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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申貸學生(成年單身)就讀宜蘭大學申請就學貸款,家庭年所得查調115萬(學生+父+母)。
【審查結果】:可申貸(免付利息)。
案例2:申貸學生(成年單身)就讀宜蘭大學申請就學貸款,有1位妹妹就讀國小,家庭年所得查調
130萬(學生+父+母)。
審查結果 :可申貸(免付利息),需檢附申貸學生及其妹妹之戶籍資料(含詳細記事)未成年
者無須檢附在學證明。
案例3:申貸學生(已婚)就讀宜蘭大學博士班申請就學貸款,有1位弟弟就讀碩士班及自己的兒子
1歲兒子,家庭年所得查調150萬(學生+配偶)。
審查結果 :可申貸(免付利息),需檢附學生之弟弟在學證明、戶籍資料,學生之兒子戶籍
資料需含詳細記事,未成年者無須檢附在學證明。

案例4:申貸學生(成年單身
)就讀宜蘭大學碩士班申請就學貸款,無兄弟姊妹及子女,家庭年所得
查調125萬(學生+父+母)。
審查結果 :不可申貸。

(三)各學制資料繳交起訖時間( 本次一律郵寄,收件至9月5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1.各學制舊生(含復學生):114年8月8日至9月5日止。

2. 碩博士班新生(含甄試提前入學新生):114年8月8日至9月5日止。

3 . 大學部新生(含進修部新生) :114年8月26日至9月5日止。

4. 暑假轉學生:114年8月26日至9月5日止。

5. 延修生(初選) :114 年8 月26 日至9 月5 日止。

【重要提醒】~ 就學貸款每個學期都要向臺 灣銀行重新申請

二、申貸步驟 👉 國立宜蘭大學就學貸款申辦影片說明

步驟一: 👉 點選列印 114學年度第1學期繳費單

選擇宜蘭大學 填入學號 通行識別碼為身分證號(英文為大寫) 點選明細 點選左下角產生PDF繳費單
將PDF繳費單下載列印並攜至臺灣銀行申辦(本張繳費單最後須併同臺灣銀行對保單寄回學校)

* 有減免資格者,務必先辦理減免手續,始能辦理就學貸款。

步驟二 填報本校 👉 教務暨學務行政資訊系統

帳號為學號(英文字母為小寫)第一次預設密碼為身分證英文小寫加上數字前7碼 進入後點選左方學務系統
點選就學貸款 學生申請與查詢 申請就學貸款 按同意填報

※ 請注意, 填報時,請依對保單資訊填入申貸金額; 有另外加貸【校外住宿費】、【書籍費】及【生活費】

者勾選完畢後, 必須列印同意書後再按送出 (亦可下載下方空白檔)。

👉 國立宜蘭大學就學貸款同意書 (下載空白檔案)

步驟三: 辦理對保(請至臺灣銀行辦理 各分行查詢點選 )

(一)臨櫃對保: (新申請適用)

初次申貸,年滿18歲以上由父親或母親其一方(或監護人)親自陪同前往臺灣銀行 擔任保證人

※ 對保必攜文件:學生和家長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影本)及印章、 學校繳費單、
近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詳列記事)。

(二)線上申貸: (舊生適用)

※ 請注意 ! 第一次申貸須臨櫃辦理,不適用線上申貸。

👉 申辦臺灣銀行就學貸款 並列印對保單

👉 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線上操作說明手冊

👉 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線上填報注意事項

*各項欄位金額請參考繳費單資訊填寫,請勿合併列計

步驟四: 請將「學校繳費單 臺灣銀行對保單第二聯 (申請加貸費用者,須郵寄切結書及存摺影本)

限時掛號 方式 寄回學校。 (260)  宜蘭市神農路一段1號生輔組就學貸款收

※ 查詢信件有無收到及就貸審核狀態,請登錄本校 「教務暨學務資訊系統
進入後點選左列下方學務系統 就學貸款 學生申請與查詢 查詢就貸歷年申請資料 點選114學
年度第1學期系統審核狀態顯示
「已通過 」代表完成申貸,若顯示 「未審核 」或
「不通過 ,請主動致電
039317189詢問申辦進度。

【資料郵寄收件最後期限】 :114年9 月5 日止 ★ 郵戳為憑 ★

步驟五:由學校彙整資料送財政部財稅中心查核資格符合,完成申貸;資格不符合,補繳學雜費。

*以上步驟若有問題,歡迎來電詢問~臺灣銀行對保相關問題039355121#214

本校就學貸款相關問題039317189

四、注意事項

(一)行政院自113年起,放寬就學貸款申請資格,家庭年所得級距超過120萬元者,需檢附在學證明及戶籍資料。另行政院補貼大學生校內住宿費每名每學期5,000元,住宿生如屬於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者,每名每學期補貼額度7,000元,請同學依繳費單金額填入貸款金額。
(二)有加貸書籍費者、住宿費及生活費之同學,請務必繳交學生本人銀行存摺封面影本,以利撥款作業(一年級時已繳者無須再繳)。
(三)
學生至臺灣銀行完成對保手續後,學校會將資料彙整上傳教育部彙報系統,由財政資訊中心審核家庭年所 得,確認資格符合後,始能向臺灣銀行申請款項。自 113學年度起配合教育部執行新政策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就 學貸款增貸作業,每學期若有多貸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生活費,預計: 第1學期1月中旬、第2學期6月中 旬(不含出納組退費作業時間)辦理撥款 ,若遇系統異常狀況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等,會延後 ,申請人請視個人需求辦理。

(四)本公告內容未盡事宜,依教育部最新公告之「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及 高級中等以上 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 」規定辦理。
(五
)自113年起就學貸款之還款作業放寬緩繳門檻,只繳息不還本之申請次數由原先8次增加為12次,每次期限為一年,已畢業之學生有申請需求,請電洽全國各地臺灣銀行辦理。

五、政策宣導

就學貸款並不是政府給予的免費贈與,而是一種優惠,其目的係培育國家人才,幫助在學學生求學期間,毋須顧慮學費,專心向學所提供的一項優惠貸款。故須配合教育部法令辦理查調家庭前一年所得收入,並視家庭總所得結果,斟酌負擔貸款之利息。(利率依照「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的指標利率+0.15%浮動利率計算。)

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籍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政府舉辦就學貸款,凡符合申請條件之在籍學生,每學期得向銀行提出申請就學貸款,等完成學業後滿一年起,才開始分期償還(在職畢業生畢業後需立即償還)。

同時提醒同學,貸款逾期不還的後果在國內外都是非常嚴重。逾期未還款者,承貸銀行會將同學逾期還款之金額與紀錄,送至全國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進而影響個人信用紀錄,導致金融借貸(房貸、信貸)將無法順利申請,請同學務必謹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