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 技能型社会建设专项激励实施方案 > 的通知》(浙人社发 2025 12 号)要求, 2025 3 3 日,省人力社保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召开了竞争性评审会,经过竞争性评审,确定 技能型社会建设专项激励地区名单为(按行政区划排列):杭州 余杭区、 钱塘区, 宁波 江北区、余姚市,温州 乐清市,湖州 长兴县, 嘉兴平湖市、桐乡市,绍兴 柯桥区,金华 义乌市,衢州 柯城区、龙游县,舟山 定海区,台州黄岩区、天台县,丽水庆元县、缙云县。其中,宁波市入选地区不纳入省级补助范围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 3 14 日至 20 日(公示 7 天)。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省人力社保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 0571-87053147

传    真: 0571-87053036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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