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班组,一定要按照“135”原则,做好突发事件初期应急处
置演练。
应急处置“135”原则最早来源于我国公安、消防救援等快速应急响应的良好实践。具体到我们石油化工行业,“135”原则是指:
1分钟
内应急响应,及时采取能量隔离、切断物料等关键操作动作,确保事态不扩大;
3分钟
内退守稳态,由班长研判并下达指令,岗位员工3分钟内实施退守稳态操作;
5分钟
内消气防联动,消气防救援力量于5分钟内到达现场,与属地单位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下面小安为大家展开讲解。
“1分钟”的响应主体是
事故第一发现者
,主要是内操、外操等基层岗位人员,强调的是
第一时间响应
,具体包括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警、第一时间响应。
第一时间发现
依靠可靠、快速地第一时间响应的软硬件系统建设
。优先提升装置本质安全,
完善各类安全监控实施设备的规范配置
,如装置火灾监控声光报警系统、DCS 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泄漏监控报警系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控报警系统和电子巡点检系统、厂区工业安全监控多点集中显示系统等硬件安全监控系统。
强化基层标准化管理建设
,严格岗位
24小时不间断巡检
落实,加强装置盲区和边缘岗位的监督管理及考核力度。
第一时间报警
巡线外操发现异常突发事件后,应
尽快撤离到安全区域
,确保自身安全的条件下,通过对讲机等工具
第一时间报警,报告突发事件时间、地点部位、事件的基本情况、下一步采取的应急行动等
。
第一时间处置
内操、外操在
第一时间按照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及时采取能量隔离、切断物料等关键操作动作
,确保事态不扩大。
现场外操在应急处置前应
研判现场风险
,
佩戴适宜的个体防护器材
,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应急处置。
“3分钟”的响应主体是
班组
,强调的是
启动基层应急预案
,由班长组织对现场安全确认后开展人员搜救、事故控制等动作,实施退守稳态操作。
要建立对基层一线“第一响应者”的
委托授权机制
,让熟悉情况的基层一线拥有更多的指挥权,以根据千变万化的现场情况及时灵活地做出决策,确保装置退守稳态操作。同时,赋予生产现场班组长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使其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能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发生下列情况时,严禁人员进入泄漏现场进行抢险处置,
班长应安排班组人员按照应急处置方案在外围对泄漏系统进行泄压、工艺隔离等处理
。
✪
易燃易爆介质(氢气除外)发生泄漏,该区域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发生报警,且现场或通过视频监控观察到烟雾状弥漫,无法判断泄漏点时;
✪
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介质的单体静设备发生泄漏,该区域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发生报警,且现场或通过视频监控观察到泄漏半径≥15m (当泄漏区域有加热炉等明火设施,应采取紧急停炉等消除明火措施);
✪
易燃易爆介质在室外发生半径≥15m范围的泄漏,或者操作室发现泄漏区域2台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同时报警,且两报警值均超过50%,并有上升趋势时;
✪
易燃易爆介质在室内发生半径≥7m范围的泄漏,或者操作室发现泄漏区域两台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同时报警,且两报警值均超过50%,并有上升趋势时;
✪
硫化氢发生半径≥7m范围的泄漏,或操作室发现泄漏区域2台固定式H2S报警器同时报警,且报警值均超过50mg/m3 并有上升趋势时;
✪
基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经专业部门、厂主管领导审核通过的其他应急退守条件。
“5分钟”的响应主体是
企业专职队伍以及邻近装置的义务应急队
,强调的是
应急联动
,在事故超出基层单位应急能力时,由他们协助处置。
石化企业是企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和主力攻坚队伍。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等要求,
应加强日常值班备勤和体技能训练,定期与基层装置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满足5分钟到场要求
。
事故发生后本车间当班人员主要忙于关阀断料等工艺操作,当事故影响范围较大时,需要
邻近装置人员协助实施外围警戒、人员救护、灭火等工作
。炼化企业应通过加强基层单位义务应急队建设,满足联防增援需求。
通过以上事故和应急处置“135”原则的学习,可以看出,基层班组作为石化企业生产装置最基本的操作单元,从
风险研判、险情确认、初期处置、到信息传递,是避免突发事件发生、控制次生事故的第一应急力量
。
相信通过强化岗位应急反应和初期处置演练,突出
“现场1分钟、当班3分钟、联动5分钟”
应急能力的反复演练,基层应急响应能力会得到持续的提升。
小安提醒: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应对各类突发事故的自救和抢险能力,
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
能够有效的组织快速反应,
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危害。
整理编辑:班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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