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温州市瓯海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 (修订)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工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人才落户瓯海、服务瓯海,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对象

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具体分为以下四个层次:

(一) 第一层次:全职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2版)》E类及以上人才(其中D类及以上人才、博士子女申请入读民办初中、小学的,按每人每学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贴);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 第二层次:全职在我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的《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2版)》F2类人才;符合《瓯海区“1+5+16”产业政策体系》目录中的骨干人才、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相当层级职务人员);浙江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温州市领军型企业、温州市高成长型企业、上年度产值亿元以上且税收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部门业务主管以上人员;税收800万元-3000万元的企业副总以上人员;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为A类的规上企业中任职满一年的副总以上人员;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 第三层次:全职在我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的《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2版)》F1类人才;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制造和新能源制造等四大新兴产业中综合评价为A类的企业中企业股东以及任职满一年的副总及以上人员;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四) 第四层次:全职在我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的《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2版)》F3类人才;上年度税收在300万元以上,增长率50%以上的上规企业的企业股东以及任职满一年的副总及以上人员;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五)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具有相应层次的人才。

二、入学政策

(一) 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根据其人才层次享受本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具体如下:

第一层次人才子女根据申请意愿由区教育局在全区公办学校中无障碍安排。

第二层次人才子女可在全区范围内公办学校申请3所学校,按公办学校第二批录取后尚有空余学额的学校,由区教育局优先统筹安排入学。

第三层次人才子女根据申请意愿和教育资源状况由区教育局根据人才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

第四层次人才子女根据申请意愿和教育资源状况由区教育局根据人才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街道内学额有空余的公办学校统一调配入学。

(二) 市域外引进的第一、二层次人才子女申请报考父母居住地或工作地的高中,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转学根据原就读学校当地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安排同等录取分数线的普职高就读。具体工作由区教育局与市教育局对接,做好代办服务工作。

(三) “双一流”大学(含“985”“211”大学)和美国常春藤盟校及相当于该层次世界百强名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子女,按“租购同权”试点工作规定安排入学。

(四) 在本文涉及企业中新居民员工的浙江省居住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三个条件根据人才引进的实际情况可以适当放宽,由区教育局根据新居民员工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街道内接纳新居民子女公办学校统一调配入学。报名由企业安排专门人员统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予以办理。

(五) 学前阶段公办幼儿园资源有限,统筹范围包括普惠性等级民办幼儿园。

三、办理程序

(一)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流程

1. 申请。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需在规定时间(以瓯海区教育局当年招生文件规定为准)分别完成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与人才子女入学申报系统等两个系统的申报。

首先申请人须按要求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浙里办APP-入学掌上通-入园报名\义务段入学报名)完成子女入学信息填报,并在系统内提交申请人在瓯海区行政区域内工作的证明材料,如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聘用)合同等;

其次申请人同时须在人才层次认定后通过人才子女入学申报系统(浙里办APP-浙里人才管家-政务服务-子女入学)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审核。区委人才办会同区教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人才层次以系统认定为准,审核完成后,各层次人才子女根据申请意愿和教育资源状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人才。

3. 入学。根据区教育局安排,其子女按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 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流程

1. 申报。各类企业人才有适龄子女须安排入学的,首先申请人须在招生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浙里办APP-入学掌上通-入园报名\义务段入学报名)完成子女入学信息填报,并在系统内提交申请人在瓯海区行政区域内工作的证明材料,如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聘用)合同等;

其次申请人如实填写《瓯海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园入学申请表》(详见附件2),出具人才身份证、人才及其子女户口簿、企业上年度税收凭证、评价为A类的证明、企业股东、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附后,申请表经所在工作单位核实盖章后,由所在单位联系人填写汇总表(详见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以瓯海区教育局当年招生文件规定为准)将材料送至瓯海区教育局(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381号),以备审核。小学、初中的入学申请材料送203办公室(义务教育科),联系电话:88599985,88596969);幼儿园的入学申请材料送214办公室(学前教育科),联系电话:88585311。附件2-3下载地址:瓯海区教育局网站“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瓯海区义务招生指南”栏目中的表格下载。

2. 审核。区教育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相关部门核实盖章后,根据各类企业人才层次情况、家长申请意愿和教育资源状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学校。

3. 入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各层次人才,根据区教育局安排,其子女按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四、其他

(一)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积极采取措施,为高层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的入学提供保障。各类人才要严格按照规定如实申报,所在单位(企业)要严格审核把关,如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从发现之年起,取消该人才享受本政策待遇的资格,所在单位3年内不再享受本政策的申请。

(二) 本办法中所指企业为注册地和纳税均在瓯海区范围内的企业,房地产企业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条款。

(三) 本办法由区教育局、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经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温瓯教发〔2022〕139号 附件1瓯海区教育系统“青廉脱口秀”大赛获奖名单.xlsx

2. 温瓯教发〔2022〕139号 附件2瓯海区教育系统“青廉·瓯画”作品征集评比活动获奖名单.xlsx

3. 温瓯教发〔2022〕139号 附件3“青廉·瓯说”主题展示活动先进个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