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
共中央办公厅
2018
年
12
月
28
日
印发
了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
以下简称《规则》)
,
充分
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的一贯要求。
本文主要参考中
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
<
规则
>
释义》
的相关表述,就《规则》
制定目的和制定依据
进行阐释
。
文后附了二维码,可以扫描查阅《规则》全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监督执纪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则。
制定目的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为了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
维护党章,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巩固党的团结一致,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实现,是纪检监察机关最重要、最根本的使命和责任。经党中央批准,
2017
年
1
月中央纪委印发了《规则(试行)》。这次将中央纪委制定的法规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充分体现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体现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的一贯要求。《规则》
第一条既
强调
了
“
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
”
这一
立规目
的
,
又
将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监督执纪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进行。
二是为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必须严字当头,一严到底,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
“
四个全面
”
战略布局,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规则》突出党对纪委监委工作的领导,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明确监督执纪工作程序,赋予其相应权限和措施,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保证。
三是为了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解决突出问题。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风险和考验也增加了,纪检干部更容易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
“
围猎
”
的目标。制定《规则》,就是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把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通过健全内控机制,严密工作程序,严格规范和约束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促进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做到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监督严之又严,防止被
“
围猎
”
,防止出现
“
灯下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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