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积极探索智慧矫正
“
五形五化
”
新模式
湖南作为全国第一批
“
智慧矫正
”
建设试点省份,
2019
年
5
月印发了《湖南省
“
智慧矫正
”
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了
28
个县市区为全省首批
“
智慧矫正
”
建设试点单位,向省财政争取
“
智慧矫正
”
建设专项资金
1000
余万元,
2020
年新增试点单位
28
个。全省上下积极探索智慧矫正
“
五形五化
”
新模式,逐步构建
“
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
”
的智慧矫正新格局。
一、打造
“
无形之脑
”
,实现
平台数据化。
按照适应实战、应用实战的原则,对
2016
年研发运行的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在原业务系统基础上集成视频督察、远程教育、心理矫正、移动执法等其他相关子系统,搭建省、市、县、乡四级贯通的湖南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平台以社区矫正流程为主体,涵盖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矫正执行、解除(终止)矫正等各个
环节
,具备网上审批、协同办公、统计分析、工作评比、视频督察、远程教育等功能,采用秘钥登录、电子签章方式,实现各类执法流程网上办理,各类执法文书网上流转。按照
“
一切业务数据化、一切数据业务化
”
原则,依托政务湘云建立完善省社区矫正大数据中心,推进各应用终端、法检公等相关部门业务系统与平台数据的汇聚互通,逐步实现对社区矫正工作数据的动态感知、自动采集、智能识别和大数据分析。建立完善全省社区矫正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以及社区矫正对象人脸、指纹、声纹、行为轨迹、心理档案等十大数据库,形成社区矫正数据有机整体,实现全省社区矫正数据的汇聚互通和信息共享,全面打造
“
覆盖全业务
、
贯通全过程
”
的一体化社区矫正
“
智慧之脑
”
。
二、打造
“
无形之手
”
,实现
管理智能化。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进行再造,加强电子定位终端、智能感知终端、自助学习终端、质量评估终端、移动执法终端与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的物联融合,形成社区矫正物联大网络格局,实现对社区矫正工作各类业务数据的分类汇集、统计分析和交互应用。平台以务实、管用为出发点,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设置时间节点,一体化平台根据工作进度做出相应提示并进行智能引导,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大大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根据社区矫正工作实战需求研发的语音智能机器人,利用移动互联、
AI
人机交互技术和大数据智能分析,与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进行实时数据交互,实现远程控制、读取查询、统计分析、警报提示、业务咨询、语音播放等功能。研发工作评比模块,平台根据各地区社区矫正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自动生成评比结果,大幅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打造
“
无形之网
”
,实现
管控精准化。
充分运用平台大数据优势,研发心理健康、再犯罪风险、动态监控风险和矫正质量效果等一系列社区矫正评估工具,结合社区矫正对象个性特点和矫正执行数据,多维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
“
肖像刻画
”
,平台自动生成各类评估报告和个性化矫正方案,为精准施矫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撑。研发监管安全分析研判
模块
,实时生成各地区监管安全分析报告,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提供决策辅助。通过实施手机信息化核查、电子腕带定位,划定
“
电子围栏
”
等
,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动态跟踪、远程监管,与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数据互通,打造行知去向、动知轨迹、违规警示的
“
无形之网
”
,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精准管控
。
目前
,
全省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率达
100%
,电子腕带定位依法实现全覆盖。完成工作人员移动执法终端(矫务通)和社区矫正对象应用终端(在矫通)等移动
APP
的功能升级优化,实现业务便捷办理和生物特征识别核查,形成
“
工作在掌上、管理在指尖
”
的移动管控模式。
四、
打造
“
无形之眼
”
,
实现指挥可视化。
利用物联网技术,集成室外单兵移动执法终端、车载移动执法终端和社区矫正场所内监控设备、音视频设备,对接
“
天网工程
”
和
“
雪亮工程
”
,融合远程视频督察、远程视频教育、视频点名和视频会议等功能,打造社区矫正视频系统并接入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依托各级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全省共建成社区矫正指挥中心
138
个,所有视频信息数据通过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汇聚各级指挥中心,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场所和执法场景可视化。运用人脸抓拍比对、视频智能分析、行为动态分析等功能,实现无感签到、视频点名和异常行为示警,形成实时监控、远程督察、立体防控、快速协同的指挥体系。通过矫正中心开放日和矫务公开等形式,实时播报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和执法场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打造
“
无形之腿
”
,实现
帮教自助化。
积极探索社区矫正
“
自助矫正
”
新模式,依托
“
一通两室
”
即
“
在矫通
”
、
“
自助学习室
”
和
“VR
沉浸式体验教育室
”
等教育帮扶自助平台,社区矫正对象可自主选择时间和内容开展在线学习、自助学习和
VR
教育,
在
生活、工作
、
学习等方面
提出
帮扶申请,
社区矫正机构
为
其
提供形式多样、便捷高效的菜单式教育和帮扶服务。依托视频教育系统,全省各级矫正场所可通过远程直播、课件录播等方式同步开展远程视频教育。同时,各级社区矫正机构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整合社会资源等方式,不断补充和完善教育视频信息库,开展名师优课评选,完成各类教育学习资料
1500
余课时。
(据厅社区矫正管理处提供材料整理)
湘潭市
:
“
四个狠抓
”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湘潭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
“
优化营商环境
”
的有关精神,
立足
“
一个统筹、四大职能
”
工作布局
,以
“
服务党委、服务政府、服务群众
”
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努力。
一、狠抓组织领导,坚持高位统筹推进。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
湘潭市司法局
成
立
由
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局机关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是周密部署安排。
出台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年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市人大优化营商环境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议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8
条措施等文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形成全系统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是严格督查考评。
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纪律监督、评先评优等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二、狠抓资源整合,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审批服务更高效。
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三分之二。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47
件。
二是法律服务更便捷。
整合公证、法律援助、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着力构建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争取
市
“
两办
”
印发《湘潭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和发展指标(
2020—2022
年)》,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印制《湘潭市司法局新冠肺炎后期和企业复工复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指南》,分发至全市各行政村。
今年以来,
该
市共受理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5450
起,调处成功
5386
起,调解与疫情相关矛盾纠纷
319
件;受理仲裁案件
74
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869
件。
三是法治宣传更精准。
大力宣传与企业经营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政策宣讲和咨询服务。开展网络法治宣传讲座
10
余场
;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解答法律咨询
650
件,
“12348”
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问题
3294
个。
三、狠抓重点环节,主动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开展历史遗留问题处置。
牵头解决积累多年、群众反映强烈的
21
个合同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金丰生物工贸公司与东南机电厂企业兼并、板塘
8
号路投资领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是强化涉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将公平竞争作为规范性文件审查重点内容,严格审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二十四条措施》《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6
件,在清理现行有效的
395
件市本级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对《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
5
件涉及营商环境的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
三是发挥行政复议作用。
2019
年以来,共收到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行政复议申请
18
件,已审结
9
件,调解结案率
55.5%
,直接纠错率
11.1%
。
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
三项制度
”
。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专题培训及案卷评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是规范涉企执法检查。
认真执行《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组织对生态环保、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调研,及时发现和纠正涉企执法不当行为。
四、狠抓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加强复工复产制度保障。
将优化营商环境、依法防控疫情作为《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意见》重要内容,提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出台《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在建项目建设。
二是优化复工复产法律服务。
党政主要
负责
人带队
深入各园区、企业开展上门法律服务,召开现场办公会
20
余
次,解决法律问题
100
余件;成立由
40
名律师组成的民营企业服务团,走访联系企业
100
余家,提出法律建议
150
余件,审查劳资、经济合同
300
余份
;
推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
23
问》,发放《新冠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问题手册》,律师行业
“
两代表一委员
”
向有关部门提交疫情防控建议
10
余条。尤其是针对金杯电工电磁线有限公司遇到的执行难题,牵头成立法律服务工作组,协调公安、法院等部门,帮
助
企业成功追回
619
万元欠款,受到企业高度赞誉。
三是选派联络员驻企指导。
选派机关干部
担任驻企
防疫联络员
,针对企业防疫链条上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严守关口,为企业安全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据湘潭市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衡阳
市
:
“
订单式
”
法律服务
精准满足弱势群体需求
近年来,衡阳市
创新法律服务模式,积极探索
为留守妇女儿童、下岗工人打造
法律服务
“
绿色通道
”
和
“
直通车
”
,推出
“
订单式
”
法律服务
,取得良好成效
。
这项举措推行以来,该
市共受理两类群体案件
89
件,挽回经济损失
220
余万
元
。
为留守妇女开辟
“
绿色通道
”
农村留守妇女主要关注家庭婚姻、赡养扶养、土地流转等法律问题,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较弱。衡阳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据此开通留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
绿色通道
”
,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祁东县留守妇女王某芳和两个未成年子女是
“
绿色通道
”
的受益者之一。
2015
年,王某芳以夫妻投靠的形式将自己和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迁入丈夫户籍所在地。
2017
年,该户籍所在地部分土地被征用,当地却以王某芳为外来媳妇、户籍迁入时间短为由拒绝分配土地补偿款给母子三人。彼时,王某芳的丈夫常年在外务工,对此事有心无力。经介绍,母子三人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当天完成受理、审查、指派手续。该案历经一审、二审,最终为受援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为留守儿童撑起
“
碧空蓝天
”
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法律援助关爱体系,着力开展
“
留守儿童法律援助
”
品牌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真正解决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后顾之忧。
耒阳市某乡镇的伍某,其父早已去世,母亲为生计长期外出务工,伍某和爷爷一起生活,因犯抢劫罪被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介入,在法庭审理中,递交了关于伍某的社区调查报告,提出伍某系农村留守未成年人,且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合议庭最终采信承办律师的辩护意见,
对伍某
从轻处罚。
“
法律援助直通车
”
直达下岗工人心坎
下岗工人遇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有劳资纠纷、工伤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劳动保障事项。为此,衡阳市开通了下岗工人法律援助
“
直通车
”
、畅通
“12348”
法律援助热线并设立法律援助咨询台等,就地就近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真正做到应援尽援,快速高效。
因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工作突出,
该
市法律援助中心曾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
“
中彩金贡献突出单位
”
等荣誉。
(据衡阳市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张家界市永定区:探索
“
431
”
矛盾纠纷
多元化解新机制
开创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人民调解工作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法宝,是提升现代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
以来
,
张家界市
永定区司法局聚焦职能使命
,
立足实际建立
“431”
矛盾纠纷分级化解长效机制,开创了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创新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431”
机制即村、乡、区三级矛盾纠纷逐级调解机制,村级至少调解
4
次,乡镇、街道至少调解
3
次,区级至少调解
1
次。仍未调解成功的纠纷,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诉讼、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由该区司法局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应调尽调、层层过滤、多元化解,有效从源头防止矛盾激化,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机制出台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履职尽责、紧密配合,成功化解了永定街道后溶街社区积压
15
年的小区纠纷、官黎坪街道双峡村积压
7
年涉及
58
人的修路纠纷、沙堤街道莲花社区
“7.1”
群体性事件等一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今年上半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
1398
起,成功调解
1392
起,成功率达
99%
。
二、加强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素质。
“431”
机制将永定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融合了村辅警、村组长、老党员、老教师、有威望的群众等力量,进一步壮大了人民调解队伍,优化了队伍结构,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矛盾问题,让人民群众成为维护稳定的
广泛
参与者。为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今年
5
月底,永定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法院围绕人民调解知识、调解案卷制作、诉源治理、诉调对接等内容,在全区范围内分片区开展了
8
期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政法书记、综治专干、村辅警等参加培训。本次培训班共有
518
名人民调解员参训,切实增强
了该
区人民调解员工作能力和素养,从源头解决了人民调解员纳新、换新带来的工作不熟悉、调解能力不强等问题,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的成功率。
三、部门联动,集中力量啃
“
硬骨头
”
。
“431”
机制规定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应启用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由案件相对应的分管区领导统一调度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处,集中力量啃掉
“
硬骨头
”
,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把矛盾控制在当地,化解在当地,从而实现矛盾不上交。近年来,为充分发挥各部门、各领域的调解优势,永定区司法局联合永定区人民法院与交警、卫健、妇联、市场监督等部门建立了诉调联动和诉源治理工作机制,该机制引导当事人用最适合的方式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司法成本。该机制推行以来,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诉讼总量同比
减少
27.9%
。
永定区
“431”
矛盾纠纷分级化解长效机制的建立
,
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责,层层压实责任,有效从源头防止矛盾激化,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同时,
促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协调、司法行政部门指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多元工作格局,逐步实现
“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
的工作目标。
(据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湘西自治州:推进
综合执法
助力乡村振兴
——
以凤凰县廖家桥镇为例
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夯实行政执法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湘西自治州积极推行乡镇行政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凤凰县的改革起步早,克服部门利益纠葛、打破部门利益壁垒、有力整合执法资源,依法将权力重心下放,该县廖家桥镇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试点中初见成效。近年来,廖家桥镇作为凤凰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
“
排头兵
”
,按照
“
本级整合、上级支援
”
的模式,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严格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组建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实现群众口碑和执法效能
兼顾
,为实施
“
乡村振兴
”
战略和夯实基层基础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做好
“
混合运算
”
,夯实执法基础。
一是
在执法保障上做
“
加法
”
。
该镇切实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经费。通过多方协调配备综合执法车
2
辆,配齐电脑、执法记录仪、档案柜等基本办公和执法设备,同时加强阵地建设,投资
72
万元建成一栋
3
层综合行政执法大楼,确保了综合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是在执法管理上做
“
减法
”
。
不断整合行政执法权限,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降低行政执法成本。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廖家桥镇人民政府通过与县直部门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的方式,将
438
项行政处罚事项、
25
项行政强制权力直接授权到乡镇,明确了乡镇行政执法权限,实现了乡镇行政执法的权责统一。真正简化了程序、节约了成本、缩短了时间。
三是在执法合力上做
“
乘法
”
。
充分运用好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干警、一村一辅警等执法力量,推动执法队伍从
“
物理整合
”
到
“
化学融合
”
,切实发挥
1+1
大于
2
的执法效应。打造一支群防共治队伍,投入到查非纠违、扫黑除恶、美丽湘西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中,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在执法考核上做
“
除法
”
。
综合执法大队明确执法
“
线路图
”
,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水平和能力,强化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制定《工作考核方案》,建立考核体系,每月对各组进行分类考评,积分量化,严格兑现奖惩,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组负责的工作格局,健全了乡镇执法管理制度体系。
二、抓实两违整治,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加强巡查、严守红线。
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
“
合理规划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
为底线,以
“
消除两违存量,遏制两违增量
”
为目标,积极组织力量,强化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审批流程,确保征地工作和工业园区建设顺利开展,成功守住凤大二级公路、
S308
道两边
150
米范围土地和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红线。
二是严厉打击、即查即拆。
以大规划驱动城镇建设,严控农村建房审批流程,严把建房审批条件,对于不符规划的一律不予审批。建立镇、村、组三级联动控违巡查机制,实现巡查监管无盲点,对各类违法建设
“
零容忍
”
,坚持做到
“
露头就打,动土就拆
”
。自
2017
年
11
月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以来,共计拆除
39
宗
“
两违
”
建筑,拆除面积约
6000
余平方米,经过近两年多时间的努力,该镇
“
两违
”
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形成
“
人人不敢违,人人不能违,人人不想违
”
的良好局面。
三是攻克难点、整治镇区。
加强
“
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棚乱搭
”
综合治理,为镇区统一划停车位,规范车辆停放,对出道经营、乱搭乱建等影响镇区镇貌的行为,开展了专项大整治行动。两年来,共拆除大型户外广告
200
多处;制止出店经营行为
70
余次;审批门面招牌
27
块。
三、强力整治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一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重点做好畜禽养殖管控工作,通过走访调研、提高巡查检查频率,督促规模养殖合法排污。近两年,共开展执法检查
21
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
30
份,并严格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问题整改。持续落实
“
河长制
”
,深入开展河道整治工作,经常性开展巡河,形成巡河常态化格局,对全镇河道沟道进行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进行全面清理,不留死角。
二是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启动美丽乡村项目、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在镇
区增加
8
辆垃圾车,设立集中广告宣传墙。为镇垃圾场扩建道路,安装路灯,提高垃圾清运效率。做好集镇、公路两侧、集中聚居点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工作,整理房前屋后、修理残垣断壁,实行路域、镇域、村庄、庭院一体整治,扎实解决垃圾乱扔、杂物乱堆乱放、粪污乱排、村庄
“
脏、乱、差
”
等问题。探索环境卫生服务外包,按照
“
户集、村收、乡运
”
模式,全镇日产
16
吨生活垃圾全部集中处理,实现乡村环卫一体化全覆盖。
三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以来,对全镇的客、货运车辆开展
60
余次检查行动,处罚超载、非法运营、非法采石、渣土遗漏、无包车牌、占道经营罚
80
余次。有力打击了超载、非法拉客、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消防建设,确保消防安全。
为确保该镇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镇专职消防队,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综合执法大队的镇党委副书记、镇派出所所长及分管消防的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镇安监站、镇林业站、镇水利站为成员,负责全镇消防安全工作。各村一村一辅警、护林员和基干民兵组成村义务消防队,由一村一辅警负总责。这支队伍职责明确,常态巡查,确保了该镇的消防安全。
五、抗击新冠疫情,执法凸显力量
。
今年上半年,为确保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期间该镇综合执法大队持续深入开展疫情宣传、疫情隐患排查等工作。对镇区街道、商铺、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进行检查、宣传,禁止群众聚集性场所营业,督促商户及居民群众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共对镇区
421
家店面无死角进行疫情宣传排查,发放宣传单
5000
余份,劝返不戴口罩人员
892
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该镇自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来,
“
两违
”
行为得到有力遏制,环境卫生得到显著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得以加强,人居环境明显提质,社会治理日益规范,有力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有力迈出了依法治镇的基层治理新步伐。
(据湘西自治州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主办单位:湖南省司法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4300000005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 邮编:410001
备案号:湘ICP备090278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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