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实施办法》
(沪经信规范〔
2022
〕
11号
)
相关规定,现就202
3
年度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企业
是
202
3
年度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
的
申报
主体,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为
当
年度在本
单位
工作的人才申报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属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软件、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先进材料、新能源等8个重点产业领域,其主营业务符合相关重点领域生产制造、研发设计等关键环节要求。
2.企业
在本市注册时间不晚于
2022年1月1日
,
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且
取得过与其
主营业务
相关的知识产权。
3.企业在202
1
至202
3
年度
,
持续有研发资金投入,且研发投入的规模
3
年
平
均增长不低于5%
。
4.企业在202
1
至202
3
年度,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奖项,或者承担过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或者取得
过
重要数字化转型成效,或者取得
了
与
主营业务
相关的知识产权(本条
4项条件中,
满足任意1项均可)。
(二)人才申报条件。
满足申报条件
的企业,可以按照下列
条件
,
申报
拟奖励
的人才
。
1.
拟
奖励对象
202
3年度
全年在
申报
企业工作
,且
在本市依法纳税
。
2.
拟
奖励对象
202
3
年度
源自申报企业的
工资薪金
不低于
30万元,或者超过本
单位当年度
平均工资薪金的1.5倍
。
3.
拟
奖励对象
202
3
年度
任职于申报企业的
高级管理
岗位
、专业技术
岗位
,
或者是
生产岗位
的
核心骨干
。其中,
高级管理
岗位
占比不
得
超过20%
。
4.
拟
奖励对象
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
未享受过
2023年
度其他同类人才政策。
三、
可申报
人数和
奖励标准
(一)
可
申报人数
1.软件、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先进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领域,可
按照
不超过企业202
3
年12月在册员工数的3%
申报拟奖励对象。
如
按照上述比例不足5人时
,
可申报5人,超过20人时,最高可申报20人。
2.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可
按照
不超过企业202
3
年12月在册员工数的
5
%
申报拟奖励对象。
如
按照上述比例不足5人时
,
可申报5人,超过
30
人时,最高可申报
30
人。
(二)奖励
标准
。
奖励金额
标准
根据奖励对象工资薪金水平,按照一定规则计发
,最低
1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
路径
企业可登录
http://sheitc.sh.gov.cn/
(
市经济信息化委门户网站
)
,在
“利企服务”版块“人才专项奖励”专栏,
通过“法人一证通”注册申报
。
企业
可在申报
系统
中
查
阅
202
3
年度
重点产业领域
人才专项奖励申报指引
及政策咨询电话等
。
(二)申报时间
202
4
年
5月20日
至202
4
年
6
月
30
日
期间,
6
月
3
0日
24
时
系统关闭申报功能
。
注册办公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企业,按照临港新片区相关人才政策执行
,不参与此次申报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
4
年
5
月
6
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