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党委干部任免情况

浙音党〔 2017 57 号( 2017 9 30 日)

傅文钢同志任机关党总支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

琚成明同志任管弦系党总支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

胡知渊同志任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王建斌同志任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直属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邸晓嫣同志的管弦系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浙音〔 2017 171 号( 2017 9 30 日)

提名朱海其任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浙音〔 2017 170 号( 2017 9 30 日)

杨颐任财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丹琴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浙音党〔 2017 46 号( 2017 9 4 日)

张建化同志任声乐歌剧系党总支委员、副书记;

免去周瑞法同志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马亚囡同志声乐歌剧系党总支副书记、委员职务。

浙音〔 2017 133 号( 2017 9 4 日)

张建化任声乐歌剧系副主任,免去其人事处(退休处)副处长职务;

于钟任李叔同学院筹建组负责人(副处长级),免去其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周瑞法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免去张云良音乐教育系主任职务;

免去马亚囡声乐歌剧系副主任职务。

浙音〔 2017 124 号( 2017 7 18 日)

项润华任人事处(退休处)副处长;

魏鹂任教务处副处长。

浙音〔 2017 101 号( 2017 6 19 日)

接《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岑美娣任职的通知》(浙文人〔 2017 45 号),岑美娣任学院总会计师。

浙音党〔 2017 30 号( 2017 5 4 日)

刘彬同志任国乐系党总支委员、副书记。

中共浙江音乐学院(筹)委员会、浙江音乐学院(筹)的原任相关职务同时免去,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浙音〔 2017 64 号( 2017 5 4 日)

刘彬任国乐系副主任。

浙音〔 2017 63 号( 2017 4 18 日)

提名杨孜孜任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执行校长;

陈建彬任创业学院(筹)筹建组副组长。

中共浙江音乐学院(筹)委员会、浙江音乐学院(筹)的原任相关职务同时免去,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浙音党〔 2017 29 号( 2017 4 18 日)

根据个人申请,经研究决定,同意陈宝清同志辞去中层领导人员职务。

浙音党〔 2017 28 号( 2017 4 18 日)

根据个人申请,经研究决定,同意陈琼、于海英、杜竹松等 3 位同志辞去中层(试用)职务。

浙音党〔 2017 27 号( 2017 4 18 日)

杨孜孜同志任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直属党支部委员、书记。

浙音党〔 2017 38 号( 2017 4 13 日)

报省委宣传部和省文化厅党组同意,决定:

张伟波同志任党委组织部部长;

奚丽萍同志任党委宣传部部长。

浙音党〔 2017 26 号( 2017 4 13 日)

周瑞法同志任党政办公室主任;

傅文钢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徐晓昀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崔洁同志任纪委办公室主任;

吴芳同志任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张伟波同志任党委统战部部长;

徐其虎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武部)部长,兼任流行音乐系直属党支部委员、书记;

方振宇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武部)副部长;

郭鸣同志任作曲与指挥系党总支委员、书记;

莫成练同志任音乐学系直属党支部委员、副书记;

杨阳同志任音乐教育系党总支委员、副书记;

杨锦同志任钢琴系党总支委员、副书记;

王维平同志任声乐歌剧系党总支委员、书记;

马亚囡同志任声乐歌剧系党总支委员、副书记;

邸晓嫣同志任管弦系党总支委员、副书记;

周熠同志任舞蹈系党总支委员、副书记;

安怡同志任戏剧系直属党支部委员、书记;

冯小娟同志兼任戏剧系直属党支部委员、副书记;

胡丰华同志任音乐工程系直属党支部委员、副书记;

肖丽琴同志任公共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筹))直属党支部委员、副书记;

陈琛杰同志任浙江乐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委员、书记;

朱永琴同志任浙江乐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委员、副书记。

中共浙江音乐学院(筹)委员会、浙江音乐学院(筹)的原任相关职务同时免去,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浙音〔 2017 62 号( 2017 4 13 日)

崔洁任监察审计处处长;

吴芳任监察审计处副处长;

奚丽萍任新闻中心主任,兼任马克思主义学院(筹)院长;

徐其虎任学生处处长;

方振宇任学生处副处长;

刘敏任发展规划与社会合作处处长;

高学峰任人事处(退休处)处长;

张建化任人事处(退休处)副处长;

岑美娣任财务处处长;

张云良任教务处处长,兼任音乐教育系主任;

陈沛任教务处副处长;

林林任科研处处长;

刘杨任研究生处处长;

董晨阳任研究生处副处长;

蒋巍任艺术实践处副处长;

冯小娟任艺术实践处副处长;

吴昌提任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兼任国际教育学院筹建组副组长;

邬平福任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处长;

王国华任信息中心副主任;

谢琦任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戴震林任保卫处副处长;

郭鸣任作曲与指挥系主任;

南鸿雁任音乐学系副主任;

莫成练任音乐学系副主任;

杨阳任音乐教育系副主任;

查大林任音乐教育系副主任;

陈声钢任钢琴系执行主任;

杨锦任钢琴系副主任;

朱楣任钢琴系副主任;

王维平任声乐歌剧系执行主任;

李琳任声乐歌剧系副主任;

马亚囡任声乐歌剧系副主任;

聘任杜如松为国乐系主任;

吴晓阳兼任国乐系副主任;

董德君任管弦系主任;

邸晓嫣任管弦系副主任;

王滔任流行音乐系副主任;

马丽萍任舞蹈系副主任;

周熠任舞蹈系副主任;

安怡任戏剧系主任;

黄晓东任音乐工程系副主任;

胡丰华任音乐工程系副主任;

张卫中任公共基础教学部主任;

肖丽琴任公共基础教学部副主任;

于钟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孟凡玉任图书馆馆长;

单永刚任图书馆副馆长;

陈琛杰任浙江乐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朱永琴任浙江乐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杭军任浙江乐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中共浙江音乐学院(筹)委员会、浙江音乐学院(筹)的原任相关职务同时免去,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浙音党〔 2017 10 号( 2017 1 14 日)

安怡、徐其虎、琚成明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任中共浙江音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浙音党〔 2017 9 号( 2017 1 14 日)

经党委研究,报省文化厅党组同意(浙文机党〔 2017 8 号文),决定:

崔洁同志任中共浙江音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浙音党〔 2016 90 号( 2016 12 2 日)

鉴于王旭青同志工作调动,免去其作曲与指挥系副主任职务,试用期终止。

浙音党〔 2016 81 号( 2016 11 3 日)

黄晓东同志任创业学院筹建组副组长(兼)。

浙音党〔 2016 74 号( 2016 9 13 日)

于钟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兼)。

浙音党〔 2016 72 号( 2016 7 22 日)

叶坚琳同志任学生处副处长、招生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浙江音乐学院(筹)教务处(招生办)副处长(副主任)职务;

琚成明同志任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副部长(副主任);

陈萍同志任中共作曲与指挥系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兼);

王国华同志任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兼);

吴晓阳同志任教学与艺术实践服务中心副主任(兼)。

浙音党〔 2016 20 号( 2016 3 10 日)

傅文钢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副处长级。

浙音党〔 2016 15 号( 2016 3 2 日)

聘任杜如松同志为国乐系主任,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浙音党〔 2016 10 号( 2016 1 30 日)

杨同志任研究生处处长,任期三年。

浙音党〔 2016 9 号( 2016 1 22 日)

徐晓昀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芳同志任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副主任(副处长);

彬同志任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国乐系党总支副书记(兼);

萍同志任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副部长(副主任);

方振宇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武部)副部长(副处长);

张建化同志任人事处(人才办、退休处)副处长(副主任);

朱永琴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

叶坚琳同志任教务处(招生办)副处长(副主任);

沛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董晨阳同志任研究生处副处长;

冯小娟同志任艺术实践处副处长;

吴昌提同志任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国际教育学院筹建组副组长(兼);

吴晓阳同志任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国乐系副主任(兼);

琦同志任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戴震林同志任保卫处副处长;

冯宇光同志任团委筹建组副组长;

鸣同志任作曲与指挥系党总支书记(兼);

王旭青同志任作曲与指挥系副主任;

莫成练同志任音乐学系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兼);

南鸿雁同志任音乐学系副主任;

杨阳同志任音乐教育系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兼);

查大林同志任音乐教育系副主任;

锦同志任钢琴系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兼);

楣同志任钢琴系副主任;

李琳同志任声乐歌剧系副主任;

马亚囡同志任声乐歌剧系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兼);

张伟波同志任管弦系党总支书记(兼);

邸晓嫣同志任管弦系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兼);

滔同志任流行音乐系副主任;

陈建彬同志任流行音乐系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兼);

徐其虎同志任舞蹈系党总支书记(兼);

马丽萍同志任舞蹈系副主任;

熠同志任舞蹈系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兼);

怡同志任戏剧系直属党支部书记(兼);

黄晓东同志任音乐工程系副主任;

胡丰华同志任音乐工程系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兼);

肖丽琴同志任公共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公共基础教学部副主任(兼);

钟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筹建组副组长;

单永刚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

王国华同志任教学与艺术实践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宝清同志任浙江乐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

董杭军同志任浙江乐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除郭鸣、张伟波、徐其虎、安怡 4 位同志外,其他同志为副处长级,任期三年。除张伟波、陈宝清 2 位同志外,其他同志试用期一年。

浙音党〔 2016 8 号( 2016 1 22 日)

经研究决定,免去:

陈宝清同志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国华同志的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化办公室筹建组副组长(兼)职务;

杨阳同志的组织部(统战部)副部长职务;

裘平君同志的教工党总支书记(兼)职务;

张建化同志的人事部副部长、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云良同志的教务部副部长职务;

叶坚琳同志的教务部副部长、招生办主任、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兼)职务;

董晨阳同志的学科建设与科研部副部长职务;

王旭青同志的学科建设与科研部副部长职务;

马亚囡同志的艺术实践部副部长职务;

铮同志的艺术实践部副部长职务;

徐其虎同志的学生党总支书记(兼)职务;

吴明同志的教育培训中心筹建组副组长职务;

朱永琴同志的财务部副部长职务;

吴晓阳同志的国有资产管理部副部长职务;

琦同志的国有资产管理部副部长职务;

怡同志的图书馆筹建组副组长职务;

莫成练同志的教学与艺术实践服务中心筹建组副组长(主持工作)职务;

芳同志的教工党总支副书记(兼)职务;

冯宇光同志的学生党总支副书记(兼)职务;

阎宝林同志的作曲与指挥系筹建组副组长职务;

钦丽丽同志的作曲与指挥系筹建组副组长职务;

南鸿雁同志的音乐学系筹建组副组长职务;

沛同志的音乐教育系筹建组副组长职务;

锦同志的钢琴系筹建组副组长职务;

琳同志的声乐歌剧系筹建组副组长职务;

秧同志的国乐系筹建组副组长职务;

董德君同志的管弦系直属党支部书记职务;

静同志的管弦系筹建组副组长职务;

杜竹松同志的流行音乐系筹建组组长职务;

和同志的流行音乐系筹建组副组长职务;

马丽萍同志的舞蹈系筹建组组长职务;

杨旭东同志的舞蹈系筹建组副组长职务;

钟同志的戏剧系筹建组副组长职务;

黄晓东同志的音乐工程系筹建组组长、社会合作部副部长(兼)、教育培训中心筹建组组长(兼)职务;

段瑞雷同志的音乐工程系筹建组副组长职务。

浙音党〔 2016 7 号( 2016 1 10 日)

经研究决定,免去:

刘敏同志的办公室主任、信息化办公室筹建组组长(兼)职务;

裘平君同志的纪检监察部部长职务;

周瑞法同志的发展规划部部长职务;

王同同志的人事部部长、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主任、戏剧系筹建组组长(兼)职务;

高学峰同志的人事部副部长、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田耀农同志的学科建设与科研部部长职务;

陈琼同志的艺术实践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职务;

徐其虎同志的学生工作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宣传部副部长(兼)职务;

岑美娣同志的财务部部长职务;

邬平福同志的基建后勤部部长职务;

陈琛杰同志的保卫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基建后勤部副部长(兼)职务;

崔洁同志的基建后勤部副部长职务;

孟凡玉同志的图书馆筹建组组长职务;

田刚同志的作曲与指挥系筹建组组长职务;

郑祖襄同志的音乐学系筹建组组长、教务部部长(兼)职务;

杨孜孜同志的音乐教育系筹建组组长职务;

陈声钢同志的钢琴系筹建组组长职务;

王维平同志的声乐歌剧系筹建组组长职务;

杨易禾同志的国乐系筹建组组长职务;

张超同志的管弦系筹建组组长职务;

查大林同志的公共基础部筹建组组长职务。

浙音党〔 2016 6 号( 2016 1 10 日)

周瑞法同志任党政办公室主任;

崔洁同志任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主任(处长);

奚丽萍同志任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部长(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主任(兼);

徐其虎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武部)部长(处长);

敏同志任发展规划与社会合作处处长;

高学峰同志任人事处(人才办、退休处)处长(主任);

岑美娣同志任财务处处长;

林同志任科研处处长;

琼同志任艺术实践处处长;

邬平福同志任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处长;

裘平君同志任工会筹建组副组长;

杨九华同志任音乐学系主任(兼);

鸣同志任作曲与指挥系主任;

张云良同志任音乐教育系主任;

陈声钢同志任钢琴系执行主任;

王维平同志任声乐歌剧系党总支书记、执行主任;

于海英同志任国乐系党总支书记、国乐系副主任(兼);

董德君同志任管弦系主任;

怡同志任戏剧系主任;

张卫中同志任公共基础教学部主任;

杨孜孜同志任附属音乐学校筹建组组长;

杜竹松同志任创业学院筹建组组长;

孟凡玉同志任图书馆馆长;

陈琛杰同志任浙江乐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以上同志为正处长级,任期三年。除杨九华、周瑞法、岑美娣、裘平君 4 位同志外,其他同志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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