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用于顺风车服务是否合法?如何保障乘客权益?本期《小布说法》邀请西安报业传媒集团公益律师团成员、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主任葛霖来讲一讲这里面涉及的法律问题。

葛霖律师称,顺风车是一种便民的出行方式,可以减少出行成本,缓解交通拥堵,促进节能环保,本应予以鼓励与支持。但实践中,存在私家车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以顺风车名义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的情况,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也存在将顺风车认定为非法运营并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那么,私家车用于顺风车服务到底合不合法,会不会构成非法营运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由合乘出行提供者通过互联网方式事先发布个人驾车出行信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非营运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交通运输部对群众关于顺风车是否违法事项的回复中提到:“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与网约车经营性客运服务有很大区别,不需要办理网约车相关许可,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二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三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四是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

另外,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据此,“私人小客车合乘”并不属于营运车辆,不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范畴,无需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证件。因此,私家车辆是否在相关平台注册顺风车以及是否顺风载人均属于个人民事行为,取决车辆所有人个人意愿,管理部门不做干涉。但合乘服务提供者若以顺风车的名义收取超过合乘实际出行成本的费用,则存在非法营运的嫌疑。

葛霖律师提示,由于搭乘顺风车是双方达成合意后产生的民事行为,为保障乘客的权益,建议在乘坐顺风车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关于车主的身份和联系方式。因双方互不相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查看其身份证(或驾驶证)。

二是行驶起始地和目的地。必要时可以具体到是否走高速公路等线路,车主或者乘客中途是否有其他事情需要绕行等。

三是费用的约定。主要包括乘车费的约定,其中是否包含过路费;支付方式、时间等。

葛霖律师表示,私家车主在进行“顺风车”服务时,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以顺风车为“挡箭牌”开展非法营运服务,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判断“顺风车”是否构成非法营运时,也应当综合多种因素进行考量,不能机械判断,这样才能更好地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打造健康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刘晓云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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