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吉歐教育法

瑞吉歐教育法取名於義大利一個美麗的小城市---瑞吉歐・艾蜜莉亞 (Reggio Emilia),其最大特色是相信每個孩子都是獨一無二,他們有其獨特表達自己方式,強調尊重他們的個別特質,並由他們擔任學習主導 (Child-directed curriculum model)。  瑞吉歐教學法已發展超過 50 年,在歐洲長久以來被表彰為革新優秀幼兒教育,美國以及世界各地的教育工作者視為參考資源與激發靈感的來源,更曾被美國《Newsweek》雜誌評為「全球十大最佳學前教育之一」。

瑞吉歐教育深信每一個孩子都充滿潛能、才華和能力擔任自我成長過程的主角 (protagonists) ,關鍵在於成人有沒有給予機會他們發揮,令他們得到最佳發展。羅里斯・馬拉古齊(Loris Malaguzzi) 在兒童權利中有更多講述兒童形象。

“ Creativity becomes more visible when adults try to be more attentive to the cognitive processes of children than to the results they achieve in various fields of doing and understanding. ”
— Loris Malaguzzi

瑞吉歐教育法的核心內容

教師的角色 :瑞吉歐教師是獨特的,她們有別於傳統教師,她們是幼兒的學習伙伴,與他們一起發掘新事物,共同建構知識。

教育基於合作關係 :瑞吉歐教育法非常強調孩子、家長和教師三方面的合作關係,同心協力建構有意義、歡愉和充滿可能性的學習環境。

環境是第三位教師 :瑞吉歐教師非常重視教育及保育的空間設計,一個祥和的環境鼓勵探索、發夢、互動和建立關係。

「紀錄」 :「紀錄」是 瑞吉歐 教育法重點特色,不但紀錄幼兒的生活點滴,更重要紀錄及研究幼兒的學習成長過程, 「紀錄」的優點是使成人與幼兒之間產生適時與明顯的交互動作。

方案教學 :在瑞吉歐教育取向中,令人印象深刻的特色之一就是幼兒參與範疇深入、廣泛的探索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