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选择器(元素选择器)

标签选择器是指用HTML标签名称作为选择器,按标签名称分类,为页面中某一类标签指定统一的CSS样式。其基本语法格式如下:

标签名{属性1:属性值1; 属性2:属性值2; 属性3:属性值3; } 
元素名{属性1:属性值1; 属性2:属性值2; 属性3:属性值3; }

标签选择器最大的优点是能快速为页面中同类型的标签统一样式,同时这也是他的缺点,不能设计差异化样式。

类选择器使用.(英文点号)进行标识,后面紧跟类名,其基本语法格式如下:

.类名{属性1:属性值1; 属性2:属性值2; 属性3:属性值3; }

标签调用的时候用 class="类名" 即可。

类选择器最大的优势是可以为元素对象定义单独或相同的样式。

  • 长名称或词组可以使用中横线来为选择器命名。
  • 不建议使用“_”下划线来命名CSS选择器。
    能良好区分JavaScript变量命名(JS变量命名是用_)
  • 不要纯数字、中文等命名, 尽量使用英文字母来表示。
  • 命名规范: 见(Web前端开发规范手册.doc

    命名是我们通俗约定的,但是没有规定必须用这些常用的命名。

    google案例:

    多类名选择器在后期布局比较复杂的情况下,还是较多使用的。

    <div class="pink fontWeight font20">亚瑟</div>
    <div class="font20">刘备</div>
    <div class="font14 pink">安其拉</div>
    <div class="font14">貂蝉</div>
    

    id选择器

    id选择器使用#进行标识,后面紧跟id名,其基本语法格式如下:

    #id名{属性1:属性值1; 属性2:属性值2; 属性3:属性值3; }
    

    id名即为HTML元素的id属性值,大多数HTML元素都可以定义id属性,元素的id值是唯一的,只能对应于文档中某一个具体的元素。

    用法基本和类选择器相同。

    id选择器和类选择器区别

    W3C标准规定,在同一个页面内,不允许有相同名字的id对象出现,但是允许相同名字的class。

    类选择器(class) 好比人的名字重名,是可以多次重复使用的,

    id选择器好比人的身份证号码,全中国是唯一的,不得重复。只能使用一次。

    id选择器和类选择器最大的不同在于 使用次数上。

    通配符选择器

    通配符选择器用*号表示,他是所有选择器中作用范围最广的,能匹配页面中所有的元素。其基本语法格式如下:

    * { 属性1:属性值1; 属性2:属性值2; 属性3:属性值3; }
    

    例如下面的代码,使用通配符选择器定义CSS样式,清除所有HTML标记的默认边距。

    margin: 0; /* 定义外边距*/ padding: 0; /* 定义内边距*/

    注意:通配符选择器 基本不用

    伪类选择器

    伪类选择器用于向某些选择器添加特殊的效果。比如给链接添加特殊效果, 比如可以选择 第1个,第n个元素。

    伪类使用: 比如 :link{}

    链接伪类选择器

    :link /* 未访问的链接 */ :visited /* 已访问的链接 */ :hover /* 鼠标移动到链接上 */ :active /* 选定的链接 */ 写的时候,他们的顺序不要颠倒。
    按照 lvha 的顺序。love hate 记忆法

    a {   /* a是标签选择器  所有的链接 */
        font-weight: 700;
        font-size: 16px;
        color: gray;
    a:hover {   /* :hover 是链接伪类选择器 鼠标经过 */
        color: red; /*  鼠标经过的时候,由原来的 灰色 变成了红色 */
    

    结构(位置)伪类选择器(CSS3)

    :first-child : 选取属于其父元素的首个子元素的指定选择器 :last-child : 选取属于其父元素的最后一个子元素的指定选择器 :nth-child(n) : 匹配属于其父元素的第 N 个子元素,不论元素的类型 :nth-last-child(n) :选择器匹配属于其元素的第 N 个子元素的每个元素,不论元素的类型,从最后一个子元素开始计数。
    n 可以是数字、关键词或公式 :nth-child(odd) : 奇数 :nth-child(even) : 偶数,:nth-last-child(even) : 倒序偶数 ​:nth-child(2n) :次序为2的倍数(偶数),同理3n,5n... :nth-child(2n-1) :次序为2的倍数-1(奇数)
    li:first-child { /*  选择第一个孩子 */
                    color: pink; 
    li:last-child {   /* 最后一个孩子 */
                    color: purple;
    li:nth-child(4) {   /* 选择第4个孩子  n  代表 第几个的意思 */ 
                    color: skyblue;
    

    目标伪类选择器(CSS3)

    :target目标伪类选择器 : 选择器可用于选取当前活动的目标元素。

    例:锚点中通过 :target来改变跳转后当前锚点的字体颜色

    :target {
            color: red;
            font-size: 30px;
    

    CSS复合选择器

    复合选择器是由两个或多个基础选择器,通过不同的方式组合而成的,目的是为了可以选择更准确更精细的目标元素标签。

    1.交集选择器

    交集选择器由两个选择器构成,其中第一个为标签选择器,第二个为class选择器,两个选择器之间不能有空格,如h3.special { ... }

    并集选择器 和 的意思, 就是说,只要逗号隔开的,所有选择器都会执行后面样式。

    .one, p , #test {color: #F00;}表示 .one 和 p 和 #test 这三个选择器都会执行颜色为红色。 通常用于集体声明。

    3. 后代选择器

    后代选择器又称为包含选择器,用来选择元素或元素组的后代,其写法就是把外层标签写在前面,内层标签写在后面,中间用空格分隔。当标签发生嵌套时,内层标签就成为外层标签的后代。

    <div class="font24">属性选择器</div> <div class="font24">属性选择器</div> <div class="24font">属性选择器123</div> <div class="sub-footer">属性选择器footer</div> <div class="jd-footer">属性选择器footer</div> <div class="news-tao-nav">属性选择器</div> <div class="news-tao-header">属性选择器</div> <div class="tao-header">属性选择器</div>

    伪元素选择器(CSS3)

    1、 E::first-letter文本的第一个单词或字(如中文、日文、韩文等)
    2、 E::first-line 文本第一行;
    3、 E::selection 可改变选中文本的样式;

    p::first-letter {
      font-size: 20px;
      color: hotpink;
    /* 首行特殊样式 */
    p::first-line {
      color: skyblue;
    p::selection {
      /* font-size: 50px; */
      color: orange;
    

    4、E::beforeE::after

    E元素内部的开始位置和结束位创建一个元素,该元素为行内元素,且必须要结合content属性使用。

    div::befor {
      content:"开始";
    div::after {
      content:"结束";
    

    E:after、E:before 在旧版本里是伪元素,CSS3的规范里“:”用来表示伪类,“::”用来表示伪元素,但是在高版本浏览器下E:after、E:before会被自动识别为E::after、E::before,这样做的目的是用来做兼容处理。
    ::: 区别在于区分伪类和伪元素

    CSS书写规范

    【强制】 选择器 与 { 之间必须包含空格。eg:.selector { ... }

    【强制】 属性名与之后的 : 之间不允许包含空格, : 与 属性值 之间必须包含空格。eg:font-size: 12px;

    选择器规范

    【强制】 当一个 rule 包含多个 selector 时,每个选择器声明必须独占一行。

    /* good */
    .post,
    .page,
    .comment {
        line-height: 1.5;
    /* bad */
    .post, .page, .comment {
        line-height: 1.5;
    

    【建议】 选择器的嵌套层级应不大于 3 级,位置靠后的限定条件应尽可能精确。

    /* good */
    #username input { ... }
    .comment .avatar { ... }
    /* bad */
    .page .header .login #username input {}
    .comment div * { ... }
    

    【强制】 属性定义必须另起一行。

    /* good */
    .selector {
        margin: 0;
        padding: 0;
    /* bad */
    .selector { margin: 0; padding: 0; }
    

    【强制】 属性定义后必须以;结尾。

    /* good */
    .selector {
        margin: 0;
    /* bad */
    .selector {
        margin: 0
    

    CSS 三大特性

    层叠 继承 优先级 是我们学习CSS 必须掌握的三个特性。

    CSS层叠性

    所谓层叠性是指多种CSS样式的叠加。

    是浏览器处理冲突的一个能力,如果一个属性通过两个相同选择器设置到同一个元素上,那么这个时候一个属性就会将另一个属性层叠掉

    比如先给某个标签指定了内部文字颜色为红色,接着又指定了颜色为蓝色,此时出现一个标签指定了相同样式不同值的情况,这就是样式冲突。

    一般情况下,如果出现样式冲突,则会按照CSS书写的顺序,以最后的样式为准。

  • 样式冲突,遵循的原则是就近原则。 那个样式离着结构近,就执行那个样式。
  • 样式不冲突,不会层叠
    CSS最后的执行口诀: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CSS继承性

    所谓继承性是指书写CSS样式表时,子标签会继承父标签的某些样式,如文本颜色和字号。想要设置一个可继承的属性,只需将它应用于父元素即可。子承父业

    恰当地使用继承可以简化代码,降低CSS样式的复杂性。子元素可以继承父元素的样式(text-,font-,line-这些元素开头的都可以继承,以及color属性

    对于字体、文本、颜色属性可以继承,(跟文字相关)
    边框、边距、背景、定位、元素高不可以继承

    CSS优先级

    定义CSS样式时,经常出现两个或更多规则应用在同一元素上,这时就会出现优先级的问题。

    在考虑权重时,初学者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的情况,具体如下:

  • 继承样式的权重为0。即在嵌套结构中,不管父元素样式的权重多大,被子元素继承时,他的权重都为0,也就是说子元素定义的样式会覆盖继承来的样式。
  • 行内样式优先。应用style属性的元素,其行内样式的权重非常高,可以理解为远大于100。总之,他拥有比上面提高的选择器都大的优先级。
  • 权重相同时,CSS遵循就近原则。也就是说靠近元素的样式具有最大的优先级,或者说排在最后的样式优先级最大。
  • CSS定义了一个!important命令,该命令被赋予最大的优先级。也就是说不管权重如何以及样式位置的远近,!important都具有最大优先级。
  • CSS特殊性(Specificity)

    关于CSS权重,我们需要一套计算公式来去计算,这个就是 CSS Specificity,我们称为CSS 特性或称非凡性,它是一个衡量CSS值优先级的一个标准 具体规范入如下:

    specificity用一个四位的数 字串(CSS2是三位)来表示,更像四个级别,值从左到右,左面的最大,一级大于一级,数位之间没有进制,级别之间不可超越。

    继承或者* 的贡献值 0,0,0,0
  • 数位之间没有进制 比如说: 0,0,0,5 + 0,0,0,5 =0,0,0,10 而不是 0,0, 1, 0, 所以不会存在10个div能赶上一个类选择器的情况。
  • 继承的 权重是 0
  • 总结优先级:
    1. 使用了 !important声明的规则。
    2. 内嵌在 HTML 元素的 style属性里面的声明。
    3. 使用了 ID 选择器的规则。
    4. 使用了类选择器、属性选择器、伪元素和伪类选择器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