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申貸學生(成年單身)就讀宜蘭大學申請就學貸款,家庭年所得查調115萬(學生+父+母)。
【審查結果】:可申貸(免付利息)。
案例2:申貸學生(成年單身)就讀宜蘭大學申請就學貸款,有1位妹妹就讀國小,家庭年所得查調
130萬(學生+父+母)。
【
審查結果
】
:可申貸(免付利息),需檢附申貸學生及其妹妹之戶籍資料(含詳細記事)未成年
者無須檢附在學證明。
案例3:申貸學生(已婚)就讀宜蘭大學博士班申請就學貸款,有1位弟弟就讀碩士班及自己的兒子
1歲兒子,家庭年所得查調150萬(學生+配偶)。
【
審查結果
】
:可申貸(免付利息),需檢附學生之弟弟在學證明、戶籍資料,學生之兒子戶籍
資料需含詳細記事,未成年者無須檢附在學證明。
案例4:申貸學生(成年單身
)就讀宜蘭大學碩士班申請就學貸款,無兄弟姊妹及子女,家庭年所得
查調125萬(學生+父+母)。
【
審查結果
】
:不可申貸。
(三)各學制資料繳交起訖時間(
本次一律郵寄,收件至9月5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1.各學制舊生(含復學生):114年8月8日至9月5日止。
2.
碩博士班新生(含甄試提前入學新生):114年8月8日至9月5日止。
3
.
大學部新生(含進修部新生)
:114年8月26日至9月5日止。
4.
暑假轉學生:114年8月26日至9月5日止。
5.
延修生(初選)
:114
年8
月26
日至9
月5
日止。
【重要提醒】~
就學貸款每個學期都要向臺
灣銀行重新申請
二、申貸步驟
:
👉
國立宜蘭大學就學貸款申辦影片說明
步驟一:
👉
點選列印
114學年度第1學期繳費單
→
選擇宜蘭大學
→
填入學號
→
通行識別碼為身分證號(英文為大寫)
→
點選明細
→
點選左下角產生PDF繳費單
→
將PDF繳費單下載列印並攜至臺灣銀行申辦(本張繳費單最後須併同臺灣銀行對保單寄回學校)
*
有減免資格者,務必先辦理減免手續,始能辦理就學貸款。
步驟二
:
※
填報本校
👉
「
教務暨學務行政資訊系統
」
→
帳號為學號(英文字母為小寫)第一次預設密碼為身分證英文小寫加上數字前7碼
→
進入後點選左方學務系統
→
點選就學貸款
→
學生申請與查詢
→
申請就學貸款
→
按同意填報
※ 請注意,
填報時,請依對保單資訊填入申貸金額;
有另外加貸【校外住宿費】、【書籍費】及【生活費】
者勾選完畢後,
必須列印同意書後再按送出
(亦可下載下方空白檔)。
👉
國立宜蘭大學就學貸款同意書
(下載空白檔案)
步驟三:
辦理對保(請至臺灣銀行辦理
各分行查詢點選
)
(一)臨櫃對保:
(新申請適用)
※
初次申貸,年滿18歲以上由父親或母親其一方(或監護人)親自陪同前往臺灣銀行
擔任保證人
。
※ 對保必攜文件:學生和家長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影本)及印章、
學校繳費單、
近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詳列記事)。
(二)線上申貸:
(舊生適用)
※ 請注意 !
第一次申貸須臨櫃辦理,不適用線上申貸。
👉
申辦臺灣銀行就學貸款
並列印對保單
👉
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線上操作說明手冊
👉
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線上填報注意事項
*各項欄位金額請參考繳費單資訊填寫,請勿合併列計
。
步驟四:
※
請將「學校繳費單
」
及
「
臺灣銀行對保單第二聯
」
(申請加貸費用者,須郵寄切結書及存摺影本)
以
限時掛號
方式
寄回學校。
(260) 宜蘭市神農路一段1號生輔組就學貸款收
※ 查詢信件有無收到及就貸審核狀態,請登錄本校
「教務暨學務資訊系統
」
→
進入後點選左列下方學務系統
→
就學貸款
→
學生申請與查詢
→
查詢就貸歷年申請資料
→
點選114學
年度第1學期系統審核狀態顯示
「已通過
」代表完成申貸,若顯示
「未審核
」或
「不通過
」
,請主動致電
039317189詢問申辦進度。
【資料郵寄收件最後期限】
:114年9
月5
日止 ★ 郵戳為憑 ★
步驟五:由學校彙整資料送財政部財稅中心查核資格符合,完成申貸;資格不符合,補繳學雜費。
*以上步驟若有問題,歡迎來電詢問~臺灣銀行對保相關問題039355121#214
。
本校就學貸款相關問題039317189
。
四、注意事項
:
(一)行政院自113年起,放寬就學貸款申請資格,家庭年所得級距超過120萬元者,需檢附在學證明及戶籍資料。另行政院補貼大學生校內住宿費每名每學期5,000元,住宿生如屬於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者,每名每學期補貼額度7,000元,請同學依繳費單金額填入貸款金額。
(二)有加貸書籍費者、住宿費及生活費之同學,請務必繳交學生本人銀行存摺封面影本,以利撥款作業(一年級時已繳者無須再繳)。
(三)
學生至臺灣銀行完成對保手續後,學校會將資料彙整上傳教育部彙報系統,由財政資訊中心審核家庭年所
得,確認資格符合後,始能向臺灣銀行申請款項。自
113學年度起配合教育部執行新政策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就
學貸款增貸作業,每學期若有多貸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生活費,預計:
第1學期1月中旬、第2學期6月中
旬(不含出納組退費作業時間)辦理撥款
,若遇系統異常狀況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等,會延後
,申請人請視個人需求辦理。
(四)本公告內容未盡事宜,依教育部最新公告之「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及
「
高級中等以上
學
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
」規定辦理。
(五
)自113年起就學貸款之還款作業放寬緩繳門檻,只繳息不還本之申請次數由原先8次增加為12次,每次期限為一年,已畢業之學生有申請需求,請電洽全國各地臺灣銀行辦理。
五、政策宣導
:
就學貸款並不是政府給予的免費贈與,而是一種優惠,其目的係培育國家人才,幫助在學學生求學期間,毋須顧慮學費,專心向學所提供的一項優惠貸款。故須配合教育部法令辦理查調家庭前一年所得收入,並視家庭總所得結果,斟酌負擔貸款之利息。(利率依照「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的指標利率+0.15%浮動利率計算。)
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籍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政府舉辦就學貸款,凡符合申請條件之在籍學生,每學期得向銀行提出申請就學貸款,等完成學業後滿一年起,才開始分期償還(在職畢業生畢業後需立即償還)。
同時提醒同學,貸款逾期不還的後果在國內外都是非常嚴重。逾期未還款者,承貸銀行會將同學逾期還款之金額與紀錄,送至全國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進而影響個人信用紀錄,導致金融借貸(房貸、信貸)將無法順利申請,請同學務必謹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