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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时人相尊而号为卿),两汉时因避汉宣帝询名讳称孙卿。战国晚期赵国人,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先秦时代百家争鸣的集大成者。 [18 ]
荀子早年游学于齐国,因学问博大,曾三次担任当时齐国“稷下学宫”的“祭酒”(学宫之长)。当时稷下学宫的主要思想家田骈已于齐襄王时故去,齐国需补充列大夫的缺额,荀子因此三次出任祭酒一职。后齐国有人诋毁荀子,于是便前往楚国,被春申君任命做了兰陵(今中国山东省临沂市)县令。春申君去世后,荀子被免职,在兰陵(今中国山东省临沂市)一直居住, [19 ] 直至去世。
荀子对重新整理儒家典籍有着相当显著的贡献,所著《荀子》一书,又名《荀卿子》,集中体现了其学术主张和理论思想,强调“礼”在社会中的规范作用。“礼”不仅是一个人人生的最高准则,而且也是治理国家的最高准则。其次,荀子反对孟子的性善论,首倡性恶论。认为人的道德品质是后天形成的,是环境影响和教育的结果,因此更加注重后天教育的重要性。荀子还是一位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其言“天行有常”,不信鬼神,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和“人定胜天”的命题。对于荀子而言,宇宙存在着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规律,人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

荀子 思想观点

荀子对各家都有所批评,唯独推崇孔子的思想,认为是最好的治国理念。荀子以 孔子 的继承人自居,特别着重的继承了孔子的“外王学”。他又从知识论的立场上批判的总结和吸收了 诸子百家 的理论主张,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明于天人之分”的自然观、“化性起伪”的道德观、“礼仪之治”的社会历史观,并在此基础上,对先秦哲学进行了总结。
“明于天人相分”的 自然主义 天道观
天、天命、 天道 的问题一直是先秦时期各家关切的问题。殷商西周时期,“天”、“天命”是被作为人格神看待的。到了 孔子 ,它的人格神色彩被淡化,孔子主要借亲亲之情论仁德,而视天命为一种盲目的主宰力。孔子之后,其弟子和后学力图使“仁德”、“心性”“天命”得以贯通,这一方面是要使“仁德”、“心性”的追求获得存在论的支撑,另一方面又将“天”、“天命”、“天道”义理化、价值化。荀子有取于“天”、“天道”、“天命”上的自然观的成分,然而它的理论宗旨却不在于走向自然主义,而在于凸现“天人相分”,然后以“天人相分”为基础,建构自己的“人道”学说。
1. 天道自然 的思想
荀子将“天”、“天命”、“天道”自然化、客观化与规律化,见于他的《天论》一文。“列星随旋,日月递炤,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
在荀子看来,天为自然,没有理性、意志、善恶好恶之心。天是自然天,而不是人格神。他把阴阳风雨等潜移默化的机能叫做神,把由此机能所组成的自然界叫做天。宇宙的生成不是神造,而是万物自身运动的结果。
2.“天行有常”的思想
荀子以为,天不是神秘莫测、变幻不定,而是有自己不变的规律。这一规律不是神秘的天道,而是自然的必然性,它不依赖于人间的好恶而发生变化。人不可违背这一规律,而只能严格地遵守它。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天道不会因为人的情感或者意志而有所改变,对人的善恶分辨完全漠然置之。荀子对传统的宗教迷信持批判的态度,认为自然的变化与社会的治乱吉凶没有必然的联系。认为祭祀哀悼死者的各种宗教仪式,仅仅是表示“志意思慕之情”,是尽“人道”而非“鬼事”。(《 礼论 》)
3.“天人相分”的思想
荀子认为自然界和人类各有自己的规律和职分。天道不能干预人道,天归天,人归人,故言天人相分不言合。治乱吉凶,在人而不在天。并且天人各有不同的职能,“天能生物,不能辨物,地能载人,不能治人”(《礼论》)“天有其时,地有其才,人有其治”(《 天论 》)
4.“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
在荀子看来,与其迷信天的权威,去思慕它,歌颂他,等待“天”的恩赐,不如利用自然规律以为人服务。荀况强调“敬其在己者”,而不要“慕其在天者”。甚至以对天的态度作为君子、小人之分的标准。强调人在自然面前的主观能动性,主张“治天命”、“裁万物”、“骋能而化之”的思想。荀子明确的宣称,认识天道就是为了能够支配天道而宰制自然世界。
“化性起伪”的性恶论
荀子最著名的是他的性恶论,这与 孟子 的性善说直接相反。他的总论点是,凡是善的,有价值的东西都是人努力的产物。价值来自 文化 ,文化是人的创造。正是在这一点上,人在宇宙中具有和天、地同等的重要性。
1.“人之性恶”——一自然资质为性的 性恶论
荀子最主要的努力是确认人在道德修养和治理国家中的主体地位。在 道德修养 方面,作为前提与起点的,是荀子主张的性恶论。荀子从天人相分的立场出发,否定而人性中先验的道德根据。在他看来,所谓人性就是人的自然本性,是所谓“生之所以然者”。其自然表现为“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6]。其实质就是人天然有的抽象的自然生物本能和心理本能。
荀子认为人的这种天然的对物质生活的欲求是和道德礼仪规范相冲突的。他认为人性“生而有好利焉”、“生而有疾恶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色焉”,如果“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纷乱理而归于暴”。所以说人性是“恶”,而不是“善”。
荀子这里的情性观与早期儒家《 性自命出 》一派的思想有关。然而性自命出以“情”为天的观念引出的是自然主义、情感主义的生存论调。荀子没有沿着这一个路向发展,这是因为,他认为天然禀赋的性情是恶的。因而顺应他的发展,将引起人与人的争夺,贼杀,导致社会的混乱,这就是 性恶论
2.“化性起伪”的道德教化论
荀子认为,凡是没有经过教养的东西是不会为善的。对于人性中“善”的形成,荀子提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的命题。荀子的人性论虽然与孟子的刚好相反,可是他也同意,人人都能成为圣人。荀子以为,就人的先天本性而言,“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都是天生性恶,后天的贤愚不肖的差别是由于“注错习俗之所积耳”。后天的环境和经验对人性的改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其礼义,制法度”,转化人的“恶”性,则“涂之人可以为禹”。
孟子说 人皆可以为尧舜 是因为人本来就是善的,而荀子论证涂之人可以为禹是因为人本来是智的。
3.“化性起伪”的性恶论的意义与目的
性恶论 的价值在于:(1)提出人的自然本性的先天合法性,从人的实然层面来看待人性。(2)强调后天环境对人发展的作用。(3)进而说明礼乐教化的价值与意义。
性恶论的限制在于:(1)从性恶出发,固然可说明 礼乐 教化之“伪”的现实必要性,但由于否认了人的道德先验性,圣人治礼作乐的“ 化性起伪 ”的教化行为就失去了坚实的存有论根据。(2)把人的先天的自然本性等同于社会道德之恶,没有真实地看到人的自然本性和人的社会性“恶性”之间具有人的意识的 造作 性。如此将使社会性的“恶行”具有自然存有论根基,以至于“恶”成为了价值的合理性行为。(3)性恶论使人性的超越幅度丧失 殆尽 ,人完全成为社会 宗法 等级的奴隶。
性恶论的目的:性恶,或性善,对儒家并没有决定性的意义。其价值仅仅在于如此的人性论奠基可以为现实社会的礼乐教化提供内在人性的根据。
所积而致的成圣之道
就道德修习而言,荀子认为最高的要求就是“成圣”。荀子坚持自己的理论的一贯性,认为在天生的情性方面,圣人与普通人没有什么不同。从一个侧面表现了战国末年贵族和平民依血缘形成的原有的界限的消解。荀子还认为圣人与普通人一样,也只有经过后天的努力,才能够成就自己。“圣人者,人之所积而致也”。
圣人与一般人,君子与小人,在先天本性上的差别被取消了。但是荀子立论的意图并不在于从根本上废弃这种差别,反而要从后天努力的角度凸现这种差别。凸现后天努力修为造就君子、圣人,是在强调精神气质、文化教养上的贵族性,荀子学说有浓重的知识化、工具化的倾向,然而在追求成圣,追求贵族性的精神气质与品格的这点上,与孔子的理念是一脉相承的。荀子讲成圣,又希望借圣人的教化,使得社会大众得以转变性情,以至于善。
“明分使群”与古今、礼法之争
荀子的社会政治思想
荀子希望借助圣人的教化,转变百姓的性情。但是荀子认为圣人更重要的作用在于他能够“使天下皆出于治”,这就是儒家的外王学。不过荀子按照自己的知识论重组了这种外王学。
1.“明分使群”的社会( )起源说
以往的儒家学者都曾建筑过自己的外王学,而且大都把这种外王学的正当性诉诸于天道、天命,很少有人能够从现实社会组织、社会结构的源出处证明自己的外王学。荀子的经验知识的立场使他得以面对现实,回到现实社会组织、社会结构的源出处。
荀子注意到,人与动物的不同而且得以优异于动物的地方,是人能群,即人能组织社会。而人所以能“群”者,在于“分”。“分”即是建立社会等级,从事不同的社会分工,将社会协同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以面对自然、战胜自然。“分”是组织社会的根本法则。而“分莫大于礼”。通过圣人的治礼作乐,将社会分为上下有序的等级,以解决基于物欲的争斗。“分”的标准就在于“礼义”,即封建的伦理道德和礼法制度。关于分靠什么维系,荀子有两个说法:一是“分何以能行?曰:义”。一是“分莫大于礼”。显然前一种说法侧重于道德教化;后一种说法则侧重于礼法制度。
从“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的人性论出发,荀子提出了“名分使群”的社会起源说,以论证 礼乐 教化之必要性。
2.“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
在国家治理上,荀子非常看重“礼”。荀子认为礼从区分与调节不同人的利欲关系中产生结果。在治礼的过程中,不能只顾及人的欲望,而要让物与欲两者相持而长,在物质的增长和欲望的增长之间保持平衡。
在荀子看来,人的天然本性是追求利欲的,而礼的作用则在对人的利欲的无限追求作出限制,二者之间不免有冲突。为了确保公共秩序的正常运转,礼的遵循不免要诉诸于一种强制性。由此,礼转为法。因此,荀子常有“礼法之枢要”“礼法之大分”的提法,而以礼法并称。在荀子那里,礼是介于义和法之间的一个范畴。在义礼并称时,礼多是指道德。在礼和法并称时,礼多指制度。荀子说礼是法之大分时,既是指礼为立法的原则,又是指礼作为原则的道德立场。法的制定和形式不纯属利益分配的问题,还有一个道义问题;法的一律化打破了贵族和平民的界限,使一切人平等。但是礼的持守却仍然使得有学养的人们不至于沉落。荀子可以说是顾及到现实的利欲追求和必要性而又坚持道德理想,力求在二者之间保持平衡的思想家。
对礼法、 王霸 之争的总结
对礼法、王霸之争,荀子提出了“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的命题。其含义两点:(1)礼法并举、王霸统一。他认为“治之经,礼与刑, 君子 以修百姓宁”(《 成相 》)“礼以定伦”,法能“定分”,二者可以相互为用。只是法的特点表现为通过赏罚来维护等级秩序。(2)礼高于法,礼为法之大本。只讲法治,不讲礼治,百姓只是畏惧刑罚,一有机会仍会作乱。他把“ 法治 ”称为“暴察之威”,“ 礼治 ”称作“道德之威”。法治至其极也不过为“霸”,而不能成“王”。如果以礼义为本,则法治就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了:“故礼及身而行修,义及国而政明,能以礼挟而贵名白,天下愿,会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 致士 》)。荀子以为,礼义是立法的精神,如果人们爱好礼义,其行为就会自然合法,甚至不用刑罚,百姓也能自然为善。总之,荀子的礼法兼施、王霸统一,是对对礼法、王霸之争的总结,开创了汉代儒法合流、未爆杂用的先河。
3.厚 薄古的“ 法后王 ”说
荀子在历史观上提出了厚今薄古的“法后王”说,所谓“后王”盖指“近时”之圣王或可能成为王者的“天下之君”,即理想的最高统治者。他认为“先王”的时代久远,事迹简略,不如近世的后王可靠,所谓“欲观圣王之迹,则于其粲然者矣,后王是也”(《 荀子·非相 》)即“法先王”必须通过“法后王”的途径才能实现。他主张“法后王”,又提倡继承“先王之道”,意在为封建统治阶级寻求理想的人格榜样。荀子批判以复古倒退为目的的“先王”观,指责“俗儒”们的“略法先王而足乱世,术缪杂学,不知法后王而一制度”(《 儒效 》)。“法后王,一制度”即是把一切都纳入新兴地主阶级大一统的制度与范围上来。
虚壹而静 ”的认识论
1.“天官薄类”和“心有征知”:立足于经验的认识发展阶段
依据其 自然主义 思想,建立自己的认识论。在他看来所谓“知”就是主观与客观有所合。“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 解蔽 》)认识就在于以“人之治”和“物之理”。他将人的认识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缘天官”、或“天官意物”:“天官”就是人的感觉器官。在这一阶段人首先依靠感觉器官来把握事物。第二阶段,“心有征知”:荀子把思维器官称为“天君”或“心”,其功能为“征知”。“征知”就是对对感觉印象进行分析、辨析和验证,形成概念和判断。
2.“虚壹而静”的解蔽方法
荀子认为人在认识上的最大隐患在于“蔽于一曲而訚于大理”,要形成正确的认识就需要“解蔽”。而“解蔽”的方法就是靠“心”的“虚壹而静”。所谓“虚”就是不让已有的知识妨碍即将接受的新知。心能同时兼知两物,如果能做到使两物不互相妨碍以影响认识,谓之“壹”。不以混乱的胡思乱想淆乱正常的认识就是“静”。即要在认识中排除干扰、精力专一、发挥思维的能动性。这样的心理状态就叫“大清明”,这是认识的最高状态。
3.“学至于行之而止”的 知行观
在知行观上,荀子提出“学至于行之而止”的命题。他认为认知的落脚点在于“行”,“行”不仅是知的来源,也是知的目的。但荀子的所谓行,不可作社会实践理解,而是指人的道德行为。因而所谓“学至于行”,也就是“学至于礼”,让主观的道德行为符合现实的 社会道德规范 ,最终达到“德之极”(《劝学》)的地步。
4.“制名以指实”的 逻辑 思想
对名实关系,荀子提出“制名以指实”的思想,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所以有名”,即制名的必要性:“明贵贱”、“辨同异”、 统一思想 ,以维护社会的秩序。“明贵贱”是指伦理和政治上的正名,使贵贱有等,亲疏有别。“辨同异”,是由伦理的正名发展到逻辑和法律的正名,要区别士、农、工、商的职业分野和各种等级称谓。(2)“所缘以同异”,即名称同异的根据:“缘天官”,使同类同情者,共约其名以相期。(3)“制名之枢要”,即制名的原则:“同实同名”、“异实异名”、二者一致则用“共名”的原则,以及“约定俗成”、“稽实定数”的原则。
  • 对比孔孟
荀子的思想偏向于经验以及人事方面,是从社会脉络方面出发,重视社会秩序,反对神秘主义的思想,重视人为的努力。 孔子 中心思想为“仁”, 孟子 中心思想为“义”,荀子继二人后提出“礼”、“法”,重视社会上人们行为的规范。以孔子为 圣人 ,但反对孟子和 子思 为首的“ 思孟学派 ”哲学思想,认为子弓与自己才是继承 孔子思想 的学者。荀子认为人与生俱来就想满足欲望,若欲望得不到满足便会发生争执,因此主张人性有恶 ,须要由圣王及礼法的教化,来“ 化性起伪 ”使人格提高。
与孔、孟相比,荀子的思想则具有更多的现实主义倾向。他在重视礼义道德教育的同时,也强调了政法制度的惩罚作用。
荀卿,是 赵国 人。五十岁的时候才到 齐国 来游说讲学。 邹衍 的学说曲折夸大而多空洞的论辩; 邹奭 的文章完备周密但难以实行; 淳于髡 ,若与他相处日久,时常学到一些精辟的言论。 所以齐国人称颂他们说:“高谈阔论的是邹衍,精雕细刻的是邹奭,智多善辩,议论不绝的是淳于髡。” 田骈等人都已在 齐襄王 时死去,此时荀卿是年最长,资历深的宗师。 当时齐国仍在补充列大夫的缺额,荀卿曾先后三次以宗师的身分担任稷下学士的祭酒。后来,齐国有人毁谤荀卿,荀卿就到了楚国,春申君让他担任 兰陵 令。 春申君死后,荀卿被罢官,便在兰陵安了家。 李斯 曾是他的学生,后来在秦朝任丞相。 荀卿憎恶乱世的黑暗政治,亡国昏乱的君主接连不断地出现,他们不通晓常理正道却被装神弄鬼的巫祝所迷惑,信奉求神赐福去灾,庸俗鄙陋的儒生拘泥于琐碎礼节,再加上庄周等人狡猾多辩,败坏风俗,于是推究 儒家 、墨家、道家活动的成功和失败,编次著述了几万字的文章便辞世了。死后就葬在兰陵。
当时赵国也有个公孙龙,他曾以“离坚白”之说,同惠施的“合同异”之说展开论辩,此外还有剧子的著述;魏国曾有李悝,他提出了鼓励耕作以尽地力的主张;楚国曾有尸子、长卢,齐国 东阿 还有一位吁子。 孟子 到吁子,世上多流传着他们的著作,所以不详叙这些著作的内容了。
墨翟 ,是 宋国 的大夫,擅长守卫和防御的战术,竭力提倡节省费用。有人说他与 孔子 同时,也有人说他在孔子之后。
风俗通义 · 穷通 》记载:“齐威王之时,聚天下贤士于稷下……孙卿有秀才,年十五始来游学。”在公元前286年,齐灭 ,《 盐铁论 ·论儒》谈到 齐闵王 骄傲自大,“诸儒谏不从,各分散。”这时,荀卿向齐相进说:“处胜人之势,会胜人之道”,指出:当今巨楚在我前面牵系着,大燕在我后边威逼着,劲 在我右边钩取着,……一国策谋, 三国 必然乘机进犯,这样, 齐国 必然导致四分五裂,国家将有灭亡的危险。(《荀子·强国》,下引本书,只注篇名)意见未被采纳,孙卿去楚国。在 齐襄王 在位时(公元前283年—公元前265年),荀子第二次回到齐国,“荀卿最为老师。”他三次被推为祭酒(年高望重者)。(《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在 范雎 相秦期间(公元前266年—前255年),荀子到秦国见过秦昭王。昭王问:“儒无益于人之国?”荀子回答说:“儒者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儒之为人下如是矣。”(《 儒效 》)“应侯(范雎)问孙卿子曰:入秦何见?”荀子回答说:“形胜”“百姓朴”、“百吏肃然”、 士大夫 “明通而公”,朝廷“听决百事不留”,“治之至”;然而“殆无儒”,是“秦之所短”。由于秦国实行法治,荀子以儒治国的思想就行不通了。
齐人有人谗言荀子,于是荀子离开了齐,来到楚国。公元前255年被任为兰陵县令。但有人认为荀子对楚国来讲是个危险。所以荀子又辞楚来到赵国,赵国拜其为上卿。后来楚国有人向楚相春申君进言请荀子回楚。于是春申君派人请回荀子,复任兰陵县令。公元前238年,春申君被 李园 杀害,荀子罢了官。不几年就去世了。
荀子的著作,在 汉代 流传的有三百多篇,经过 刘向 的编订,删去重复的,定著三十二篇。
荀子早年游学于齐,因学问博大,“最为老师”,曾三次担任当时齐国“ 稷下学宫 ”的“祭酒”(学宫之长)。约公元前264年,应秦昭王聘,西游入秦,称秦国“百姓朴”、“百吏肃然”而近“治之至也”。后曾返回赵国,与临武君议兵于赵孝成王前,以为“用兵攻战之本在乎壹民”,“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者也”(《荀子·议兵》)。后来荀子受楚春申君之用,为兰陵县(今 山东省 苍山县 兰陵镇 )令。晚年从事教学和著述。
荀子祖籍古荀国 。现今 新绛 县北之席村,原称荀城,即古荀国之 都城 春秋时期 荀国 晋国 所灭。 战国时期 三家分晋 之后, 绛州 一带本属 魏国 。但因秦、赵、魏之间的战争,国境线犬牙交错,时有变化。绛州一带曾属赵国。临近的 稷山县 廉城,相传即赵国大将 廉颇 屯兵之地。故 司马迁 在《史记》中为荀子与孟子合写列传时,称荀子为赵国人。新绛城内 龙兴寺 发现《 荀子故里 》石匾额一块。当地至今流传着关于荀子的传说。

荀子 河北邯郸说

这种意见认为以上的两种意见都不可信。《 史记 》把荀子称“赵人”,而没有称“赵国人”。赵国在战国时期的疆域很大,包括 河北 、山西大部,还有内蒙、山东的一部分。 司马迁 是一位十分严谨的史学家,他既然不称荀子为“ 赵国 人”,只称荀子为“赵人”,按照约定俗成的解释,“赵人”只可以解释为 邯郸 人。因为 邯郸 是赵国的 首都 ,只有 邯郸 才可以称“赵”,其它的地方是不能够称“赵”。
荀子生地问题《 史记 》说的很明确,“荀卿,赵人也。”《史记》记载了很多将相和名人的出生地。有两种记载方法,一种是直接说他是哪国人,这某国之人在很大程度上是某国的首都,比如说“孟轲,驺人也。”“驺”是驺国的国都,孟子是山东邹县人。等等。另一种是谈到这个国家的某某地。举例晏平仲婴者,莱之夷维人也。”
《史记》记载荀子说是“赵人”,“赵人”就是邯郸人。司马迁写《史记》时,原来意义上的赵国已不复存在,刘邦封自己与戚夫人的儿子 刘如意 为赵王,其封地就是邯郸。此时山西的安泽仍然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山西的安泽,本来属于韩国,后归赵国。 司马迁 是严谨的史学家,在《孟轲、荀卿列传》中称荀子为赵人就是说他是 邯郸 人,他不可能再去考察安泽、中牟到底属于哪个国家。
荀子故里应是战国时期的赵国,并在很大程度上应是首都 邯郸 。荀子的祖上可能是春秋时期晋国的卿族荀氏,但荀氏封地于战国时期并不属赵,因而指今山西南部的临猗、新绛或安泽几个地方为荀子生地都是没有根据的。 [14-15]
荀子墓位于临沂市兰陵 兰陵镇东南一公里处,黄土堆积的坟丘。东西长10米,南北宽8米,东西两端高7米,中间高3米,上面遍布刺槐,墓前有石碑两块:一是清 道光 二十一年(公元1841年)立,碑额篆书为“补建荀子墓碑”,碑文及署名已不清;另一块是 光绪 三十年(公元1904年) 山东巡抚 周馥立的,上刻“楚兰陵令荀卿之墓”。1976年被列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当地政府投入巨资,墓地已建成为大型仿古式陵园。
荀况是新兴 地主阶级 的思想家。他的 学问 渊博,在继承前期儒家学说的基础上,又吸收了各家的长处加以综合、改造,建立起自己的思想体系,发展了古代 唯物主义 传统。现存的《荀子》三十二篇,大部分是荀子自己的著作,涉及到 哲学 、逻辑、政治、 道德 许多方面的内容。在自然观方面,他反对信仰 天命 鬼神,肯定自然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他曾说“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荀子·天论 》,是说,不应该由自然主宰人,而应该由人来主宰自然,同时也应顺应自然规律;在人性问题上,他提出“性恶论”,主张人性有“性”和“伪”两部分,性(本性)是恶的动物本能,伪(人为)是善的礼乐教化,否认 天赋 道德观念 。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在政治思想上,他坚持儒家的礼治原则,同时重视人的物质需求,主张发展经济和礼治 法治 相结合。在认识论上,他承认人的思维能反映现实。但有轻视感官作用的倾向。在有名的《 劝学篇 》中,他集中论述了他关于学习的见解。文中强调“学”的重要性,认为博学并时常检查、反省自己则能“知明而行无过”,同时指出学习必须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态度应当精诚专一,坚持不懈。他非常重视教师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国家要兴旺,就必须看重教师,同时对教师提出严格要求,认为教师如果不给学生做出榜样,学生是不能躬行实践的。他也提出了“ 水则载舟,水则覆舟 ”。后来蒙恬、李斯、韩非等皆为荀子弟子。

荀子 儒学地位

荀子在儒学体系中的地位,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
1.荀学具有学术批判精神,具备兼容并包的意识,体现了战国百家争鸣走向学术交融的历史趋势。无论从哪个角度考察,《荀子非十二子》的学术史、思想史价值应该给予发掘。
2.荀子对儒学经典的传授居功甚伟。汉代儒学,不仅“礼学”出自荀学,“诗经学”乃至于“春秋学”都与荀学有关。清儒 汪中 著《荀卿子通论》认为“荀卿之学,出于孔氏,而尤有功于诸经”,并对荀子的“传经”作了详细考证,为经学史研究的学者所基本同意。当代大儒 徐复观 也曾高度评价荀子在经学史上的地位。
3.荀子密切关注现实世界的变化,充满事功精神。荀子讲学于齐、仕宦于楚、议兵于赵、议政于燕、论风俗于秦,对当时社会的影响不在孔孟之下。孔子不入秦,荀子却对秦政、秦俗多予褒奖,而同时批评其“无儒”。这说明他在坚持儒学的基本信念的前提之下,还在努力争取扩大儒家的政治空间。俯仰于政治与学术之间,荀子所体现的务实精神,应该是汉代儒宗 董仲舒 的取法对象。他们都为儒学适应时代环境、进而寻求新的发展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