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涉密信息安全保密,应当严格禁止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直接向涉密计算机拷贝信息。如果确因工作需要拷贝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
1.将要拷贝的资料刻录到空白光盘中,再通过光盘将资料复制到涉密计算机上。
2.先将互联网上的资料拷贝到单设的中间机上,彻底清除窃密程序和查杀病毒后,再拷贝到涉密计算机上。
3.使用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信息单向导入设备。
严禁使用除光盘外的移动存储介质从连件、资料到涉密计算机上。
摘自《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最新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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