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向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应届毕业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之一。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精神 , 全面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 进一步规范管理我校招收保送生工作 , 为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保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结构、产生办法与职责

1. 保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结构 为使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得到有效的贯彻 , 考虑到保送工作的特殊性,深圳外国语学校保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学校校长、副校长、主管保送工作主任、教务处正副主任、学生处正副主任、团委书记、 2011 届高三的年级组长与高三年级“落级”行政、三位普通教师代表、三位学生家长代表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一)。汤佳宏校长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下设考务组、命题组、考核组。

2. 产生办法 除上述规定的学校行政干部及年级组长自然当选外,三位普通教师名额采取自荐与他人推荐相结合,由学校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公推产生;三位学生家长名额由深圳外国语学校高三年级民主推荐产生。

3. 职责 负责深圳外国语学校保送推荐领导工作,制定《 深圳外国语学校 2011 届保送、自主招生推荐条例》 (见附二)。 考务组 主要负责“保送推荐考试”的考务工作; 命题组 主要负责“保送推荐考试”命题范围的征集、试卷的印制; 考核组 主要负责学生推荐资格的考核。

二、保送纪检工作

深圳外国语学校保送纪检工作由深圳市教育工委纪检部门直接领导,由深圳外国语学校纪检委员会全面负责,对保送工作的全过程实行全程监管。特别加强试卷印制、运送工作的保密,在印制、运送试卷前,与凡能接触到试卷的人签订“保密承诺书”(见附件三);加强对保送推荐考试的考风考纪的检查和舞弊行为的处理;加强对登分、查分工作的监管。

三、命题工作 。由深圳外国语学校保送工作领导小组征求高三年级和高三年级备课组的意见定出各科考试的范围、题型,题量、难度系数,并向全体高三师生公布。为加强保密,命题工作由保送工作领导邀请广东省内且深圳市以外的省级重点中学命题,并要求命题人严格保密。命题工作由校级领导负责联系。

四、制卷工作 。试卷印制、运送由纪检领导小组全程监控。在印制、运送试卷前,凡能接触到试卷的人都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见附件三)。印制试卷工作由命题学校负责,且要求每一袋试卷都贴好密封条。印制的试卷连同印刷试卷的蜡纸在纪检领导小组监护下送到学校保密室,开考前同样由在纪检领导小组监护下送到考场。保密室实行全天候电子监控。

五、监考工作。 保送推荐资格考试工作在保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纪检领导小组全程监管下进行。年级组按照事先规定的模式对全年级的学生由电脑随机进行编排试室与座位号,每个试室原则上不超过 36 人。全年级 20 个试室都安排在高三年级六楼进行,监考人员由保送工作领导小组按高考要求选派,凡高三老师及有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考务工作。试室布置、监考要求均按高考要求进行。学校同时启用网上巡考系统,并对考试全过程实行电子监控和录像。监控室由历年担任高考纪录的工作的工作人员担任观察与记录,一旦试室内出现异常,就立即通知主考及时处理;试室外(教学六楼走廊)安排一男一女工作人员,主要是陪同学生上厕所,规定不允许两个考生同时上一个厕所。若发现舞弊行为,该考生试卷一律作零分处理,并取消该生保送推荐资格。

六、阅卷工作 。为加强保密和提高阅卷质量,保送推荐资格考试进行网上阅卷。每堂考试结束立即由三个电脑工作人员在纪检领导小组监管带到专门的电子监控室在电子监控下进行电子扫描,扫描后的试卷封存在保密室。由 命题学校老师实行网上阅卷 。要求每个阅卷老师必须按评分标准认真阅卷,对于语文、英语中的作文,应先组织试评,统一尺度后再分开评,如对评分标准有异议或发现试卷中的问题,应向阅卷学科组长报告,阅卷学科组长召集大家讨论后解决。

七、成绩生成 。各科阅完后,电脑已按事先编制的程序自动生成各科的标准分,专门的电脑员在纪检人员监管下将生成的标准分发送给主管教学的年级组长、主管主任和主管校长,审核无误后再向师生公布。

八、申请查分。 在保送推荐考试成绩分布后,学生对自己的某一学科成绩认为评分有误。三日内,学生可以向学校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 , 由纪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查分。但查分不涉及评分宽严,只对统分有误进行校正。

九、填报志愿。 召开学生和家长大会,公布深圳外国语学校保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宣布“深圳外国语学校 2011 届推荐保送、自主招生工作条例”;公布相关高校保送信息;公布 深圳外国语学校 2011 届保送生拟推荐高校名额表和深圳外国语学校 2011 届保送生志愿表 ; 公布“深圳外国语保送生、自主招生报送材料工作程序”。学生根据自己的条件填报志愿表,《志愿表》(见附件四)由学生和家长签字后交班主任,班主任将本班《志愿表》汇总后用电子表格形式发给年级组长,班主任必须保存学生《志愿表》的原始表格。

十、确定推荐名单。 在纪检领导小组的监管下,保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有关保送的政策法规(包括学校的保送推荐条例)和高校具体要求结合考生的志愿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推荐资格名单。若有学生要中途退出,必须由学生和家长同时签名申明放弃,保生工作领导小组再根据志愿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替补;若出现某所高校没有人报或志愿不满,保生工作领导小组可组织学生补报。所有推荐资格名单在校园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办,省招办审查后将名单上传至教育部 阳光高考 平台,同时在广东省考试院网上公布。

十一、填报材料。 在确定好相关学校的推荐名单后,根据各高校不同要求,学校组织相关学生填写材料。学生必须按照“深圳外国语保送生、自主招生报送材料工作程序” (见附件五)进行。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保证 “两不变” ,即:考生在年级的排名位置不变;考生所有分数不变(按原始分呈献) , 一切材料复印一份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保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保送推荐资格。

4. 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高中三年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德育考评三年全部优秀。

5. 学习刻苦努力,认真完成作业,学习成绩优秀。相关学科水平测试达到 C 级以上。对于外语类保送生要求口语纯正,听说能力强,阅读写作水平好。

6. 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每一堂体育课,体育成绩达标。

(二) 量化评定方法

1. 综合学习成绩:确定保送资格的考试成绩各科按标准分计算总分,保送资格考试的科目与学生当年报考的高考考试科目相同。

2. 竞赛类加分:

为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及外类保送生的特殊要求,对以下情形实行加分。

凡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省赛区一等奖、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加 30 分;凡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省赛区二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三等奖者加 5 分。

凡高中阶段在“ 21 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获全国半决赛资格并参加半决赛者加 5 分,获全国总决赛资格并参加总决赛者加 15 分,获全国总决赛二、三等奖加 25 分、获全国总决赛一等奖以上、特别单项奖加 30 分。凡高中阶段在“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获全国预选赛(半决赛)资格并参加赛预选者加 5 分,获全国总决赛资格并参加总决赛者加 15 分,获全国总决赛特别单项奖加 20 分,获全国总决赛优胜奖者加 25 分,获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项者加 30 分。

凡高中阶段在全国法语朗诵表演大赛、全国中学生法语写作比赛、全国德语演讲比赛、全国德语作文比赛中获一等奖者加 20 分、二等奖者加 15 分、三等奖加 10 分;在广州领事馆主办的广东省日语作文比赛获一等奖者加 10 分、二等奖者加 5 分。

注:( 1 )同一项目或同一学科获得不同级别(或不同名次)的奖励者,按其分数的最高的一项加分。

2 )获得不同项目或不同学科的奖励,累计加分。

3 )以上加分均按标准分记入总分。

4 )加分由本人在保送考试当周内到学校招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必须将相关获奖证书原件交学校招生办,由深圳外国语学校保送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加分标准。

3. 学生综合评定成绩 = 综合学习成绩 + 竞赛类加分。

4. 学生综合评定成绩排序: 即学生综合评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三)保送生推荐资格确定

1. 外语类: 根据教育部当年批准我校保送推荐名额数及各高校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若高校没有具体名额要求,则由学校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应高校历年在我校招收保送生情况确定名额),结合学生的志愿,按学生综合评定成绩(综合学习成绩 + 竞赛类加分)排序按 1:1.5 的比例划出资格线,然后再根据相应高校保送所考科目对入围学生的相应科目成绩总分排名 ( 若在确定名单前已经知道今年所考科目的高校按今年为准 , 若未知则参照去年进行 ) 1:1 的比例确定名单。

英语类的学生只能参加一次高校的外语类保送考试;对于在我校第一外语学习德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俄语类的学生允许参加两次高校的外语类保送考试。

2. 竞赛类: 只要符合教育部规定,自己选择报名、学校审查后推荐。每个学生不得超过三次参加高校保送考试。

3. 高校自主招生(含体育、艺术特长生)类: 高校自主招生,由学生自主报名,学校审查材料后签署意见,由学生向高校自荐,但对于同一所大学任何学生不得既参加保送推荐又参加自主推荐。自主招生推荐每个学生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对于一些高校需要学校推荐的“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按“保送生”要求办理。

4. 省、市优秀学生干部、“三好” 学生、相关学科竞赛获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 已经办理出国手续的学生,不能参加高校保送;当年已经保送为高校的学生,在我校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再向其他高校提供该生的成绩及相关证明。

推荐名单由“深圳外国语学校保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以上原则确定。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将取消保送资格

在校期间无故旷课者;每学期无故迟到或者早退累计超过 5 次者;住校期间无故不参加学校晚自习者;打架斗殴者;考试作弊者;被高校确定为拟录保送生后,成绩有显著退步者。

(五)保送生的其他条件必须符合当年国家的 “ 普通高校保送生招收标准”和有关院校招收保送生的具体要求。

(六)保送生必须参加当年高考。

(七)公示:本条例和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十 个工作日 以上,有违反本条例者将被取消保送资格

最终解释权在学校保送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