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工作总结
—
—
聚焦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聚力推进减税降费。认真执行各项减税政策,将增值税
17%
和
11%
两档税率分别下调为
16%
、
10%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调整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500
万元及以下,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
50
万元提高到
100
万元,全面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有关政策;将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
3500
元提高到每月
5000
元。继续落实好新材料、关键零部件、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节能节水专用设备、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全市共停征污水排污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等
5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征标准。
严格落实规费减免政策,对市重大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按规定予以减免。落实上述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共减轻各项税费负担
161.98
亿元。
——
聚焦财政收入质量优化,聚力推进收入征管。健全完善激励约束体系,强化收入质量与效益考核,出台支持发展增收、提升征管效能等六条激励政策,指导区县、镇办以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着力点,努力做好收入征管工作,促进了基层自担发展责任、内生增收动力。健全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出台重点行业综合治税实施方案,突出抓好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房地产等六个行业综合治税工作,实现了产业发展与财政增收相匹配。健全完善税源管控手段,充分运用
“
互联网
+
大数据
”
,加强对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重点税种的比对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征管,确保了应收尽收。
2018
年,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完成
274.07
亿元,增长
9.43%
,税收比重达到
71.14%
,同比提高
1.87
个百分点。
——
聚焦推动新旧动能转换,聚力推进精准施策。精准政策扶持,全面落实省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若干财政政策,聚焦我市
“753”
现代产业体系和四强产业,配套出台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1+5”
财政政策体系,为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了有力保障。
精准资金支持,以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为抓手,加强资金保障,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灵活运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精准基金引导,出台淄博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实施意见,设立淄博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推进市级现有引导基金运作步伐,累计投资项目
24
个、引导撬动
22.8
亿元社会资本支持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精准环境打造,全面落实
“
放管服
”
改革部署要求,加强涉企收费动态监管,全面公开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收费
“
一不三一
”
工作要求,优化提升了涉企收费环境。
——
聚焦财政支出效能提升,聚力推进提质增效。公共财政导向更加明显,
全市民生支出比重达到
75%
左右,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重点支出分别达到
54.92
亿元、
15.51
亿元,增幅分别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
12.37
、
45.99
个百分点。脱贫攻坚财政政策更加精准,出台支持扶贫重点镇村精准脱贫的若干财政政策,在年初预算安排基础上,市级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再投入
1
亿元,聚焦全市
20
个扶贫工作重点镇、
100
个贫困人口较多的薄弱村进行集中攻坚,
推动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预算执行更加高效,
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完善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收回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管理,
前
11
个月全市支出进度快于时间进度
3.34
个百分点。预算绩效管理更加深入,大力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和部门自评价,引入
“
第三方
”
对其中
20
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探索开展绩效跟踪评价试点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
聚焦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聚力推进财税改革。
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调整完善市对区县财政体制,优化提升转移支付体系,推进市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了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税制改革稳步推进,密切关注上级改革动态,扎实做好各项改革准备工作,
合理界定改革试点期间各级收入和财力格局,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改革顺利推进。财政统筹能力不断增强,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畅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通道,
全市从失业保险基金安排
8574
万元
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相关资金统筹用于就业创业。
预决算公开更加规范,细化压实公开主体责任,建立市、区县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和模板,各级及时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专项资金信息,增强了预算管理透明度。
——
聚焦财政运行风险防范,聚力推进规范管理。
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成立市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在全省率先出台政府债务分类化解方案,构建完善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机制、逐级批准机制和债务资金偿还机制,建立健全考核通报和风险提示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了政府债务风险。认真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争取置换债券资金
102.01
亿元,基本完成财政部确定的置换目标任务,加上往年争取的置换债券,全市每年节省利息支出
2.7
亿元。严格规范
PPP
项目管理,出台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行为意见,强化
政府支出责任监测与全程管控,我市成为亚洲开发银行
PPP
透明度测评全国最好的
9
个城市之一。严格规范财经纪律,构建起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和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出台财务管理、预算收支管理、账户管理、会计管理、资产管理等一系列财经制度,补短板、强弱项,维护了良好的财经秩序。
——
聚焦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聚力推进资金保障。适应公共财政导向,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市级安排
6.11
亿元,用于支持农村公路
“
户户通
”
、公交集约化改革、旱厕改造等
10
个民生项目建设。适应政府举债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策划储备,坚持依法依规适度举债,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47.17
亿元,统筹用于支持火车站南广场片区改造提升、棚户区改造、解决
“
大班额
”
、生态环保等重点项目。适应建设项目属性特点,用足用好
PPP
建设运营模式,全市累计运作落地项目
27
个、开工建设
21
个,引导
262.3
亿元社会资本支持我市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适应国家融资政策形势变化,通过多元化的市场融资手段,有效保障了高铁新城、文化中心、齐盛湖二期、城市立交桥、城市道路改造提升以及中心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新区高中、齐盛中学等项目资金需要。
——
聚焦国有资本做大做强,聚力推进改革监管。
全面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加快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由市国资办代行市委国资委职能负责的
18
户企业全部完成
“
党建入章
”
,
“
三重一大
”
事项由企业党委事先研究、董事会和经理层按法定程序决策的原则得到有效落实。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扩大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范围,大力推进央企与地方融合发展,符合条件的市属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
“
三供一业
”
分离移交基本完成,进
度居全省前列。持续强化国有资产监管,
完成市直部门单位所属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
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国有资本收益预算管理等制度规定,监管效能更加高效。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
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企业国有资产(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二、
2019
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夯实
“
稳
”
的基础,切实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到财政高质量增收上。
以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收入结构不断优化为目标,重点做好
“
三篇文章
”
:
做好涵养财源与管控财源相结合的文章,强化收入质量与效益考核,激励引导区县、镇办涵养好存量财源,培育引进好优质高效财源,健全完善财源跟踪服务体系,切实把财源转化为税源。做好发展成效与征管实效相结合的文章
,巩固扩大财源网格化管理成果,健全完善综合治税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涉税信息比对分析,明确征管潜力,切实把经济发展成果体现到税收增长、财力增加上来。
做好税收收入与本级财力相结合的文章,
督促各级以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着力点,抓好收支衔接,强化收入征管,夯实财力基础,坚决做到不虚收空转、不弄虚作假,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二)做强
“
硬
”
的支撑,切实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到财政有效供给上。
优化提升政策供给机制,全面落实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
用足用好我市
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1+5”
财政政策,支持四强产业倍增发展、六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动能。优化提升资金供给机制,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集聚资金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放大财政资金效能。优化提升基金供给机制,以运作好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为着力点,加快设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等专项基金,建立健全行业投资项目备选库,通过
政府让利等方式鼓励基金投向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
优化提升服务供给机制,
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积极兑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各项政策,及时公开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加强财政政策解读宣传,提升财政服务发展效能。
(三)强化
“
改
”
的措施,切实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到财税体制改革上。
扎实推进税制改革,建立完善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改革运行跟踪和应对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减税政策,密切关注改革动态并做好政策预研,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调整完善市对区县财政体制,深入推进政府间收入划分改革、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优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评审论证,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统筹衔接,做好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事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的统筹使用相关工作,自
2019
年起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不低于
10%
的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建立完善
“
四本预算
”
与债务收支预算、存量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机制,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统筹做好预决算公开、中期财政规划、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权责定位等其他预算管理工作。
(四)突出
“
绩
”
的导向,切实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到财政管理提效上。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评价,深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加快构建
“
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
”
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坚持压一般、保重点,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
2019
年市级
“
三公
”
经费继续维持
“
零增长
”
,公用经费按上年压减
5%
的标准控制,会议费、培训费统一压减
10%
,部门业务类项目压减
11.62%
,节省的资金用于保障基本民生,支持扶贫、农业、教育等重点领域,落实实施重大改革、重大战略所需支出。强化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严格控制专项资金数量和资金规模,强化财政资金
“
拳头
”
效应。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管和督促反馈机制,健全考核通报和跟踪督办制度,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五)守住
“
控
”
的底线,切实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到债务风险防控上。
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举借债务逐级审批制度,健全完善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切实落实好还款资金来源,稳妥有序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从严整治违规举债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坚持先有项目预算、后购买服务,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格
PPP
项目管理,深入推进
PPP
项目
绩效管理,强化政府支出责任监测与管控体系建设,严守
PPP
项目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超过
10%
的红线。
加强投融资机制建设,在严控债务风险的前提下,依法依规通过争取政府债券、
PPP
、市场化融资等方式融集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和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建设。
(六)优化
“
管
”
的手段,切实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到资产管理增效上。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
指导意见》,进一步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由财政部门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监督管理,增强国有金融机构活力与控制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健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购置、使用到处置核销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加大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科学做好机构调整资产调拨和划转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扎实做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自
2019
年起,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市,汇总编制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与运行成本。持续抓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