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南京市鼓楼区财政局

主要职责

区财政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税收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综合平衡财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二)负责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区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研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管理财政票据。

(五)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区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监督相关政策、制度的落实。

(六)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管理,牵头拟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预算单位的财务运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的财务决算。

(七)执行省市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就业和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管理区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与财务管理。

(九)牵头组织全区税源建设与管理;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税收收入组织工作,强化护税协税考核工作的组织,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助产业部门推进全区重大招商项目、税源载体建设、重点税户转引等税收落地工作;指导街道开展护税协税工作并完善区街财税分配体制。

(十)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十二)依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行为。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姓名

尚东明

单位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 山西路 124

邮政编码

210009

联系电话

025- 83230154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8:00


科室名称

科室职能

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文字、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接待、协调督办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和资产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后勤保障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党群、思想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财政依法行政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

预算管理科

研究财政预算分配和预算管理改革的方针政策,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负责市区财政体制结算;研究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措施、建议;编制年度区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年度预算调整工作;起草财政预决算报告草案,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提供全区财政预算半年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算调整报告、财政决算报告;负责罚没收支清算管理工作。

国库科

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统一管理全区财政性资金,承担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工作;牵头拟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研究组织实施区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汇总编制区级财政总决算和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统一管理区级财政性资金账户;负责与财政审计的有关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负责全局会计档案整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审核、上报部门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管理财政票据。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科

承担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审核相关预算单位的部门决算 贯彻执行相关领域经费保障政策制度,研究拟定地方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拟订和执行行政性和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 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意见。

经济建设科

研究拟订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拟订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资金预算;负责环境保护资金管理;拟订全区基本建设、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经费支出定额和标准;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概、预、决算管理,拟订工程概、预、决算审核办法;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牵头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政策研究及资金管理。

会计管理科

依法管理全区会计工作, 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等规章制度 ;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的审批;拟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表编制。

税源管理科

研究拟订发展税源经济的各项政策并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负责各项税源目标、计划的分解、下达和考核工作及区街财税分配体制的制定;组织协调全区税源经济工作;负责全区税源经济有关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指导全区税源管理工作;组织召开税务部门及街道税收分析会,管理税收减负、退税、返还等工作,负责重要节点预测及组织收入工作。

企业服务科

引导和帮助区内重点税源户了解、掌握国家、省、市、区有关税收政策,做好重点税源项目的引进、服务和协调工作;审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负责企业扶持资金和产业引导资金的测算和支付;负责与税务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工作,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开展税收调查分析和稳企固税等工作。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研究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清查登记办法,组织指导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调配、使用、处置、收益管理等政策制度;制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更新、报废标准;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协助制定区级事业单位改制政策并承担有关实施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管理工作,监督相关政策、制度的落实。

债务管理科

负责全区地方政府债务监督和管理;组织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分配、还本付息工作;负责全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项目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绩效管理科

负责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建立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承担组织预算绩效目标审核,监控预算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负责对重大政策、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建立完善绩效管理成果反馈机制;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情况;负责财政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