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0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宏水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韩骏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

沙丽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蓦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肖芄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一庭庭长;

卢忆纯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曾宪未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叶胜男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刘宏水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韩骏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孙伟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辉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闫向荣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彤的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肖芄的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叶胜男的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