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身份证相片不满意,怎么办?企业工厂开工在即,但集体办居住证所需时间长,怎么办?针对这些长期困扰群众的问题,公安机关已行动起来,颁布实施了新措施。

11月29日,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集中推出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措施,包括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压缩开办时间,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提供便利服务,优化户政管理服务等。

“下回办证,我可以提高一下身份证照片的‘颜值’啦!”“企业用工暂住登记在网上申报就可以,真是解决了大麻烦。”消息发布后,引发广大民众、网友热议,特别是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的便利服务、优化户政管理服务等新政受到普遍关注。记者对话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副局长黄双全、李剑涛、张佐良,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解读这些新措施。

新措施: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

解读:居民身份证登记的人像信息是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技术标准免费为群众采集的,它能确保居民身份证作为法定身份证件登载相片质量的一致性。自2004年全国开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至今,公安部门累计制发超过18亿张。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自身权利意识的增强,广大群众对本人身份证相片效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针对这一情况,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相片“多拍优选”服务,受到当地群众普遍欢迎。目前,已具备在全国推广的条件。

新措施实施后,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两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不需要再重新拍照。

新措施:为企业集体用工、急需用证的高考考生等开设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绿色通道”

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然而,我国流动人口数量逐年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已达2.44亿人,他们在流入地面临子女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2016年开始实施居住证制度以来,全国已发放7500余万张居住证。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办证流程,发挥信息化优势缩短办证时限,最大限度地满足高考、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等特殊情况群众用证急需,减轻集体用工企业为员工申报暂住登记、办理居住证的负担。

新措施实施后,集体用工企业,高考、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等急需用证的群众,可以通过各地公安机关建立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享受优先受理、优先上传信息、优先制证服务,确保及时领取证件。

新措施:居民身份证换证提醒

解读:在居民身份证使用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证件有效期已满而群众并未注意的情况,这将导致群众无法正常办理相关权益事务。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2017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全面实施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群众办证再也不用来回奔波,用证也更加安全了。

新措施实施后,群众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户籍地公安机关将通过“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微信以及电信短信平台等渠道,提醒身份证即将到期的群众及时换领新证,尽量避免因证件已过有效期而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

新措施:完善单位和社区集体户制度;实行“互联网+户政服务”,企业和群众可在线咨询户籍政策、预约户政业务、查询业务办理进度等

解读:使企业和群众能够享受到更多便利化、人性化的服务,切实提高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热情,是公安机关推出这一系列新措施的初衷。近年来,户籍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已经全面建立,实现了城里人和农村人身份上的统一;户口迁移政策不断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迁移条件已经全面放开,基本实现了零门槛落户;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逐步打通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通道,户籍制度改革效果日益显现。据2017年年底的统计,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42.35%。在此基础上,公安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不断探索方便群众办理户口业务的措施。

新措施实施后,公安机关将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单位和社区集体户,帮助解决符合迁入条件但无合法稳定住所人员的落户问题;指导各地依托网上办事平台,为群众提供户籍政策在线咨询、业务预约、业务办理进展查询等多项服务;同时指导各地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流动人口暂住登记的在线申报,为企业用工落户和暂住登记提供便利。(记者 彭景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