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信建投证券之前,
广发证券
曾于1月9日发布过类似公告,禁止融资买入证券用于偿还融券负债。
此外,1月19日,有市场传闻称,“在接受监管机构窗口指导后,
中信证券
已暂停对部分客户的融券业务,并提高机构客户的要求门槛。”对此,中信证券方面表示,目前暂未接到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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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券商接连出手
叫停两融“套现”
两融业务风险管理持续升级,又有头部券商调整偿还规则。
1月19日,中信建投证券公告称,为加强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自2024年1月22日起,
将禁止投资者通过融资买入的证券偿还融券合约。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负债偿还规则变化,并做好投资安排。
此前在1月9日,广发证券率先发布《关于调整融资融券负债偿还规则的通知》,引发市场关注。
广发证券在公告中表示,为加强风险管理,防范两融业务风险,
公司决定禁止融资买入证券用于偿还融券负债,即信用账户中现券持仓少于融资合约数量时不允许现券还券。该次调整自2024年1月15日起生效。
此外,北京某大型券商财富管理人士向记者表示,其公司也调整了融资融券负债偿还规则,内容与广发、建投两家基本一致,“已调整规则并通知到开通两融权限的投资者。”
该人士进一步指出,此前监管及交易所对融券相关制度进行调整优化,包括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等政策,主要针对的还是“大宗”的限售股出借融券问题。
而此次券商调整负债偿还规则、不允许融资买入的股票偿还融券负债,对市场上部分从事不当套利的投资者出手进行规范,同时也可规避公司股东绕道减持套利行为,有利于遏制投机炒作、维护市场公平,保护投资者利益。
与上述两家头部券商公开宣布调整两融负债偿还规则不同,中信证券则遭到了“传言”攻击。
1月19日,有市场传闻称,“在接受监管机构窗口指导后,中信证券已暂停对部分客户的融券业务,并提高机构客户的要求门槛。”对此,中信证券方面表示,目前暂未接到相关通知,目前融券业务正常进行,有关机构客户开户的门槛也未有变化。
中证金融公司数据显示,1月18日的融资融券余额为16300.41亿元,占A股流通市值比重为2.54%,两融余额处于近期低位;其中融资余额为15609.91亿元,融券余额为690.49亿元。融资融券交易额为668.08亿元,占A股交易额比重为7.62%。
另外,1月18日参与交易的投资者数量为211573名,有融资融券负债的投资者数量为1607573名。担保品方面,1月18日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市值为43656.16亿元,担保资金为2033.38亿元;担保物总价值为45689.54亿元,平均维持担保比例为241.7%。
两融业务监管持续从严
实际上,“两融绕标”“两融套现”并非新鲜事。据悉,两融套现是指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套取资金,以实现购买非标的证券或融资转出信用账户等非正常交易的目的。
在实务中,围绕“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这一条款,可开发出多种“花样”,且有多种类型的“攻略”可供参考。但近年来,大部分“绕路”方式已陆续被
证券公司
“查缺补漏”后叫停。
监管部门曾指出,两融套现规避了监管要求,存在合规隐患。出于防范风险考虑,现行两融业务规则对交易标的、资金用途均有明确限制。在交易标的上,两融标的不得超出交易所规定的范围;在资金用途上,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融资买入的证券所得价款,应先偿还其融资欠款。“两融套现”本质上属于投资者刻意规避监管、违背业务本源的行为。
另外,“两融套现”实质为投资者利用交易指令改变还款顺序,将专项融资款转换为可自由支配资金,打破了两融固有的交易机制,造成负债对应持仓和担保品不匹配,降低了两融业务透明度,增加了信用风险。且标的范围、担保品折算率调整等,是两融重要的逆周期调节措施,而套现绕标实质上扰乱了交易机制,可能影响现有调节措施的功能发挥。
“两融套现”导致信用账户中余额挂钩标的和实际持仓“表里不一”,加大了日常监管和风险监测识别难度,使得个别不法分子收买信用账户、融资操纵股价等违法行为更具隐蔽性。
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完善两融业务规则。2023年10月,沪深北交易所同步发布《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通知》要求,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等有转让限制的股份的,在限制期内,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
此外,《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应当按照穿透原则核查投资者情况,对投资者的相关交易行为进行前端控制,严禁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
2023年12月,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融券新规落实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新规发布后,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通过发布通知、现场检查、行业培训等多种方式,督促证券公司落实新规要求。整体来看,多数证券公司在落实新规要求上基本到位,但现场检查也发现个别证券公司存在关联方核查不够深入等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全面强化穿透式监管,一方面压实证券公司责任,督促证券公司按照“看不清,不展业”的要求,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严禁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另一方面强化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穿透式监管的工作机制,对通过多层嵌套、合谋交易、串联套利等方式违反“限售股不得融券”等要求的行为从严打击。
1月19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机构司司长申兵进一步表示,新规发布后,证监会通过加强穿透式管理、现场检查、监管处罚等方式督促证券公司严格落实新规要求。总体看,政策落实效果符合预期。
截至目前,融券余额较新规实施之初降幅达23.4%;战略投资者出借余额降幅更大,达到35.7%。此外,新规发布后存在高管战略投资者的新股上市,上市初期均未发生出借,说明新规落实效果良好。证监会将始终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强化监管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市场各方共同监督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