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明末清初,闽南地区因社会变迁,导致正史对当地记载缺失,成为族谱再造的重要契机。族谱中对血缘纯粹性的态度、对家族先世的追寻、对族人事迹的呈现都可能是书写的对象。因此,家族谱牒越撰越多,联谱、支谱也纷纷出现。从社会功能角度来看,族谱若能得到族外和族内的普遍认可,便取得存世传承的资格,也能作为族内教化、励志乃至增强自豪感的重要资源,对引导族人乃至全社会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稳定社会秩序产生积极意义。
关键字:清代;闽南;社会变迁;族谱再造
明清以来,宗族编纂族谱,形成不断续修的特点。至清代,相当多的宗族数度修谱,甚至三四十年书写一次,周期不可谓不短,密度不可谓不大,其动机常常是解决房支之间的利害之争。为了使得族人取得续谱的共识,族谱多是在权威人士组成的谱局主持下进行撰修。大族一次修谱,开支数百两银子,甚至上千两、数千两,诚非易事;谱书的编写原则和方法也逐步完善。清人追逐修谱续谱,是受着一种理想的支配,即达到尊祖敬宗的目的,其宗旨是为联系日趋疏远的族人,影响有二。一为修谱是宗族建设中极其重要的环节。它有助于稳固宗族群体,帮助族人取得强有力的宗族保护。二为形成族史。作为传承宗族文化的一种载体,族谱有“聚其骨肉以系其身心”的教化效用,强调宗族作为社会组织的功能。明末清初闽南沿海剧烈的社会变迁,导致一些家族谱牒散失。像锦黄家族原来有纪系志传,“人事几云盛矣”。在历经动荡和复界之后,“厥后遭屠寨而谱毁伤,两遭清野而谱荡如,所有传阅仅存第私房续增旧本,缺略不全者耳”,重修族谱便成为当地宗族的一大要事。本文即以闽南沿海数个家族族谱编修历程为主要讨论内容,对此问题再做审视。
一、对湮灭历史的重新书写
剧烈的社会变迁如迁界等,会使原本安稳祥和的生活状态发生彻底性的改变。迁界之后族谱再修既是试图复原历史的一种努力,也常常意味着对湮灭历史的重新书写。明清交替之际,闽南与粤东等地在郑氏与清王朝间几经易手,《清实录》乃至清初地方志对该段历史也记载阙如。此时,以记载家族兴衰为指针的族谱显示出补齐正史之缺的作用。
第一,族谱可以对家族源流脉络予以系统梳理,用以强调自身身份特征。锦里黄氏是闽南重要宗族之一,《锦黄家谱》开篇中说:“吾乡滨大海,鲸鲵出没,前此不具论。有明一代厄于倭,复厄于郑氏,非特谱也,千室之乡,不旋踵而化为荆榛,吾锦里犹不免焉。”它记载了战祸对滨海居民带来的困厄。族谱的保存成为锦里黄氏维系家族历史的重要途径。该族从中州固始来到闽漳,经龙溪篁坑,再到屠龙坂,即锦里。往前追溯,家族中不乏担任仆射这样官职的重臣,或是学识渊博的学者。族谱记载:“十世祖箴迁鳌岛渡,薛迁屠龙坂,振安迁枫塘,靖菴在祈门时,虑吾土安危靡定,孔祖宗罹祸,谱牒失传,复修后来事实,翊藏苏谱,广备不虞,以迄于一十一世矣。······若吾祖靖菴,可谓爱族切,卫族周矣,故前辈每怀苏之谱牒,宗族叵测,存亡年年怏怏,选的丙午春,苏十五世叔祖綗庵痛身后之无嗣,悯世德之不彰,故謄桂台京师所会,并靖庵祈门所续二本,复求继世刻欐,记以附于后。”作为家族的教科书,家族成员传诵族谱,“追远先志”,始祖亦会“阴护有灵”。反之,倘若“子姓视谱牒为尘纸,族属为路人”,不知“水源木本,子覃孙绵”,便无法体会“祖宗德泽”并凝聚起手足之情,只有知所自出,才能亲所当亲,形成有向心力的社会组织。
清朝初载,黄氏因“两值清野,堂室俱烬,康熙庚申展界,人故故土,而凋零憔悴,营建未遑,祭日未扫地结棚,苟简行礼而已。而下房宗祠早已更新,本房人不胜整陋殊观之感。康熙癸酉岁裔孙万镒启聪国佐文伯等倡议,鸠费庀材,重新今庙,并前屋三间,惟门楼未建,其余体式咸依旧规,庙成并祀一世二世,以五材公元眉公从祀,每冬至与下房轮流当祭如轮,至下房当祭之年,先一日奉一世二世五材公元眉公,设位于下房宗祠中,次日祭毕,仍奉主归著存堂,义尽仁至,累世遵行,邻乡望族佥谓吾上下房雍雍济济,其炽昌将未有艾也。”康熙时期,由于迁界的缘故,族人远离故土,暂居地屋舍凋敝。时下房搭建家庙,亲属在此祭祀先祖。随后,黄氏两支商议家族中的礼仪活动设于下房,而将牌主存于上房,体现和睦之景。至乾隆年间上房(著存堂)和下房(积庆堂)出现纠纷,下房在复界后的居住地重建积庆堂,试图取代著存堂以树立权威地位,遭到上房一支的直接反对。著存堂主持重修族谱也是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威地位。
第二,在保留历史记忆、凝聚人心之外,族谱内容还有申明家族田产多寡的作用。它不仅弥补官府档案方面的缺失,还是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用以伸张应有权益。清朝官方规定:“凡地方乡绅私置板棍、擅责佃户者,照违制律论处。衿监革去衣顶,杖八十,照例准其纳赎。······该地方官不预行严禁,及被害之人告理而不即为查究者,照徇庇例议处。至有奸玩佃户拖欠租课、欺慢田主者,杖八十,所欠之租照数追给田主。”黄氏在平和本有一些田产,属于军屯田产。因为地处僻远,收租之人未能尽责,容易导致拖欠成风,“每业主到田取租,辄共顽赖,众佃约谋,只纳几分,而供饭互推,坐卧滥恶以苦之,业主即不愿收,不能忍其苦也”。为此,雍正九年(
1731
)族人赴平和县控告本县簿书。几经交涉后于次年九月派黄德延再赴平和县,承蒙县主彭公察核情实,袭擒首恶。此后,
“
十一月廿六日,德延叔使江求县主遣典史追捕,于是彭公饬典史李并原签差仝本处约练保长人等一齐到田,设计擒获,逐户追取租谷认字,于是众佃计穷,廿八日,江与典史李住新桥众佃乃相率叩头,清完租谷,仍各写认租字一纸,于是我屯租额乃有凭矣。
”
有鉴于上述情况,
“
今汇齐装定,惟后人善藏之耳。夫有认字以为租额根底,又有历年账簿以记完欠,永久勿失,此业庶不亏灭矣。”
上述记载显示业主如何处置拥有的跨县境产业,这在闽南乃至更广大地区都具有普遍意义。因地隔遥远,往往收租无法兑现。族人黄德延出面与平和的彭县主交涉,惩治了首恶,但是租用之人凭借当地的地利,纠合同党,让县主的裁断流为具文。最终,在黄德延的努力下,让欠款者承认其租额,并经由彭县主盖印认可,使其在邻县拥有的地权得到确认。
复杂变动的社会形势一方面让屯帖各认佃字及历年租簿不能谨藏,以致失落;另一方面,收租人不择有才干者而轮房滥充,也让租谷难以兑现。这些都需要宗族切实完善每一个细节,征得官府的认可,否则每个环节都可能引起纠葛。
为此,族谱详细列出屯田坐址亩数。在雍正十年(
1732
),锦里黄氏认佃佃户名与所承担的租谷,包括丰埔田(李貌耕田一石,卢远耕田陆斗,杨抹耕田肆斗叁升叁合,杨穆耕田肆斗叁升叁合,苏用耕田肆斗叁升叁合,卢皇保耕田壹斗,卢揖耕田贰斗贰升,黄茅耕田肆斗,吴侯耕田叁斗肆升,杨层耕田壹斗伍升,总数为肆石壹斗零玖合,较原额肆石叁斗肆升有所减少)、长芦口田(蔡梧耕田壹石,蔡安耕田贰斗,蔡穆耕田伍斗,蔡葱耕田三斗,共贰石)和小坪枫树湖田(卢应、卢日共耕壹石)。雍正十年的租谷较之前有所减少,旨在缓和主佃关系,减轻此前佃户负担过重的状况,提高生产者的积极性。而田主通过修撰族谱,呈现租谷减少的状况,维护家族的利益。
一般而言,军屯每三十亩为一屯,每屯纳本色米六石,每石亦可折合银两为一两半。黄氏所占屯田实际上有“肆拾捌亩陆厘玖毫伍丝,万历十三年清丈时显示为三十亩零柒厘柒毫,之前纳金门所本色陆石,多余拾捌亩贴纳高浦所祖屯共柒石余”的记载。《锦黄家谱》还提及“除纳平和县本色米陆石,或折银,又纳屯丁伍钱捌分捌厘官并杂费等项外,存银作上下二房均分,本房每年公催二人,同下房二人收租,定议工资银二两”。黄氏在族谱里详细记载田产亩数、佃户佃种情况,将自己的地权确定下来。相关文字记录以确凿证据的形式存在,维护着黄氏家族的后续利益。
第三,经过战火的袭扰,族谱编纂常常还有团结散落各地亲属的功效。厦门陇西城光裕堂《李氏家谱》记述,当三藩之乱时,漳、泉、惠、潮、汀、邵、兴化等七府遭到袭取,导致李氏家族成员散落四方。族人编撰族谱的目的在于“以尊主敬宗为主,以合尊合敬为心,或详或略,靡敢持私。后之子孙果能视斯谱而笃世德之谊,兴水木之思,慎俭以守其身,敦睦以处乎众,毋使祖宗一人之身而有阖门自市,手足相残之事,则可以慰先人于地下,而睦后嗣于奕禩矣”。在动荡的社会环境中,李氏族人有些去了包括望加锡、暹罗在内的南洋等地。这些移居海外之人续修家谱的愿望更加强烈。前引《锦黄家谱》中也多有移居吕宋等地者,他们在散枝开叶的过程中各自续修家谱,有的甚至是用外文续修家谱。
云霄方氏在清初修族谱时,编修者对于亲属散落各处就十分痛心。《续修族谱序》中写有:“早年幼孤,随母出嫁及长而茫然不知;或遭兵火,掠夺外方甫离而各不返,俱当详记,以待追寻,或某房人,以何年何事挈几子几孙移居何县何乡,即名下注明,某房人以何年补粮授职,随征某省,移住某处,有子孙几个,俱加注入。使后之房亲,本族能出仕远游者,到处可按址询考,千里聚会……按谱而认识之。”当时局稳定后,方氏族人中的修谱者遍寻“族众散处村落不下二十余处,近者数里,远者数十里,不惮跋涉辛勤,阅半载余而谱成”。散落各处的亲属,因族谱中的记载而能够重新团聚。
福建各家族普遍认为三十年一修族谱,可以确保家族世系、事迹不至泯灭,但实际上族谱的编纂多有迁延。《文川李氏族谱·序言》中就说:“原议三十年一修,为时已远,今已过四十余年之久,若不亟为续修,恐岁复一岁,将先人生卒坟墓必致湮没无征,后有作者即欲续而无由续,是举前人数百年之苦心,竟尽堕于此日之颓怠矣。我祖宗在天之灵,能无恫乎?于是在祠经理裔孙……绅耆合议,众咸踊跃乐从。”李氏族人面对族谱编修拖沓的情况,深感痛心疾首,强调若无人续写,祖先事迹恐湮灭不见。故而急召亲属,着手相关工作。
至于修谱的具体过程,多有赖于获得功名的族人。他们本身就有一种报效宗族的责任心,并通过倡捐,力求使族谱得以流传,使“我族众仁孝为怀,父勖其子,兄勉其弟,踊跃而破悭吝,明大义以襄盛举,岂特芳名勒之谱端,垂于后世,而敬尊爱亲之道,胥在是矣”。
修谱之前,许多家族均是在热心分子的倡导下,经族长、房长协商议定,先成立“谱局”“修谱董事会”。在确定谱牒体例、捐款办法等具体事项之后,与乡贤名望沟通联系,请予支持,广大家族声誉。如泉州庄氏修谱遵循《谱例》,“族谱序,图于前,凡例于后,别为外集及诰敕、志铭、行述并列例。一续宗传,附祭版、祭期、祭仪。二建祠堂,传扩地倡义财用,三续缙绅传,传其行述志铭,四训行义传,训词孝弟、和睦、敦亲、安分、勤业,五训起家传,戒酒色赌斗,六续贤妇传,有仁义孝慈四德者为立传。”又如重修《温陵刘氏族谱》时,族人进士刘鳞长倡捐,他在《募捐疏引》中说:
是吾祖父谋之数十年而弗克就者,余何幸当吾身而克睹其成也。是祖若宗之神灵实式凭之,而诸叔兄弟侄之心力实共襄之者也。不肖长藉有荣施弁言之役,敢不唯唯。……余叨宦,亦刻意承先志稍置义学、义坟、义海事,少试其端,而以任内偃蹇萧索状,亦多中格。……此意正倦倦未敢自懈也。惟我宗中叔兄弟侄连翩鹊起,继武穆文清公张而大之,余小子藉光多矣。敬捐微资,弁首为倡。
刘鳞长强调编修族谱是先辈的心愿,直至当下承蒙族人关照方才实施。自己宦游为官在外,难以时常照顾乡里,故而兴办慈善之事,带头捐资兴业,倡议其他亲属效仿,促成新家谱早日刊行。
此外,泉州吴氏家族找到名人蔡清为族谱作序,“吾泉南之吴氏,自始祖之十五府君肇基于黄龙江南,历今八世……其子孙盖五百人矣。且夫此五百人者,其初一人之身也。……先时其五世孙有曰继祖者肇为之谱,至六世信宜教谕继修之……从弟睿……悉采而录之……大抵皆实录也。于戏!……吴氏之后人及得观吾文者,其于亲亲之情亦皆有所不能自已焉耳!”借社会贤达转述家族历史,既体现其在当地的声望,也有助于延续家族血脉、规范家族发展和实现家族繁荣。
二、对先辈伟业的不竭张扬
由《黄氏家谱》可见,关于湮灭历史的重新书写更多是对家族史的追记,而对先辈伟业的不竭张扬倾向于个人事迹的阐述。黄氏家族有多人获得功名,任官于外,家族女性亦多被封赠。他们的生平经历以及享有威望声名之人的故事,成为家族永续发展的重要资源。相仿地,其他名望大族也有类似记载。
记载在黄氏族谱中的家族成员墓志铭是阐明家族地位显赫的重要资源,家风醇厚、重节守义会得到世人的普遍认同。如黄元勋,世居同安锦宅乡,从始迁祖黄重健下传十二世到良穆,再到万商,再传下来分为两支,这时“闽海扰乱”。第十四世的黄元勋,被父母背负着逃亡台湾,母亲丧于台湾西港仔,康熙丁卯年(
1687
),海内清泰之际,元勋随父亲内徙故乡。这时先业萧索,但他勤俭持家,重兴家业,获得官方封赠。第十五世黄民光据记载,他
“
惟以厚德得人,其在海外也,本乡人已至番人尽信爱公,盖至晚岁,家居凡大舶白镪盈载来贩厦,不见公面,莫为所交付者。其素行孚及蛮貊。”依靠海外贸易发展壮大,黄氏在乡亲中树立起很好的名声。第十六世黄锡时在父亲去世后,因为家贫,舌耕养母不给,于是往东宁(台湾)营生,却遇上朱一贵之变,诸商皆赤身逃窜,只有他“独留守财物,出入锋镝间,以计全之,平定后生息遂大,自是所往无不如意,然君能知足,中年即归里家居课子,陶然自适也”。之后,他更是“平心率物,解纷济急,知君仁也。其自置产业,上供考妣蒸尝,下赡兄弟侄辈,知君孝而慈也”。经商有成之后,黄锡时回到故乡乐善好施。当他看到“文山有华圃,唐宋三贤旧迹”后,捐款数千金,亲自监督祠楼、讲堂、学舍和桥梁的建设。乾隆三十年(
1765
)黄锡时病逝后,因其功绩,被
“
州司马援例加级,考赠朝议大夫,又以己封移赠祖考
”
。后来,黄文川(涛)又嘱托专人,为其叔辈黄锡时撰写墓志铭并将相关事迹记载于《锦黄家谱》,以教诲晚辈。
黄氏家族正是通过文字将尚义崇德、勤俭持家的优良家风代代传承下来,家族人才辈出,形成良性循环态势。黄氏还树立了良好的财富观,即“不善用者鍼藤锢闭而亡之,善用者好施乐予而存之”。他们以古人的事迹为榜样,将造育后嗣作为当务之急,走上了持续发展的道路。
兴旺的家族不仅表现为人丁兴旺,而且还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家风。黄氏晚辈以勤奋的学习赢得长辈的颔首,黄文川(涛)与兄弟们同卧一榻,“鸡未号辄蹴其弟曰:起起讲,肄数年遂博通诸经史工诗及古今文中。雍正甲辰科举人,赠公及见之,而文川亦以明经游国学,乾隆庚午隽京兆,辛未成进士,于时君已官内阁中书舍人,于朝中书右内史,掌书王言。”
明末清初世风倾颓之际,家族成员之间的相互劝励是向上风气延续的保证。黄氏成员注重培养子孙,为家族日后兴旺创造了有益条件。《锦黄家谱》卷二《征文》述及:
顺治辛丑朝议徙沿海民,锦亦在徙中,家有三世柩未葬,祖母同赠公捐家产,携数百金扶柩往甫山,依外氏,生伯父及先赠君羁居无赖,金且尽,赠公谓祖母曰:守此俱毙,吾其贩洋乎?然冒险存亡未卜,倘死为我苦守二子幼者,必不汝负,盖知赠公能克家也,遂王吕宋,游宿雾,不数年而凶问果至,时祖母年二十八,界禁开已,扶柩归里,闻讣怆不欲生,怜二孤无依,室庐坠废,辛勤粒积,棋功竭蹶,数年方有宁宇,而戊午迁界之令又下,祖母尝谓诸孙曰:当初迁时,尔祖在不知苦,且喜得归依父母,及再迁期令严,促家无可恃亲,独与弱息扶先柩搬什器,颠连往返,中见庐舍邱墟,家业荡析,一步一坠泪也。······然自是家益落,赠君舌耕不给,伯父贩洋困而归,不耐苦又欲往,太宜人劝赠君代一再往,而宜人已不幸矣。时长兄十岁,次九岁,三六岁,涛方三岁,祖母既痛悼宜人之孝义,夭折也,而累累幼孙又牵衣揽裳,苦之如母。
海禁导致闽南沿海地区民众几经辗转,黄氏之人或多有病亡,或远涉南洋。至回归故土时,屋舍倾废,家道中落。虽然生活艰难困苦,黄文川(涛)仍在祖母哺育下逐渐成长。黄氏家族的女性面对艰苦环境,坚持“家无满檐之金,何可无一经之子”的信念,延师教读,以纺织和鬻卖妆奁补充束脩,对家族中的读书人给予资助,“数十年,饥有赈,寡有恤,科举有资尝”。这样的事迹确实能对后世产生很好的激励作用。
除了黄氏家族,闽南的其他大族也有着类似的事迹。时任浙江提督的陈伦炯母亲墓志铭中有“明末海寇滋蔓,迁滨海居民徙灌口”,因为“凶饥寇乱相乘,米至石八千”。而陈伦炯母亲王氏却“日作糜半釜,漉厚者饲子,次及女,自啜水浆,饥不可忍,则更急束腰带”。“方流离转徙,夫人常抱木主以行,虽遇寇迫险不释”。陈伦炯的父亲陈昂字英士,“世居高浦,国初迁海滨居民,徙灌口。父兄相继没,以母寡,艰生计,遂废书,贾海上,屡濒死。往来东西洋,尽识其风潮土俗,地形险易。康熙癸亥,上命浙闽总督姚启圣经略台湾,遣靖海伯施琅统诸军进战,求习于海道者。公入见。时制府以水战宜乘上风,公独谓北风剽劲,非人力可挽,船不得成䑸,不若南风解散,可按队而进,施意合,遂参机密。将至澎湖,北风大厉,氛雾冥冥。昼面不相觌。三日,军中恫疑。公进曰:‘此杀气也。将军毋以父兄之仇欲效楚伍员倒行而逆施乎
?’
将军曰:
‘
然,则吾誓天。
’
公手案以进,誓毕,风反日晖,遂克澎湖。归疾病痍伤者于台湾,其吏卒大熹。郑氏遂归命,兵不血刃。策勋授苏州城守,一调再迁,而至碣石总兵官,擢广东副都统,皆滨海地也。
”
陈昂早年家贫,弃学从商,往来于外洋,因而熟知航海技术及沿海程途、土俗、地形险易,在清朝海洋政策上也敢于提出自己的独到见解。康熙二十一年
(1682)
入福建水师提督施琅幕,参与机密,与施琅颇为相契。次年攻占澎湖,奉施琅命出入东西洋,历经五年,访察郑氏遁匿之人,再建新功。后以功授游击,晋封广东碣石总兵。陈伦炯的母亲即使在颠沛流离中亦不忘守护好亡夫的木主,体现了家族女性时常自愿作为亡夫的化身,成为家族脉络的守护者,并为家族崛起、重振含辛茹苦,竭尽全力。这些女性事迹被记录在墓志铭中,亦是对家族先辈的崇高褒扬。
此外,泉州《刘氏大宗谱》撰写的宋代刘锜传记,安溪湖头李氏家谱中李光地拟定的家训,其目的无不是以或虚或实的先世事迹来激励后人,并确立所属家族在地方社会的地位和话语权。
泉州《刘氏大宗谱》强调本族始迁祖为刘锜,其记载:“始祖刘讳锜,字信叔,号重珍。先是河南汝宁光州固始人也。唐天祐开平间,鼻祖显斋公不受梁命,避地入闽,居建安,又居莆阳,数传而生皇祖讳极,极公生宋仁宗天圣九年辛未八月十五戌时,卒徽宗崇宁二年癸未八月廿七日未时,享年七十有三,举丈夫子二,长即制置公锜也。公生而英发仪表修美,声如洪钟。高宗建炎初为泾原经略使,屡胜西夏,夏人儿啼,怖以刘至。绍兴十年为东京留守,统八字军四万。”该谱附录《宋太学生致政刘公妣太孺人合葬圹志》将刘氏入闽描述得更为具体:“府君讳文聚,字公叔,别号致政。鼻祖显斋公发源于河南汝宁光州固始。唐季乾宁间朱温革命,表授威武军节度使,王公审知为闽王,复表公为南海王,公拒不受伪命,乃改表宗人清海节度使刘隐为之,公遂仝王公游宦至闽,分二子,居二安:仲子崇安公,数传而为宋太师忠显公韐;伯子建安公,数传而为我皇祖极,极公举子二,长讳锜,重珍其号也。高宗绍兴间为江东浙西制置大使,建阃金陵,再传而为曾祖,始乔迁于泉,纵观山海,遂卜筑于晋江东偏二十一都苌箕山之阳。”这段记载告诉族人,刘锜的先人与王审知同时入闽,是王审知的得力干将, 播衍至崇安、建安,逐渐到了泉州,刘锜正是出身于建安的刘氏后裔。但检索《宋史》,书中记载的却是“刘锜,字信叔,德顺军人(今甘肃境内),泸州军节度使仲武第九子也”。泉州刘氏家族不惜张冠李戴,嫁接宋代名将事迹,究其原因是为凸显家族先世的荣耀。
李光地于康熙五十五年(
1716
)致仕回到家乡,发现本族子弟中有人不安分守己,乃至染上赌博、偷盗、械斗等诸多恶习。李光地有针对性地亲自制定了一系列家规族训,他告诫族人:
“
夫世无百年全盛之家,人无数十年平夷之运,兴衰激极,存乎其人。
”
他还指出:
“
吾生七十年间,所阅乡帮旧家,朝著显籍者多矣,荣华枯陨,曾不须臾,天幸其可徼乎?祖泽其可恃乎?
”“
他日成家之业,泽及后人,尔等阅世之久,自知吾今日之言是亲爱之至,此时虽冒刻薄之名所不辞也。
”
李光地对族人从严要求,是为永葆家族世泽,保持惕励之心。李光地从自身经历出发提醒子孙,要戒骄戒躁。通过反面典型警示族人,产生的教化效果显然更能打动人心。李光地还为湖头制定乡约,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奸贼屏息,狙侩失恃,工贾成若,风雨大和”的效果。
三、对家族世系的重新建构
闽南地区沿海外贸经济的发展,对强凌弱、众暴寡现象的防卫均客观地需要建构更大规模的家族,有时甚至超越纯粹的血缘纽带,出现诸多拟制现象,附会与冒籍均多有存在,族谱在这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泉州《董氏大成宗谱》载:“吾宗世谱,一失于元至元二公挈家下水之时,再失于明嘉靖倭乱,三失于海上黄凯、林顺之宗掠,沧桑迭变,文献尽湮,由是统绪散失,而传世杳杳难明矣。”经历了清初变乱的董氏格外注重家族的凝聚,甚至不惜将天下董氏尽收其中。由此形成的凝聚力,促使家族成员彼此之间相互劝励,向善向好。
《霞山陈氏家谱》载:“余族经康熙海氛,族多散离,有徙于泉郡,再徙于十三都塘仔乡者,有升平复界而归耕于科任之厅前者,比乡相望,不过数十里,而杂乱参错,名号相袭,种种不可胜纪。……谱牒未正,心每恙焉。”“吾祖经海氛兵锋,谱牒无存,是以徽音善行不传于族。”在陈氏族人看来,族谱的散佚令家族成员生出惴惴不安的心绪;反之,会营造出一幅井然有序的社会图景。
漳州府诏安县《杨氏族谱》载:“吾家杨氏……皇明时丁几千数,代有名人……明末不造,草寇窃发,大清初起,海氛未平,昔之闾阎扑地者化为坵墟矣,昔之鸠宗聚族者化而星散矣。……慨自皇明鼎革海氛变乱之时,父子兄弟相聚者少,离散者多;入城多致困毙,入山惟恐不深,又何有于族属哉?故今族谱既失,其长次三房之先世……慎勿以其举一遗百而忽之,可乎!”面对社会的动荡,谱牒的散失容易让人失去依托,并产生漂泊不定的心理情绪。
兵燹引起的人口迁移与流离导致族谱的编纂形式发生转变。一方面,家族成员的离散迫使远离故土之人修纂房谱、支谱;另一方面,为了增强抵御外界风险能力,又容易形成“合千万人于一家,统千百世于一人”的大宗谱,超越了纯粹血缘纽带的拟制宗族,族谱成了同姓的统谱、联谱。有些相距遥远的同姓都可以字辈谱为线索,确定彼此间的辈分。动荡的沿海社会环境促使人们形成以姓氏为联结的社会组织,以应对官府的赋役摊派、外界的以强凌弱。
族谱中先辈的附会现象普遍存在,攀附名人成为一时之风尚,这些均出于谋求生计的现实考虑。李光地是福建安溪人,却被汀州《李氏族谱》邀请撰写了一篇序言:
余巡抚山东时,有汀杭同宗兵部候推都司佥事友琦,因抵京谒选,便来署谒余。予见其气宇卓荦,举止从容,知其渐磨于诗礼者已深也。复细询其家世,则与吾同出陇西,实宋宰相纲公之后。予既友琦为之同宗,又见其雍然儒雅,大可人意,遂留住数月,不离左右。次年,予左迁,友琦亦返梓,自是相隔者数年。今岁孟秋七月,予仰邀皇上天恩,由吏部尚书协办,晋秩文华殿大学士。友琦不远数千里,挟其族人声卿、昆林等所编次儒溪李氏家谱副本来京请序于余。
由此可见,宗法观念天然地具有外倾性,容易形成较为亲近的认同感。李光地和李友琦因为仕途上的相遇,彼此同姓加上相互之间的欣赏,再将世系往古延伸,自然会产生“五百年前是一家”的亲切感来。这样的勾连能调动族人的自豪感,增强族人的凝聚力,对王朝治理、社会稳定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因而受到王朝的倡导与社会积极有效的践行,成为天然耦合的社会凝聚机制。
显然这种跨地域同姓之间的通谱联宗需要较雄厚的经济实力,还离不开有信仰且热心人士的努力,合情合理地构建起历史事实与文化观念相洽的文本。李光地讲述的道理源自传统的宗法理论,容易调动族人们的推尊崇高意识,形成稳固的向心感。
而一些迁移者或出于战乱,或受到政策胁迫,起初并没有族谱。当经济条件好转,或功成名就之后,修纂族谱的意愿就会萌生。由于家族资料缺失,外访、参照其他族谱成为修谱的常见途径。同安《李氏族谱》显示:“吾家之谱,系自皇唐,衍于汀之上杭,先世盛德所传。……本族旧谱经鼎革后残缺失次,几千百年……”经过访查,“乃晓然于吾水本之由来,自宋大六郎传至十八世而下为君汝、致仲,厘然朗析。……即抄祥其世次,用冠于本谱之首”。在追溯祖先的过程中,李氏一方面将本族与显赫人物相勾连,一方面又凸显家族发展壮大的情境,从而构建起家族有德而广衍的繁荣图景。
福州《李氏支谱》中说:“吾李氏自海澄迁福州后,未有谱牒。吾祖长亨公承先志始修辑,且倡建家庙,苦心采访,而世系乃详……十余年中两房子姓志繁衍,膺乡举游庠序不一其人,而在外者尤伙,重修之举似不宜缓。……是役也,遍借近时寿州孙氏、余姚邵氏、嘉兴张氏各谱参酌而成。”福州李氏追溯家族历史时,发现先辈迁徙繁衍的线索。这对于编撰者而言,可彰显本家族世代延续的曲折与不易,参照别的家族族谱,当也欲与普遍认可的时代大势相契合,让后代族人认识本家族在历史上的相应位置。
此外,平和陈氏家族的族谱是参阅永定《陈氏族谱》修订而成:“我族世系系前代所载,俱荒缈无凭,虽奎于三月夜之力,寻其头绪,按其世次,比诸谱较为分明,而宁化铉公以上犹然忙渺,姑沿旧谱而已。亦越己亥年,奎偶游于五更寮社,他先辈于永定县内陈氏家庙所载谱牒,首大蕣,次全温……世系详明,无有遗漏,奎披阅之下,喜不自胜,亟录其一脉相传,而旁支不载,后之览者可无疑于荒渺矣。”
联谱风气下无论是宗祧的互借,还是彼此的附会,往往能培养出归属感,滋生出荣耀情绪,转化为走向新征程的无限动力,这样的客观效果对于社会稳定所产生的积极意义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惠安《龙山骆氏族谱》显示,该家族最初落户惠安龙山时本来由主姓骆必腾和养男黄来保、杨成安和朱长安四人组成。但明代中后期福建沿海私人海上贸易的兴盛给予养男黄乾育“一旦骤富”的机会。从此,他开始不满足于养男这样的名分,在万历年间动起了“出揭乱宗”的念头,他出资请人为他的先人杜撰墓志铭,改作原有的《骆氏家谱》,将自己的先辈置于骆氏始迁祖骆必腾独子的前面,捏造自己的先辈为长子,名天保,将骆必腾独子天佑列为次子。为了赢得骆氏族人的支持,黄乾育动用了重贿、拉拢和分化等手段。骆氏族人中有人“受贿于叛仆,而假族谱以供其变”,还有人与之兄弟相称,昧心地承认其在骆氏的族属地位。当黄乾育葬父之时,亦“往吊以金纸,后为颁志铭”。出现主家之人“反拜于养男之墓”这样的颠倒黑白现象。黄氏养男利用其丰厚的经济实力,贿通官府和地方绅士,形成了黄氏本骆氏正支的文本样式,试图达到主宰骆氏家族的目的。这一过分举动引起了大多数骆氏家族成员的不满。在骆日升的倡议下,骆氏族人与黄姓养男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并诉至官府。骆氏族人的《忿词》言辞锐利,直指黄乾育“乱宗”的不耻行为。
随后,骆氏族人团结起来,到黄乾育家阐明事实,“并带所刻主仆情由遍粘街坊,庶晋邑士大夫君子览观者,亦得共愤而切齿之。”通过共同签名的方式,表示“倘嗜利忘义,甘心事仆,不敢出一言以相攻正者,皆非我族类。生何面目入家庙,死何面目见先人于地下乎?自此以后摈而不齿。其向义出头之人,俱刻名字列之主仆匾额,永挂祠宇,以垂不朽,使远代后裔得有考据,以定名分云”。该宗族确定“公议条款”有四:
(一)主仆混乱,乃通族之羞,非一人私愤。其公费等钱除养子孙外,照依派盐丁均出,如有恃顽不出者,会众同取;
(二)首议之人非生端喜事,以前辈尊长不敢劳烦,故不得已而任其责,如或后日生端,报施首议之人,族众誓约壮心共御,使后之向义者有所激励云;
(三)凡同宗子姓兄弟,既议之后,如再因财利之交而忘良贱之分者,查实会众鸣鼓而攻,以为后之戒;
(四)举议正名系祖宗重事,如有倡为不必较以阻后生之行,此事得罪祖宗,永不许入家庙。
可以看出,作为养男的黄氏最初对骆氏家族的成长壮大亦有贡献。且按照当地习俗,黄姓早已归入骆姓,也可作为骆氏的传人。面对黄乾育的背叛,骆氏族人骆日升高举血缘纯正的旗帜,义正词严。上述记载无不反映出许多家族并非完全建立在纯粹的血缘基础之上,体现了闽南地区不少家族发展过程中的改姓与再重组的特征。
四、对传统礼仪的坚守与对王朝政策的呼应
各宗族修谱普遍将传统礼仪规范置于崇高地位,希望通过将家风与传统美德相连接,彰显家族成长的正当性,激发族人的自豪感和自信心,或为家族树立正确价值观,激发族人光耀门楣的意志。
如《黄氏族谱·书族谱后序》中说:“谱贵能作,亦贵能修。今子亦作之,使后人不能续而修之,殆犹所谓若考作室,既底法,厥子乃弗肯堂,矧肯构?几何不废前功乎?呜呼!诚孝者是言也。然此亦在乎子孙贤否如何耳。如其贤也,则必生尊祖敬宗之心与保族宜家之念,而似续之心自不能已;如不贤也,必将视之为故纸,虽耳提面命,犹不能省,而况蠹茧之陈言哉,此不能不属望于贤子孙也。为子孙者,苟能阅遗漏追往迹,念前人之用心,服前人之明训,孜孜汲汲,以承其志,兢兢业业,以继其绪,时加修辑,以垂永久,则广流益远,族属益亲,殆与良村山水相为始矣。”
一个贤人辈出的家族往往能不断地续修家谱,源自其能够将先辈身上良好品行代代相传,并对后人起到加以示范的作用。族谱修纂务必尊崇唯实原则,“人生有祖,必有祖所从出,顾不知而谓之者,诬其祖也,有征而弗信者,忘其祖也。诬与忘皆非仁孝之道,故遗不可不阙,有征不可不信也。”修谱可以确保世系的清晰与准确,一旦遭遇兵燹、灾异、族谱遗失等情形,族谱的接续就要经历“俾世代清而昭穆明”的过程。倘若“未得就正于有道,实未有当于心者”,族谱也难得到较好的传承。
从黄氏家族成员的书信中,我们也能看到他们修纂族谱的心愿与意向。时任祁门知县的黄溥,告诫家人修谱要“详略明备,读名号则子孙之音容若相欢接,读性行则子孙之贤否少长毕知,甚矣!吾宗与夫汲汲于富贵利达者,为殊绝耳。今天下四海一君,九夷咸服,唯吾边方有未归向,潜炽甲兵,善者得以为艰,恶者得以为意。早暮悬思,系于得失,恐宗戚骨肉,近于污染,不复振起。”这表明修谱是自觉对家族建设负有一份责任,同时也希望通过修谱联宗,呼应王朝的秩序建设。
在关心家族建设之外,有些族谱还会记录下编修前后的王朝政策。清初,沿海百姓对于政府推行的严厉海禁政策的反应也并非一味批判。譬如惠安峰尾《刘氏族谱》中记录了三篇记文,分别是《峰城记》《迁海记》《展复记》。其中《峰城记》说:“人者,天子之所贵,而有毛之地无弗保也,故欲富则谋其富,欲寿则谋其寿,俾之以生以长,保世滋大,奠厥攸居,呜呼至矣。”这里先阐述了一个王朝应该将民生放在最重要位置的道理,力求让百姓安居乐业,生活丰足。接着回顾了自明朝洪武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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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命信国公汤和巡视登莱、淮阳、吴越等滨海要地之后,沿海地区纷纷筑城备倭的历史。其中,仅惠安一县就筑了五座城,峰尾是其中的一座,“初在烟墩山之南高阜处。规制狭小,设官弹压,只容防守人数,而未及乎民居也。迨隆庆壬申,因倭陷惠邑后,巡检丁公乃议移拓大,环民居而尽城之,设四门,浚沟洫,泰和立永胜台于城隍,而题其柱曰:‘万胜崇高隆保障,永全竣极懋平章。’故我族皆在其中。自是以来百年间,人烟辐辏,文物昌炽。······其他三面临海,一面平衍,皆沙汗之区,非有深泉沃壤可以耕聚,然而食之毛者虽瘠必勤。”这就是所谓“滨海业海,亦不废农事,其俗性然也”。滨海地区之人大多聚族而居且安分守己。他们业农事,兼营合法合规的海利,维持基本生计。切实防范海盗侵扰是当地百姓的心愿,因为海氛不靖也常常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困扰。“大抵峰之人,多良善守法度,急租税,聚族千烟,虽有小忿,从无一人入县吏之门者,此邑侯黄公彬匾之曰‘仁厚可风’矣,实录也。”《刘氏族谱》中说,这里虽土地贫瘠,但却人良俗敦,在长期的定居生涯中,支系繁盛,已经形成了安土重迁、教化兴起的状态。但海盗盛行打破他们“世守海滨,长享太平之福”的生活,刘氏族人对朝廷采取的迁界措施也深表理解,认为这是王朝谋求国家长治久安之举。族谱记载了闽南百姓对清王朝海洋政策的态度是:“世治为诸商所集,世乱则盗船多泊,其为重地,固不专刘氏然也。苟使建议者得因时完善,俾刘氏之子姓休养生息于无穷,又宁非体圣明播广被之德泽,于无物不获其所也哉。”
《迁海记》中说,安土而不必迁是乡土之人理想的生存状态。清初的迁界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但奉行者往往不能“仰承德意,则所以绥民者反以厉民,民滋戚已”。海滨的百姓遭遇的不幸既有“罹于寇”的情形,又有官府政策过于严苛的因素。当清朝建立以后,贼寇“到处抄掠,良民遭毒,奸民接济,故顺治辛丑,朝廷始不得已允台臣苏纳海疏而迁海之令下矣。”刘氏族人认为,迁界措施下达后仅数日就予以实施,百姓莫不慨叹:“沿海之民,何不幸若是耶!未迁而寇至,则以为引援,剿之兵,兵则以通接济之海,彼抄此劫,互相荼毒。既迁而室庐焚毁矣,田业抛弃矣,且也安插无方,流离道路,饥寒困苦,作他山之鬼者十而八九,此岂朝廷迁民之至意乎?殆仰承德意之未获其人也。”作者说当年盘庚迁殷均有周密的宣传和安顿措施,清初的迁界之所以引起民怨,主要是因为朝廷的旨意没有得到具体执行者积极的呼应,他们将私利凌驾于民生之上,执行起来简单粗暴,引起老百姓的极大不满,也让老百姓承受了巨大的牺牲。
在《展复说》中,作者认为福建总督姚启圣堪称“仰承德意”的积极践行者,因为他“目击迁民愁苦,首陈复回之疏,极其惨切,天子可其奏。公遂布告中外,令迁民尽归故乡,老羸癃疾,咸愿食于界内。迨癸亥秋,台湾尽平,民乃相继渐回,其贫而远不得归者,尚且过半。奈天心不佑,姚公遂于是年冬卒于官署。后来官吏积弊仍然如故,藉旧逋、藉挪移、藉隐漏,种种需索,公行无忌,而复回残黎,复愁苦万端。今国家升平百余年矣,民不生外事,我族人得以相安于吠亩衣食,以乐生送死。复孰知列圣之功德休养生息于百年之深,而阃外重臣所绸缪缔造于拨乱反正之日哉”。作者对能仰承圣意的姚启圣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而对姚启圣仓促病逝于任上表达了深深的惋惜之情,对其后执行者再度偏离政策初衷深表担忧,并期待着能有新的拨乱反正者出现。生活在沿海的刘氏家族,以自己的亲历亲见表达了对王朝面临被动局面、推行临时性迁界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并阐述对政策执行过程中不尽如人意的看法。
结语
随着社会变迁的加快,家族谱牒的初修、重修、续修往往会不断掀起高潮,家族姓氏的变更、长幼、主从次序的调整、成员行迹、墓志铭、行状等的撰写等,都与家族历史的书写与重构密不可分。
族谱编纂中,有关始迁祖的追溯常常会联系到历史上的显赫名人,其所产生的社会效果是增强家族成员的荣誉感和自信心,赢得在民间社会的权威地位。先辈的为官经历、经商成就都可能被口耳相传,成为传承良好家风的素材。与此同时,族谱编纂常常是家族维系自身拥有产业的有效途径,族谱绘制家族不动产,包括房产、店面、义庄、祠庙、地产乃至坟茔的地图,保存家族购进土地的契约文书,彰显家族成员创业的艰辛,告诫后人应有谨守家业的责任心、奋发进取的上进心。而面对纷繁的亲属关系,族谱编纂更是家族摆脱纠纷、重整旗鼓的一种努力。家族在联宗合谱的基础上会形成巨大的集体合力,但家族间的不合也可以通过谱牒分立而避免不必要的纠缠,最终各自繁衍生息。此外,族谱中的文字内容作为族内教化、励志乃至增强自豪感的重要资源,对引导族人乃至全社会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稳定社会秩序有着积极意义。
(本文經作者授權發佈,原載《中國高校社會科學》2023年第6期,註釋從略,引用請參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