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 后勤发展处房产科 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举报受理电话:0577-86689872。

后勤发展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