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番禺区)

申请用地总面积

1.4703

新增建设用地

0.4070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使用国有

土地

征收集体

土地

使用集体

土地

总计

1.4703

1.1477

0.3226

0

(一)农用地

0.3886

0.0813

0.3073

0

耕地

0.3279

0.0418

0.2861

0

其中:基本农田

0

0

0

0

林地

0

0

0

0

园地

0

0

0

0

草地

0

0

0

0

其他农用地

0.0607

0.0395

0.0212

0

(二)建设用地

1.0633

1.0632

0.0001

0

(三)未利用地

0.0184

0.0032

0.0152

0

土地用途

功能分区名称

用地面积

车站用地

1.4703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政府土地

行政主管部

门审查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

人民政府

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转  用  面  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  用  地

0.3886

0.0813

0.3073

其中:耕地

0.3279

0.0418

0.2861

含基本农田

0

0

0

耕地质量情况

质量等别

5

面积

0.3279

质量等别


面积


质量等别


面积


质量等别


面积


质量等别


面积


质量等别


面积


平均质量等别

五等

平均质量等别

0.327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符合规划

符合

规划级别

组级

需调整规划

不需要调整

规划级别


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补划基本农田


农用地转用计划

申请使用国家计划

已安排使用省级计划

年度

农用地

其中:耕地

年度

农用地

其中:耕地

2020

0.3886

0.3279
















未使用当年计划指标的,应予以说明: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0.3279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9.1812

平均缴费标准

0.0028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9.1812

平均费用标准

0.0028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440000201913131506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0.3279

0.3279

补充水田数量

0.3279

0.3279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5410.35

5410.35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0.3279

P44532220180001

0.3279

郁南县

2019-07-31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征收土地面积

0.3226

其中:耕地

0.2861

被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大石街

社(村)

大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权属状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征地补偿

费用标准

产值标准

倍数

耕地

0.2861

288.6376

18.0421

16

其中:基本农田

0




其他农用地

0.0212

216.5052

18.0421

12

建设用地

0.0001

180.4210

18.0421

10

未利用地

0.0152

72.1684

18.0421

4

青苗补偿费

24.195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0

征地总费用

150.0090

征  地  安  置  情况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65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56

安置途径

发放安置补助费


农业安置


社会保障安置

42

留地留物业安置

65

用地单位安置


征地款入股安置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88.2944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8.2464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125.8140万元。

2.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













五、供地方案

单位:公顷、公里、个

申请供地情况

功能分区

供地方式

供地面积

车站用地

划拨

1.4703






















合  计

1.4703

功能分区

数量

申请用地

原有用地

(改扩建项目)

指标控

制面积

指标对

应条件

车站用地

1

1.4703


16.8250


























说明开展节地评价论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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