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3日

《教育部通报》第21期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部署。今天,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是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任务是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广德阳经验,积极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安全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十分重视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就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重视加强中小学治安保卫和预防犯罪工作,维护好校园的安全和稳定,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自2005年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实施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经过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学校和师生安全意识、防范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交通管理、消防安全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尤其是各级公安机关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各项工作中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广大中小学校的安全、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小学安全状况还不容乐观。相当多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缺乏切实保障学生安全的基本条件,学生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还有相当多农村中小学校食堂、饮水设施、厕所、宿舍十分简陋,致使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屡屡出现;个别地方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还较为混乱,一些违规经营的商贩、网吧、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还没有得到有效清理整顿;个别害群之马混入教师队伍,学生遭受伤害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部分学校保卫制度不落实,一些不法分子趁机进入校园作案,严重影响了学生人身安全等。以上种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影响了校园的和谐环境。虽然中小学安全形势整体好转,但是由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学生面对的环境越来越复杂,发生在校外的交通事故和溺水事故仍然居高不下,一些事故甚至还呈现上升的势头。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认真解决和防范。

下面,我就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广德阳经验,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关系国家长治久安,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广大中小学生能否在一个良好环境中健康成长,涉及人民的权益能否得到基本保证,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能否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能否进一步形成,也涉及社会秩序能否良好,人民能否和谐相处。德阳开展“警校共育”,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做法就是一项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像德阳一样,把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放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强化日常管理,抓好落实。要密切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和协作配合机制,完善校园安全联防制度、督促检查制度。要认真研究分析当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学校安全隐患,提出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对策,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依法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

今年9月1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正式颁布实施,其中有四条对学校周边秩序、学校选址、校舍安全检查、工作人员的聘任等方面作了专门规定,同时明确了出现相应中小学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义务教育法》还要求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同时实施的以教育部等十部委部长令形式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义务教育法》对学校安全管理、学生安全教育的规定,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原则和方针、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与管理要求、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重点规范了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与校园周边管理职责,明确了事故处置要求与责任追究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社会、家长、学校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中的职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与当地公安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广泛深入地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方面人员都能明确自己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责任,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格局。要把学习《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作为重点内容,积极开展针对教育行政部门、校长、园长、教职工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工作,使他们都了解和掌握依法保障中小学校和广大学生安全的法律要求,进一步提高依法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担负起法律规定的职责,切实加强中小学校治安保卫和预防犯罪工作,严防校园暴力发生。

三、认真研究当前安全工作的新情况,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要重点加强农村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从中小学校发生的事故来看,多数发生在农村地区,每年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发生的事故是城市中小学校事故的数倍,一方面农村地区,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各方面条件还比较差,许多必备的公共安全设施还不齐全。另一方面,农村地区中小学校管理水平普遍偏低,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我国有近80%的中小学生在县镇及其以下的农村地区,他们能否健康安全成长,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的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农村学校的安全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校的投入力度,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造、扩建或新建厕所、食堂、饮水设施和宿舍。要对现有的场地、设施进行全面排查,该加固的加固,该增加安全防护设施的一定要增加。二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促这些学校尽快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和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办学条件不具备、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学校安全条件,落实安全措施。三要切实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随着教育的发展,学校布局调整和寄宿制学校的建设,使越来越多的农村学生实行寄宿学习,教育部已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寄宿制学校的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每逢放假前后和开学前后都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五是农村中小学校要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校园及周边治安信息,对引发治安事件的苗头和各类刑事案件,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防范和侦破工作。

第二,要切实做好中小学安全事故预防工作。预防工作是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预防上来,尽可能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更多的“亡羊补牢”。一要持续加强对广大师生尤其是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能力。二要细化学校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随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通过心理辅导、谈心、交流等多种形式,及时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防止学生间因小事发生口角引起斗殴,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三要进一步重视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师德教育,严格校长的选拔任用,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聘用制度,要从思想道德、身体和心理状况以及其他方面对学校工作人员条件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四要针对当前校园治安和刑事案件多发特点,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防止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要切实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工作是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是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新学期开学后,我们对中小学食品卫生开展了专项检查,总的来看,各地对中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重视的,但即使这样,仅9月开学以来,全国仍然发生了多起传染病、食物中毒的公共卫生事件,这些事件90%发生在中小学,60%以上又发生在农村中小学。各地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加大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力度,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措施。学校要切实健全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与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经常性地对食堂、饮水设施、厕所、宿舍等等容易造成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环境进行自查,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要安排必要的活动或课时,开展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健全并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尤其对一些传染性疾病或群发性不明原因疾病要及时报告,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同志们,广大中小学生能否健康安全成长,是保持社会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也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将中小学安全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推广德阳经验,扎实工作,为广大青少年的安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和文明的育人环境,努力把广大中小学校建设成为让学生放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放心的和谐校园,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