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赋能若干政策措施》(寻府办字〔2022〕76号)
二、优惠对象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创新主体,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创新主体,成功申报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领军人才项目、青年人才项目的,成功入选“苏区之光”人才计划项目及成功申报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的个人或团队。
三、政策时效
四、优惠政策
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创新主体,分别奖励创新团队100万元、50万元;
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创新主体,分别奖励创新团队20万元、10万元、5万元;
对成功申报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领军人才项目、青年人才项目的,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苏区之光”人才计划项目入选人员或团队及成功申报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的,由县财政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六、办理时限
1
个工作日
七、办理程序
各主管部门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企业名单、账户及兑付金额推送至县行政审批局→县行政审批局 1 个工作日内兑付资金并通知企业。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寻乌县科技创新中心
联系人:
钟凤云
联系电话:
15870737993
九、
办
理
方式
线上:江西省政务服务网“惠企通”或赣服通“惠企通”、“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
线下:
寻乌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电话:0797-
7202498
十、收费标准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