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400MAB05DQY3N
住所(住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永久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粤林产业园
6号
2022年10月8日,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西藏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你公司
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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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年7月28日前搭建实验室操作台,采购实验室设备,但未进行拆封和安装。该公司上述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之规定。
以上事实,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1份;林芝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1份;西藏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公司实验室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公司授权委托书1份、关于西藏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补充说明、西藏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涉嫌未批先建免于行政处罚的申请及施工期公众意见调查表、现场执法视频、照片等证据为证。
鉴于西藏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当即停止违法行为,立行立改,立即停止了实验室设备的安装和配备;
该公司为初犯,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及《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四条之
规定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林芝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巴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诉讼
。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