁山县小安山镇冯庄村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梁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20年3月,任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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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希业:梁山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农村水务、脱贫攻坚、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营商环境、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政策法规、水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河长制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的工作。

个人简历:

杨希业,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梁山县黑虎庙镇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杨营镇、韩垓镇党委委员、副镇长。2020年3月,任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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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令川:韩岗镇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孔令川:男,汉族, 1986 2 月生,济宁曲阜人。 2010 8 月参加工作, 2011 10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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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韩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李勇:男,汉族, 1979 11 月生,济宁梁山人。 1999 9 月参加工作, 2005 10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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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作龙:韩岗镇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

梁作龙:男,汉族, 1975 11 月生,济宁梁山人。 1996 7 月参加工作, 1998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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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天旺:韩岗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郝天旺:男,汉族, 1982 6 月生,济宁梁山人。 2006 9 月参加工作, 2012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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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伟燕:韩岗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徐伟燕:女,汉族, 1986 01 月生,济宁梁山人。 2009 2 月参加工作, 2018 1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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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太臣:韩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派出韩岗镇监察室主任。

吕太臣:男,汉族, 1979 10 月生,济宁梁山人。 2009 9 月参加工作, 2014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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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理俭:韩岗镇党委宣传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

王理俭:男,汉族, 1987 11 月生,济宁梁山人。 2013 4 月参加工作, 2016 1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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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昆:韩岗镇党委组织、统战委员。

李兰昆:男,汉族, 1994 02 月生,济宁梁山人。 2018 10 月参加工作, 2021 08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李若亮:马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侧重于经济建设、招商引资、园区建设工作。

李若亮: 男,汉族,1980年12月生,济宁梁山人,2003年12月参加工作,200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林发明:马营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分管经济发展、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生态环境、审计、金融、商务、市场监管、大项目建设、公路、交通、电力、通讯和基层供销社等工作,协助李若亮同志抓好财税征管工作,联系北管区。

林发明: 男,汉族,1987年10月生,济宁梁山人,2015年9月参加工作,201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冯敬峰:马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主抓道路交通,市场监管,电力通讯等工作,协助林发明同志抓好大项目建设工作,联系北管区。

冯敬峰: 男,汉族,1980年9月生,济宁梁山人,2000年11月参加工作,200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戴广绪:马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三农”工作,包括农技、农机、水利、水产、畜牧、农经、农民减负等,协助黄希山同志抓好精准扶贫、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任南管区书记。

戴广绪: 男,汉族,1989年10月生,济宁任城人,2016年8月参加工作,201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乔秉琦: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财政、税务、审计、村级经济组织运转经费管理等工作。

乔秉琦:男,汉族,1981年3月生,山东梁山人,2003年10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郭  优: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分管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改、项目建设、招商经贸、统计、水务、气象、黄河防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防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工作。

郭  优,男,汉族,1994年12月出生,山东汶上人,2016年8月参加工作,201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姜婷婷:政府副镇长。 分管农业农村、畜牧、水产、农机、农技、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主抓乡村振兴、人居环境。

姜婷婷:女,汉族, 1988年7月生,山东梁山人,2016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闫道华:政府副镇长。 分管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电力、通信、金融工作,主抓 生态和环保、 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 城乡环卫一体化 等方面工作。协助乔秉琦同志抓好 财政、税务、 审计、三资、经管工作。 兼任灌区管区书记。

闫道华:男,汉族, 1978年2月生,山东梁山人,1996年12月参加工作,200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付随新:政府挂职副镇长,分管金融、保险等方面工作,协助王晓曦同志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付随新 ,男, 汉族,1979 6 月生, 山东梁山人, 2021年0 7 月挂职小路口镇副镇长, 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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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庆凯: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正科级,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收、审计等工作。

毛庆凯,男,汉族,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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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善兴: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副科级,协助毛庆凯同志分管税收、审计工作,负责政法、信访、维稳、国土、考核工作、农民工欠薪工作。

赵善兴,男,汉族,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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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冬梅:办事处副主任,副科级,负责精准扶贫、移民等工作。

史冬梅,女,汉族,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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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复峰:办事处副主任,副科级,负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等工作。

杨复峰,男,汉族,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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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刘祥:办事处副主任,副科级,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和农村、美丽乡村、林业、畜牧、水利、秸秆禁烧与利用、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工作。

王刘祥,男,汉族,198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李光振:梁山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科学技术局全面工作。主持县科技局全面工作, 分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意识形态、人事、财务、驻村帮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李光振,男,汉族,1976年7月生,济宁梁山人,200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周春玲:梁山县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科技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科、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群团、工会、档案、计划生育、老干部、考核等工作,协助李光振同志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工作。


周春玲,女,汉族,1975年1月生,济宁梁山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吴季新:梁山县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分管局长;分管办公室、党建人事科、科技人才与合作科、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外专、“双招双引”、“三重工作”、深化改革、人才、社会综合治理、武装部、疫情防控、巩固扶贫、乡村振兴、法制建设等工作,协助李光振同志分管党建、人事、驻村等工作。


吴季新,男,汉族,1980年5月生,济宁梁山人,2003年12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张鹏:梁山县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履行本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张鹏:男,汉族,1981年5月生,济宁梁山人。2001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王海斌:梁山县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分管农机生产科、安全指导科、科技教育科工作; 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 “一岗双责”。

王海斌:男,汉族,1984年8月生,济宁梁山人。2007年11月参加工作,200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孔峰峰,赵堌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负责经济发展工作线。

分管乡财所、综合治税办、经管站,联系县税务局小路口分局。

孔峰峰,男,汉族,1984年12月生,山东曲阜人,201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王广银,赵堌堆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

协调乡政府日常工作。与张国瑞共同负责安全稳定工作线。联系任北管区书记。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公路、交通运输、邮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消防、政务公开、大数据、滩区迁建、乡村建设、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

分管乡国土所、林业站、应急办、环保站、综合执法中队、迁建办、乡村建设办、市场监管所。

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和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公路局、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消防大队交办的工作。

王广银,男,汉族,1978年10月生,山东梁山人,200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


谭福军,赵堌堆乡副乡长

负责农业、水务、防汛、供销和网格化服务工作。联系县黄河河务局赵堌堆管理段工作。任南管区书记。

分管乡农技站、农机站、水利站、水产站、环卫办、畜牧兽医站。承担县委农办、农业农村局、水务局、黄河河务局、环卫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水产事业发展中心、农机服务发展促进中心交办的工作。谭福军,男,汉族,1978年4月生,山东梁山人,200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5月参加工作,在职专科学历。


李爱香,赵堌堆乡副乡长

负责卫生健康工作。

分管乡卫生院。承担县卫生和健康局。李爱香,女,汉族,1991年6月生,山东梁山人。201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


沈本海:梁山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沈本海,男,汉族,1968年5月生,山东东平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郑茂才:梁山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副书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 主持局党组日常工作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面工作,分管规划财务审计科、机关党委、疾病预防控制科、综合监督科、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郑茂才,男,汉族,1969年3月生,山东梁山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李瑞华:梁山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妇幼健康科和托育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李瑞华,女,汉族,1971年11月生,山东梁山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张鸣宇:梁山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主持县红十字会机关全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离退休干部科和爱国卫生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张鸣宇,男,汉族,1976年9月生,山东东平人。1998年9月参加工作,200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王磊:梁山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计划生育协会会长;

主持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全面工作,分管人事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中医药管理科和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王磊,男,汉族,1979年5月生,山东梁山人。2001年12月参加工作,200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王冬梅:梁山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老龄健康科及信访、档案、健康扶贫、工会工作,负责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王冬梅,女,汉族,1974年10月生,山东梁山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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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民:梁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局长(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李新民,男,汉族,1973年7月生,济宁梁山人,1997年12月参加工作,200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周长文:梁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周长文,男,汉族,1970年11月生,济宁梁山人,1991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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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灿柱:梁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闫灿柱,男,汉族,1971年1月生,济宁梁山人,1994年9月参加工作,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张远旺,男,汉族,1983年2月生,梁山县小安山镇人。2005年3月参加工作,200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水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工作。


郭焕丽,女,汉族,1994年3月生,梁山县赵堌堆乡人。2018年10月参加工作,202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水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负责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广电工作。


程霄,女,汉族,1989年2月生,梁山县梁山街道人。2013年10月参加工作,202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水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农业农村、水务、畜牧、农机、水产、移民、气象、乡村振兴、百果园管理等工作。


张忠坤:梁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履行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建科、督办科)、装备财务科。


张厚德:梁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作风纪律、 法制建设、 市容规划综合执法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综合执法大队(含派驻乡镇中队)。

张爱军:梁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组织人事、 批后监管、凤凰公园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人事科、监督检查科、县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林毅:梁山县检验检测中心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科(党建科)、综合科方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工作。

林毅,男,汉族,1972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高猛:梁山县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分管食品检验部、农畜产品检验部、质量管理部、技术管理部、业务管理部方面工作。负责分管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高猛,男,汉族,1983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靳鲁峰:杨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协助闫坤同志抓好党建工作,负责财政、税收、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审计和统计工作,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靳鲁峰,男,汉族,1984年6月生,山东东平人,2005年12月参加工作,200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宋乃民:党委副书记、副镇长。负责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农业综合工作、秸秆禁烧、消防救援工作。

宋乃民,男,汉族,1974年10月生,山东梁山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冯月娟:副镇长。负责经贸、招商引资、统计、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工作。

冯月娟,女,汉族,1984年7月生,山东梁山人,2008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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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军: 馆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收、审计、统计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履行全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肖培力: 馆驿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兼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分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农业农村、美丽乡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技、农机、水产、畜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救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综合治税等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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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连生 馆驿镇副镇长,分管生态环保、外事、侨联等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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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守志: 馆驿镇副镇长,分管民政、残联、行政诉讼、大数据 等工作。协助谭勇同志分管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统筹红星社区建设工作。协助李正同志抓好综治和平安建设、政法、司法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吴庆林:党组书记、局长、局意识形态工作组组长、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负责局全面工作,全面负责党的建设工作、制造强市建设工作。

个人简历:

吴庆林,男,汉,1973年10月出生,籍贯梁山县韩垓镇,大学学历。

曾任梁山县韩垓乡政府办事员、党政办公室主任、、信访室主任、党委组织、统战委员、副镇长,梁山县梁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办事处主任等职务,2021年12月,任现职务。


郭恒旭:党组成员、县物资集团总经理,局意识形态工作组成员、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主持县物资集团工作,分管局党建、人事、环保、扶贫、信访维稳(社情民意)、砖瓦整合和制造强市建设工作,负责县物资集团党的建设工作,分管科技科、材料产业科,并负责所分管科室党的建设工作。

个人简历:

郭恒旭,男,汉,1975年12月出生,籍贯山东梁山,大学学历。

曾任梁山县工商局大路口工商所干部、副所长职务、梁山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副所长职务、梁山县工商局研究室负责人兼城区工商所副所长职务、梁山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兼研究室负责人职务、梁山县梁山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梁山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梁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2021年4月,任现职务 。


郝敬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局意识形态工作组成员、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局破产改制工作负责人,分管经济运行办公室、装备产业科、中小企业办公室、牵头破产企业改制工作并负责所分管科室或领域党的建设工作。

个人简历:

郝敬华,男,汉,1975年6月出生,籍贯山东郓城,研究生学历。

曾任梁山县劳动就业办公室办事员职务、梁山县劳动就业办公室职业介绍所所长职务、梁山县专用汽车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梁山街道挂职副书记、梁山县派驻拳铺镇后张村第一书记职务。2021年11月,任现职务 。



闫宪英:党组成员、县纺织服装产业服务中心主任,局意识形态工作组成员、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主持县纺织服装产业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县纺织服装产业服务中心党的建设工作;协助郭恒旭同志分管信访维稳(社情民意)工作。分管消费品产业科、信息产业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规划与技术改造办公室,并负责所分管科室党的建设工作。

个人简历:

闫宪英,男,汉,1973年3月出生,籍贯梁山县黑虎庙镇,大学学历。

曾任梁山县黑虎庙乡政府统计站长、团委书记、计生办主任、副镇长,梁山县韩岗镇政府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等职务。2021年12月,任现职务 。



贾春晖:党组成员、县专用汽车产业服务中心主任,局意识形态工作组成员、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主持县专用汽车产业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县专用汽车产业服务中心党的建设工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

个人简历:

贾春晖,男,汉,1989年7月出生,籍贯梁山县,大学学历。

曾任梁山县水利局科员、梁山县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科长、梁山县政府调查研究中心主任。2023年9月,任现职务 。


贾爱民:梁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供销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党组,理事会全面工作。分管财务会计科。

个人简历:

贾爱民,女,汉族,1970年5月,籍贯山东省梁山县,学历大学本科。

曾任馆里乡党委宣传委员,杨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纪委书记,副书记,梁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办公室主任,梁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梁山县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2021年4月,任现职务。





陈月萍:梁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党组副书记 ,监事会主任;主持监事会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负责机关及社属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基层社全面工作;协助贾爱民同志分管财务、机关党委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综合科、党建科、人力资源科、发展规划科;分管各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梁山沃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个人简历:

陈月萍,女,汉族,1975年2月,籍贯山东梁山,学历大学本科。

曾任梁山县寿张集镇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纪委书记,梁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等职务,2022年8月,任现职务。




侯国林: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负责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再生资源体系建设、消费扶贫、农产品供应链建设、数字供销建设;负责安全生产、安全统筹工作;负责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工作;负责县社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运营监督管理、审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现代流通科、安全管理科(合作金融科)、安全统筹办公室。

个人简历:

侯国林,男,汉族,1974年9月,籍贯山东梁山,学历大学专科。

曾任梁山县赵堌堆乡政府 党政办公室主任、 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人大副主席、赵堌堆乡 人大主席,2024年5月,任现职务。





刘成军: 梁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负责社属企业全面工作;负责困难职工最低生活保障、经济适用房审核上报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各社属企业、梁山供销宜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个人简历:

刘成军,男,汉族,1970年10月,籍贯山东梁山,学历大学本科。

曾任梁山县小路口镇人武部长,党委委员副镇长,2020年4月,任现职务。




马国良: 梁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协助分管监事会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监事会办公室。

个人简历:

马国良,男,汉族,1978年3月,籍贯山东梁山,学历大学本科。

曾任梁山县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2021年4月,任现职务。



孙长珍: 梁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负责监事会组织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行业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工作;协助陈月萍同志负责基层社全面工作;负责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供销社资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负责财务、统计填报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合作指导科、县社资产监管中心;分管各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梁山沃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个人简历:

孙长珍,女,汉族,1976年2月,籍贯山东梁山,学历大学本科。

曾任梁山县小路口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2024年5月,任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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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忠: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主持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协调刘刚县长分管的工作;完成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履行县政府办党组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党组书记抓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王卫忠,男,汉族,1972年11月生,济宁梁山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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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琦鹏: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协调郭庆国副县长分管的工作;分管综合科(县政府值班室)、文电科(保密办公室)、调研科、人事科(机关党建科、离退休干部科)、行政财务科;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于琦鹏,男,汉族,1989年10月生,济宁梁山人,2013年9月参加工作,201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张昊:大路口乡人民政府乡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工作,领导全乡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工作。

张昊,男,汉族, 1988年3月生人,山东兖州 人,2010年参加工作,200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盛存坡:大路口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负责发展改革、重点产业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经贸、商务、投资促进、工业和信息化、统计、金融、科技、保险、企业上市、物资、电力、商业、供销等工作。

盛存坡,男,汉族,1981年1月生,济宁梁山人,2000年11月参加工作,2007年4月入党,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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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明利:大路口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分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运营、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管理、小城镇建设、环卫一体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工作。负责生态环保、环卫、综合执法、社区建设、人防等工作。

贾明利 ,男,汉族,1977年10月生,济宁梁山人,2014年11月参加工作,201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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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祥智:大路口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负责卫健、人社、老龄、爱国卫生、红十字会、医疗保障、交通运输、公路,分管烟草、盐业、药材、邮政、无线电管理等工作。

徐祥智,男,汉族,1995年1月生,济宁兖州人,2017年9月参加工作,201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刘  洋:黑虎庙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分管经贸办、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园区建设、营商环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合执法、工信、商务、统计、供电、金融、通讯。协助赵忠跃同志做好财政、税务、审计等工作。联系西服务区。

刘  洋,男,汉族,1982年12月生,山东梁山人。2005年12月参加工作,200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张红刚:政府副镇长;

分管民政、残联、老龄、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市场监管(校园食品安全)、移风易俗等工作。主抓疫情防控工作。

张红刚,男,汉族,1991年1月生,山东商河人。2014年6月参加工作,201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丁  浩:政府副镇长;

分管农业、林业、水利、水产、农技、农机、畜牧、气象、小城镇驻地建设等工作。主抓美丽乡村、绿化示范村建设等工作。协助仝兆申同志做好社区建设工作。联系县黄河河务局。

丁  浩,男,汉族,1988年10月生,山东梁山人。2015年8月参加工作,201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杨丽敏: 梁山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履行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杨丽敏,女,汉族,1990年09月生人,泰安东平人,2012年8月参加工作,201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吴瑞良:梁山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行政执法、医保扶贫、政务公开、机构改革、人事管理及考核(公务员平时及事业人员年度综合考核)、基金监督与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和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督科。

吴瑞良,男,汉族,1977年4月生人,济宁梁山人,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王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建、意识形态、法治政府、乡村振兴、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创城和精神文明单位建设、妇委会、信息宣传工作,分管局规划财务和待遇保障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王娟,女,汉族,1982年7月生人,济宁梁山人,200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王修磊:梁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梁山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主任 主持 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科工作 ;履行全中心党的 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 意识形态 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王修磊,男,汉族, 1983年9月生,济宁梁山人,2007年11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胡昌水:梁山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副主任 畜牧生产 科、 畜牧技术推广站、动物免疫科、动物疫病监测科 等工作 ;按照 “一岗双责”要求,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 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 意识形态 及安全生产等工作。

胡昌水: 男,汉族, 1970年2月生,济宁梁山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0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张玉红 :梁山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副主任 分管 综合科 人事科 、党建科、 饲料兽药科 等工作 ;按照 “一岗双责”要求,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 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 意识形态 及安全生产等工作。

张玉红,女 ,汉族, 1970年1月生,济宁梁山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0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尚新梅:梁山县气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主管全局工作。分管气象服务,履行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程胜:梁山县气象局副局长,分管党的建设、财务、安全生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国贤斌:梁山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梁山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全面工作

国贤斌,男,汉族,1974年6月生,济宁梁山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杜德兴:梁山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财务科、综合科。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一排底线、意识形态、宣传研究、双招双引、信访维稳、群众诉求、招标委托、结算审计、人口动态核减、人事考核、文明城创建、统战退役等工作,联系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时做好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杜德兴:男,汉族,1975年3月生,泰安东平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袁雷:梁山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副主任

分管工程科、产业开发科、培训科。负责规划设计、移民统计、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档案管理、迁安演习、移民培训、产业开发、疫情防控、民意“五来听”等工作。同时做好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袁雷,男,汉族,1989年8月生,山东兖州人,2015年3月参加工作,2019年10月份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梁山县水产事业发展中心领导信息

张思贞,梁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梁山县水产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履行全中心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闫宪民,梁山县水产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分管县水产事业发展中心工作。

夏学敏,梁山县水产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分管县水产事业发展中心业务工作。



闫修国,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方面的工作。分管局财务科。履行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闫修国,男,汉族,出生于1970年10月,济宁梁山人。1993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宋殿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政策法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场站建设、城乡客运、交通运输物流、经济运行、交通信息化建设、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计划、交通战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字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局政策法规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不含县城乡公路养护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行业稳定工作。

宋殿军,男,汉族,出生于1971年5月,济宁梁山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张明亮, 党组成员 、县 港航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 港航、水运、河长制 等方面工作, 负责行业科技、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项目 融资、对上争取、双招双引工作, 负责梁山县港产城融合(现代港航物流)发展指挥部日常工作 。分管局水运科。主持县港航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行业稳定工作。

张明亮,男,汉族,出生于1976年5月,泰安东平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赵性耕,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管理工作,负责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乡村振兴、路域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县城市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雄商高铁建设保障服务、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分管局规划建设科(铁机科)、县城乡公路养护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行业稳定工作。

赵性耕,男,汉族,出生于1974年12月,济宁梁山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郭西科, 党组成员、 梁山邮政管理局局长 负责局机关 日常工作、 新闻宣传、 后勤保障、 会议活动、信访稳定 群团 工作 ,负责机关作风建设、 政务公开 、督察督办、内部 审计 调查研究、文秘、网络建设与管理 邮政快递服务 交通服务热线、舆情 处置、文明城市创建 工作 ,负责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扫黑除恶、打非 治违 工作 主持 梁山邮政管理局 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邮政 业发展 服务中心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行业稳定工作。

郭西科,男,汉族,出生于1976年4月,济宁梁山人,1994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张勇:梁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履行局党组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张勇,男,汉族,1982年11月生,济宁梁山人,2007年11月参加工作,201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宋进格:梁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山县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梁山县梁山歼灭战遗址纪念园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主持梁山县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梁山县梁山歼灭战遗址纪念园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分管优抚褒扬纪念科,负责文明城市创建和驻村工作,负责所分管领域、分管科室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联系梁山街道、寿张集镇、大路口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

宋进格,男,汉族,1970年9月生,济宁梁山县人,1991年参加工作,199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郑辉:梁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科、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负责所分管领域、分管科室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联系拳铺、韩垓、韩岗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

郑辉,女,汉族,1979年1月生,济宁梁山县人,2003年参加工作,200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张广银:梁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主持梁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 作,分管办公室,协助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所分管领域、分管科室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联系馆驿、小安山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

张广银,男,汉族,1968年7月生, 济宁梁山县人, 1986年参加工作,198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专科学历。


梁山县公安局领导信息

王东升:梁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信访、审计工作; 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王东升,男,汉族,1975年2月生,山东济宁人,1998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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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育生:梁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协助王东升同志负责全面工作,协助分管信访工作;分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分管指挥中心、政工室、机关党委、督察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联系韩岗派出所、韩垓派出所、馆驿派出所、小安山派出所。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

于育生,男,汉族, 1974年10月生,山东东平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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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梁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户政业务,主抓扫黑除恶工作;联系拳铺派出所、徐集派出所、黄河派出所。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

王斌,男,汉族, 1974年3月生,山东梁山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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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昭国:梁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看守所、拘留所、食品药品与环境侦查大队、警务保障中心、民警训练中心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联系武警中队、小路口派出所、赵堌堆派出所、寿张集派出所、大路口派出所。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

孟昭国,男,汉族,1974年12月生,山东东平人,1999年12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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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新福:梁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治安警察大队、特(巡)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负责信访工作;联系消防大队、凤凰山派出所、水泊派出所、杏花村派出所、安民派出所、梁山寨派出所。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

闫新福,男,汉族,1972年6月生,山东梁山人,1995年10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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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现勋:梁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分管交通警察大队、禁毒大队、许可服务科、出入境管理业务;联系黑虎庙派出出所、杨营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马营派出所。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

刘现勋,男,汉族, 1973年8月生,山东汶上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赵敬东: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党组书记、 主任 (职务);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党务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曾任济宁市梁山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职务、政府督查考核局副局长职务、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2 0 17年3月,任现职务。


常雪霞: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分管建设工程交易科 、产权土地交易科,负责妇女儿童工作。

曾任梁山县评审科副科长职务,2 0 12年11月,任现职务。

李磊 :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分管 办公室(机关党建科) 、政府采购 科、数字见证科,分管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群团工作、 民意“5”来听、驻村联建、 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 等工作

曾任梁山县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服务科科长 职务,2 0 2 1 4 月,任现职务。





詹奔:寿张集镇人民政府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税务、审计工作。

詹奔,女,汉族,1990年10月生,济宁邹城人,2013年参加工作,201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徐文超:寿张集镇人民政府副书记、副镇长,分管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及经贸、统计、环保、安全生产、科技、交通运输、团委、妇联、工会、科协、园区发展建设运营及建设科工作,协调商务、银信、电力、邮政、供销、粮食等部门工作。

徐文超,男,汉族,1987年6月生,济宁任城人,2012年参加工作,201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张建树:寿张集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分管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工作。

张建树,男,汉族,1982年7月生,济宁汶上人,2011年参加工作,201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魏磊:寿张集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农机、水务、农技、畜牧、水产、气象、农产品质量监管、农村宅基地管理、三资办、经管站工作。

魏磊,男,汉族,1993年3月生,潍坊青州人,2016年12月参加工作,202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申正国:梁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主持梁山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履行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党组书记抓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李开胜:梁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管计划财务科、工会,负责全局后勤保障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办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殿军 ; 梁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人事科)、发展规划科与对外指导科、农办秘书组、机关党委、农田建设管理科、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意识形态、 O2O 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全局招商引资工作。按照 一岗双责 要求,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办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洪东:梁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主持国资中心全面工作。履行全中心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个人简历:

武洪东,男,汉族,1986年7月生,籍贯阳信县,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梁山县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2023年5月,任梁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王保华:梁山县国资中心副主任,协助武洪东同志做好国资中心日常工作,分管国资中心管理的所有国有企业, 负责审计、财务监督与财务总监、经营业绩考核与评价、企业薪酬管理、国有资产统计、企业监事、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信息、督查、对外宣传及联络等工作,协调应急管理工作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个人简历:

王保华,男,汉族,1974年10月生,籍贯梁山县杨营镇,在职大学学历。

曾任梁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科科长、梁山县经济投资管理中心投融资科科长、梁山县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科科长,2021年9月,任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副主任。


李维博:梁山县统计局局长 主持县统计局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财务、文明创建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 人事、财务、文明创建

李维博, 男,汉族,1987年3月生,济宁梁山人。2011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


郑晓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经济普查工作。分管综合统计科、核算专业、工业能源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改革创新工作。指导开发区、拳铺镇、寿张集镇、大路口乡统计工作。联系工 业和信息化、商务、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水务、商业、供销、广播电视、金融、邮政、通信、电力等工作。

郑晓琳,女,汉族,1981年10月出生,山东泰安东平人。2003年12月参加工作,200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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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虎: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收、审计工作。

孙虎,男,汉族,1987年6月生,山东巨野人。2011年9月参加工作,200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王明国: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分管经贸、发改、商务、双招双引、重点项目建设、税收、统计、商业、供销等方面工作;分管环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分管玻璃产业园各项工作;分管小城镇建设、社区建设工作;联系经信、市场监管、商务、金融、科技工作。

王明国,男,汉族,1977年12月生,山东梁山人。1999年9月参加工作,200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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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继民:副镇长、北服务区书记。分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农机、农技、城乡水务、美丽乡村建设、绿化示范村建设、乡村振兴工作。

郑继民,男,汉族,1974年10月生,山东梁山人。1997年3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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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赛:副镇长、东服务区书记。分管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安全、教体、文化旅游工作。抓好为民服务中心管理运行。

周赛,女,汉族,1993年5月生,山东梁山人。2016年8月参加工作,201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马广礼 :拳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税收、审计等方面工作。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马广礼,男,汉族, 1981年1月出生,梁山县 水泊街道 人, 2000年9月参加工作,200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张忠坤: 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协助马广礼同志抓好财政、税务、审计工作。分管经贸、发改、商务、招商、统计、应急管理、环境保护、 消防、 安全生产、商业、粮食、供销、供电、科技、对上争取等方面工作。

张忠坤, 男,汉族 1980 年8 月出生,梁山县水泊街道人, 2005 1 月参加工作, 2018 年8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大学 学历(管理学学士)。

任雪迪: 镇政府副镇长。分管农业、 水利、畜牧、 水产、农机、农技、移民等方面工作

任雪迪 汉族, 1991 年3 月出生,山东济宁任城区 人, 2016 年8 月参加工作, 2019 8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

张硕 镇政府副镇长。分管市场 监管、国土、林业等方面工作,协助刘太星同志抓好综合执法工作。

张硕, 男,汉族, 1992 年8 月出生, 梁山县 水泊街道 人, 2016 年8 月参加工作, 2021 年9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大学 学历(工学学士)。


肖文昌: 镇政府副镇长。分管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

肖文昌, 男,汉族, 1975 年10 月出生, 梁山县 寿张集 人, 1995 年11 月参加工作,1998 年9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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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军起: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商务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履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人事、财务等方面的工作。

曾任梁山县大路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24年4月,任现职务。

庞学银: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商贸流通发展、市场运行等方面的工作及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商贸流通发展科、市场运行科;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曾任梁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职务,2020年4月,任现职务。


刘广记: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建设、外贸外经等方面的工作及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闫修国同志分管党建、人事、投资促进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外贸外经和投资促进管理科;联系县外贸集团总公司;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曾任县审计局副局长,2020年4月,任现职务。

梁吉军: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梁吉军,男,汉族,1974年8月生,山东梁山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关洪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局就业促进与人才开发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技工学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洪海,男,汉族,1976年7月生,山东梁山人,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刘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主持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机关党建科、政策法规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规划财务科、县人事考试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锋,男,汉族,1971年5月生,山东梁山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杨维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主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工作。分管劳动关系科、工伤保险科;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维立,男,汉族,1969年7月生,山东梁山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付胜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党群、人事、财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财务审计科。履行住建局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保、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付胜杰,男,汉族,1978年9月生,山东省成武县人。2008年9月参加工作,2011年11月参加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



孙厚文: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负责计划生育、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信访稳定、宣传、督办、组织、工程建设、建筑节能与科技、建筑工程招投标、建筑企业诚信建设、城建档案、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清欠、边界外美丽宜居社区推进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政工科、督办科、工程建设科、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科、建设工程标准造价科、教育培训科、城建档案馆管理科、建筑节能发展科、装饰装修科、建筑市场服务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工程质量管理科、教育培训科、工程质量检测科)、建筑公司、监理中心。履行住建局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保、法制建设责任人职责。

孙厚文,男,汉族,1970年6月生,济宁梁山县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参加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刘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民兵、工作纪律、工会、群团、综合考核、行业作风、疫情防控、党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驻村帮扶、精神文明创建、卫生城创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制建设、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机关党建科、政策法规科、物业管理科、团委。履行住建局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保、法制建设责任人职责。

刘冰,男,汉族,1973年1月生,济宁梁山县人。1994年9月参加工作,2002年1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高启银: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安全生产、环保、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燃气、热力、清洁取暖、安置房建设推进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燃气热力服务中心、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施工安全管理科、教育培训科、绿色施工与扬尘管理科、建筑市场服务科)。履行住建局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保、法制建设责任人职责。

高启银, 男,汉族,1974年8月生,济宁梁山县人。1997年5月参加工作,2000年3月参加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臧璇:党组成员、县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主任。主持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的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回迁安置、新型城镇化、小城镇建设、美丽村居建设、乡村振兴、行业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厕所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村镇建设科、安装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履行住建局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保、法制建设责任人职责。

臧璇,女,汉族,1983年1月生,泰安东平县人。2007年8月参加工作,2008年1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马强:党组成员、县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负责市容环卫、城乡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履行住建局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保、法制建设责任人职责。

马强,男,汉族,1980年12月生,济宁兖州人。2010年8月参加工作,2014年1月参加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杨书磊:党组成员、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管理、市政路灯维护、城市防汛、公园管护。分管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履行住建局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保、法制建设责任人职责。

杨书磊,男,汉族,1970年12月生,济宁梁山县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9月参加中国共产党。中专学历。



张戈:党组成员、县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主持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管理、房产管理、城建开发、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科、城建开发与房屋征收科。履行住建局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保、法制建设责任人职责。

张戈,男,汉族,1971年12月生,济宁梁山县人。1991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11月参加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宋培忠:梁山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审计局全面工作,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宋培忠,男,汉族,1969年7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信卫忠: 梁山县审计局党组成员、梁山县政府投资审计事务中心主任; 主持县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工作,分管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执行科工作;同时,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信卫忠,男,汉族,1969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韩清春:梁山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县审计局办公室(机关党建科)、县政府投资审计事务中心、内审工作、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局工会组织工作;协助宋培忠同志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同时,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韩清春,男,汉族,1979年10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张兆国:梁山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财政审计科、企业审计科、农业资源环保和社会保障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工作;同时,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张兆国,男,汉族,1979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赵新春,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民政局全面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和审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规划财务科。全面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个人简历:

赵新春,男,汉族,出生于1973年9月,山东梁山人,本科学历。

曾任梁山县韩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21年4月,任现梁山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安培珍, 梁山县民政 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级主任科员 责信访稳定、“放管服” 工会、“双招双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 救助、脱贫攻坚、社会组织党建、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慈善事业等工作;分管社会救助科 、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县 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基层政权建设和 社会工作 科、 慈善总会办公室、 县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 廉政建设 意识形态 (含网络意识形态) 安全生产 工作“一岗双责” ,完成局 党组 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安培珍,男,汉族,1972年6月生, 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 大学学历 梁山县拳铺镇人。

曾担任梁山县农业局技术员,拳铺镇团委书记、党政办副主任、管区书记、信访办主任;2011年调县信访局工作。历任信访局 副主任科员、副局长(群众工作部副部长)二级主任科员,2021年4月到 梁山 县民政局工作。






潘国良, 党组成员、县殡葬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殡仪服务、殡葬设施规划与建设、区划地名管理等,分管 区划地名科,主持 县殡葬服务中心 全面 工作, 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协助局长分管人事、财务、审计方面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潘国良 ,男,汉族,出生于198 1 9 月, 山东梁山人 大学 本科学历。

曾任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规划财务科科长。2021年5月,任梁山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主持县殡葬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梁山县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领导信息




刘光 梁山县金融工作发展促进中心 党支部书记、主任 ;主持 全面工作,履行全中心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曾任梁山县委办公 室副主任、梁山县委机要局局长、梁山县商务局副局长、国外招商局局长,2017年3月,任现职务。









张晓慧:梁山县金融工作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分管梁山县金融工作发展促进中心工作,2 015年5 月,任现职务。


贾存华:梁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发展和改革局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贾存华,男,汉族, 1975 1 月生,济宁梁山人, 1995 7 月参加工作, 2003 1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高文宝:梁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能源节约科、能源发展科、服务业发展科;分管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工作,负责局安全生产。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一岗双责

高文宝,男,汉族, 1968 9 月生,济宁梁山人, 1991 7 月参加工作, 1993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佟庆笑:梁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农村与经济合作科,负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黄河滩区迁建、东西部协作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一岗双责

佟庆笑,男,汉族, 1974 7 月生,济宁梁山人, 1994 7 月参加工作 ,2000 5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刘远鹰:梁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牌子)、财政金融与经贸科、动能转换协调科;负责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一岗双责

刘远鹰,男,汉族, 1966 3 月生,济宁梁山人, 1989 7 月参加工作, 1997 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张思林:梁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价格管理科、成本调查监审科(挂收费管理科牌子),分管价格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一岗双责

张思林,男,汉族, 1974 10 月生,济宁梁山人, 1993 7 月参加工作, 1996 1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林宪义:梁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粮食产业和物资储备科、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科,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一岗双责

林宪义,男,汉族, 1969 12 月生,济宁梁山人, 1988 7 月参加工作, 1990 1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王天超:梁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社会发展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工业和高新技术科、国防动员科(人民防空科),分管大项目促进中心、人防事务中心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一岗双责

王天超,男,汉族, 1974 12 月生,济宁梁山人, 1995 7 月参加工作, 1999 9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宋秀清: 梁山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主持梁山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 等工作 第一责任人职责;完成上级和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009.06—2010.05  梁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科长

2010.05—2012.07  梁山县商务局科员

2012.07—2017.03  梁山县商务局综合科科长

2017.03—2017.06  梁山县投资促进局科员

2017.06—2019.01  梁山县投资促进局项目规划科科长

2019.01—2024.04  梁山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4.04—               梁山县投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张国伟: 梁山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 宋秀清 同志分管综合科(党建科)、投资合作科、接待服务科、联络科的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一岗双责”;完成上级和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013.08-2017.03  梁山县国外招商局副局长

2017.03-2019.01  梁山县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9.01-              梁山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何明静: 梁山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 宋秀清 同志分管督查调度科、项目规划科的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一岗双责”;完成上级和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008 .0 9 -2010 .0 5 梁山县外经贸局科员

2010 .0 5 -2017 .0 4 梁山县商务局外贸科科长

2017 .0 4 -2019 .0 1 梁山县投资促进局综合科科长

2019 .0 1 -2024 .0 4 梁山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督查调度科 科长

2024.04 - 梁山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

(一) 贯彻执行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以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街、区)以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四)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县财政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街、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六)负责全县税收政策管理和法治财政建设,拟订县级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完善全县税收保障机制。

(七)按照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

理,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县级财政专户以及资金。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八)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总预算会计核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九)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县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 事人的监督管理。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十)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全县行政事业 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 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二)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资本、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国有资本、文化资产监管职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县级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十五)负责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十六)负责拟订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外债,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工作。开展财税领域涉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全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拟订全县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县级政府引导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十八)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

(十九)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十)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 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全县财政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

1.强化财政宏观调控职能。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宏观研究和有关财政制度政策设计,提高对财政经济数据的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增强财政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县以下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县与乡镇(街、区)收入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 县以下财政关系。深化县级预算管理改革,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按照分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3.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十四)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有关资金筹措保障和经费预算安排,以及公立医院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公立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做好县级公房公车一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运维工作,承担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公立医院公务用车相关信息数据的维护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按照规定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其他公有房产,以及有关国有土地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公房公车一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运维工作,实现与财政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一)依法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 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拟订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实施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参与编制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规划中涉及空间规划的内容。开展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七)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立健全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八)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采煤塌陷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林业、湿地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落实国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并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全县造林绿化工作。负责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发展,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 压覆矿产资源报批。依法进行矿业权管理。负责全县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业遗迹保护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林地管理,指导市级以上公益林划定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县退耕还林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集体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草原(地)的开发利用。指导林业、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湿地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等改革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监督实施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产品质量监督。监督管理全县苗圃和森林公园。监督管理全县林木种苗、花卉、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县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珍贵树木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

(十四)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全县国家、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及疫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者采集、驯养繁殖或者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十六)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地图管理。负责全县测量标志保护。

(十七)根据县政府授权,对乡镇(街道)、开发区落实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活动进行监测和管理,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违 法案件。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拟订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县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十九)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全县有关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有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有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备案、出质登记工作。负责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行政许可、备案。建立全县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县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按照权限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县消费环境建设,指导梁山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四)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和重大违法案件,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五)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承担风险预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行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标准实施的监督评估工作。推动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监督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按照授权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承担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四)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承担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质量管理。依职责实施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以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地方标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和医疗器械抽查检验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八)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和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质量共治和品牌建设。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深化标准化改革,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以标准化支撑推动质量强县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全县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全县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强化监管力度,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本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

5.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激励约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理顺职责关系,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提高执法队伍履职尽责能力。加强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化水平。

6.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全县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和利用程度,对政府掌握的知识产权信息资源,除涉及国家经济技术安全的以外,逐步免费向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社会公众开放。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便利集约高效。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不含干果和管辖范围外的水果,下同)、食用畜禽及其产品从种植养殖等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农药、职责范围内的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植物、畜禽、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毛皮动物养殖、胴体处置管理工作;负责畜禽收购、运输、屠宰环节(含生猪定点屠宰)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其他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过程畜禽疫病防控,加强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畜禽疫病防控,避免疫病传播、流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食用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市场监管局协助县卫生健康局收集相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和资料,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建议。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对职责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组织开展调查,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2)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进行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餐饮单位自行洗消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进行监管。两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在监管工作中发现餐具、饮具不合格的,应当及时相互通报。(3)县卫生健康局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应当及时通报县市场监管局。(4)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推动使用环节的药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建设。

4.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食用林产品(含干果和管辖范围内的水果,下同)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及疫病防控。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用林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5.关于危险化学品监管。县应急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按权限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指导县级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资格认定。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港口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认可。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和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负责对用于装卸、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6.关于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包括: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销、进出口以及相应储存;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销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销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县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使用、运输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包括: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购买、使用以及相应储存;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许可民用爆破企业和作业人员;监督指导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安全保卫、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许可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组织销毁处置使用、运输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侦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民用爆炸物品的刑事案件。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未经许可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

7.关于成品油监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海关、税务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个别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者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以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油品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地炼企业争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和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中央财政贷款贴息工作,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县发展改革局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县商务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按照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县应急局负责成品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8.关于电动汽车以及充电设施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拟订我县相关规划、政策,指导我县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负责将其与全县能源规划相衔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电动汽车以及充电设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时间: 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 梁山县忠义路1号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保障、房地产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参与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宏观调控方面政策法规。

(二)负责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后期运营管理等相关政策;负责全县住房保障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具体实施与指导服务工作。

(三)负责县域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租赁补贴发放、住房保障后期运营管理及退出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县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全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上市交易材料审核、增值收益计算与收取工作。

(四)负责协助做好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服务工作。参与全县住房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配合拟定住房发展支持政策,为开展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提供相关保障。参与拟定住房制度改革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并负责具体落实。

(五)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承担县域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负责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事务性工作。 负责房地产测绘机构业务成果管理事务性工作,为房地产测绘机构提供技术指导。负责房地产估价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事务性工作,为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工作指导。

(六)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全县房屋转让、租赁、抵押等交易合同备案事务性工作。负责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做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事务性工作。负责提供房屋交易网签信息的统计、查询、复制等服务。

(七)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县域住房保障和房产领域系统建设、信息发布、网站建设、对外宣传和网络舆情处置、网络诉求事项的办理工作。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三)贯彻执行教育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四)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五)统筹规划中小学校布局。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

(六)负责县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七)负责全县中等以及以下学历教育考试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教育体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竞争力强的体育项目,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校车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路线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2.关于船舶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艇安全监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管内河通航水域航行的其他船舶及这一水域内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完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协作配合机制,做好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著作权、广播影视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著作权、广播影视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保护事业、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七)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规划。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动我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以及文化旅游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统筹组织工作。

(九)指导全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

(十)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新闻出版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新闻出版机构、业务以及出版物的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负责县内报刊出版单位和记者站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影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审查全县广播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电影活动。

(十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工作,审核、申报、管理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县内世界人文、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

(十三)研究处理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代表国家文物进出境监管机构鉴定流通文物、进出境文物、刑事文物,审核重要文物的购销、交换和征调。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指导全县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配合上级文物部门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管理在梁山境内和水域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管理文物保护和相关项目建设经费,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等工作。

(十五)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和组织协调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六)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加强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国际市场推广,推动梁山文化走出去。

(十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八)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本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梁山文化交流与传播,稳步提升“水浒故里,忠义梁山”旅游品牌形象和梁山文化软实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整合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健全现代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活力。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履行人大职能,做好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工作,指导 协调群团组织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做好本行政区域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环境综 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执法工作。

(三)指导村(社区)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服务业发展,做好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统计等工作。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民族宗教、民政、退役军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信访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在职责权限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土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住房建设管理等工作;做好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农村管理服务体制,组织协调农村土 地流转等工作。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政策处理工作。

(八)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 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区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 区域、流域以及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制定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 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地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 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 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全 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指导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

(四)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办全 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审查专项规划,审批或者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提出全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向和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 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重金属、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关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 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全 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 核安全和辐射安全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 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响应工作。组织实施全 辐射环境监测和核设施、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全 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八)组织开展全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负责协调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相关工作。负责对 乡镇(街、区) 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以及落实生态环境质量责任情况进行督察,并及时向 委、 政府报告。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按要求做好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信息,统一发布全 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全 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推行清洁生产,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全 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 应对气候变化以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制度和政策,研究提出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全 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贯彻执行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全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 级承担的执法职责,指导全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全 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政策,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 )承担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 )承办 委、 政府和 市生态环境局 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 )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 市、 深化 “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我 生态安全,建设美丽 梁山

梁山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组织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县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我县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县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指导乡镇(街、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县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乡镇(街、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本县地震烈度区划、震害预测和重要城镇、重大工程以及有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受县政府委托或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统计分析工作,通报有关情况。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县管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驻梁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五)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类、安全生产类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保障救灾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承担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九)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 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全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责任。协 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县规范性文件规划和年度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的落 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规范性文件与改 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规范性文件制 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草案。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 部门之间在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 编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对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或者修改 意见。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 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 督全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 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 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五)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 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 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 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 治宣传。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 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县 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 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 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仲裁管理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等工作,管 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十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 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二)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 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 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 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 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 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 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 “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 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 方式,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 中事后监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 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 务效率和质量。

(一)贯彻执行水务工作法律法规,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水法治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水务政策,提出有关水务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县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跨乡镇(街道)、开发区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务规划。

(二)负责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开展全县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务行业供水和村镇节水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水务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参与对水务改革发展成效考核;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县级水务资金和水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务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负责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六)指导全县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道、湖泊以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县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有关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者跨乡镇(街道)、开发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

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南水北调工程安全运行工作,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做好县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配合做好监测、预报和定期公告;负责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的监督。

(九)负责指导全县农村水务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务发展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引黄灌溉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务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东平湖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并监督实施。

(十一)负责组织查处全县重大涉水违法违规事件,调处跨乡镇(街道)、开发区的水事纠纷,受县政府委托调处县际间水事纠纷,负责水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并指导水政监

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点水务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十二)负责全县水务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负责组织重大水务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创新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水务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指导水务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县内涉及黄河的有关事务。

(十四)负责协调水文工作。

(十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

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

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本行业转变政府职能。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一、党委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研究决定本乡镇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照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全面推进辖区内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

(四)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引导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加强对武装工作的领导。

(五)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任免和监督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七)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八)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政府主要职责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的决定、命令。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办理本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事项及依法承接上级机关下放的其他事项,制定服务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并负责动态调整相关事项目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方便有效的服务。

(三)积极推进乡镇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优化公共服务职能,整合辖区公共服务资源,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服务,做好脱贫攻坚、防贫减贫工作,按照“一站式”便民服务要求和公开透明的办事流程,加强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四)承担在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扶贫济困、和谐稳定等重点领域的配合责任。

(五)对需要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县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活动。

(六)根据基层管理需要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承接条件,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经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依法委托的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行政执法活动。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部门的名义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接受委托部门监督管理。

(七)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产业集群,带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挥纽带作用。

(八)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社会治理评价机制,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集聚,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九)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设立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并与同级综合治理中心一体化运行,合理确定并整合网格监督管理任务和事项,科学配置网格员力量,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基层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

(十)按照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依法与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对接基础管理信息和相关业务数据,推进信息有序共享、互联互通。

(十一)建立健全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履职双向考核评议制度。

(十二)指导、支持和帮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提高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支持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团体在乡村的组织建设,支持和鼓励其承接适当的公共服务职能,发挥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鼓励引导其以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开展为民服务。

(十三)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自治和村民(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党政工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承担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党务政务公开、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国家安全、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人大、政协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马营镇人民政府院内综合办公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

(二)党建办公室

承担 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的统战工作。承担民族宗教相关工作。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人才相关工作。综合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村 社区 及干部考核、管理工作。承担党校、村 社区 党务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马营镇人民政府院内综合办公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统筹经济发展、财务等工作。承担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公共资源交易、优化营商环境、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 管理。负责项目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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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退役军人服务站

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工作,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按权限做好相关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管理为民服务大厅,负责村 社区 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承担人武部交办的各项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便民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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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

(五)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群众矛盾纠纷调处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牵头负责群众诉求受理、办理和督办工作。管理综治平台和社会治理服务大厅。负责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负责社区和物业管理、社区工作者管理、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管理培育等工作。负责推进村 社区 自治和村 民委员会建设。组织实施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协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以及与社会治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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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

二、事业单位设置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统筹管理、指挥调度派驻执法队伍和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代表镇政府行使本级及赋予、委托的行政执法权限。负责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承担交通运输执法等有关工作。协调与行政执法相关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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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

(二)应急安全保障中心

承担应急、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协调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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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负责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承担文化旅游、文艺体育活动组织、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广播电视服务等工作。发展村 社区 文化,加强村 社区 文化室业务指导,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承担党史和地方史志相关工作。协调与公共文化相关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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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

(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承担自然资源、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承担农村财务、土地承包流转、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牵头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协调与农业农村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马营镇人民政府院内综合办公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

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保证上级人民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按照全县社会建设纲要,制定乡镇、行政村(社区)全面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向下属科室、部门布置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4、组织开展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配合市、县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5、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辖区内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对行政村、居住小区内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


6、研究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7、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研究、制定本辖区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落实。


8、负责组织和监督对辖区村(居)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乡镇辖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计划生育、拥军优属、民兵预备役、征兵、季节防火、防汛、人民调解和地域统计等工作。配合相关单位、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


10、负责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社区服务设施的基础建设,整合社区资源,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工作;组建并管理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指导社区服务志愿者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11、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12、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


13、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1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1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工委的决定、命令。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办理本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事项及依法承接上级机关下放的其他事项,制定服务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并负责动态调整相关事项目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方便有效的服务。

(三)积极推进街道办事处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优化公共服务职能,整合辖区公共服务资源,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服务,做好脱贫攻坚、防贫减贫工作,按照“一站式”便民服务要求和公开透明的办事流程,加强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四)承担在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扶贫济困、和谐稳定等重点领域的配合责任。

(五)对需要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县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活动。

(六)根据基层管理需要和街道办事处的承接条件,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经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依法委托的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行政执法活动。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部门的名义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接受委托部门监督管理。

(七)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产业集群,带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挥纽带作用。

(八)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社会治理评价机制,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集聚,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九)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设立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并与同级综合治理中心一体化运行,合理确定并整合网格监督管理任务和事项,科学配置网格员力量,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基层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

(十)按照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依法与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对接基础管理信息和相关业务数据,推进信息有序共享、互联互通。

(十一)建立健全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履职双向考核评议制度。

(十二)指导、支持和帮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提高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支持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团体在乡村的组织建设,支持和鼓励其承接适当的公共服务职能,发挥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鼓励引导其以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开展为民服务。

(十三)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自治和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全县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战略性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二)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和科研机构布局。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三)负责制定县级科技发展和基础研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和实施县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科技基地计划。参与编制和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县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五)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统筹软科学研究。

(六)编制全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变革性与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七)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工作。指导全县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

(八)组织参加国家和省、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以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九)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指导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建设。

(十)负责全县有关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训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拟订全县出国(境)培训管理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十一)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负责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负责拟订国(境)外专家来我县定居政策。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负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承担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拟订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全县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以及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科技局制定外国人来我县工作政策,其中A类人员的政策由县科技局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科技局制定。


(一)研究提出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规划、计划、业务规范等意见建议。

(二)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

(三)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作业补贴等农机强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机化工程项目相关服务工作。

(四)承担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促进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农业机械装备研发、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支持,促进全县农业机械转型升级。

(六)参与推进农机系统人才引进和培养有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农机手、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开展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七)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农机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

(八)为农机维修网点建设提供技术指导,配合开展农业机械新产品的鉴定和职业技能开发,为农机质量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性支持。

(九)负责全县农机信息化和智慧农机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农机信息化、智能化在农机化生产上的推广应用,承担农机行业的统计事务工作。

(十)统筹利用农机化事业发展的各项资金,促进农机化事业发展。协助做好县属农机企业单位的相关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赵堌堆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入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全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卫生健康行业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监督体系。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指导全县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负责县保健办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县保健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中西医并重,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3.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5.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中医药传承发展,促进全民健康。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组织起草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起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市场监管局协助县卫生健康局收集相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和资料,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建议。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对职责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组织开展调查,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2)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进行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餐饮单位自行洗消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进行监管。两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在监管工作中发现餐具、饮具不合格的,应当及时相互通报。(3)县卫生健康局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应当及时通报县市场监管局。(4)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推动使用环节的药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建设。

3.与县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我县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制定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研究提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建议。

(三)负责履行经县政府批准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投资建设、市场准入、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职责,并对相应的审批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负责健全完善行政审批部门与承担管理职能部门的衔接协调配合机制;负责将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情况和结果及时推送给相关管理职能部门;接受相关部门反馈的监管和执法信息,对相关事项作出调整。

(五)负责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负责编制行政审批、入驻县为民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及有关事项的清单和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

(七)负责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技术改造、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水平。

(八)负责县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规范县为民服务中心(各分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全县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标准化。

(九)负责牵头协调未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或退出县为民服务中心(分中心)办理工作;负责对进驻县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开展流程优化、规范管理和日常监督工作。

(十)负责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和进驻县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负责对进驻县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提出调换意见、审核调换人员。

(十一)负责受理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为民服务中心的投诉,承担所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体推动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所属单位和县为民服务中心窗口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工委的决定,命令;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 ,办理本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事项及依法承接上级机关下放的其他事项,制定服务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并负责动态调整相关事项目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方便有效的服务。

(三)积极推进街道办事处职能由 “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优化公共服务职能,整合辖区公共服务资源,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服务,做好脱贫攻坚、防贫减贫工作,按照“一站式”便民服务要求和公开透明的办事流程,加强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四)承担在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扶贫济困、和谐稳定等重点领域的配合责任。

(五)对需要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县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活动。

(六)根据基层管理需要和街道办事处的承接条件,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经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依法委托的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行政执法活动。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部门的名义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接受委托部门监督管理。

(七)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产业集群,带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挥纽带作用。

(八)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社会治理评价机制,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集聚,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九)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设立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并与同级综合治理中心一体化运行,合理确定并整合网格监督管理任务和事项,科学配置网格员力量,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基层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

(十)按照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依法与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对接基础管理信息和相关业务数据,推进信息有序共享、互联互通。

(十一)建立健全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履职双向考核评议制度。

(十二)指导、支持和帮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提高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支持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团体在乡村的组织建设,支持和鼓励其承接适当的公共服务职能,发挥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鼓励引导其以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开展为民服务。

(十三)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自治和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 综合执法 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研究 拟订 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 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制定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 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统筹协调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乡镇(街区)、开发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及督察工作。

(三) 承担城市容貌和户外广告管理职责。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和规章,拟订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并负责组织检查、监督落实;牵头组织实施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对损害城市容貌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城区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利用市政公用设施发布的广告)经营权的有偿出让;根据行政审批部门需要,参与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许可、城市规划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及占用城市道路、公用场地许可等的现场勘验;负责城区景观灯饰亮化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四) 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五) 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 对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大型广告牌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 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违反规定排放油烟、在城区内露天烧烤食品污染环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建设施工造成大气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城区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九) 负责县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 负责城区内数字化城市管理数据普查和更新工作。

(十)负责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 负责凤凰公园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公园绿地管理、科普宣传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十二)会同财政部门参与城市管理维护费及有关县级资金的监督管理,提出有关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意见,监管资金的使用。

(十 )负责综合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十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五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六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业技术标准,研究拟订检验检测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县农产品(包括种植业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及农业种养殖环境的检验检测工作。

(三)承担全县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餐饮具、消毒产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生活饮用水、环境及工业产品和有关产(商)品等方面的检验检测工作。

(四)负责为全县相关执法监管部门和社会委托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五)负责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质量信息及相关分析报告。

(六)开展农产品(包括种植业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种养殖环境、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餐饮具、消毒产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生活饮用水、环境及工业产品和有关产(商)品等方面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新技术的科研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的决定、命令。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办理本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事项及依法承接上级机关下放的其他事项,制定服务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并负责动态调整相关事项目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方便有效的服务。

(三)积极推进乡镇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优化公共服务职能,整合辖区公共服务资源,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服务,做好脱贫攻坚、防贫减贫工作,按照“一站式”便民服务要求和公开透明的办事流程,加强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四)承担在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扶贫济困、和谐稳定等重点领域的配合责任。

(五)对需要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县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活动。

(六)根据基层管理需要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承接条件,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经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依法委托的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行政执法活动。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部门的名义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接受委托部门监督管理。

(七)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产业集群,带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挥纽带作用。

(八)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社会治理评价机制,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集聚,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九)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设立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并与同级综合治理中心一体化运行,合理确定并整合网格监督管理任务和事项,科学配置网格员力量,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基层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

(十)按照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依法与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对接基础管理信息和相关业务数据,推进信息有序共享、互联互通。

(十一)建立健全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履职双向考核评议制度。

(十二)指导、支持和帮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提高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支持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团体在乡村的组织建设,支持和鼓励其承接适当的公共服务职能,发挥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鼓励引导其以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开展为民服务。

(十三)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自治和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工委的决定、命令。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办理本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事项及依法承接上级机关下放的其他事项,制定服务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并负责动态调整相关事项目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方便有效的服务。

(三)积极推进街道办事处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优化公共服务职能,整合辖区公共服务资源,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服务,做好脱贫攻坚、防贫减贫工作,按照“一站式”便民服务要求和公开透明的办事流程,加强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四)承担在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扶贫济困、和谐稳定等重点领域的配合责任。

(五)对需要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县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活动。

(六)根据基层管理需要和街道办事处的承接条件,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经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依法委托的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行政执法活动。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部门的名义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接受委托部门监督管理。

(七)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产业集群,带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挥纽带作用。

(八)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社会治理评价机制,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集聚,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九)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设立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并与同级综合治理中心一体化运行,合理确定并整合网格监督管理任务和事项,科学配置网格员力量,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基层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

(十)按照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依法与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对接基础管理信息和相关业务数据,推进信息有序共享、互联互通。

(十一)建立健全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履职双向考核评议制度。

(十二)指导、支持和帮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提高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支持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团体在乡村的组织建设,支持和鼓励其承接适当的公共服务职能,发挥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鼓励引导其以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开展为民服务。

(十三)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自治和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编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协调解决全县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县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编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目录,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意见。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负责研究提出全县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参与拟订全县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负责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品牌建设。

(六)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全县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全县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全县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全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协调推进全县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八)研究提出全县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县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快全县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全县企业信息化建设。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

(十)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全县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拟订全县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十三)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无线电管理的法规政策,研究拟订我县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 )职能转变。 按照 省市 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 委、 政府深化 “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 组织 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转变政府职能。

1. 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2. 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 + 监管 ”。

3. 提高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分析水平,加强行业发展趋势研究,创新行业管理模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4. 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优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环境。

(十 )有关职责分工

1. 关于电动汽车 及充电设施管理。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牵头负责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 、省 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拟订 我县 相关规划、政策,指导 我县 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能源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负责将其与 全县 能源规划相衔接。 市场监管局 负责电动汽车 及充电设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的组织实施 ,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县政府办公室(县 大数据 局) 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政府办公室(县 大数据 局) 负责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3. 关于成品油监管 的职责分工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 ( 单位 ) 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个别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者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以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县 发展改革 负责油品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地炼企业争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和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中央财政贷款贴息工作,支持企业升级改造。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 发展改革 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 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 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 管理。 县商务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按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县 应急 管理局 负责成品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 ;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查处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4. 关于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 的职责分工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包括: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销、进出口 及相应储存;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销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销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 公安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 使用、运输环节的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包括: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购买、使用 及相应储存;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许可民用爆破企业和作业人员;监督指导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安全保卫、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许可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组织销毁处置使用、运输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侦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民用爆炸物品的刑事案件。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安 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未经许可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

5 . 关于节约用水管理 的职责分工 县水务局 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 制订 有关标准 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发展改革 负责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衔接,参与 节约用水政策规划的制定,负责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完善水价体系。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指导工业 节约用水 工作,参与节约用水政策规划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 节约用水 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落实工业节 约用 水工作的要求。 农业农村 负责指导农业生产 节约用水 工作,参与节约用水政策规划 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生产 节约用水 有关标准,推广农业 节约用水 新技术新工艺,落实农业生产 节约用水 工作的要求。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 节约用水 工作的要求。各部门应 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一) 宣传中央、省 和县委、县政府 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研究制订全 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 供销合作社发展和改革。

(二)参与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指导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三)负责全 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 壮大 社有企业,推进联合与合作;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科技服务,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四)受 政府委托,对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等经营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五)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完善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对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利用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资源,开展供销合作社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

(七) 完成 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者组织起草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国务院、国家部委,省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以及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县委以及县委部门、外县(市、区)政府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等来文来电。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县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同志讲话以及其他综合性文稿。履行县政府新闻发言人职责。
(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六)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七)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八)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调度掌握全县工作情况,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九)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十)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分析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
(十一)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重要信息和政务舆情。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三)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市级政务服务热线、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转批的来电来件。
(十四)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研究提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建议。协调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并进行电子监察。承担县“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管理。负责制定并督促落实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政策以及规定。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规划方案的贯彻实施。负责推进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大数据发展规划、大数据管理、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和项目督导。
(十七)承担县委外办职责,接受县委外事委的直接领导,负责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县委外事委各项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十八)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行政管理。
(十九)负责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行政职责。协调、配合中央、省、市驻梁金融监管机构对全县各类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防控化解地方金融组织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组织突发事件和重大风险。负责对全县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交易场所开展权益类交易或者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民间融资机构开展的民间资本管理业务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商业保理公司以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具有金融属性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私募投资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三十)领导和管理县信访局。
(三十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二)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三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四)职能转变。接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精简行政审批,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改善社会服务,激励创业创新,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 关于信息化工作的职责分工。县委网信办负责指导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和重大措施,指导、检查、推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信息化工作,协调解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信息安全整体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负责规划指导全县大数据工作,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政用、民用、商用大数据融合发展,负责全县大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2. 关于电子政务工作的职责分工。县委网信办负责全具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协调工作,指导全县电子政务建设,统筹协调政务网络管理。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县电子政务发展规划,配合县委办公室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合的统筹规划、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工作。
3. 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负责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1 、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保证上级人民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 、按照全县社会建设纲要,制定街道、社区全面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向下属科室、部门布置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 、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健康发展,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4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配合市、县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5 、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辖区内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6 、研究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7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研究、制定本辖区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落实。

8 、负责组织和监督对辖区村(居)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9 、负责卫健、拥军优属、民兵预备役、征兵、季节防火、防汛、人民调解和地域统计等工作。配合相关单位、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

10 、整合资源,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工作;组建并管理村服务志愿者队伍,指导志愿者开展和谐村庄建设;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11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12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13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14 、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黑虎庙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

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

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入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

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

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

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

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

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梁山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监督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体推动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全县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推行按病种、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联系方式

0537-7360152

办公地址

梁山县水泊西路31号

办公时间

夏季、冬季: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一)参与拟定全县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开展畜牧兽医行业调查研究;为畜牧兽医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公益服务;

(二)开展畜牧兽医行业品牌创建指导服务工作,为推动畜牧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承担畜牧业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畜牧兽医项目实施、乡村振兴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全县动物疫病的诊断、检测、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情预报、预警及防控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动物疫病防治、动物强制免疫、人畜共患病防治、畜禽标识相关工作,为动物卫生防疫提供技术支撑;负责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与管理;承担县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畜禽良种的引进、繁育、推广;负责畜禽种质资源的调查、研究、保护、开发与利用等工作;承担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工作。

(五)开展畜牧善医行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和应用工作,推动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承担绿色畜牧业发展和畜牧兽医技术的实验、示范、推广工作;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服务。

(六)为畜牧善医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养殖环节畜产品、畜牧业投入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等事务性工作;参与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无公害等畜产品认证相关工作。

(七)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善药、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技术指导和质量检验、复核检验;承担饲料饲草和秸秆饲料化利用、推广工作;承担善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规范认证及“瘦肉精”监管技术支撑工作。

(八)开展畜牧善医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为畜牧业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服务;承担畜牧兽医行业统计监测和经济运行分析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九)为畜牧兽医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执法、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提供技术支撑。

(十)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气象业务建设的实施;以及对气象活动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

(三)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气象设施。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发布及管理,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六)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供利用、保护气候资源等有关的建议,以及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七)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

(八)管理本部门的计划财务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人民政府对县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

(九)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梁山县东平湖区移民事务工作的有关文件。

2、负责全县移民相关工作的服务,承担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组织东平湖水库农村移民人口核减工作。

4、组织编制、申报东平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等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5、蓄洪期间,负责库区移民搬迁方案的制定。

6、负责搞好库区移民科学文化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8、协调处理涉及水库移民的信访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全县水产事业发展提供行业指导、技术支撑和公益服务。(二)具体实施全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水产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水产行业健康养殖、标准化建设,参与实施水产产业结构调整。承担水产养殖、增殖和苗种生产工作;开展水产经济、资源调查。 (三)开展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水产先进技术、优良品种引进、试验和推广;提供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交流和水产行业公共信息服务。开展水产科研项目的研究、试验及成果转化;参与全县水产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四)负责收集、发布水产行业信息;开展水产产业统计、预警工作。开展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动植物防疫工作;建立健全水生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完善水生动物疫情信息测报。指导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五)组织水产项目的申报及实施,负责全县休闲渔业的发展,承接开展省、市、县休闲渔业活动;参与水产种资资源管理和良种繁育的申报(六)负责渔场的建设指导事务,开展经营咨询等服务工作。(七)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八)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机场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组织协调全县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综合运输,承担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客运工作。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拟订行业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公路通行费收费、内河船闸、公路超限检测站点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五)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机场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机场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照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六)承担县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县属重点交通运输企业的业务指导工作并参与考核。

(七)负责全县国道、省道的布局规划,组织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全县高速公路的布局规划,指导监督全县高速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指导监督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

(八)承担县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县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工作,组织县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防治污染工作。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引航管理工作。

(九)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相关国际运输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推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二)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消防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起草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以及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在全县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环境。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五)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牵头拟订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

(十)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承担退役军人信息统计、核查工作,负责全县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建设。

(十一)承担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体推动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加强与驻梁部队的协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公安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领导和指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工作,并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制定教育训练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公安宣传和公安系统的表彰奖励活动;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

(四)组织、指导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以及涉及食品药品与环境领域的犯罪案件;组织指挥全县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统一行动。

(五)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处置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等工作。

(六)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管理梁山县看守所、梁山县拘留所。

(七)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因私出入境中介管理事务;按规定承担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和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研究和建设、应用,为各类案件侦办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和行动支援。

(九)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按规定负责机动车辆登记、驾驶人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负责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六)负责来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七)按规定权限领导全县公安消防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八)负责保安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

(十九)拟订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政策。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集中采购服务工作;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按照市场要求,依法向社会提供招投标服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保证上级人民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按照全县社会建设纲要,制定街道、社区全面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向下属科室、部门布置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健康发展,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4、组织开展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配合市、县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5、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辖区内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6、研究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7、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研究、制定本辖区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落实。


8、负责组织和监督对辖区村(居)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卫健、拥军优属、民兵预备役、征兵、季节防火、防汛、人民调解和地域统计等工作。配合相关单位、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


10、整合资源,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工作;组建并管理村服务志愿者队伍,指导志愿者开展和谐村庄建设;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11、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1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1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14、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三农”工作重大问题。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担保、进出口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牵头组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指导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全县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推动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组织拟订农业地方标准。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有关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负责露天焚烧秸秆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农药、渔业苗种、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督管理以及肥料、农用膜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养殖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依法对畜禽屠宰进行监督。负责毛皮动物养殖、胴体处置管理工作。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县农业植物、水生植物和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监督动物卫生,组织、监督农业植物、水生植物和动物防疫检疫,承担重大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并监督管理。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有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十三)指导推动农业对外合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合作政策,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引领区。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不含干果和管辖范围外的水果,下同)、食用畜禽及其产品从种植养殖等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农药、职责范围内的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植物、畜禽、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毛皮动物养殖、胴体处置管理工作;负责畜禽收购、运输、屠宰环节(含生猪定点屠宰)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其他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过程畜禽疫病防控,加强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畜禽疫病防控,避免疫病传播、流行。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食用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关于节约用水管理。县水务局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节约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衔接,参与节约用水法规、规划、政策的制定,负责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完善水价体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法规、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节约用水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落实工业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建设相关节约用水工作,落实城市建设相关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法规、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生产节约用水有关标准,推广农业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落实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节约用水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3.关于野生动物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4.关于船舶安全监管。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完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协作配合机制,做好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5.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各级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绩效评价技术性服务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县管企业的运行状况。

(三)收集整理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和县管企业综合信息;提出县管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及企业重组整合的建议。

(四)为县管企业产权管理提供咨询服务;为县管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提供技术性服务。

(五)为县管企业对外合作发展提供咨询、协调服务;配合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指导县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财务总监的业务指导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财务总监的选聘、委派、考核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县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

(七)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等工作。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八)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韩垓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入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的决定、命令。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办理本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事项及依法承接上级机关下放的其他事项,制定服务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并负责动态调整相关事项目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方便有效的服务。

(三)积极推进乡镇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优化公共服务职能,整合辖区公共服务资源,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服务,做好脱贫攻坚、防贫减贫工作,按照“一站式”便民服务要求和公开透明的办事流程,加强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四)承担在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扶贫济困、和谐稳定等重点领域的配合责任。

(五)对需要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县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活动。

(六)根据基层管理需要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承接条件,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经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依法委托的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行政执法活动。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部门的名义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接受委托部门监督管理。

(七)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产业集群,带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挥纽带作用。

(八)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社会治理评价机制,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集聚,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九)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设立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并与同级综合治理中心一体化运行,合理确定并整合网格监督管理任务和事项,科学配置网格员力量,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基层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

(十)按照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依法与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对接基础管理信息和相关业务数据,推进信息有序共享、互联互通。

(十一)建立健全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履职双向考核评议制度。

(十二)指导、支持和帮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提高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支持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团体在乡村的组织建设,支持和鼓励其承接适当的公共服务职能,发挥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鼓励引导其以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开展为民服务。

(十三)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自治和村民(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 贯彻执行商务领域、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商务发展、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全县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县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提出招商对策建议。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包装和推介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

(四)拟订全县规范流通领域秩序的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协调全县产业招商,负责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督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推进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五)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全县投资环境的整体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六)拟订全县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审核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以及配额。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县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七)负责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八)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按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按权限核准和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以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十)拟订全县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审核、管理全县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推动对外援助工作落实。管理多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

(十一)配合市商务局对梁山经济开发区、梁山工业园等园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

(十二)负责发展梁山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友好县、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推进全县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工作。

(十三)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权限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负责全县商务领域、招商引资人才队伍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等招商主体和相关部门的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建立全县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会同有关县直部门单位,拟订全县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以下简称“双招双引”)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市对我县“双招双引”考核责任体系并抓好推动落实工作。

(十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拟订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来我 工作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落实 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 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组织实施 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 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 落实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六)起草人才开发政策,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 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 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 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拟订全 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和指导全 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八)综合管理全 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 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依法办理 政府提请 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 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九) 按照管理权限, 负责全 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 (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 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落实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 (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 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 委、 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人防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拟订人防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管理县人防工程相关工作。

(二)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三)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拟订全县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工作。

(四)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执行,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进行信用评价。负责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工程建设、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材使用领域的行业管理职责,履行建材使用监管职责。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地方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办法、经济参数、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组织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组织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工作,受理工程质量问题投诉。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拟订全县城市设计、城市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参与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 街道、 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县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组织实施责任。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并指导全县相关工作。负责燃气、热力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九)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十)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安全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负责建设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房产交易、安全鉴定、住房置业担保、房地产产籍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区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指导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重大案件查处和跨部门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七)承办 委、 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能转变。按照 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 “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的职责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市、县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县本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报省审计厅审批;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政策、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者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管委会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包括按照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市、县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管委会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投资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内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对县级重大项目进行稽查。对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进行检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县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 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 ;负责指导做好县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中共梁山县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承担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 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服务能力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 ; 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承办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监督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经营服务及殡葬惠民政策的落实等。承办全县殡葬服务单位的审核报批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 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指导全县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管理国家和省、市、县拨付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使用 ;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五)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全县民政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县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起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 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组织起草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

2.与县委统战部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民族宗教团体登记管理。县委统战部负责民族宗教团体业务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

(二) 开展金融政策分析研究, 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三) 承担政金企合作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好对 驻梁金融机构 和地方金融组织的服务协调工作

(四)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

(五) 配合开展金融人才引进、培训工作。

(六)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体推动中心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

根据主管部门安排,配合开展 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工作,配合开展依法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协调开展好 县维护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安排 工作。

)完成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17:30

办公地址:梁山县新城办公区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分析全县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负责组织重要物资、商品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与中国人民银行梁山县中心支行牵头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县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县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县农村经济、工业、能源、综合交通运输、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研判能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发展趋势,研究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并协调实施,协调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牵头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

(七)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县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县地区经济协作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县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县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综合平衡全县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与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区域和服务业人才工程和人才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核、转报工作。组织协调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十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县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

(十二)研究提出全县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综合指导重点区域规划的实施,协调解决重点区域规划实施、产业布局、发展资金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负责推进实施梁山县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研究提出全县新旧动能转换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并协调组织实施全县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战略、总体方案、实施规划、年度计划,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全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力布局、重点产业发展,综合指导和协调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统筹调度“四新四化”重点项目,协调解决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县“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交易规则、服务流程和标准、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全县招标投标的政府规章草案,做好评标、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十四)组织研究全县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工作规划、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权限和程序,拟订全县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目录。按照权限和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全县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价格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县对口支援协作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对口支援协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和物资储备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战略性问题研究,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全县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管理全县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商品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全县各类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指导全县粮棉储备体系建设,选定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的规模、总体布局、动用建议和收购、销售、储存、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储备粮棉管理职责。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组织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对全县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监测制度以及技术规范。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职责。保障城乡居民、灾区以及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负责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统计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七)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拟订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标准。研究提出全县有关能源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参与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审核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核电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组织推进能源关键设备研发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点示范工程,负责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牵头协调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负责全县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分析能源市场供求变化,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能源保障。

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承担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煤矿工程质量监督和压煤建筑物搬迁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全县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参与拟订全县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负责能源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调县际以及境外能源开发利用。

(十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九)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 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 切实 履行 机关 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推进党的 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律建设 把制度建设 穿其中 促使本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二)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 投资促进的 方针、 政策 和法律、法规、规章 负责拟定全县投资促进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研究全县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发展趋势 提出招商对策建议。

(三)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督查调度、统计考核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等招商主体执行年度任务目标 负责 完成情况的汇总和考核工作。

(四) 负责包装和推介全县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拟定全县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五) 负责招商线索的联络、推进 外来客商的接待服务

(六) 负责全县招商引资信息化平台建设 调度收 、汇总筛选全县招商引资项目 建立招商项目资源库 确定重 招商 资项目 并及时提报县领导包保推进。

(七) 负责拟定全县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和 教育 培训 计划并组织 实施 负责 区域 资促进局业 管理 和园区投资促进局业务指导工作。

(八) 负责外资利用工作 。拟订 全县 吸引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 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协调外商 服务 投诉处理工作, 负责 全县外商投资统计和分析工作 负责国( 外的招商活动策划并组织实施。

(九)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离退休干部科)主要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贯彻县委财经工作重大部署的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财税政策调研和财政工作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深化财税改革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2086

科室负责人

王金生

综合科(挂工资科牌子) 主要职责

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牵头组织全县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相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发放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项资金管理。

办公电话

0537-7313496

科室负责人

宋蓉

法规税政科主要职责

组织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其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县财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研究提出实施全县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全县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起草税收相关政府规章草案以及实施办法,承担县级权限内的税收政策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开展税费政策绩效评价、税源调查、税费收入变化情况分析工作。负责全县税收保障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承担县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行政许可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8080

科室负责人

艾玉花

预算科(挂政府债务管理科、预算绩效管理科牌子)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全县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县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组织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牵头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以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指导乡镇(街、区)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增强财政基层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组织审核、汇总年度乡镇(街、区)财政预算,承担对乡镇(街、区)的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和年终财政体制结算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县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编制全县和县级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信息披露、项目确定等工作。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以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乡镇(街、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2084

科室负责人

黄淑静

国库科(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牌子)主要职责

组织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和县级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管理县级财政国库。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县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县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拟订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制定全县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县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工作。组织编制县级购买服务计划。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投诉处理、评审专家库动态管理等工作,组织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等工作。指导乡镇(街、区)政府采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3123

科室负责人

王月岭

经济建设科(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牌子)主要职责

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能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订县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

办公电话

0537-7315529

科室负责人

李红菊

行政政法科主要职责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以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承担本县法院、检察院、审计系统经费保障和预决算管理等有关工作。拟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牵头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6283

科室负责人

王金秀

科教和文化科(挂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科牌子)主要职责

承担科技、教育、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推进科技、教育资金管理机制改革。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财政政策以及有关制度。牵头拟订人才发展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工作经费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具体事项,负责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并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考核。

办公电话

0537-7325514

科室负责人

王淑娟

社会保障科主要职责

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 总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牵头承担全县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保险精算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5449

科室负责人

孙芳

农业农村科主要职责

承担农业农村、城乡水务、供销等方面 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牵头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涉农补贴管理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7277

科室负责人

楚桂芳

资产管理科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国企国资改革相关作。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汇总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负责拟订县财政局履行有关国有资产(资本)出资人职责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办公电话

0537-7323776

科室负责人

赵彩英

金融科(挂国有金融资本监管科牌子)主要职责

拟订全县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政策。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拟订全县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牵头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承担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工作。承担地方国有金融资本运行质量监测工作。审核所监管地方金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改制、上市、资本金变动方案。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地方金融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县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地方国有企融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地方金融企业股权董(监)事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提出有关股权董(监)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审核所监管地方金融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起草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报告。

办公电话

0537-7326976

科室负责人

杨楠

工商贸易科(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科牌子)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 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产 业政策研究,拟订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数字梁山”建设与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外经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打造对外开放新高 地、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县级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对县级政府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县级政府引导基金收益安排建议。对县级政府引导基金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办公电话

0537-7322087

科室负责人

陈明慧

会计科(挂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各类会计制度。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跟踪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负责有关行业党建工作。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或受托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拟订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办公电话

0537-7329467

科室负责人

韩红

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2706

科室负责人

仲召生

机关党建科(挂人事科牌子)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负责联系协调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县财政人才队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局党组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316276

科室负责人

李菁


内设科室

办公室(挂信访工作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接待、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督查、值班、安全、后勤等局机关日常运转保障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政务网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理全县自然资源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督查落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负责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和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未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625

综合科(挂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牌子)

主要职责: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牵头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改革工作。负责开展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相关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牵头拟订自然资源管理、林业管理、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县普法宣传教育 , 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5625

财务科

主要职责: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全县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备案、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7829

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5716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监测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处理重大权属纠纷。实施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及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0272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主要职责: 开展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按照省、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自然资源资产。拟订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及全县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管理、监督全县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和开发,负责全县各类开发区用地管理。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办公电话: 0537-7315556

国土空间规划科

主要职责: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实施多规合一,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负责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前期论证和大型工程的规划审核、评审工作。负责城区特定范围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城区重点区域、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城区重大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的征集和评审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村镇规划政策、制度、标准。负责全县村镇规划与管理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村镇规划的评估、编制、备案和实施管理工作。指导村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用地规划、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拟订全县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9625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主要职责: 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相关重点工程。承担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采煤塌陷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9550

耕地保护监督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办公电话: 0537-7335625

矿产资源开发与勘查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县矿泉水、地热水资源勘查工作。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全县地质材料汇交、保管、利用。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古生物化石、矿业遗迹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矿产资源勘查方面的监管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矿业权市场,调处重大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属纠纷。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开采、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方面的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33625

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挂梁山县绿化工作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定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全县集体林权制度、草原(地)改革等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承担全县林产品质量监督、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和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负责食用林产品(含干果和管辖范围的水果,下同)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指导监督全县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指导全县良种基地、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县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发展。指导监督全县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牵头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承担全县生态保护补偿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2746

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挂野生动植物保护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建、调整各类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承担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承担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县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牵头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2118

测绘地理信息科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拟订全县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和管理全县测绘基准、测绘系统。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管理县级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拟订全县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统筹全县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拍摄影、卫星遥感、测绘信息标准化和全县测绘活动、质量。组织指导全县基础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测绘资质和资格管理、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丧失效能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8309

执法督察科

主要职责:根据县政府授权,对乡镇(街道)、开发区落实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卫片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依法行政,组织协调全县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3365

离退休干部科

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863

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5716

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9089

督办科

主要职责: 负责受理、接待、处理并督办群众通过各类渠道的来信、来电、来访、社情民意、网络和媒体舆情;承办上级部门批转的案件,做好处理结果的反馈;对紧急重大或重点时期的信访问题,组织有关科室和单位进行联合调查、安保维稳;负责上级文件、函电等领导批办事项、群众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负责上级重要会议精神落实,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及其他党政重要工作会议做出的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的督查、督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625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统筹协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综合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461

人事科

主要职责: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7316

法规科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政策规定、措施、规范性文件等。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以及稽查办案的措施办法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有全县性影响或者跨区域的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承办本级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690115

登记服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出质登记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负责未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备案和组织协调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 承担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以及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在县委组织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指导下 , 负责配合党委组织部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承担县个体私营企业综合党委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690118

信用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全县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拟订全县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承担反垄断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等行为。组织指导对全县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参与打击传销联合行动。组织协调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690102

广告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9379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主要职责: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消费者权益网络体系建设。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指导全县消费环境建设。指导梁山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2315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拟订推进质量强县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 承担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 , 参与调查重大质量事故。承担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县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办公电话 0537-7690104

综合协调科

主要职责:分析掌握全县食品生产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组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实施生产环节抽检工作。负责实施生产领域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特殊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生产企业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办公电话 0537- 7321783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分析掌握全县食品生产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组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实施生产环节抽检工作。负责实施生产领域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特殊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生产企业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办公电话 0537-7690112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分析掌握全县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食盐安全形势 , 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食盐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林产品、畜禽及其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 组织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食盐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负责组织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实施流通环节抽检工作。组织实施流通领域特殊食品、食盐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办公电话 0537-7690113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分析掌握全县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 , 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牵头负责实施餐饮环节抽检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负责组织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69011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

办公电话 0537-7690119

计量和认证认可科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制度,承担全县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技术规范、检定规程。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和自愿性认证工作的开展。负责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办公电话 0537-7690105

标准化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标准化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进行监督评估,推动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和依法监督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建设。依法管理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承担县级地方标准立项、审查、编号、发布等工作。承担全县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办公电话 0537-7321461

知识产权管理科

主要职责: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组织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承担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拟订全县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专利奖评选工作。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商标专利质押、转让等知识产权运用管理有关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690103

新闻宣传科

主要职责: 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 , 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783

财务装备科

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科技项目,拟订全县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组织指导科技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等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781

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依职责负责全县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标准。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环节的现场检查,以及相关问题产品的处置。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依职责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以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实施药品生产环节质量抽查检验。

依职责负责药品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现场检查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承担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实施执业药师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依职责负责全县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组织指导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配合上级部门实施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

办公电话 0537-7690109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 依职责负责全县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组织指导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

办公电话 0537-7690120

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 0537-7690119

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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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县知识产权

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 ) 贯彻执行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

( ) 开展重大知识产权问题研究,承担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相关工作 ; 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 ) 承担全县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分析、利用、传播工作。

( ) 承担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状况分析、重大项目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等工作。

( ) 承担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和人才培养工作。

( ) 承担知识产权法律和维权服务等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461

办公地址:梁山县忠义路 1

县二手车市场

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 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省、市关于二手车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 ) 承担做好综合协调全县二手车市场规范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有关社会服务。

( ) 承担二手车市场的调查研究工作。

( ) 协调解决二手车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 ) 协助县市场监管局保护二手车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承担二手车交易纠纷调处相关工作。

( ) 承担我县二手车市场及有关产业的服务工作。

( ) 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二手车市场交易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办公电话 0537 - 7321461

办公地址:梁山县忠义路 1

县计量中心

主要职责:

( )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县计量器具量值统一。

( ) 负责承担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基准标准器,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要求负责建立和保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和溯源。

( ) 承担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它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

( ) 承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检测工作。

( ) 承担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下达的为实施计量法提供技术保证的辅助任务。

( ) 承担计量技术基础建设、计量科学研究,参与计量检定规程的制订、修订和宣贯。

( ) 承担计量检定员、注册计量师的培训、注册和相关咨

询服务。

( ) 负责技术标准、品牌创建、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相关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

( ) 承担物品编码申办,信息变更和日常管理。

( 十一 ) 负责质量、计量、标准化、职业健康与安全等企业管理体系建立、运行、评价等相关服务等。

( 十二 )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应用维护、推广等相关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461

办公地址:梁山县忠义路 1

县市场监管

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业等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 ) 制定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计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 ) 依法查处违反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违法行为。

( ) 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价格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 ) 依法查处食品 ( 含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 ) 、药品 ( 含中药、民族药 ) 、医疗器械、化妆品、食盐质量安全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 ) 依法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及相关执法工作 ; 依法查处商业贿赂、限制竞争等不正当竞争经济违法案件;依法查处各类市场主体违反登记法规、广告、消费者权益、合同、网络交易等法律法规违法行为。

( ) 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 : 负责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违法案件的查处。

( ) 配合国家、省、市反垄断调查工作,按照权限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 ) 承担上级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提请各类案件的查处、交办、督办工作。

( ) 组织协调相关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统筹协调全县范围内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的查处。

( ) 负责受理对市场监管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办公电话 0537- 7321241

办公地址:梁山县忠义路 1


内设科室

综合科

主要职责: 负责综合协调中心日常工作,组织拟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会务、接待、文秘、保密、车辆、信息建设、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系统建设等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设备配件耗材、办公用品等采购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报表等文件;负责党的建设及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共青团、妇联、工会、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办公电话 0537-5105005

人事 财务

主要职责: 负责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继续教育、人事档案管理;负责考核奖惩绩效和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单位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承担单位预决算编制、日常财务核算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核算、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单位所承担建设项目及大型维修项目立项、申报等工作;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办公电话 0537- 5105011

住房保障科

主要职责: 负责保障房资格申报相关政策的收集、研判和调整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核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工作;负责保障房补贴资金的日常新增、变更、终止、发放管理工作;负责租赁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市场租金测定及公租房租金标准报批工作;负责公租房租金收缴和入库;负责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办理和上市交易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申请家庭资格的举报核查等工作;负责按要求归档保障家庭申请审批分配环节的相关档案;承担所属业务的数据统计分析及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做好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5105007

保障房运营科

主要职责: 负责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违规行为和资格动态核查以及入住、退出事务性工作;负责协调保障性住房财政资金使用,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维护修缮方案,并组织第三方实施维修;负责对保障房运营第三方管理服务行为的监管工作;负责对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行为的监管工作;负责组织通过建设、收购等多种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房建设、收购、维修等方面的政策收集、研判工作;负责做好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5105013

房产交易管理科

负责落实全县房屋交易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全县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务性工作;负责存量房转让、租赁、抵押等交易合同备案事务性工作;负责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事务性工作;负责领导干部个人住房信息核实工作;负责做好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5105006

房地产市场服务科

主要职责: 负责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估价、房产中介管理、房屋租赁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提供房地产交易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收集和房地产行业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房屋交易市场信息的动态监测和运行分析 ; 承担房地产发展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做好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5105011

房屋面积管理科

主要职责: 负责承担全县房产测绘资格认定、备案和房产测绘成果审核事务工作;负责房屋楼盘表管理等技术性和辅助性工作;负责承担面积数据统计事务工作;负责做好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5105012

维修资金管理科

主要职责: 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计划报批、财务预决算等制度;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与支付等工作;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导管理;负责做好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5105008

★★★★★★★★★★

所属事业单位

本单位无所属事业单位


内设科室

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保密、信访、值班等局(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党风廉政建设与作风建设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统筹协调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承办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教育政策调查与研究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办公电话 0537- 7322487

人事科

主要职责: 负责局(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档案、社会保障、因私出国管理等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教师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县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对口援助工作。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承担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统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评优和表彰奖励立项、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培养、培训和师德建设工作。负责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负责校长、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统筹协调师范类毕业生实习支教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局(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68759

财务规划科

主要职责: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所属单位事业费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承担教育援助资金、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全县教育体育收费管理和支付工作。协调实施全县中小学校舍建设相关工程。指导学生资助工作。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下达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指导所属单位基建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68735

基础教育科

主要职责: 牵头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和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德育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县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军训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27747 0537- 7329881

职业教育科(挂民办教育与继续教育科牌子)(挂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指导职业院校条件装备工作。参与职业教育体制改革、督导和评估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社会教育工作,负责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全县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服务和引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指导全县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联合相关部门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办公电话 :0537- 7322785

安全监督科

主要职责: 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处理教育体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办公电话 0537- 6727889

体育科

主要职责: 拟定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体育市场管理政策规定;组织开展调研,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师资培训和科研工作;承担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全县各类体育协会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工作。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教育规划草案,提出全县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意见;制定全县体育竞赛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我县优秀运动员参加市以上体育比赛的协调、备战和参赛工作。拟定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全县业余训练、后备人才培养、选拔和县级运动员队伍建设,体育基地建设;指导协调全县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拟订全县业余训练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俱乐部的建设和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拟订改善供学生体质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县运动员的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单项体育比赛、综合性运动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承担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承办国家、省、市在我县举办的体育比赛;审批、报批全县范围的各级各类体育比赛,组织体育科学技术和体育科技人员培训。

办公电话: 0537- 7322704

梁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主要职责: 负责教育督导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和方案。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对全县教育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协调和指导初中及以下教育的检查、评估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6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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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教师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 承担教师职业发展服务工作。指导教师做好专业发展的规划,研究解决发展规划实施中的相关问题;落实教师分层次培养的相关要求,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

(二) 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加强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根据不同教师群体特点组织开展各类师资培训,突出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的研究和实践,以及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和使用,探索适应学生身心特征和课程要求的有效教学模式,重点提升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

(三)开展教师教学研讨交流。承担推进教学研讨制度建设 工作,组织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开展教学专题研讨和咨询,组织 教学观摩研讨活动;邀请校外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举办名家 论坛;定期开展县级交流活动,积极借鉴外来先进经验打造高效 生态课堂;推广优秀教学成果,搜集和发布教学法论文及教改经验。

完成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322488

办公地址: 梁山县水泊西路 38

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参与实施。

(二)承担全县群众体育发展的相关事务性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开展各类人群群众体育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承担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队伍建设工作。

(三)承担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的相关事务性工作,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优秀运动队的建设及业余训练工作;制定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参加和承办县内外体育竞赛。承担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的相关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的事务性工作。

(四)参与拟订全县体育产业规划;培育发展全县体育产业市场;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全县老年体育组织建设和活动场地建设的相关工作。组织参加、承办、举办省、市、县老年人体育活动;承担老年人体育活动交流工作。加强老年体育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三级队伍建设。

(六)承担全县体育事业的宣传、科技、教育、培训等工作。

(七)完成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322066

办公地址: 梁山县原工商局办公楼

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主要职责:

(一)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扎实地做好教学研究、指导、管理、服务工作,从整体上提高新课程实施水平。

(二)从教育教学实际出发,开展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应用研究。

(三)依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科研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提出我县教育教学研究的整体规划和实施意见。做好教研课题申报、管理及成果的推广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推广教育教学经验;组织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丰富教学技能,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五)承担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对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指导。进行教学视导,检查教学工作以及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对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范,承担考试命题工作,参与考试评卷和进行质量分析。

(六)协助组织教师教学业务进修和业务培训。

(七)参与拟订全县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发展规划、强化中小学实验室、微机室管理使用,做好设备管理、采购及人员培训工作。

(八)承担组织中小学开展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实验教学等工作,组织指导学校教师开展实验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活动,推广现代教育技术和实验教学科研成果。

(九)承担组织全县中学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考试工作。

(十)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教育教学咨询。

(十一)完成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322951

办公地址: 梁山县水泊西路 38

县技工学校(挂梁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培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负责制定教学、实训和招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承担相关技能培训工作。

(三)负责学校日常管理,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落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796009

办公地址: 梁山县梁济路 21

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 组织实施全国普通高校春夏季招生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考生电子档案组建、考试等相关工作。

(二) 组织实施高中春夏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等相关工作。

(三) 组织实施全国成人高考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等相关工作。

(四) 组织实施全国自学考试的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

(五) 组织实施全国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的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等相关工作。

(六) 组织实施普通高中招生的文化课考试工作。

(七) 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对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供客观、公平、公正的考试服务,提供客观详实的数据,促进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八) 完成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 7-7322787

办公地址:新城区忠义路政务中心 2 号楼


办公室(加挂党建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舆情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行业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2482

政策法规督察科

开展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相关法治建设。组织拟订全县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政策调研工作,制定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政策。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和组织协调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36988

财务科(挂产业发展科技信息科牌子)

负责部门预算和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县级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管理全县文化、旅游、文物专项经费。

拟订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以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有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类旅游交通的衔接工作。监测全县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文物统计和产业考核与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文物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智慧化。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文化和旅游创新奖励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36988

公共文化艺术服务科

拟订全县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文艺院团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各类职业剧团、演艺剧场、公共美术馆的业务工作。

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组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

办公电话

0537-7336988

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挂对外交流合作科、文物科牌子)

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以及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我县政府、民间以及国际组织在文化艺术、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艺术、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

负责编制、审核全县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依法负责全县博物馆的设立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全县博物馆、纪念馆文物藏品的鉴定、交换、调拨、借展、修复、复制、拓印、预防性保护以及数字化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代表国家文物进出境监管机构鉴定流通文物、进出境文物、刑事文物,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珍贵流散文物,审核重要文物的购销、交换和征调,负责全县文物出入境展览的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县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安全工作。

配合上级文物部门负责全县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管理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全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利用等工作。组织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审核、申报、管理县级以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统筹指导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指导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大遗址保护工作,负责考古遗址公园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区域内国家和省、市、县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在梁山境内和水域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指导、检查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文物安全技防方案,验收文物安全技防工程,申报文物安全技防、消防工程项目。

办公电话

0537-7316396

市场资源推广管理科

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梁山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以及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开拓旅游市场。组织协调大型文化和旅游营销活动。

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发展旅游购物。承担红色旅游、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工作。

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应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导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导游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负责未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2198

新闻出版科(挂广电科牌子)

承担全县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以及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组织对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组织指导全县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工作。承担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的监管工作。承担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印制、发行工作。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动印刷业转型升级及新兴印刷业发展。承担全县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对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进行管理,承担涉外以及涉港澳台著作权有关事务。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负责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以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承担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拟订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内容和业务的监管工作,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省重大电影活动。指导公益电影放映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2198

安全生产管理科

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本部门、文化和旅游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规划;组织开展本部门、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本部门、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培训;组织或者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等。

拟定全县文旅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指导局机关及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全县文旅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等工作,指导局机关及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全县文旅企事业单位档案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办公电话

0537-7316396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导、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工作,协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37826

规划与财务科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全市生态环境规划,组织编制生态环境综合性功能区划,协调、审核专项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规划。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编制本部门预决算,组织提出 县级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相关工作。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所属单位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9093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生态环境相关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组织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 县生态环境普法工作。组织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执行落实。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的监督管理和环境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等。

办公电话 0537-7369312

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 县生态环境系统的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牵头承担全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37826

科技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主要职责: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承担环境与健康管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 县清洁生产规划、政策措施,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清洁发展机制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负责全县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和核事故应急响应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7996

大气环境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 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大气、噪声、光等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开展全县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负责全县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和排污申报登记。建立各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传输通道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相关工作。拟订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应对气候变化以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制度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县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2296

环境影响评价科

主要职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涉及生态环境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生态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承担全县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拟订全县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和省确定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的区域、流域和企业实施限批。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

办公电话 0537-7322136

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挂环境安全应急管理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壤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承担全县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修订县级生态环境应急预案,指导乡镇 ( 街、区)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应急信息通报,组织开展应急预警、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乡镇 ( 街、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67996


内设科室

办公室(挂机关党建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训 ;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的督办;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实施应急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政府和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年度应急管理综合业务(含党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的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办公用品管理(购买、分配);负责局车辆管理(调派、维修、加油、保险等);负责走访慰问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工资、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接待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工资、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接待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321839

应急指挥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应急处置和值守等工作。负责综合研判应急信息,提出工作对策,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应急信息研判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指挥平台和视频会议系统。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牵头做好举报投诉核查工作。协助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和评估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订县级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并指导、协调综合性救援队伍;指导乡镇(街、区)及全县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较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我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办公电话:0537-6568695

新闻宣传科

主要职责: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素质固安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

办公电话:0537-6592395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主要职责: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乡镇(街、区)、县管功能区和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工作。负责实施安全生产重点关注、约谈、通报等工作;指导建立完善全县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承担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政策建议;

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类、安全生产类社会中介机构;负责对主管部门行业领域和下级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工作的巡查、督导;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和情况通报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填报工作。

办公电话:0537-6592395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

主要职责: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定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区)防灾减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本县地震烈度区划、震害预测和重要城镇、重大工程以及有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地震和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承担本县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管理职责。研究提出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相关政策建议。

办公电话:0537-6568697

火灾防治管理科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消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等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办公电话:0537-6568695

防汛抗旱科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办公电话:0537-6568696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电话:0537-7321839

安全生产基础科

主要职责:负责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关闭工作。

办公电话:15725929326

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主要职责: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全县救灾物资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补助。

办公电话:0537-6568698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指导全县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及有关综合性应急管理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编制全县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和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和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办公电话:0537-6132868

☆☆☆☆☆☆☆☆☆☆

所属事业单位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单位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情况;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执法监察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核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举报投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和评估工作。

办公电话:0537-6592397

应急保障服务中心(梁山县防震减灾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应急管理、应急信息化有关支持保障工作,为应急救援提供通信、装备等保障工作; 承担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技术研究与推广,开展防灾减灾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县应急局所属应急救援装备的维护和保管工作;承担县应急局所属防灾减灾物资的储备管理、调拨、发放等工作;承担收集汇总应急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等事务性工作,配合做好自然灾害类事件灾情核查、统计和救助等相关工作;承担为县应急局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等提供项目规划、设施建设、装备采购、经费申报、业务考核以及专职消防员招录等有关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县级区域内地震观测站点的巡查和维护工作, 接收地震预警信息,配合做好县级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指导各乡镇和学校、医院制定专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完成县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和县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7-7321839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扶贫专项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指挥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345

法治调研督察科

主要职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全县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治督察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负责牵头全县法治建设考核评估工作。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9589

机关党建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群团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 345

政治处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和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和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办公电话: 0537-732 1008

行政应诉复议科(对外使用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称)

主要职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指导、承办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办理县政府交办的非诉讼法律事务。负责县司法局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承担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工作。负责县级和本机关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0235

备案审查科

主要职责: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县规范性文件规划和年度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的建议。承办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承办相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承办相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的具体工作。负责清理相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对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或者修改意见。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办理工作。牵头对征求县司法局意见的县委党内法规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承办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或者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的规范性文件稿的有关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书面审查申请。

办公电话: 0537-7360235

行政执法监督科(对外使用梁山县执法监督局名称)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负责行政执法相关人员资格审定和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县直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县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07286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工作。组织编写和审定全县统一使用的普法教材。承担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9589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科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人民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158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监督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执业活动,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指导、监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仲裁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 1158

社区矫正工作科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全县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 21335

装备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2 0185

★★★★★★★★★★

所属事业单位

县法律援助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受理、审核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指派执业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工作。承担组织、指派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

(二)承担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担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三)承担本地区法律援助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承担对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评价的工作。

(五)承担法律援助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六)承担本地区“12348”热线平台运行工作。

(七)承担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设立及运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并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工作。

(八)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3 14148

办公地址:梁山县忠义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侧

公证处

主要职责: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

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的各类公正事项;

2、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3、 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办公电话: 0537-73 21348

办公地址:梁山县忠义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侧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调研、信息化、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2982

政工科(退离休干部科)

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拟定全县水务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务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负责水务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8572

财务审计科

主要职责: 编制县级水务部门预决算。组织提出

水务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县级水务资金以及水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水务价格、税费、基金、信贷事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8422

发展规划科(水资源与节约用水科)

主要职责: 拟订全县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负责审核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核上报。提出全县水务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相关工作及水务统计工作;负责牵头水务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水务科技创新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水务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创新服务。

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制定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组织开展跨乡镇(街道 ) 、开发区跨流城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统筹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跨乡镇(街道 ) 、开发区跨流域骨干水网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并实施水量分配方案、年度水量调度计划,负责协调县内涉及黄河的有关事务,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

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配合做好监测、预报和定期公告。负责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和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

负责协调水文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8775

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拟订有关政策。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牵头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负责督导检查水务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指导全县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以及消防安全工作。 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办公电话 0537-7328725

工程建设管理科

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县骨干河道堤防、重要病险水库和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建设。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街道)、开发区跨流域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水务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务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参与)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相关工作,指导东平湖库区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

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有关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配合工

程运行管理工作以及地籍管理。组织开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前期和建设管理工作。做好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负责水务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稽察,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8158

河道管理科

主要职责: 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河道、湖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生态建设。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

负责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河湖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河湖、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组织指导河湖、水闸等水利工程的安全鉴定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

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

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负责协调县内涉及黄河的有关事务。

办公电话 0537-7310179

供排水科

主要职责: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供水发展规划、排水规划及污水处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供水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公用供水设施安全运行和供水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排水、污水处理行业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生活污水和商业污水排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的监督管理。参与公用、专用雨水、污水及其他排水工程建设的排水接设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务和农村水电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务发展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灌排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务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农村水能源开发、小水电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3303




党政工作机构(7个)

党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乡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做好对县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及负责人的考核评价相关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20010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党校、党员教育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20010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工业、交通运输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和经贸发展等职责;配合做好统计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辖区企业提供项目咨询、人才、信息、科技等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20010

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工作站)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负责本区域内消防力量,依法承担辖区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协助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等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20010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乡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的公共服务、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自治和村民(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20010

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代表镇人民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办公电话:0537-7620010


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围绕组织、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方面的振兴主题,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协调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20010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财政、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做好农民减负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型经营主体指导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20010

办公地址:济宁市梁山县韩岗镇蒙馆路001号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移民方面的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20010

办公地址:济宁市梁山县韩岗镇蒙馆路001号

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民族宗教、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责;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反邪教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负责协调镇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负责做好规范“属地管理”,并承担“乡呼县应、上下联动”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20010

办公地址:济宁市梁山县韩岗镇蒙馆路001号

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电、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残联、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20010

办公地址:济宁市梁山县韩岗镇蒙馆路001号

为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面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0537-7620010

办公地址:济宁市梁山县韩岗镇蒙馆路001号




内设科室

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党务政务公开、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承负责国家安全、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人大、政协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30017

党建办公室

主要职责:

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的统战工作。承担民族宗教相关工作。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人才相关工作。综合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村(社区)及干部考核、管理工作。承担党校、村(社区)党务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30017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经济发展、财务等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公共资源交易、优化营商环境、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 管理。负责项目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30017

社会事务办公室 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

负责指导推进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工作,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按权限做好相关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管理为民服务大厅,负责村 社区 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承担人武部交办的各项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便民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30017

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群众矛盾纠纷调处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牵头负责群众诉求受理、办理和督办工作。管理综治平台和社会治理服务大厅。负责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负责社区和物业管理、社区工作者管理、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管理培育等工作。负责推进村 社区 自治和村 民委员会建设。组织实施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协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以及与社会治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30017

★★★★★★★★★★

所属事业单位

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管理、指挥调度派驻执法队伍和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代表镇政府行使本级及赋予、委托的行政执法权限。负责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承担交通运输执法等有关工作。协调与行政执法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30017

办公地址:梁山县马营镇人民政府驻地

应急安全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应急、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协调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30017

办公地址:梁山县马营镇人民政府驻地

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负责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承担文化旅游、文艺体育活动组织、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广播电视服务等工作。发展村(社区)文化,加强村(社区)文化室业务指导,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承担党史和地方史志相关工作。协调与公共文化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30017

办公地址:梁山县马营镇人民政府驻地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自然资源、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承担农村财务、土地承包流转、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牵头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协调与农业农村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30017

办公地址:梁山县马营镇人民政府驻地

内设科室

党政办公室 (信访办公室)

主要职责:要承担乡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纪律监督、信访等工作;负责做好对县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及负责人的考核评价相关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20010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党校)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社区)、 “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20010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工业、交通运输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和经贸发展等职责;配合做好统计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辖区企业提供项目咨询、人才、信息、科技等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20010

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20010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乡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的公共服务、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 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自治和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20010

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代表镇人民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办公电话: 0537-7420010

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围绕组织、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方面的振兴主题,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协调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20010

★★★★★★★★★★

所属事业单位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财政、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做好农民减负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型经营主体指导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20010


办公地址:梁山县小路口镇蒙馆路 001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移民方面的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20010


办公地址:梁山县小路口镇蒙馆路 001

为民服务中 (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电、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残联、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面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协调与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20010


办公地址:梁山县小路口镇蒙馆路 001

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 “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民族宗教、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责;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反邪教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负责协调镇政府机关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负责做好规范“属地管理”,并承担“乡呼县应、上下联动”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20010


办公地址:梁山县小路口镇蒙馆路 001

迁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社区服务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社区工作者管理、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培育,指导社区经费使用、社区活动开展等;负责指导推进社区自治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协调与社区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20010


办公地址:梁山县小路口镇蒙馆路 001


内设科室

党政办公室

(信访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街道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工委、办事处、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做好对县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及负责人的考核评价相关工作;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764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党校)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 “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 990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工业、交通运输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和经贸发展等职责;配合做好统计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辖区企业提供项目咨询、人才、信息、科技等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 62266

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 27799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街道、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村庄(社区)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的公共服务、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指导推进村自治和村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 680

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代表街道办事处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办公电话: 0537-73 15577

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围绕组织、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方面的振兴主题,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协调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764

★★★★★★★★★★

所属事业单位

财经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财政、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做好农民减负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型经营主体指导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764

办公地址:梁山县人民中路 29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移民方面的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764

办公地址:梁山县人民中路 29

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 “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民族宗教、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责;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反邪教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工委、办事处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工作;负责协调街道和村(社区)之间、村(社区)和村(社区)之间关系等;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负责做好规范“属地管理”,并承担“乡呼县应、上下联动”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 708

办公地址:梁山县人民中路 29

为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电、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残联、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面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协调与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764

办公地址:梁山县人民中路 29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社区服务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社区工作者管理、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培育,指导社区经费使用、社区活动开展等;负责指导推进社区自治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协调与社区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764

办公地址:梁山县人民中路 29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指导科技信息网络建设。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本部门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承担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并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科技进步考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承担局机关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软科学研究。组织协调重大科技工作调研。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办公电话 0537-7321185

党建人事科

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185

科技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科

主要职责: 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县科技计划布局。组织开展技术预测,实施县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我县科技管理平台的建设与监督实施工作。负责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并负责对其评价和管理。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负责拟订县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等实施意见,提出全县科技创新重大战略布局建议。推动科技协同创新,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绩效评估和验收。负责我县承担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县级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办公电话 0537-7320516

科技人才与合作科

主要职责: 提出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拟订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相关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以及宣传工作。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拟订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拟订全县出国(境)培训管理政策、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协助申办有关科技团组出国事项。

负责拟订全县国(境)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国(境)内外科技合作计划,参与实施 “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建设国内外科技合作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承担县政府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的有关具体工作。承办政府双边和多边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工作。拟订我县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高端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组织申报省“外专双百”计划。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县专项经费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计划审核报批。负责“孔子友谊奖”的推荐工作。

承担国家和省、市、县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管理科技奖励,承担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管理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0516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科技计划。指导全县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办公电话 0537-7320516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社会发展领域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农村与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推动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实施农业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以及农村与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与示范,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科技园区、农村与农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基地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社会发展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申报和管理省农业良种产业化开发项目,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促进生物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区域内国家、省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科技应急管理工作。推进省、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办公电话 0537-7321185


内设科室

综合科

主要职责: 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协调中心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宣传、新闻发布、安全、意识形态、保密、信访、计生、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牵头负责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和群团工作。

办公电话 18854777966

党建科

主要职责:负责中心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工作。

办公电话 18854777966

农机发展科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规划、计划、业务规范等意见建议。负责承担农机行业的统计事务工作;负责全县智慧农机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负责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全县农业机械转型升级,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 18854777966

农机人才服务科

主要职责:参与推进农机系统人才引进和培养有关事务性工作,为全县乡村振兴人才服务;负责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农机系统人事统计和评先树优工作;负责县属农机企业单位的相关工作。开展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办公电话 18854777962

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对上资金争取,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执行;监督各项农机化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负责单位的资产管理;审计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单位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18854774446

科技教育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农业机械装备研发、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机行业科研成果的审核、申报;负责开展全县农机行业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负责开展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学会、协会、展会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18854777964

农机生产科

主要职责: 推进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负责农机化生产情况调度,农情信息汇总、发布;落实农业机械作业补贴等政策;参与推进农机节能环保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参与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负责“新六产”工作

办公电话 18854777961

质量技术科

主要职责:为农业机械维修行业网点建设提供技术指导;配合开展农业机械新产品的鉴定和职业技能开发;为农机质量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提供技术咨询。

办公电话 18854777963

安全指导科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农机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农机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组织开展农机化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 18854774446

农机推广站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和推广等工作;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开展农机化工程项目相关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18854777965


内设科室

党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乡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做好对县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及负责人的考核评价相关工作;承办上级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00011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党校)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社区)、 两新 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00011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工业、交通运输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和经贸发展等职责;配合做好统计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辖区企业提供项目咨询、人才、信息、科技等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00011

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 的相关 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00011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乡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的公共服务、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 饮用水 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负责指导推进村自治和村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00011

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代表乡人民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办公电话: 0537-7400011

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围绕组织、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方面的振兴主题,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协调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00011

★★★★★★★★★★

所属事业单位

财经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财政、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做好农民减负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型经营主体指导工作 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00011

办公地址:梁山县赵堌堆乡丁那里村为民服务中心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

办公电话: 0537-7400011

办公地址:梁山县赵堌堆乡丁那里村为民服务中心

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民族宗教、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责;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反邪教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负责协调乡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 负责做好规范 属地 管理 ,并承担“乡呼县应、上下联动”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00011

办公地址:梁山县赵堌堆乡丁那里村为民服务中心

为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电、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残联、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 承担 面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村 社区 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协调与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00011

办公地址:梁山县赵堌堆乡丁那里村为民服务中心

迁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社区 服务 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社区工作者管理、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培育,指导社区经费使用、社区活动开展等; 负责指导推进社区自治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 协调与社区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00011

办公地址:梁山县赵堌堆乡丁那里村为民服务中心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以及局机关信息化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9915

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办公电话 0537-7322703

规划财务审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承担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政府投入和经济管理政策并组织落实。承担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卫生健康事业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837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卫生健康、中医药相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6115

综合监督科(挂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科牌子)

主要职责: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956

疾病预防控制科(挂职业健康科牌子)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有关工作。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176

医政医管科(挂科技教育科牌子)

主要职责: 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县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制定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职责;负责重要外宾医疗安排。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办公电话 0537-7322916

基层卫生健康科

主要职责: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178

老龄健康科(挂医养健康产业科牌子)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和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拟订全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9266

妇幼健康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1969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拟订全县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指导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

办公电话 0537-7329266

中医药管理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中医药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全县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医药工作进行指导。组织中医药政策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中医药教育、人才培训以及科研相关工作。负责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健康旅游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17436

离退休干部科

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7436

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5619

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挂县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管理的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7431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 ; 负责机关文电、宣传、会务、收发、值班、机要、档案、保密、文印、政务接待、机关文件审核等公文处理和印章管理工作 ; 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局长办公会纪要等工作 ;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职称评审、职业资格考试、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 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025580

机关党建科(挂效能监察科牌子)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 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推动机关党的思想建设、意识形态、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县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工作。负责县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和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负责服务对象的投诉受理、处理工作。负责政务监督员选定、管理、考评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廉政风险防控及电子监察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025591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负责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 革工作 , 深化简政放权 , 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 组织编制权责清单 ; 负责制定、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各项管理制度 ; 负责行政审批政策的研究、宣传、培训、推动和实施工作 ;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审批流程再造工作 ;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建议 ; 负责行政审批咨询、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等工作 ; 负责组织接受上级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 负责将新增许可事项分派至相关业务科室办理。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025590

政务服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县为民服务大厅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 推行政务标准化 ; 负责入驻县为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归档工作。负责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窗口设置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未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或退出县为民服务中心 ( 分中心)办理工作 , 对进驻县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提出调换意见、审核调换人员。负责对县为民服务中心 ( 分中心)、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 ( 社区 ) 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的指导、协调、规范工作。负责指导县为民服务中心各分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 ) 便民服务站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025589

商事登记科

主要职责: 负责企业设立、名称预核准、变更、注销登记、增设分支机构等权力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等权力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许可等权力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与各业务关联部门的审批合作、业务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025592

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权力事项和关联事项的办理或协调工作。负责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资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筑工程抗震等权力事项及关联辅助事项的办理或协调工作。负责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备案权力事项及关联的节能评估等辅助事项的办理或协调工作。负责与各业务关联部门的审批合作、业务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025593

社会事务审批服务一科

主要职责:负责卫生、教育、民政、商务、人社、城市管理等方面权力事项和关联事项的办理或协调工作。负责与各业务关联部门的审批合作、业务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2348348

社会事务审批服务二科

主要职责:负责交运公路、文化旅游、水产畜牧、供水、供热、燃气、城市建设等方面权力事项和关联事项的办理或协调工作。负责与各业务关联部门的审批合作、业务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025596

现场勘查科(挂综合验收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对有需求或有困难的竣工项目单位和特殊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负责与各业务关联部门的审批合作、业务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025597

★★★★★★★★★★

所属事业单位

梁山县行政审批技术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库的建设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为制定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准入标准和进入退出机制提供支撐和服务

(二)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业务管理,承担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三)承担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许可和关联事项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与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在审前审中审后的衔接联动和审批信息推送工作,处理审管联动中的相关问题;承担县为民服务大厅的建设和日常管理事务性工作,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统一协调派驻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

(四)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提供相关业务指导工作;为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的规范管理以及入驻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提供事务性服务。

(五)完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025589

办公地址:梁山县新城区忠义路东段为民服务大厅 401

梁山县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电子政务信息系统资源整合共享的决策部署,承担行政审批平台的应用与运行管理和系统软硬件规划建设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支撑。

(二)为政务服务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支撑和服务;参与拟订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措施。

(三)承担行政许可涉企信息公开和信用情况管理、网络通信和信息的安全管理以及网络、媒体等舆情的监控和应对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重大工程、重要项目的帮办服务工作;为基层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提供支撑和技术指导。

(五)完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025580

办公地址:梁山县新城区忠义路东段为民服务大厅 410



内设科室

党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街道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做好对县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及负责人的考核评价相关工作;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综合协调工作组负责街道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及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等工作;调研信息工作组负责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信访工作组负责政务公开、信访;督查考核工作组负责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及负责做好对县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及负责人的考核评价相关工作等。

办公电话: 0537-7322965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党校)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社区)、 两新 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组织人事工作组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群团统战工作组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宣传工作组主要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社区)、 两新 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7726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工业、交通运输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和经贸发展等职责;配合做好统计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辖区企业提供项目咨询、人才、信息、科技等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工贸发展工作组主要承担配合做好统计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企业服务工作组主要承担工业、交通运输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和经贸发展等职责;科技人才工作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辖区企业提供项目咨询、人才、信息、科技等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办公电话: 0537-7691109

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组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应急救援工作组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33131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主要职责: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街道、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的公共服务、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 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自治和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规划建设工作组主要职责是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自治和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市政环卫工作组负责街道、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生态环境工作组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的公共服务、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33131

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职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代表街道办事处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办公电话: 0537-7327017

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职责:围绕组织、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方面的振兴主题,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协调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工作。

组织人才工作组主要职责是围绕组织、人才、文化等方面的振兴主题,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生态产业工作组主要职责是围绕产业、生态等方面的振兴主题,协调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组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6272

★★★★★★★★★★

所属事业单位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财政、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做好农民减负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型经营主体指导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工作。

财政金融工作组主要承担财政、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三资管理工作组主要承担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做好农民减负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型经营主体指导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691108

办公地址:梁山水泊街道美的亚城市广场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764

办公地址:梁山水泊街道美的亚城市广场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街道招商、中小企业服务、村镇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公共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6272

办公地址:梁山水泊街道美的亚城市广场

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 和为贵 社会治理服务平合的运行和维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民族宗教、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责;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反邪教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工委、办事处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负责协调街道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负责做好规范 属地管理 ,并承担 乡呼县应、上下联动 相关工作。

社会治安工作组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民族宗教、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责,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 和为贵 调解工作组主要承担 和为贵 社会治理服务平合的运行和维护;网格化服务工作组负责贯彻落实党工委、办事处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负责协调街道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负责做好规范 属地管理 ,并承担 街呼县应、上下联动 相关工作。山北、山南、山西网格工作组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反邪教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2965

办公地址:梁山水泊街道美的亚城市广场

为民服务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

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民生 健康和计划生育、残联、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面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协调与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相关的其他工作。

民生保障工作组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及民政、残联、市场监管工作,面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协调与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相关的其他工作;人社医疗工作组主要承担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卫生健康工作组主要承担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退役军人工作组主要承担退役军人事务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文旅广电工作组主要承担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电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6705

办公地址:梁山水泊街道美的亚城市广场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社区服务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社区工作者管理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培育,指导社区经费使用、社区活动开展等;负责指导推进社区自治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协调与社区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工作组主要承担社区服务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工作;社区运行工作组社区工作者管理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培育,指导社区经费使用、社区活动开展、负责指导推进社区自治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协调与社区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等。

办公电话: 0537-7322965

办公地址:梁山水泊街道美的亚城市广场



内设科室

办公室(机关党建科、督办科)

要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执法活动社会新闻发布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63690 负责人:张爱平

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261189 负责人:赵腾

装备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县级综合执法队伍专用装备的规划、配置、保养及更新等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参与城市管理维护费及有关县级资金的监督管理,提出有关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意见,监管资金的使用;负责对行政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拍卖工作的管理;负责罚缴分离制度的实施。


办公电话: 0537-3261178 负责人:孟禹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拟定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制订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工作,指导处理综合执法重大执法案件;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咨询;负责对综合执法案件的审核和上报备案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负责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261159 负责人:刘君

监督检查科

主要职责: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评估办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督察工作;负责对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协调乡镇(街、区)城市管理及城管执法工作;负责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受理、查处各类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的投诉举报案件;负责城市管理及执法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县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 负责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凤凰公园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绿地管理、科普宣传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办公电话: 0537-3261175 负责人:霍景龙

★★★★★★★★★★

所属事业单位

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城市绿化、房地产、建筑业、人防 ( 民防 ) 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 参与研究拟订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城市绿化、房地产、建筑业、人防 ( 民防 ) 等领域执法方面相关制度规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 ) 负责统筹协调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城市绿化、房地产、建筑业、人防 ( 民防 ) 等领域相关执法工作。

( ) 负责城镇容貌和户外广告管理职责。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和规章,参与拟订城镇容貌管理标准并负责组织检查、监督落实 ; 负责对损害城镇容貌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 负责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监督管理。

( ) 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工作 ; 负责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检查工作。

( ) 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等重大活动 ; 协调推进全县重大争创、节会、迎查等活动执法保障工作。

( ) 行使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 ) 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 ) 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 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区、乡镇 ( 街区 ) 驻地人口集中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 对在城区、乡镇 ( 街区 ) 驻地人口集中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 对在城区、乡镇 ( 街区 ) 驻地人口集中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 对饮食服务业违反规定排放油烟、在城区内露天烧烤食品污染环

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 对建设施工造成大气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 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 )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接收、处理、反馈等工作 ; 负责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应对、处理城市管理领域重大突发性事件。

( ) 组织实施城市管理领域跨部门、跨区域、重大复杂的违法违规案件,并依法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

( 十一 ) 负责受理、查处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方面问题的投诉举报案件,参与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方面的建议提案及信访事项办理。

( 十二 ) 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2966017 负责人:王振坤


办公地址: 梁山县人民北路 102

内设科室

综合科

主要职责: 组织协调中心日常工作,负责中心各类文电机要的接收、登记、传递、处理等工作;负责中心宣传报道、信息编制、政务公开、公文编发、综合性文稿起草及年鉴史志等工作;负责单位公章的使用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来宾接待、各种会议组织安排等工作;负责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发放等工作;负责药品、耗材等物品的购置、保管、发放等工作;负责仪器设备、其他服务的购置工作;负责中心水电、信访、值班、应急管理、安全保卫、网络管理等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690081

人事财务科(党建科)

主要职责: 负责中心党务、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中心工青妇及计生等工作;负责中心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管理、日常考勤、党费收缴、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订中心政治、业务学习培训计划和考核、组织培训、考核检验人员上岗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报告及中心档案存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财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制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算、决算和财务报表,定期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组织中心财产清查登记,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中心事业经费、专项经费;管理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往来票据等各类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心会计信息管理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690076

质量管理部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质量管理文件的制定、修订、宣贯及贯彻实施;组织协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日常监督、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组织接受实验室资质认定、实验室认证等外部审核,组织实验室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等技术考核;负责实验室检验质量监控;负责对影响检验质量相关项目的预防、控制及监督;负责年度质量控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年度仪器和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审核、校对及检验检测费的核定;负责对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确认、维修、建档、报废等工作;负责与质量管理相关投诉受理、组织调查及回复和参与投诉处理工作,并对客户满意的调查和统计等;负责汇总各类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的制定;负责中心业务专用章的管理。负责检验检测相关政策、舆情等信息收集整理;负责本科室纠正措施、预防措施计划的实施;负责中心受控文件的管理;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690078

技术管理部

主要职责: 负责中心外部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内部工作计划的编制、下达、协调、监督工作,负责监督中心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年度抽检计划的制定工作;负责各类技术标准、资料和相关法规的确认和管理;负责检验检测标准的管理、查新及申请变更登记工作;负责中心技术工作及技术文件的审核工作,组织处理检验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承担食品,农产品等检验任务的合同评审、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负责中心新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设备购置计划的技术审核工作;负责检验项目分包的审核工作;负责服务和供应品采购中对供应商的评价、验收工作;负责单位检验耗材政府招标项目的技术审核工作;负责检验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学科带头人的培育引导和指导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690078

食品检验部

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餐饮具、消毒产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生活饮用水、环境及工业产品和有关产(商)品等方面的检验检测技术业务指导;负责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查计划的检验工作以及定期不定期和专项监督检验工作;负责食品类检验检测报告的打印及盖章工作;负责质量监督的具体实施工作;承担检验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检验检测方法的执行和验证工作;负责检验方法的控制、非标准方法的确认及偏离的实施;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自校、维修保养、期间核查等;负责实验室检验用标准物质、试剂的管理及制定采购计划,提出采购申请;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进修实习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参加扩项、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等技术和质量活动;负责本科室纠正措施、预防措施计划的实施;负责化学试剂、危化品、标准物质、耗材等的验收和存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690008

农畜产品检验部

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农畜产品(包括种植业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种养殖环境、检验检测技术业务指导;负责有关部门下达的农畜产品安全抽查计划的检验工作;承担农畜产品检验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检验检测方法的执行和验证工作;开展农畜产品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等有关的科研工作;开展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等有关的科研工作;负责农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的打印及盖章工作;负责科室检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的起草、修订和实施;负责制定科室检验仪器设备年度采购计划,参加仪器设备安装、验收;负责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科室纠正措施、预防措施计划的实施;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690008

业务管理部

主要职责: 负责样品采集、流转等工作;负责抽样工具用品的保存及管理,负责各类样品接收、登记、分发、检样留样管理;负责检测样品的制备和检测备样的保存;负责样品处理的申请及实施;负责检验项目分包的申请及实施;负责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发放工作;负责本科室纠正措施、预防措施计划的实施,受理客户提出的异议并及时组织处理;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690079



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乡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21027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党校、党员教育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社区)、 “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21027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工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职责;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21027

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工作站)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21027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主要职责 :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乡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的公共服务、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自治和村民(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21027

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职责 :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 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 代表镇人民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办公电 话:0537 -7521027

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职责:围绕组织、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方面的振兴主题,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协调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21027

★★★★★★★★★★

所属事业单位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财政、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做好农民减负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型经营主体指导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21027

办公地址: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公明路 139号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

办公电话: 0537-7521027

办公地址: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公明路 139号

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 “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民族宗教、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责;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反邪教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负责协调乡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负责做好规范“属地管理”,并承担“乡呼县应、上下联动”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21027

办公地址: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公明路 139号

为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面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 0537-7521027

办公地址: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公明路 139号

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电、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残联、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21027

办公地址: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公明路 139号


内设科室

党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乡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做好对县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及负责人的考核评价相关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95500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党校、党员教育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95500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工业、交通运输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和经贸发展等职责;配合做好统计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辖区企业提供项目咨询、人才、信息、科技等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95500

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工作站)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负责本区域内消防力量,依法承担辖区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协助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等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95518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信访、民族宗教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95500

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围绕组织、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方面的振兴主题,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协调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95500

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代表镇人民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办公电话:0537-7695500

★★★★★★★★★★

所属事业单位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财政、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做好农民减负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型经营主体指导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95500

办公地址:梁山县馆驿镇梁靳路一号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移民方面的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95500

办公地址:梁山县馆驿镇梁靳路一号

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民族宗教、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责;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反邪教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负责协调镇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负责做好规范“属地管理”,并承担“乡呼县应、上下联动”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95500

办公地址:梁山县馆驿镇梁靳路一号

为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面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0537-7695518

办公地址:梁山县馆驿镇梁靳路一号

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电、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残联、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95500

办公地址:梁山县馆驿镇梁靳路一号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贵机关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后勤保障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汇总编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组织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


办公电话 0537-7324617

政工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千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690080

规划与技术改造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落实国家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政策和省市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措施


办公电话 0537-7690083

中小企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国家、省发展中小企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中小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承担参与拟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职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推进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负责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和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培育工作。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同步指导做好党建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690082

产业政策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城淘汏落后产能有关工作 . 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促进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组织推动工业旅游和工业文化发展,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査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负责汽车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汽车产业资源整合、科学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和推进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参与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按规定审核上报汽车准入管理事项。组织全县重点整车及零部件企业本地化配套建设,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汽车及零配件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进汽车工业园区、特色基地建设。

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办公电话 0537-7690082

科技科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负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合建设,组实工业和信胞化品牌战略。参与拟订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行业质量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企业培训规划,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推进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工作。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制定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开拓市场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进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军品指令性计划的实施。组织实施国防科技工业军转民规划。掌握、分析军工生产动态。负责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工作。办理有关军品外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工企业布局调整。组织实施全县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参与协调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690096

信息产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

负责拟订全县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并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全县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研究制定全县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合、安全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上云。


办公电话 0537-7690097

材料产业科

主要职责:负责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稀土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原材料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枃调整和产能置换工作。

负责拟订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示范平合和创新项目建设。培植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推进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建设特色产业基地。


办公电话 15650555529

装备产业科

主要职责:负责装备制造业、船舶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航空航天、轨道交通、高端医疗、工业机器入、高档机床、智能农机等高端装备产业发展研究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县智能制造装备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组织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首合 ( ) 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创新与推广,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和国产化。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


办公电话 0537-7690097

生物 化工产业科

主要职责:负责化工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推进化工园区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储存的管理工作,指导工业企业抓好本质安全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生物、医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培植生物、医药产业重点企业,壮大产业规模。按照规定组织实施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


办公电话 0537-7321123

消费品产业科 ( 挂盐业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食品、家电、轻工、纺织、盐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研究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间题。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组织安全技术认证。负责完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专营制度和专业化监管体制,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和应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食盐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食盐专营工作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食盐专营方面的违法行为。


办公电话 0537-7321123

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无线电管理基础技术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无线电频率的划分、规划和指配。负责无线电台 ( ) 设置审批、无线电检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组织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690097

经济运行办公室 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落实国家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政策和省市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措施。
办公电话 0537-7690077
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加强县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规定,全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690099



内设科室

综合科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后勤保障、接待服务、老干部、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7366

党建科

主要职责:负责单位党的建设和从严治党工作;配合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务公开、党组织共驻共建、驻村联户;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7366

人力资源科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 社有企业 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 负责县供销社理事、监事任职资格管理; 指导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党组会议纪要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7366

合作指导科

主要职责:指导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系统组织体系建设,开展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 、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工作;负责系统评比表彰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统一推广使用和规范管理。

办公电话 0537-7317366

财务会计科

主要职责:负责理事会资金和机关经费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系统财务会计报表编报工作;指导系统财务管理 、统计直报工作;负责组织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7366

安全生产科(合作金融科)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直属 社有企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 指导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系统安全统筹统保工作;指导系统农民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指导并推进系统开展农业保险服务,推进 系统与金融、担保机构合作,拓展服务 三农 的金融产品;指导系统防范农村合作金融风险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7366

资本运营科(审计科)

主要职责: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以管资本为主,对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指导系统发展社有企业,推进联合与合作;负责直属 社有企业和根据委托对出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办公电话 0537-7317366

现代流通科

主要职责:指导系统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服务体系 建设;指导系统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等连锁经营; 组织参与各种形式展销会、订货会 及外事交流活动

办公电话 0537-7690104

综合协调科

主要职责:分析掌握全县食品生产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组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实施生产环节抽检工作。负责实施生产领域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特殊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生产企业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办公电话 0537-7317366

工会

主要职责:对分管主席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县直企业的工会工作,指导工会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各项职能;负责职代会的召开和准备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实施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组织群众性的文体活动,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负责特困职工的困难慰问和低保工作;承办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 0537-7317366



内设科室

综合科(县政府值班室)

主要职责: 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县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行政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321911

文电科(保密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文电、公务函件的审核、送签和制发。负责组织协调国务院、国家部委、省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以及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等来文来电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委、 外县政府等来文来电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等来文来电的办理工作。负责文电收发、机要保密、档案资料、报刊信函收发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和所属单位、管理单位的保密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办公电话 0537-732 1841

秘书一科

主要职责: 为县长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参与起草、修改县《政府工作报告》。承担文稿起草、调查研究、新闻报道、审计方面公文办理、交办事项落实等工作。协助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做好县长的政务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组织相关材料以及有关活动,起草县政府新闻发布有关文稿。

办公电话 0537-7321126

秘书二至七科

主要职责: 为副县长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承担有关会议活动组织、文稿文件起草、调查研究、批件督办、交办事项落实等工作。参与起草、修改县《政府工作报告》。参与公文办理和有关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

办公电话 0537-7321126

调研科

主要职责: 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扩大)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县长专题会议的记录纪要工作。负责综合县政府重要工作情况、工作报告,起草审核内部文件和组织办理内部文电。负责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调研任务以及调研重要事项的协调实施和督促落实。负责统筹协调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名义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县委的重要工作报告。负责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市政府办公室的重要工作报告。负责起草、修改县《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有关政策性文件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文稿工作。负责协助做好省、市安排的重大调研课题。负责研究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意见。负责定期做好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所需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提报。负责起草每季度的经济形势分析报告。

办公电话 0537- 7321841

信息舆情科

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以及国内外重要经济动态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开展相关信息调研,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政务信息工作。编辑政务信息报国办、省政府、市政府、每日要情、专报、普刊等。收集报送政务舆情,指导、协调、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负责县政府有关重大事项、政策的宣传报道。

办公电话 0537-7321126

政务公开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向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织协调县政府办公室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负责编辑《县政府大事记》。承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28999

人事科 (机关党建科、离退休干部科)

主要职责: 负责综合县政府办公室重要工作情况、工作报告,起草审核内部文件和组织办理内部文电。组织协调县政府办公室机关日常工作,制定机关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的组织以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和所属、领导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纪检监察机关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县政府以及办公室党组学习教育活动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和所属、管理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县政府离退休县级老同志和办公室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管理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2889

行政财务科

主要职责: 承担办公室机关财务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监督指导所属单位 、管理单位的财务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领导及政府办公室的后勤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 60211

一次办好 监督指导科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拟订全县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研究提出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建议,推动立改废释工作。收集、交流、上报相关信息情况,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各级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办理。协调、指导、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收集、协调、办理、督促解决媒体和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负责对 一次办好 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承担相关考评工作。承担县 放管服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8999

督查一室

主要职责: 负责省、市《政府工作报告》有关梁山工作任务目标以及纳入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任务目标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件以及督查通知的办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为民十件实事等民生项目的征集、论证和落实情况。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市人大建议办理督办工作(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 ) 。负责调度县政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重点工作、经验做法、“三对”工作。负责督办调度市政府会议安排事项交办事项通知工作,主要包括市政府常务会议安排事项落实情况、市政府会议安排事项交办通知等。

办公电话 0537-73 16599

督查二室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同志批示件分办和运转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分解和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县委领导同志批示件以及督查通知的办理工作。负责县长批示的督办落实。负责县政府重要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市政府督查室安排的异地互查和县政府安排的国家、省、市督查配合工作以及专项督查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县人大议案建议、县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21785

★★★★★★★★★★

所属事业单位

县大数据中心

主要职责:

(一) 参与拟订全县大数据发展规划、发展战略、标准规范、数据要素市场规则等并组织实施;承担大数据对外交流、政策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承担全县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公共数据开放、大数据管理等平台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县电子政务应用云空间的申请、管理、维护等工作;承担县电子政务外网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数据收集处理、共享开放、确权交易等工作,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预测。

(五)承担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等领域数字化应用和相关研究工作。承办智慧城市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核、追踪管理、验收评估等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县政府网站建设和运维工作,负责县政府各级各部门政务新媒体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推进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配合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八)完成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321241

办公地址: 梁山县忠义路 1 号政务中心 1 号楼 4060

调研中心

主要职责:

(一) 筹备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承担县政府党组会议记录纪要工作。

(二) 承担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

(三) 承担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调研任务以及调研重要事项的协调实施和督促落实。

(四) 统筹协调做好省、市安排的重大调研课题。

(五) 统筹协调做好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所需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提报。

办公电话 0537-7360050

办公地址: 梁山县忠义路 1 号政务中心 1 号楼 4030

县金融中心

主要职责:

(一) 负责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行政职责。协调、配合中央、省、市驻梁金融监管机构对全县各类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二) 负责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防控化解地方金融组织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组织突发事件和重大风险。

(三) 负责对全县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交易场所开展权益交易或者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民间融资机构开展的民间资本管理业务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网络借贷信息信息中介机构、商业保理公司以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具有金融属性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私募投资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 0537- 7321161

办公地址: 梁山县忠义路 1 号政务中心 1 号楼 5

侨联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策部署,综合归口管理全县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的有关工作,拟定外事工作的制度规则,统筹协调重要外事事项。

(二)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国际形势和我县对外工作以及涉外领域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看法和对策建议。

(三) 围绕全县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开展外事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对外工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 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全县因临时出过工作,负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出国材料审批工作。

(五) 拟定县级领导同志因公临时出国年度计划并办理报批事宜。指导有关部门的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六) 管理与外国缔结友好城市关系工作;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我县同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申报事宜。指导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承办授予外国友人荣誉称号工作。

(七) 负责我县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协调管理工作。

(八) 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县访问的党宾、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牵头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以及涉外突发事件;协助我驻外领事机构处理境外领事保护案(事)件;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九) 负责全县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工作。负责外事干部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外事宣传和群众性外事工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检查外事纪律执行情况。

办公电话 0537-7365886

办公地址: 梁山县忠义路 1 号政务中心 1 号楼 4048


内设科室

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乡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乡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上级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50008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 两新 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50008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工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职责;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50008

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围绕组织、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方面的振兴主题,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协调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工

办公电话: 0537-7450008

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信访、民族宗教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50008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生产环境保护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街道、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引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50008

★★★★★★★★★★

所属事业单位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财政、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做好农民减负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型经营主体指导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50008

办公地址:梁山县蒙馆路 5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移民方面的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50008

办公地址: 梁山县蒙馆路 5

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 和为贵 社会治理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民族宗教、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责;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反邪教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负责协调乡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负责做好规范 属地管理 ,并承担 乡呼县应、上下联动 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50008

办公地址: 梁山县蒙馆路 5

为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体育、广电、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残联、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面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协调与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50008

办公地址: 梁山县蒙馆路 5

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统筹规划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收集、挖掘、管理民间艺术遗产,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对接文旅发展规划,旅游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文旅重大活动,推进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开发,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协调与文化旅游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450008

办公地址: 梁山县蒙馆路 5



内设科室

党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乡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做好对县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及负责人的考核评价相关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50010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党校)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50010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 职责: 承担工业、交通运输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和经贸发展等职责;配合做好统计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辖区企业提供项目咨询、人才、信息、科技等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50010

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50010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乡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村庄 (社区)规划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的公共服务、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自治和村民(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50010

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代表镇人民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办公电话: 0537-7550010

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职责: 围绕组织、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方面的振兴主题,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协调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50010

★★★★★★★★★★

所属事业单位

财经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经贸发展、交通、金融、审计和统计等方面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50010

办公地址:梁山县德商路 1 号黑虎庙镇政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50010

办公地址:梁山县德商路 1 号黑虎庙镇政府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招商、中小企业服务、镇村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公共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50010

办公地址:梁山县德商路 1 号黑虎庙镇政府

为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退役军人事务服务、残联、科技、文化、旅游、广电、教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等方面政务服务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 0537-7550010

办公地址:梁山县德商路 1 号黑虎庙镇政府

网格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负责协调镇镇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

办公电话: 0537-7550010

办公地址:梁山县德商路 1 号黑虎庙镇政府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考核工作和对外合作交流。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360152

规划财务和待遇保障科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拟定医保基金支付管理办法、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监督组织实施。测算编制全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总控,并监督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承办中央和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负责审核拨付全县各项医疗保障资金。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监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政策,组织起草全县医疗保障领域的政策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全县“三医联动”改革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拟订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办法并监督实施。对各项医疗待遇的支付进行复审。

办公电话:0537-7305096

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督科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集中采购平台建设。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组织实施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的各项检查,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医药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办中央和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317199;0537-7315829

★★★★★★★★★★

所属事业单位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

征缴、支付、管理以及参保人员经办服务;

(二)承担基金使用稽核检查、医保信息化建设以及数据运行维护、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承办驻梁机关事业单位、驻梁企业参保职工、退休人员和特殊群体等人员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业务;

(四)承办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退役军人等人员的医保参保扩面、关系转移、待遇支付、医疗救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基金管理及运行分析、稽核检查、医保信息化建设等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五)承办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537-7362929


综合科

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协调中心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宣传、新闻发布、安全、意识形态、保密、信访、计生、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牵头负责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和群团工作;负责主任和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 35156

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中心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畜牧兽医专项经费和基本支出经费管理;负责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负责中心社会保障工作;负责主任和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 39496

畜牧生产科

负责畜牧业重大技改项目、生产开发项目的筛选和实施、乡村振兴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畜禽养殖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畜牧业产加销体系建设;负责种养结合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奶源基地建设、 标准化生产;推进畜牧业产业化、标准化建设;负责畜牧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指导畜牧业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全县畜牧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牧科技项目的申报,组织指导畜牧兽医行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品牌创建工作;负责智慧畜牧业建设,负责全县畜牧业发展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为畜禽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服务;负责主任和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 33730

饲料兽药科

承担饲草饲料资源的调查保护、资源化 利用;承担饲料饲草、秸秆饲料化利用、新技术推广和指导工作;承担兽药等投入品及兽医器械新技术的研发、利用、推广和指导工作;负责饲料兽药行业安全;负责饲料风险预警工作;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技术指导和质量检验、复核检验;饲料风险预警工作;指导“瘦肉精”监管技术支撑工作;负责饲料、兽药规范认证、抗生素减量化等技术工作;负责主任和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30856

动物免疫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动物防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全县动物疫病防治动物强制免疫、人畜共患病防治、畜禽标识相关工作;负责动物疫情信息的收集与整理上报,对动物疫情发生、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预警、预报及防控风险评估,负责动物疾病的诊断、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动物免疫安全工作;负责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疫苗和储备物资的运储和发放工作。贯彻执行我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计划;指导全县防疫队伍建设,参与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与管理;承担县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主任和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36623

动物疫病监测科

负责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实施;免疫抗体效价的测定、评估、分析;负责动物疫病监测安全;动物病料、血清等样品的采(送)样、检测;动物疫病风险监测、诊断;为动物卫生防疫提供技术支撑;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负责全县化验室检测技术人员培训等;指导无公害等畜产品认证工作;对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工作;为畜牧兽医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执法、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以及为畜牧兽医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负责主任和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30158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目标管理、会议、文秘、机要、保密、宣传、信访、接待、外事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负责办公自动化业务管理工作;负责 县局 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归口协调地方气象事业投资;归口管理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承担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工作餐安排工作;负责卫生、绿化管理工作;负责消防、水、电、暖的维护、维修、运行保障和节能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工作;承办 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21629

梁山县 气象台

承担天气预警预报、气候预测预估、雷电预报、地面观测、通讯和网络的运行、农业及生态气象情报预报等业务;负责为地方政府提供决策服务;承担森林火险气象等级等气象衍生灾害预报服务工作;负责气象灾害的收集、评估及灾情上报;完成 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21629



内设科室

综合科(党建科)

主要职责:负责党的组织、宣传、教育、活动、纪律检查的日常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及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人事工资、职称、劳保福利、考勤、统计 和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会议组织安排、来宾接待和信息工作; 负责单位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干部调整、任免、考核、奖惩、鉴定、人事等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车辆油料、维修、调度等管理工作及有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实施,上呈下达基层情况和上级指示,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负责办公生活用品的购置、保管、发放和管理;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393

工程科

主要职责:负责对批复设计项目的招、投标及实施工作; 负责移民实施竣工项目自验及初验、终验的申报工作; 指导乡镇移民办搞好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实施工作; 协助后扶办做好移民后扶项目实施工程量的审核、会签工作; 会同后扶办等部门搞好移民后扶项目工程实施的质量监督、验收工作; 负责东平湖防汛移民搬迁安置预案的编制工作; 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06810

财务科

主要职责:根据国家规定的财务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指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办法、细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途径,参与单位经费收支的预算和决策; 本单位各项费用及项目的支出实行 一支笔 审批,由财务科长统一支付结算; 认真完成本单位各项资金的收支业务并与当年预算保持平衡,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在预算框架内核算资金的收支,不得超支,不得乱用资金;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到帐证、帐表相符; 使用现金要根据《现金管理条例》严格使用,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得使用超过现金适用范围的现金。一般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零星开支所需现金,不得另立帐册; 单位之间往来业务应同做银行进行转帐结算,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代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帐提取现金,不得公款私用;报销的票据要严格执行领导审批制度;票据内容要真实、合法、手续齐全;票面不得有伪造、涂改、挖补等现象。一经发现,会计人员有权拒付,对情节严重的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给予相应处罚 及时做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务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管理工作; 负责做好本单位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工作; 在财务工作中主动进行管理使用及效益分析和评价,向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有关的工作建议。

办公电话 0537-7306817

培训科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移民培训工作方面的政策;负责县库区年度移民培训计划建议的提出及实施管理;负责本库区移民干部政策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指导、管理和协调库区乡镇移民培训工作;搞好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法规的宣传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06800

产业开发科

主要职责:参与产业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产业项目发展基金的催缴;负责编报发展基金的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实施;参与产业项目的验收工作;负责提出产业项目开发的政策措施。

办公电话 0537-7306812


内设科室

综合科(人事科)

主要职责: 协助 中心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信访、督查、宣传、会务、接待、后勤、保卫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中心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中心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组织县水产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渔民技术职称评定和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信访、督查、宣传、会务、接待、后勤、保卫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中心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中心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组织县水产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渔民技术职称评定和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2938

生产科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指导全县的水产品加工、流通和进出口贸易,指导全县的水产品市场网点建设和水产企业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渔业药物和饲料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指导、协调全县渔业的生产;负责水生野生动物的防疫工作;拟定并指导实施全县的水产养殖、增殖计划;负责渔业种质资源管理;负责原(良)种场建设以及苗种的引进、审定、申报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渔业示范基地和水产养殖基地建设;组织实施渔业经济、资源调查,发布渔情预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渔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科技进步措施;组织渔业科研项目的研究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完成 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2938

行业发展科

主要职责:编制全县水域开发使用、渔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渔业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论证、报批;负责渔业统计工作;编制渔业事业费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 中心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中心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2938

水产技术推广站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水产技术推广的规章制度;制定全县渔业科技规划和计划;检查、总结、交流、指导全县的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年度计划;指导各乡镇(开发区)的水产技术推广队伍建设;组织科技推广项目的验收评比;负责水产养殖病害及疫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处置和水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的检测、监测;负责渔业资源、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投入品(渔药、饲料)等使用的监测;负责渔业公共信息服务;负责渔民的公共培训教育,开展技术指导、技术交流、技术咨询;负责天然水域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和渔业资源的增殖放流;完成 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2938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新闻宣传、信息工作。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731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牵头拟订全县交通运输政策。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牵头负责信用交通建设。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9200

规划建设科 ( 挂铁路机场科牌子 )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等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综合分析、预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承担有关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工作。拟订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承担信息化有关工作。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机场建设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负责重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以及重点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管。承担交通有关重点工程设计管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工作。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县公路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道、省道县道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指导监督全县高速公路、乡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负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承担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县地方铁路、机场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县地方铁路、机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地方铁路、机场建设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推进地方铁路、机场重点项目实施。负责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承担县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0736

运输管理科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监督协调交通运输规划、计划实施。组织开展县属重点交通运输企业的业务指导工作并参与考核。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客运综合运输。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有关工作协调全县春运工作,承担节日运输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铁路专用线共用以及联运等工作。指导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管理。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以及涉外运输的相关管理工作。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拟订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展政策、制度和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综合枢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指导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的管理。指导城市客运工作。指导网约车等新业态的管理工作。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县内军事行动、国防运输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232

财务科

主要职责: 拟订行业有关规费征收政策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行业投融资的有关工作。承担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点设置以及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审核、报批。负责编制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预算。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有关工作。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承担局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31786

安全监督科

主要职责:拟订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运输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或者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指导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急值班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等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

办公电话 0537-7319558

水运科 ( 挂地方海事办公室牌子 )

主要职责: 拟订水路工程建设、维护以及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县港口、航道等规划、计划,负责重点项目组织实施。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引航管理工作。承担航道管理有关工作。承担京杭运河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县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组织县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31318


内设科室

办公室(挂机关党建科、政策法规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内部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才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全县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综合性政策理论和重大问题研究工作并提出建议,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普及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0537-7368100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为退役军人服务的个人先进典型的总结表彰、宣传报道、荣誉奖励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落实党员退役军人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信访、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办公电话:0537-7368102

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科

主要职责:拟订县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的接收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安置人员的档案接转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年度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指导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负责县直以及中央、省、市属驻梁单位军队转业天部安置、培训和配偶子女随调随迁工作,拟订军供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拟订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的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18015

优抚褒扬纪念科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全县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核准我军被俘去台人员回大陆定居。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牵头拟定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烈士以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烈士评定审核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做好支持军人相关工作,协调驻梁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和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协调促进随军随调就业创业,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0537-7367501


指挥中心(挂办公室牌子)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和综合文稿的起草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拟订全县公安宣传工作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宣传和文化建设工作;协调全县公安舆情引导工作。
处理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系统 110 报警限务工作:负责综合研判情报信息、提出工作对策,对重点人员实施管控;负责局机关督办、机要、档案、统计、保密、外事、电子政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7529028

政工室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党群等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录警和警衔申报工作。拟订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全县公安队伍思想状况;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思想、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推进公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负责公安机关政治工作的综合、调研及信息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拟订全县公安队伍教育训练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训练基地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安机关表彰奖涮工作和警营文化建设;指导全县公安民警的心理健康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群众性警体活动。
负责统筹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工作,分析警民关系现状,研究提出工作意见;负责公安机关民意主导警务工作;负责民 E 通系统和民生警务平台网站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感满意度电话调查,拟订全县公安机关创满工作的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办公电话:7529030

刑事侦查大队

组织、指导、监督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工作;组织、侦办重特大刑事案件和各类案犯的缉捕工作;负责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杳和技术处理工作:负责对恐怖组织、暴力恐怖案件的防范、侦察、调查和处置工作;做好上级公安机关布置的通缉、调查和控制工作,搞好刑侦协作;出具法医鉴定;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禁毒工作;负责侦办毒品案件;组织、指导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行为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区域间的禁毒合作;负责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7529130

交通警察大队

拟订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维护交通秩序和  公路治安秩序,指挥疏导交通;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  签注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指导全县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  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全县境内交通警卫工作;负责设立  临时停车场申报工作;负责机动车通行许可工作;会同有关部  门负责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管线设施许可  以及开辟或调整城市公交线路或站点许可工作;负责全县机动车辆、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辆、新能源车辆和机动车驾驶人的教育管理;负责交通信号、标线和隔离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及时纠正和处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依法查处交通肇事。

办公电话:7529038/7529037

治安警察大队

拟定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侦办治安案件;负责民用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剧毒化学品、管制器具、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技防工程和技术防范产品的治安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承担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并组织开展等级评定;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对机关、团体、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申报民用枪支持枪证、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工作;负责核发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和爆破作业许可工作;负责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工作;负责焰火燃放许可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工作;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集会游行示威审批工作;负责核发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工作,制定警卫、保卫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警卫、保卫工作;组织进行人员审查、安全检查等警卫基础工作。
拟定我县户籍管理的政策和办法,指导全县户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证件制作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负责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使用、维护、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县门(楼)牌的管理工作。
按规定承担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因私出入境中介管理事务;按规定承担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预防和依法查处人员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受理全县公民因私出入境的管理工作;负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大陆居民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及签注工作;负责护照审核报批工作;预防和依法查处“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三非外国人以及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负  责大陆居民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及签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因  私出入境普通护照的受理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对依法判处徒刑、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缓刑或者宣  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  征兵、招飞的政审工作。

办公电话:7529079

特(巡)警大队

组织实施特警工作的法律、法规;根据授权承担县内特定区域的治安巡逻和处警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治安案件和一般轻微的刑事案件;参与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参与重大活动安全保卫任务;负责全县城区的治安巡逻,维护城区社会治安稳定,承担“110”接处警任务,维护巡逻区域内的治安秩序。

办公电话:7524110/7529154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侦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侦办经济犯罪案件;组织开展对经济犯罪在逃人员的缉捕、追逃工作。

办公电话:7529071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拟订全县信息网络安全制度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全县公  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全县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互联网舆情导控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和分析认证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工作;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审核工作。拟订全县公安通信和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安信息网络运行、信息系统安全和信息资源管理;负责全县公安通信保障、公安通信设施运行和公安无线电管理。拟订全县公安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公安科技工作;指导全县公安科技和技术防范工作,承担技术防范建设等项目管理任务,担负全县公安机关技术防范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公安科技调研和申报项目及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公安科技人员技术职称评定的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7529088

法制大队

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承办公安机关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和国家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律学习培训、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工作。

办公电话:7529348

食品药品与环境侦查大队

负责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内的犯罪行为,建立情报信息引领下的主动打击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多层次、常态化专项打击治理机制和集群作战、大要案件侦办机制,切实发挥好打击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的职能作用。

办公电话: 7529177

警务保障中心

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装备标准;负责全县警用装备物资的配备、仓储、调运和应急警务装备保障工作;管理配发装备;负责局机关并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各级转移支付经费的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7529095

看守所

负责对依法逮捕和刑事拘留的人员的看管、教育工作,依法对被瞩押的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依法对留所服刑人员执行刑罚。负责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投监;掌握在押人犯的思想动态,密切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维护监所秩序,保证监所安全,防范监所事故。

办公电话:7529118

拘留所

负责对被拘留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维护拘留所秩序,保证拘留所安全,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办公电话:7529105

原县城中区派出所、原县城南区派出所合并为凤凰山派出所,原城郊派出所更名为水泊派出所,增设杏花村派出所 派出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出租房屋和居民身份证的管理;监督考察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收集政、敌、社情动态;具体实施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和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开展治安安全检查;指导基层群防群治组织的工作和治安安全创建活动建设;接受群众报警求助;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民事纠纷,查处因果关系明显的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刑侦部门侦破刑事案件,抓获各类逃犯。 派出所。

景区负责梁山寨风景区的治安管理,保护旅游人员的安全;负责景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开发区派出所:7367110凤凰山派出所7529208/7529329水泊派出所7730110景区派出所7331856

拳铺派出所:7762110杨营派出所:7521110馆驿派出所:7692110徐集派出所:7701110

韩垓派出所:7650110韩岗派出所7620110小安山派出所:7529256小路口派出所:7420110

马营派出所:7530110大路口派出所:7457110黑虎庙派出所:7550110赵堌堆派出所:7400110

寿张集派出所:7578110



内设科室

办公室(机关党建科)

主要职责:负责内外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协调配合领导做好党务及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办理人事、日常考勤、办公用品采购、年度考核、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公文函件的收发及上传下达,负责重要活动、会议的组织和重要文稿、管理制度的起草工作;负责各类交易项目数据的收集和上报;负责网站、交易系统、监控声像系统、 LED 屏、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监控影像资料的保存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交易中心宣传、微信公众号和 O2O 便民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制度的制定和财务管理体系的建立;负责办公经费、日常财务核算等工作;负责人员工资、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工作;负责各类保证金的收退或转入非税收入、财务管理、年度决算预算编制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618188

政府采购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范围内的项目采购,制定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标、签约等相关工作;负责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资料、技术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负责政府采购交易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供应商信息库;协助采购人受理和处理采购活动中代理范围内的供应商询问和质疑;负责配合中心相关科室及有关部门对采购活动实施监督,发现采购当事人有违法行为的,及时通报财政部门;协助财务科办理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退还相关手续;负责政府采购项目交易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618108

数字见证科

主要职责:履行公共资源交易开标、评标见证职能,规范交易行为,维护开评标现场正常秩序;维护、管理评审专家库,负责评标专家抽取工作;提供开标、评标场地预约服务;协助监管部门对进场交易的代理机构进行考核管理。

办公电话 0537-7618107

建设工程交易科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双方的主体办理有关手续,提供信息资料、技术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负责完成开评标的相关服务工作 ;负责建设工程交易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投标及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相关手续办理;负责建设工程交易档案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618109

产权土地交易科

主要职责: 负责网上挂牌系统及相关硬件管理和维护工作,并保证网上挂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网上挂牌系统与省国土资源部门数据交换和对接工作;负责办理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有关事宜,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资料、技术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负责产权土地项目交易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土地及产权项目保证金退还或转入非税收入管理局相关手续办理工作;负责产权土地交易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618112


内设科室

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乡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做好对县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及负责人的考核评价相关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70010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社区)、 两新 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 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社区)、“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70010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工业、交通运输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和经贸发展等职责;配合做好统计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辖区企业提供项目咨询、人才、信息、科技等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70010

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围绕组织、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方面的振兴主题,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协调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70010

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 承担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的相关工 作,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70010

乡村规划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乡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的公共服务、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 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自治和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70010

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代表镇人民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办公电话: 0537-7570010

★★★★★★★★★★

所属事业单位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财政、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做好农民减负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型经营主体指导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70010

办公地址:梁山县蒙馆路 26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移民方面的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70010

办公地址:梁山县蒙馆路 26

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 和为贵 社会治理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民族宗教、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责;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反邪教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负责协调镇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负责做好规范 属地管理 ,并承担 乡呼县应、上下联动 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70010

办公地址:梁山县蒙馆路 26

为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电、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残联、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面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协调与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570010

办公地址:梁山县蒙馆路 26

临港产业园区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招商引资方面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为辖区企业提供项目咨询、人才、信息、科技等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负责临港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落实和执行上级和镇党委、政府关于临港产业园建设的有关政策。

办公电话: 0537-7570010

办公地址: 梁山县蒙馆路 26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参与农业劳模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7322927

法规科

主要职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文件合法性审查、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 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组织协调全 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未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电话: 7305769

政策与改革科

主要职责:开展全县农业农村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拟订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土地(不含草原、林地)承包经营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工作。承担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 0537-7366830

发展规划科与对外指导科

主要职责: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开展乡村振兴典型示范工作。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承担推动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组织农业对口支援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拟订促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国有农垦单位的改革与管理,承担农垦项目申报、实施和农垦经济统计汇总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合作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承担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促进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参与对港澳台地区的农业合作与交流。组织农业外资、项目的引进和管理。负责农业涉外安全保密和农业对外宣传工作。承办农业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办公电话: 0537-7307079

计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计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制定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参与对县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9917

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

主要职责: 拟订全县种植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以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办农作物各类补贴有关工作,调度和发布农情信息。提出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作物种子、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督管理以及肥料、农用膜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指导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承担农药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等方面的职责。


办公电话: 7362216

市场信息化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主要职责:提出全县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以及价格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大宗农产品市场建设和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组织开展农产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工作,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拟订农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监管工作。承担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办公电话: 7310771

科技教育科

主要职责: 承担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露天焚烧秸秆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依法负责有关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县农业专家顾问团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6809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主要职责: 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办公电话: 0537-7362123

农田建设管理科

主要职责: 指导全县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世界银行项目有关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0689

渔业渔政管理科

主要职责: 拟订全县渔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监督管理渔业捕捞生产相关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承担渔业苗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产种质资源管理。组织开展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和病害防控工作。负责水产养殖中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互保工作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


办公电话: 0537-7322938

畜牧兽医科

主要职责: 拟订全县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35156

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主要职责: 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农业机械支持和补贴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研发创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业机械作业安全。


办公电话: 18854777966

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07079



内设科室

综合科(党建科、法律服务科)

主要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中心日常运转工作 : 负责中心务管理工作 : 承担政府信息和党务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 负责对县管企业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监督 ; 负责组织重大理论问题研究 ; 起草综合性文稿、重要文件、报告和主要负责同志讲话 ; 负责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 负责指导县管企业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指导县管企业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中心法律事务 ; 指导推动县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 ; 承担中心以及县管企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 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


办公电话 0537- 7360868

企业管理科(资产管理科)

主要职责: 监督县管企业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 指导县管企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 指导县管企业人才工作 ; 指导县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研究提出加强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政策意见 ; 指导县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 指导县管企业信访、维护稳定、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和反邪教工作。协助配合县管企业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 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县管企业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 负责国有资本收益有关工作 ; 审核县管企业国有资本金变动事项和发债方案 ; 负责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县属国有投资经营项目的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 0537- 7360878

财务监督科(统计评价科)

主要职责: 负责监督县管企业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面预算、财务决算和财务监督等有关规章制度 ; 负责县管企业财务快报、年报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 指导县管企业财务风险管控,加强财务状况及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管工作 ; 联系县管企业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绩效评价技术性服务工作 ; 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县管企业的运行状况 ; 负责财务总监的业务指导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财务总监的选聘、委派、考核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 负责县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60868

规划发展科(产权服务科)

主要职责: 收集整理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和县管企业综合信息 ; 为县管企业主业和发展战略规划、重大资本运营方案提供咨询服务 ; 为县管企业对外合作发展提供咨询、协调服务 ; 审核县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研究解决县管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 : 配合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相关事务性工作 : 研究提出本县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为县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提供技术性服务 ; 为县管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提供技术性服务。



内设科室

办公室(挂机关党建科、统计执法监督科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县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负责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

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级履行的执法职责。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办公电话:0537-7366716

综合统计科(挂农村统计科、城镇化和人口就业统计科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全县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有关统计制度,拟订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有关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区域经济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账户,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部门统计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农村社区基本情况、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区域经济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开展农业、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评价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县城镇化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县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人口普查、人才资源、劳动力、工资以及科技、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城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办公电话:0537-7366156

业务统计科(挂工业能源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实施全县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统计报表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生态文明考核、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应对气候变化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统计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制度及实施方法。组织、指导、协调部门服务业统计和地方服务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新兴服务业、交通运输、邮政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旅游、物流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办公电话:0537-7321226

党政工作机构(7个)


党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主要承担乡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做好对县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及负责人的考核评价相关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50011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党校、党员教育中心)

主要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50011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承担工业、交通运输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和经贸发展等职责;配合做好统计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辖区企业提供项目咨询、人才、信息、科技等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50011


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工作站)


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统筹本区域内消防力量,依法承担辖区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协助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等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50011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乡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的公共服务、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自治和村民(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50011

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围绕组织、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方面的振兴主题,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协调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5001


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代表镇人民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办公电话:0537-7650011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财政、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做好农民减负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型经营主体指导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50011

办公地址:梁山县韩垓镇济梁路27号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

办公电话:0537-7650011

办公地址:梁山县韩垓镇济梁路27号


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主要承担“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民族宗教、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责;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反邪教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负责协调镇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负责做好规范“属地管理”,并承担“乡呼县应、上下联动”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50011

办公地址:梁山县韩垓镇济梁路27号


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电、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残联、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7-7650011

办公地址:梁山县韩垓镇济梁路27号


为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面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0537-7650011

办公地址:梁山县韩垓镇济梁路27号


党政工作机构(7个)

党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乡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762100

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党校)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社区)、 两新 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701006

工业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工业、交通运输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和经贸发展等职责;配合做好统计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辖区企业提供项目咨询、人才、信息、科技等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762100

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701006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主要职责: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乡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的公共服务、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自治和村民(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762100

综合 执法办公室

主要职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代表镇人民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办公电话: 0537-7701006


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职责:围绕组织、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方面的振兴主题,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协调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762100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财政、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做好农民减负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型经营主体指导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01006

办公地址:梁山县拳铺镇泰福路 1

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承担农业 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移民方面的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701006

办公地址:梁山县拳铺镇泰福路 1

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民族宗教、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责;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反邪教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负责协调镇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负责做好规范“属地管理”,并承担“乡呼县应、上下联动”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701006

办公地址:梁山县拳铺镇泰福路 1


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电、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残联、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701006

办公地址:梁山县拳铺镇泰福路 1

为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面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 0537-7326705

办公地址:梁山县拳铺镇泰福路 1



内设科室

办公室(挂机关党建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商务领域、招商引资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商务领域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权限办理因公出国(境)任务相关事项和外国(地区)商务人员来访邀请事项。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统筹协调全县商务领域改革。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负责信息化、信息、宣传、商务史志年鉴编纂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商务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

办公电话: 0537-7328151

市场运行科

主要职责:拟订规范流通领域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承担相关商务举报投诉工作。推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以及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相关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 拟订流通领域消费促进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2586

商贸流通发展科(挂 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牵头拟订全县商贸发展规划、政策,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参与拟订全县商贸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商贸服务业、会展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产业园区和平台建设,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促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

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贸物流、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报废汽车回收 ( 含拆解 ) 行业的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 0537-7312312

外贸外经和投资促进管理科

主要职责:拟订促进对外贸易、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 ( 不含粮食、棉花 ) 进出口计划、配额及相关工作。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指导监督交易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体系建设。负责国际自主品牌建设、加工贸易工作。协调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对外贸易、服务贸易业务统计分析。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负责国际货运代理管理和推动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咨询工作。拟订我县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政策和应诉工作。负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负责对外贸易壁垒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预警工作,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建立贸易救济援助制度。负责全县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业务统计分析。指导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的促进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 ( 不含金融企业 ) 、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工作,负责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有关工作。

负责全县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全县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提出招商对策建议;负责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督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推进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包装和推介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全县投资环境的整体宣传工作和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负责做好有关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

指导、管理全县外商投资工作。牵头拟订全县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牵头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参与拟订《县外商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协调外商投诉处理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发展梁山县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友好县、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配合市商务局对梁山经济开发区、梁山工业园等园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0070

★★★★★★★★★★

所属事业单位

梁山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促使本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全县投资促进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全县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提出招商对策建议。

(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督查调度、统计考核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等招商主体执行年度任务目标,并负责完成情况的汇总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包装和推介全县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拟订全县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五)负责招商线索的联络、推进,外来客商的接待服务。

(六)负责全县招商引资信息化平台建设,调度收集、汇总筛选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建立招商项目资源库,确定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并及时提报县领导包保推进。

(七)负责拟订全县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投资促进局业务管理和园区投资促进局业务指导工作。

(八)负责外资利用工作。拟订全县吸引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外商投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国(境)外的招商活动策划并组织实施。

(九)完成县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316289

办公地址:梁山县新城区忠义路 1

梁山县对外劳务合作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省、市、县关于对外劳务和电子商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做好全县对外劳务合作和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等有关服务工作, 提供有关社会服务。

(三)承担制作宣传材料、开展宣传活动、制定培训计划、联系培训机构、编制培训教材,举办推介会、对接会、拍摄宣传片、发布广告等事务性工作。

(四)设立报名窗口,接受有意向出国务工人员报名登记。建立出国务工人员、境外劳务信息库和外派劳务企业资料库,实现劳务人员和外派企业对接。

(五)发布招收出国务工人员的准确信息,向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外派企业推荐合格的出国务工人员并组织招聘。

(六)为出国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相关服务;对出国务工人员进行出国前的适应性培训及岗前培训。

(七)加强对出国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出境后的跟踪服务,掌握境外劳务人员动态;为归国劳务人员就业和创业提供服务;其他必要的服务事项。

(八)建设梁山县电子商务宣传平台,集中展示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状况和进程,介绍我县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扶持信息,普及传播电子商务应用知识,全面宣传和营造产业氛围。

(九)研究国家及梁山县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及产业政策,研究产业发展的重点难点、探索产业技术和发展模式,为政府制订电子商务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提供规划建议。

(十)发掘电子商务发展创新的样板案例,总结和推广梁山县电子商务创新模式和成功经验,协助主管部门对上争取改革创新成果。

(十一)制定电子商务产业培训计划,开展产业政策宣讲及相关知识、技能培训等工作。

(十二)举办和承办电子商务行业论坛、峰会、合作交流洽谈等活动。

(十三)提供电子商务行业招商引资服务。搜集省、市、县电子商务招商引资政策并对外发布;搜集整理梁山县电子商务招商引资项目线索,对接推进。

(十四)完成县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360806

办公地址:梁山县新城区忠义路 1




内设科室

办公室(挂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督办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应急、值班、档案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安全、保密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共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726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牵头拟订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办公电话: 0537- 7360369

规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相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审核工作。编报全 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发布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指导监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23988

就业促进与 人才开发 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科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牌子)

主要职责:拟订全 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和农民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 组织实施 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全 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全 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规划、政策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 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订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加强市场运行监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行为。承办为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选派工勤服务人员工作。牵头拟订全 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鼓励支持留学人员来我 创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学术、技术(技能)带头人的推荐、选拔、申报、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各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人选的推荐、评审工作。 组织实施 院士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配合做好院士遴选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完善落实博士后制度,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全 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承担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办公电话: 0537- 7323988

职业能力建设科(挂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 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全 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指导监督全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全 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指导全 民办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党建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66796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主要职责: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 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负责 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负责 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办公电话: 0537- 7360950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奖励任免科 牌子

主要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 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 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按权限承办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以 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事项,承担 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依法办理 政府提请 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 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办公电话: 0537- 7360021

劳动关系科 劳动监察与调解仲裁管理科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牌子

主要职责:拟订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拟订全 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拟订完善 管企业薪酬管理政策,审核认定 管企业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负责指导和监督 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组织落实。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指导劳务派遣、特殊工时制审批等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实施。拟订全 劳动保障监察政策、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 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工资等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拟订全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拟订全 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和管理。组织查处基金管理案件


办公电话: 0537- 7367396

工资福利科

主要职责: 按照管理权限, 综合管理全 事业单位 (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工资福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 属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 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 属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60395

养老保险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 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全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和 本级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工作, 负责县本级提前退休人员材料初审及申报工作。 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67198

工伤保险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 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工伤待遇政策及标准,审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组织实施 直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67176

机关 党建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负责联系协调 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完成局党组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367069

★★★★★★★★★★

所属事业单位

梁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 负责就业补助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开展就业创业经办、就业创业培训等服务工作;负责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失业动态监测、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负责全县就业创业服务技术指导 和研究;开展国内外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领域交流合作。

(二) 组织开展人才招聘和引进活动承担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兑现、区域人才合作相关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库建设、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全日制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和手续办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留学人员来梁就业指导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社会化服务等工作;承办企事业单位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承办梁山县流动人员联合党支部的日常服务工作。

(三) 定期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组织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发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行情分析报告,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小微企业等求职招聘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四) 承担县内国家规定范围内职业(工种)技能鉴定、行业(协会)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等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服务。

(五) 为乡镇(街道、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工作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六) 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36550


办公地址: 梁山县新城区为民服务中心三楼

梁山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主要职责:

(一) 研究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缴拨计划,承担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等相关事务工作。

(二)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三)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管理工作。

(四) 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业务经办工作,参与指导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五) 承担社会保险信息维护、统计数据分析等工作。

(六) 承担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相关事务工作。

(七) 承担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等事务工作。

(八)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322876


办公地址: 梁山县新城区为民服务中心三楼

梁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主要职责:

依法受理并承办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开展全县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体系建设工作。

协助开展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承担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业务指导服务工作。

(五)负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工作。

(七)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315266


办公地址: 梁山县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一楼西侧

梁山县人事考试中心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关于人事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县人事考试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技术支持工作。

承担有关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事务性工作。

承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的其他考试考务工作。

(四)承担命题专家库、面试专家库和考试试题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人事考试监督检查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360986


办公地址:梁山县忠义路 1号

梁山县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指导用人单位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配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县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监督审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工作,为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并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大队依法进行查处纠正工作。

承担全县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及劳动保障协管员的上岗培训、业务指导、工作部署和业绩考核等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相关事件。

(四)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318446


办公地址: 梁山县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一楼西侧


内设科室

办公室(挂信访办公室、督查考核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宣传、民兵、值班、督查考核、行业作风、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牵头负责信访、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2033

政工科(挂老干部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资待遇等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本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15726585205

机关党建科

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共青团、工会、妇女、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1173

财务审计科

主要职责: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2005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 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政府草案。牵头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调研。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16960

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科

主要职责: 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 (包括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虫害防治管理工作。拟订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房产登记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12409

城建开发与房屋征收科

主要职责: 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县住房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建综合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县政府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并对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等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 15726585206

勘察设计科

主要职责: 组织拟订全县城市设计、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县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审查并指导施工图设计与规划设计的衔接一致。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

参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勘察设计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参与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7716

工程建设科

主要职责: 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行业统计工作。指导企业对外市场开拓,组织协调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进县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技术标准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制度。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组织和指导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工作。负责建筑材料使用环节的监督工作。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工作。

拟订人防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拟订人防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管理县人防工程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10436

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主要职责: 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社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以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负责制定建筑业技术装备规划,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发、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涉外事宜。


办公电话 0537-7310889

城市建设科

主要职责: 参与拟订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慢行交通系统、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计划。负责县政府确定的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用道路、路灯、供水排水管网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农村排水及污水处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园林绿化、环境艺术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承担城市防汛职责。负责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行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办公电话 0537- 7323949

村镇建设科

主要职责: 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市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措施。指导乡镇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拟订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镇化统计监测。


办公电话 0537-7315616

物业管理科

主要职责: 参与拟订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324084

★★★★★★★★★★

所属事业单位

梁山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 ) 贯彻执行公用事业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公用事业行业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承担建成区园林、市政、路灯等公用事业相关行业的建设、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工作。

( ) 参与编制市政道路、桥涵、排水等重点项目建设规划。承担县级投资市政道路、桥涵、排水等设施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工作。

( ) 参与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及单体项目绿化方案的审核论证。承担县级投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工作。

( ) 参与编制城市亮化工程建设规划。承担县级投资城市亮化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工作。

( ) 承担园林城市的创建及绿化先进单位、花园式单位的审查报批工作。承担公用事业园林、市政、路灯等行业的培训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公用事业相关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 ) 承担拟订市政设施、照明设施、园林绿化年度养护、维修计划。承担市政设施、照明设施、园林绿化养护、维修等工作。

( ) 承担园林、市政、路灯等的巡查保护工作。承担市政设施挖掘、迁移和园林绿化砍伐、移植、临时占用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 ) 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承担对建成区内古树名木的管养、报审等工作。

( ) 完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6531339


办公地址: 济宁市 梁山县公明大道 3 号(春园西邻)

县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订相关的措施、办法,并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承担城市规划区内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与作业管理,城市环境卫生承包项目指导、监督与考核,城市环境卫生经营性收费等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镇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完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31316


办公地址: 济宁市梁山县人民北路东首市政大楼 3

县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保障、房地产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参与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宏观调控方面政策法规。

(二)负责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后期运营管理等相关政策;负责全县住房保障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具体实施与指导服务工作。

(三)负责县域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租赁补贴发放、住房保障后期运营管理及退出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县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全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上市交易材料审核、增值收益计算与收取工作。

(四)负责协助做好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服务工作。参与全县住房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配合拟定住房发展支持政策,为开展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提供相关保障。参与拟定住房制度改革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并负责具体落实。

(五)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承担县域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负责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事务性工作。 负责房地产测绘机构业务成果管理事务性工作,为房地产测绘机构提供技术指导。负责房地产估价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事务性工作,为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工作指导。

(六)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全县房屋转让、租赁、抵押等交易合同备案事务性工作。负责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做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事务性工作。负责提供房屋交易网签信息的统计、查询、复制等服务。

(七)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县域住房保障和房产领域系统建设、信息发布、网站建设、对外宣传和网络舆情处置、网络诉求事项的办理工作。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 0537- 5105005


办公地址:济宁市梁山县公明大道东段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内设科室

办公室(挂机关党建科牌子)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值班、机要、档案、信息宣传、审计公告、审计统计、信访、保密、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部门联合行文的会签工作;拟订县本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报省审计厅审批;调度审计项目进度,统筹安排审计项目人力资源;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所需审计人员的选派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并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纪检监察、外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抓好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县直部门所需审计人员的选派工作。负责全县审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业务;开展专项电子信息审计;利用联网数据开展日常审计监督,发现疑点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核查;组织开展宏观数据的对比分析;组织全县审计机关计算机审计软件的培训、推广和运用;负责局机关计算机、网络、视频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083

法制执行科

主要职责:负责审理审核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局机关审计业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审理复核有关审计业务事项 ; 负责送达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落实审计结论,执行审计决定;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办理审计移送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负责归档、移交审计结果执行材料;组织对审计行政执法、审计业务质量及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办公电话 0537-7316005

财政审计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审计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市、县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并对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决算草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起草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起草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按规定组织税收征管等审计;对全县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稽查。

办公电话 0537- 7316006

企业审计科

主要职责:负责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对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办公电话 0537-7316003

农业资源环保和社会保障审计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审计县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审计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和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办公电话 0537-7316008

行政事业审计科

主要职责:负责审计县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办公电话 0537-7316000



内设科室

办公室(挂机关党建科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机关工作 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宣传、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 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化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 的管理服务工作 ;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 组织指导全县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 订全县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 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民政综合政策理论研究 ;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 ; 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

办公电话 0537-7367001 0537-7366776

规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县级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 ; 分配国家和省、市、县安排的民政资金和省返还的福利彩票公益金 ;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 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7701

社会救助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 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社会救助政策和 救助资金的落实 ; 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 助相关政策 ; 承担全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和社会救 助信息化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7601 0537-7618016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工作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 导全县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 协调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服务能力建设 ; 负责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 指导全县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 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办公电话 0537-7618019

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

主要职责: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 ; 承担全县婚姻登记、婚姻信息管理工作 ; 承办殡仪馆建设、搬迁的审核报批工作 ; 承办涉外送养儿童材料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县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残疾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管理工作 ; 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7401

养老服务科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 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 负责全县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67801

区划地名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 , 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 承办县内行政区域的设立 , 命名 , 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 拟订全县地名规划 , 负责城市规划区地名命名及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 承担全县地名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 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 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 , 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查 , 调处 ; 承办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 , 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 ; 负责审定本县行政区划 , 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 .

办公电话 0537-7618017

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挂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民族宗教团体登记管理工作 ;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 工作 ; 负责县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在县级登记 没有落实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行兜底管理 ; 担中共梁山县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618013


内设科室

综合科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中心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办、保密、机要、档案、事务接待、安全等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中心财务、相关专项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中心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负责中心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计划生育、社会保障、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配合开展金融人才引进、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161

政策法规科(金融稳定科)

主要职责:全面掌握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并督促各业务科室贯彻落实涉及本中心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等。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中心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安排,配合开展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工作,配合开展依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协调开展好县维护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161

银行保险科(资本市场科)

主要职责:承担政金企合作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好对驻梁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的服务协调工作。研究分析金融形势、金融政策,综合分析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开展好金融领域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防控化解工作。负责全县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调度分析全县资本市场运行情况,提出有关发展建议。承担驻梁证券、期货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配合开展好资本市场领域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防控化解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321161


内设科室

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制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查、政务公开、信息化、安全保卫、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采购等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协调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关系。承担组织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活动的安排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协调。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7-7321979

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

主要职责:分析研究全县及国内外、省内、市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全县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运行调节政策建议,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参与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等有关前期论证工作。协调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县新型城镇化发展工作。

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测和评估。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牵头组织本部门和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326979

固定资产

投资科

主要职责: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提出促进民间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政策,开展适用项目培育开发工作。提出安排县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拟订全县重点项目名单,参与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工作。监督检查县重点项目、县级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工程进度、投资完成及概算控制。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和转报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负责组织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筛选、评审,组建重大工程项目库,提出重大项目实施、重大资金安排等事项的意见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协调解决综合试验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537-7336996

农村与经济合作科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县农业(包括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参与拟订小城镇发展规划。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负责研究提出县域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综合平衡各重点区域发展规划,提出重点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集群发展、项目布局、发展资金的政策建议。负责调度分析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区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综合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县域科学发展综合评价。协调推进全市县域经济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牵头推进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试点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泰山学者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拟订全县经济合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县际间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县际间经济协作组织及友好关系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拟订扶贫协作重庆万州区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县对口支援新疆工作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全县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与新疆的交往交流交融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梁山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承担梁山县“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0537-7333979

工业和高新技术科

主要职责:分析预测工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工业发展战略,提出相关体制改革、产业政策的建议。统筹全县工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承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有关工作。

综合分析全县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拟订提出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以及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和重大政策。衔接平衡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牵头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全县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的研制开发、工业性试验和产业化示范工程,提出县级高技术产业化资金使用意见。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负责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平台建设。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336996

服务业发展科

主要职责:研究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调度分析全县服务业有关情况,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提出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关规定和管理措施。督促落实有关服务业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修)订相关服务标准和服务技术标准,开展服务业品牌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载体培育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全县服务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开展服务业人才及培训工作。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的政策措施。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协调指导服务业政策性贷款有关工作。协调指导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检查评估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办公电话:0537-7333979

社会发展科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提出有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汇总编制全省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协调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教育、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开展全县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综合分析能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运行状况、研判能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发展趋势,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能源、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提出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承担能源、交通等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未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333979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并衔接有关部门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有关工作。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有关问题。

组织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相关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重要行政审批事项联审会议。负责推进全县发展改革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交易规则、服务流程和标准、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评标、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拟订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和标准。依法对县重点项目、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电话:0537-7326979

价格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全县价格工作规划和改革方案,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以及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拟订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县定价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承担价格听证工作。负责拟订全县资源型产品、环境、交通运输等基础性和住房等公益性商品和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拟订全县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县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价格评估、涉案涉纪涉税财物等价格认定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制度。拟定省、市授权县管理的相关商品以及服务价格。负责房地产价格、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定公共租赁住房价格政策,指导各地核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办公电话:0537-7365187

成本调查监审科(挂收费管理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成本调查、监审办法及成本监审目录。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承担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承担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范围,提出有关教育、旅游、检验检测等重要公用事业和自然垄断的服务价格管理意见。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收费公路服务价格管理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乱收费行为进行治理整顿,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费改税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312206

粮食产业和物资储备科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地方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吞吐调节计划和健全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负责组织拟订县级储备粮棉等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负责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等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棉花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负责县级储备粮等物资费用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财务挂账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资金的使用。负责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下级储备粮管理,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和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全县各类战略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县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和重要消费品(食糖等)的储备管理工作。承办中央、省、县下达的救灾物资的管理工作。承担棉花市场监测预警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粮食流通行业、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粮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监测制度、技术规范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粮食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指导粮食流通、物资储备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

办公电话:0537-7365187

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县级事权粮棉政策和县级储备粮棉管理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进行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365187

能源节约科

主要职责:综合分析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有关工作。参与制定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相关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防灾减灾发展规划。参与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研究、拟订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提高能源效率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能源关键设备研发、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实施重点科技专项和重点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负责全县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提请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煤炭生产的煤矿。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主体责任。

办公电话:0537-7333979

能源发展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核电发展规划。衔接平衡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专项规划。负责研究提出全县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建议。组织开展全县能源行业统计和预测预警等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气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负责能源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油气开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天然气供应保障和储气设施等应急能力建设。

负责拟订全县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

负责拟订全县火电、电网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负责编制下达公益性、调节性等发用电量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实施年度电力生产和供应保障预案,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市场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调度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煤炭开发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煤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推动县外海外煤炭基地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压煤建筑物搬迁以及房屋斑裂维修的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电话:0537-7329979

财政金融与经贸科

主要职责:综合分析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备选项目。负责全县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规划、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参与各类开发区的审理审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编制全县重点对外合作项目名录。承担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县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分析全县居民消费状况以及其发展趋势,提出促进消费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省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研究拟订战略物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的调控政策。组织拟订全县性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县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协调工作。

研究分析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有关体制改革问题,分析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县非上市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审核、上报及存续期监管工作。牵头推进全县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全县创业投资企业及管理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牵头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全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建立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承担对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工作。牵头负责培育和发展现代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312206

动能转换协调科

主要职责:负责衔接平衡重点区域的建设项目和资金。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区域经济发展对外宣传和重要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调度督导各县(县、区)、各有关部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进展情况。负责重点区域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绩效评价考核工作。督查落实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研究提出四新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四新经济发展状况,提出促进四新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四新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四新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四新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评估工作。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工作。

办公电话:0537-7326979

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信访等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协调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人才工作。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办公电话:0537-7321979

综合科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和公文把关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筹备和会议记录纪要工作;负责档案、印鉴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工、党建、人事、计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组会议、局全体会议议题的收集、整理、提交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干部的考勤、考评工作;负责宣传及对外联络工作;负责资产设备管理、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办公电话

0537-7321396

科室负责人

刘 飞

项目规划科主要职责

负责传统优势与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趋势、产业政策的分析研究及我县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方向及招商重点的调研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规划;负责项目包装、专案策划及PPT课件制作;指导乡镇、园区、部门做好招商专案策划和项目包装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办公电话

0537-7333196

科室负责人

王海燕

督查调度科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招商信息、线索及在谈项目督查调度工作;负责各乡镇、园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日常考核工作;负责与市投资促进局对接招商月报工作;负责“两库”(招商资源库、招商项目库)建设完善及更新工作;负责外资利用工作;指导乡镇(街、区)有关部门做好月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办公电话

0537-7321619

科室负责人

何明静

投资合作科主要职责

负责拟定和分配全县年度招商任务指标;负责全县集中招商活动及县级领导带队的外出招商活动策划、筹备工作;负责各乡镇(街、区)、各园区投资促进局、各县直有关单位部门招商活动统筹工作;负责对接市局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局业务学习培训工作;负责招商信息审核及发布和“两平台”(招商网站、微信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客商资源库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办公电话

0537-7316289

科室负责人

许昭辉

接待服务科主要职责

负责财务管理;负责来梁客商接待工作,拟订接待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为客商提供环境考察、信息咨询、政策解答工作,做好投资客商与有关乡镇、园区协调对接工作;负责项目跟踪推进、洽谈签约及开工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已签约招商项目和进驻我县项目筹建过程中的协调和后续跟踪服务工作;负责督促检查项目履约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办公电话

0537-7310019

科室负责人

孔祥卿

联络科主要职责

负责与各区域投资促进局对接联络工作,督查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各区域投资促进局招商信息线索及邀请客商来梁考察的统计工作;协助区域投资促进局开展好招商对接活动,做好与客商的联络工作;发展与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商会、协会、财团的关系,搭建联络平台,做好项目对接洽谈的相关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办公电话

0537-7335396

科室负责人

董玉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