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于2004年,原名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2年12月更名为环境与能源学院。学院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现代化大都市广州。现有教工100人,其中专任教师76人(含正高50人,副高24人),专职研究2人,教辅10人。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博士授予权和博士后流动站,资源与环境领域专业学位博士点,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环境工程是广东省唯一优势重点学科,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地球科学两个ESI学科进入全球前1%,2022年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攀升至世界第51-75位,2017年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获得A-评价。
        聚焦国家环境保护和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学院设有水环境科学与污染控制技术、大气环境科学与污染控制、污染生态系统修复理论与技术、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碳中和理论与技术等5个主要学科方向,建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工业聚集区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大气环境与污染控制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固体废物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环境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20个国家级和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有力支撑国家和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近5年,承担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689项(纵向387项,横向302项),到校科研经费3.99亿元。擅长污染控制与技术转化应用,针对重点行业和区域污染防控重大需求,形成了焦化/造纸/印染/电镀等行业废水治理、汽车制造/集装箱/包装印刷/石化行业废气治理、采矿/冶炼/农田土壤污染修复、电子垃圾/氯酸盐行业重金属与稀贵金属资源化、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氢能等技术体系与装备,应用于22个省市自治区600余项工程,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环境与经济效益。科研成果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省部级科研奖励20余项,中国专利金奖1项、银奖1项、优秀奖5项。
        详细链接:http://www2.scut.edu.cn/cese/26950/list.htm
岗位类型: (长聘教授,准聘教授,准聘副教授)
岗位类型: 教师 (长聘教授,准聘教授,准聘副教授)
学校实行与国际接轨的“预聘-长聘”教研人员聘任体系(Tenure-Track),现面向全球招聘相关学科领域的高端人才和青年英才。
主要学科方向:水环境科学与污染控制技术、大气环境科学与污染控制、污染生态系统修复理论与技术、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碳中和理论与技术、环境健康
1.长聘教授(Professor,Tenured)
      (1)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2)应具有博士学位。海外人才一般应具有海外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际企业、机构达到相当水平职务;国内人才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或关键技术研究,并取得重要标志性成果,或者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重要成果、做出重要贡献。
2.准聘教授(Professor,Tenure Track)
      (1)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应具有博士学位。海外人才,博士毕业后在海外一般应具有不少于3年的科研工作经历且学术业绩突出;国内人才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能独立发展一个学术方向,创新能力强,学术发展潜力大,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成果。
3.准聘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Tenure Track)
      (1)一般为35周岁以下,年龄最大不超过40周岁;
      (2)应具有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在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一般应具有不少于2年的科研工作经历;
      (3)在学术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构想,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和良好发展潜力,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较好的科研成果。
      *学术水平特别突出者,在年龄或工作资历等条件上,学校可视情况适当放宽。
       申请流程:(1)学院评估;(2)学校评估;(3)正式聘用
1.工作条件
        ·准聘副教授具有副教授学术头衔,聘为硕士生或博士生导师,保证研究生指标,支持独立开展学术研究;准聘教授及以上人员具有教授学术头衔,聘为博士生导师,保证研究生指标,支持招收博士后,组建学术团队。
        ·提供良好的科研空间和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权威专家指导申报国家、省市级各类项目。
2.生活条件
        ·按事业编制聘用。
        ·参照国际一流大学相应职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对于高端领军人才或业绩特别突出的青年拔尖人才,薪酬可按“一事一议”商谈。
        ·提供安家补贴,同时视校内房源情况提供公租房。
        ·准聘副教授按副高标准、准聘教授及以上人员按正高标准,享受社保、公积金、医疗等相关福利待遇。
        ·为子女提供华南理工大学附属中小幼优质教育资源。
        ·享有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其在广州市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将由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可实现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14项人才公共服务“一网通办”,并在出入境、医疗、交通、贷款、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先便利服务。

在填写相关信息前,请您准备好以下材料扫描件,以便填报时在相应的位置上传附件。

(1)个人简历(要求包含高中以上不中断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业绩,word或PDF格式)

(2)学院要求上传的其他附件

邮编:510641
联系电话:020-8711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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