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野生物貿易研究委員會主任 吳郁琪
國立中興大學動物科學系副教授 唐品琦

全世界鸚鵡 約 300 多種,牠 擁有亮麗的色彩,並且具有高度的學習能力與靈敏的反應,其智商約等同於 2 、 3 歲小孩,與其他寵物相比壽命較長,在人為飼養環境下,大型鸚鵡通常可以活 30 至 50 歲,小型鸚鵡則活 7 至 10 歲,長久以來被人們當作伴侶寵物。

鸚鵡依頭部有無可活動冠羽、是否具膽囊、羽色、羽毛是否折射光線、食性及覓食行為等特徵,分為鳳頭鸚鵡科( Cacatuidae )、吸蜜鸚鵡科( Loriidae )及鸚鵡科( Psittacidae ) 3 科。 大部分鸚鵡集中分布於南半球的熱帶或亞熱帶地區,少數種類分布於溫帶地區,且每種鸚鵡具有特定的食性及棲息特性,其分布主要與覓食及生殖棲地息息相關;但是人為開墾、伐木及採礦造成棲地消失而威脅其生存。另盜獵走私更是使鸚鵡野外族群量下降的一大因素,野生鸚鵡通常一年只產一窩,生殖率很低,但由於許多大中型鸚鵡的售價昂貴,且在龐大的市場需求量之下, 南美洲 等地常有獵人盜獵雛鳥販運至已開發國家出售牟利,加速了鸚鵡瀕臨絕滅。所以,鸚形目現生所有種( PSITTACIFORMES spp. )皆列入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以下簡稱 CITES )附錄名單。

鸚鵡輸出入相關規定

鸚形目現生所有 種, 除 桃面情侶鸚鵡 ( Agapornis roseicollis )、虎皮鸚鵡( Melopsittacus undulatus )、玄鳳鸚鵡( Nymphicus holandicus )和玫瑰環頸鸚鵡( Psittacula krameri ) 4 種 外 ,皆列入 CITES 附錄物種, CITES 附錄一物種亦依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野保法)第 4 條規定公告為瀕臨絕種野生動物, CITES 附錄二物種公告為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爰此,野生鸚鵡依野保法第 24 條規定除學術研究機構、大專校院、公立或政府立案之私立動物園供教育、學術研究之用外,一般民眾不得進出口;未依野保法第 31 條規定取得,亦不得持有,在公開場所陳列展示或買賣亦需依同法第 35 條規定申請同意。

惟 CITES 附錄二及少數附錄一之人工飼養、繁殖鸚鵡並未依野保法第 55 條公告適用該法,所以這些鸚鵡人工繁殖子代只要符合 CITES 及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規定,檢附輸出國核發之 CITES 證書即可合法輸入,其中附錄二種類標註其來源為「 C 」人工繁殖個體(少數為「 F 」第一世代),附錄一物種則其來源標註為「 D 」商業養殖個體。這些個體於國內飼養、繁殖、利用、陳列展示、買賣皆不受野保法規範。業者辦理輸出或再輸出時,則須檢附由國貿局核發之 CITES 證書,其輸出入皆不需農委會的同意文件。

CITES 附錄物種,除進出口需有適當且有效的許可證外,締約國每年需向秘書處申報每年 CITES 物種的貿易記錄,由 UNEP-WCMC (聯合國環境部 - 世界保育監測中心,以下簡稱 WCMC )整理與管理。 WCMC 的資料記載不同物種與貨品形式(如:活體)的進出口,計量單位依據不同貨品而定,但沒有進出口值的紀錄。鸚鵡活體的進出口計量單位通常為「隻( HED )」。由於臺灣尚未向 CITES 秘書處申報每年的 CITES 附錄物種貿易紀錄,因此 WCMC 資料庫中關於臺灣的貿易資料部分,是由臺灣的貿易相對國申報的。

臺灣雖非 CITES 締約國,但為保有 CITES 物種合法貿易的權利,仍依據 CITES 的基本規範指定國貿局為臺灣的 CITES 貿易管理機構,農委會為臺灣的 CITES 貿易科學機構。做為臺灣 CITES 貿易的管理機構,國貿局最重要的 2 項工作為:核發 CITES 物種貿易的許可證明文件,及在海關的支援下,彙整臺灣在 CITES 物種貿易的進出口資料。 農委會林務局每年接受國貿局委託,由縣市政府組成專家小組協助查證輸出場鳥種及預估年度繁殖量,作為國貿局核發 CITES 輸出許可證額度依據。

臺灣的鸚鵡輸入現況

民國 80 至 90 年臺灣經濟繁榮,國人對於新興寵物需求大增,進口大量鸚鵡作為寵物鳥,整合 WCMC 資料庫與國貿局提供資料, 90 至 100 年的 11 年間,臺灣從 20 個國家進口約 200 個物種,超過 18 萬隻的鸚鵡。臺灣輸入的 CITES 附錄物種鸚鵡從 90 年起逐漸增加,至 94 年達到高峰,超過 48,000 隻; 95 年起國際爆發禽流感,除許多國家列為禽流感疫區無法出口鸚鵡外,民眾也因擔心飼養禽鳥造成人感染禽流感,而降低飼養需求,致使該年度鸚鵡輸入量劇降至 12,000 多隻,96 年至 98 年降低至約 5,000 多隻;近年又開始恢復民眾飼養鸚鵡風氣, 99 年從 8,000 多隻提高到 100 年的 10,000 多隻。

臺灣主要從新加坡、荷蘭與馬來西亞進口,各占臺灣總進口量的 57.8% 、 19.2% 與 10% 。 90 至 92 年和 94 年,荷蘭是臺灣鸚鵡的重要來源國,占總進口數量的 63-64% 。而 95 年時因臺灣輸出至英國引發感染禽流感爭議,歐盟禁止從臺灣輸入鳥類,臺灣亦禁止從歐盟輸入鳥類,直至 100 年防疫檢疫局修正輸入鳥類規定,才有業者從荷蘭少量進口。而新加坡從 90 至 91 年的 10% 左右,至 92 年增至 23% , 93 年起開始獨占鼇頭,躍升至 68% ,之後每年所占比例越來越高至 97 年的 97% 。原因為新加坡掌握亞洲航空轉運中心優勢,國內全力發展中途畜養農場,雖不自行繁殖幼鳥,但許多原產國將繁殖幼鳥運至新加坡完成隔離檢疫,待符合各國檢疫條件後即可輸出。臺灣為發展新興鸚鵡市場,則是蒐集種鳥繁殖後再出口到日本,而向新加坡進口大量種鳥。

依國貿局通關資料,統計分析於 97-100 年輸入至我國之鸚鵡類別(表 1 )。結果顯示以非洲灰鸚鵡( Psittacus erithacus )之 6,444 隻居冠,其次是和尚鸚鵡( Myiopsitta monachus )與太陽錐尾鸚鵡( Aratinga solstitialis )居次,分別為 4,791 隻與 2,700 隻。經與業者訪談結果,近年這些進口個體大部分因價格因素,大部分被繁殖場收購後並未流入一般市場,市面上所販售者大部分為價格較低廉之臺產幼鳥。

臺灣的鸚鵡輸出現況

我國自 60 年代起即有人工繁殖觀賞鳥出口,以往為馴養燕雀目為主,如十姐妹(人工雜交種)、金絲雀、錦花、胡錦、文鳥(爪哇雀白化馴養種)等物種。另中大型鸚鵡因生性聰穎、互動佳,原為歐美國家重要伴侶動物,原本國內即有輸入 CITES 附錄二之人工繁殖鸚鵡作為寵物飼養,因價格昂貴,逐漸有人繁殖, 市場陸續出現國產鸚鵡,並逐漸發展出口。

90 年至 101 年的 11 年間,臺灣向 15 個國家出口超過 70 個物種,超過 97,000 隻的鸚鵡;主要輸出至日本與新加坡,各占臺灣總出口量的 61% 與 27% 。日本寵物飼養風氣盛行,飼養技術進步,偏好飼養 30 日雛鳥,藉由育雛的過程培養與寵物深厚的感情;臺灣與日本的地緣關係,占有地利之便,可由航班的安排將幼雛在容忍不餵食時間內空運至日本,其他生產鸚鵡國家無法與臺灣競爭,使日本成為臺灣鸚鵡輸出主要市場。

由 WCMC 資料庫 90 年至 99 年資料顯示,臺灣輸出的鸚鵡僅有 132 隻為再出口;其餘 99.86% ( 97,101 隻), 72 個物種的鸚鵡標示為「人工繁殖」,自臺灣出口。以 97 年時臺灣未受禽流感的影響下,出口品種以情侶鸚鵡屬( Agaporni spp. )為大宗,約 13,000 隻,其次為非洲灰鸚鵡( Psittacus erithacus )約 1,000 隻,而 橫斑鸚鵡( Bolborhynchus lineola )、綠頰錐尾鸚鵡( Pyrrhura molinae ),太陽錐尾鸚鵡( Aratinga solstitialis )也有 500 隻至 800 隻的量。 (表 2 )

臺灣輸出 CITES 附錄物種鸚鵡時增時減,平均每年約 1 萬多隻。惟 98 年及 99 年處於歷史新低點,原因乃臺灣 98 年下半年度出現禽流感疫情,日本禁止臺灣活禽出口;失去日本這個重要市場,減少 6 、 7 千隻的輸出量,加上我國中、大型高價鸚鵡如灰鸚鵡以日本為主要出口國,造成業者重大損失。雖然近年因印尼、馬來西亞風行飼養情侶鸚鵡, 100 年出口量達 14,000 多隻,但大部分為小型鸚鵡,整體產值無法與過去相比。

以近 10 年來鸚鵡輸出入紀錄,從統計數量來看,臺灣從 97 年起帳面上輸出量超過輸入量,但以產值來看輸出值還是遠低於輸入值,分析其主要原因,為臺灣輸出物種還是建構在 80 年代所發展的小型鸚鵡,如情侶鸚鵡、小鸚及太陽鳥等,雖出口量大,但單價低,而進口種類皆屬中大型高價鸚鵡,價格至少差 5 倍以上,產值當然無法相比。經訪查發現,這幾年因鸚鵡價格上揚,業者預期有利可圖,且對外銷市場過度樂觀,因此呈現極高的比例流入繁殖場,以 97 、 98 、 99 年度申請出口查證鳥場分別為 21 、 25 、 54 家, 100 年度暴增為 118 家,種鳥約 2 萬對,如果外銷市場無法擴展,內銷又無法消化,將來不無崩盤的可能,業者應多加注意。

禽流感現今仍為影響臺灣鸚鵡繁殖業最大因子, 95 年起臺灣開始嘗試繁殖中大型鸚鵡,以灰鸚鵡為例,進口量逐年遞減, 97 年出口至日本 1,000 多隻,其他如錐尾鸚鵡、橫斑鸚鵡亦有 2,000 多隻,可惜因禽流感因素停止輸日,整體輸出量急速下降。但這也反映出臺灣鸚鵡外銷系統過度集中的危機,業者表示目前最主要限制因子為航班問題,一些不考慮禽流感疫區的國家,想跟臺灣訂購鸚鵡的國家,卻因無直達航班造成無法出貨而放棄了。而臺灣輸出日本以 30 日齡雛鳥為主,像韓國及美國要求則為 3 月齡以上可自行進食幼鳥,因雛鳥要養至 3 月齡需較高人力成本及技術,這樣就喪失價格優勢,而且日本最近亦再修正規定,只能輸入能自行進食的幼鳥,所以業者應盡速改善飼養技術,提升 3 月齡前的育成率,以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競爭力。

為拓展市場,我國積極申請「商業用家禽以外之豢養鳥類( captive bred birds )」輸入歐盟,期待可以為鳥類貿易打開另一扇門,然歐盟執委會於 2010 年 5 月 17 日至 24 日至臺灣評估商業用家禽以外之豢養鳥類輸入歐盟之動物健康狀況,其結論為對於國內繁殖鳥場之相關檢查與監測程序不完整,缺乏人工繁殖的認證以及飼養場的標準化,故尚不允許輸入歐盟。因此,有必要對國內鸚鵡繁殖場進行通盤之調查,並且協助建立其飼養管理程序,尤其是鳥隻之繁殖紀錄與來源認證,以爭取將臺灣鸚鵡繁殖場得以通過列名於歐盟法規第 318/2007 號之允許輸入國之鳥場清單上,增加國內飼養場之鸚鵡外銷機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已與業者建立共識,並初步擬定「輸出人工繁殖鸚鵡證明審核規範」,未來實施後,可用於人工繁殖個體辨識及管理,亦委託中興大學執行「加強保育類鸚鵡人工繁殖場管理及技術提昇計畫」,以建立國內華盛頓公約鸚鵡場標準飼養繁殖流程與管理程序,並落實鳥隻之繁殖紀錄與來源認證,以獲得更多國家對我國人工繁殖鸚鵡之認可,擴大國際貿易市場增加業者收入,並建立臺灣之保育形象。

1. 唐品琦 , 2011, 加強保育類鸚鵡人工繁殖場管理及技術提昇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100 年度科技計畫研究報告(計畫編號: 100 農科 -8.4.4- 務 -e2 )

2. 吳郁琪 , 2012, 台灣鸚鵡進出口貿易-如何避免成為國際洗鳥貿易的一個環節

我國輸出數量最大宗的費希氏情侶鸚鵡(黃登科攝)


非洲灰鸚鵡擁有高智商與優越的模仿能力,一直是寵物鳥市場上最受歡迎的種類之一(黃登科攝)

表 1 97-99 年輸入至我國大宗品種鸚鵡數目統計

表1 97-99年輸入至我國大宗品種鸚鵡數目統計

資料來源:我國 CITES 許可證通關資料

表 2 97-100 年我國輸出大宗品種鸚鵡數目統計

表2 97-100年我國輸出大宗品種鸚鵡數目統計

資料來源:我國 CITES 許可證通關資料

本網站刊載之「農政與農情」其所有內容,包含文字、圖像等皆可轉載使用,惟須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