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杨学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今年6月和8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2020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提出审议意见8项31条。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推进。一是落细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为进一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整改工作的要求,出台《南京市贯彻落实〈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规范化水平。逐条分解审议意见,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严格把控执行标准,及时反馈执行结果。二是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多次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市主要领导累计批示22件次,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市政府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整改难点问题;组织全市整改专项督查,检查各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整改批示要求情况和整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清零出清”。三是部门联动整改机制有效运行。市审计局出台《审计整改日常督查工作规程》,明确和规范审计整改督查的责任、内容、方法和程序。市人大预算工委、市审计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多层次现场联合督查。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主管部门对各自主管事项加强监督管理。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六个方面67个问题,涉及江北新区及10个区、17个市级部门、7个国有企业(集团)。截至11月底,已全部落实整改要求,其中立行立改66个,分阶段整改1个,纠正问题金额135.83亿元,促进修订出台制度6项,具体情况如下:
——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存量资金管理、财政绩效管理待加强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管理力度,将专户结转2年以上存量资金31.91亿元全部缴入国库;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财政支出效率,对低于序时进度的专项资金,按其未拨付资金的一定比例扣减下一年度预算规模,将专项资金的执行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挂钩,对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限时30天内分解下达;加大2020年度专项资金自评价工作的督促力度,倒逼预算单位提高自评价质量,同时对各区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开展重点运行监控。
——江北新区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和完整、执行约束力不够等问题,江北新区强化财政专户资金核算和管理,清理收回存量资金5.19亿元统筹使用;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编入预算管理,按功能科目细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到项级;加大预算执行考核力度,将预算执行进度的均衡性与下一年度预算控制数相挂钩。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对预算收支不尽规范问题,市城管局等有关下属单位上缴非税收入、结余资金3129.64万元;市文旅局等8家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涉及预算资金4384.59万元;市农业农村局、市绿化园林局分别修订完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租车、用车审批程序;市绿化园林局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原则,编细编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2. 对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市文旅局等6家单位补记入账资产8618.49万元,并在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市市场局出台《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新建信息化项目需严格完成立项审批手续,新建和改造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全面纳入立项上线管理。
——市级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南京市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及绩效审计方面。对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培育工作尚未开展、高企奖励政策引领带动作用需加强、新型研发机构运营状况不佳等问题,市科技局修订出台《南京市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细则(试行)》《南京市关于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管理服务办法》,制订《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工作方案》,进一步研究高企奖励政策,优化考核目标设置和监测体系,着力提升新研机构的市场化能力,引导具备条件的综合类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向专业化转型。
2. 河西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及绩效审计方面。对河西金融集聚区政策扶持具体范围不明确、有关金融扶持政策条款已不适应新形势要求、政策扶持的对象和标准须调整和优化等问题,市金融局已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东部重要金融中心的部署,以及河西新城要聚焦东部重要金融中心建设的要求,启动河西新城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对有关政策扶持具体范围不明确、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等问题,全面进行优化调整。
3. 其他专项资金使用及绩效审计方面。对农村道路建设养护和绿化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建设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有关责任单位已加快推进农村道路建设养护和绿化项目建设,并按进度拨付工程款272.84万元。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调整项目投资计划未经审批和项目未完成验收等问题,市发改委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项目审批管理,加快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对粮食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资金管理办法不完善、政策落实和程序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市发改委已重新修订粮食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完善部门项目库,对未履行验收程序的项目逐一梳理验收。
——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方面。对少缴保费、违规支付等问题,市医保中心积极落实整改,向71家企业追缴保费34.03万元,要求用人单位为36名应保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加强医保支付违规行为查处,并在后续医保结算中扣减相应违规费用。市社保中心加强社保缴费管理,向158家企业追缴保费290.46万元,要求35家机关事业单位补缴保费1317.46万元。
2. 其他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方面。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未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资金闲置问题,有关责任单位已支付保障性安居工程欠付工程款1500.61万元,闲置资金2009.5万元全部收回财政部门。对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项目申报不规范、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等问题,市财政局自2022年起取消市级农贸市场提档专项资金;市商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着力提升农贸市场的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水平。对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重复享受住房补贴问题,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设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异常数据监测预警机制,有效防止重复享受住房补贴问题发生。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1. 南京市金融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审计方面。对有关扶持政策需完善、转贷互助基金费率偏高等问题,市金融局出台《文化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在市委一号文细则中对企业认定标准和备案流程等进行明确,不断完善科技、文化型企业扶持政策。经转贷互助基金管委会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调降转贷费用执行标准,并取消基金规则中有关会员企业的设置,进一步降低基金申用门槛。
2. 其他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方面。对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资金管理和退捕基础工作不到位问题,六合区已开展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组织完善退捕档案资料。对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未开展定期监测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已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定期对全市土壤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对地方政府性债务方面存在的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雨花台区等四区政府严格落实政府债券使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对紫金山玄武湖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设施用途不符合规划要求、疏解型居民社会点疏解工作尚无进展等问题,有关责任单位已采取停止营业、调整业态、迁建等措施,推进整改落实。
——国有企业和开发区审计情况
1. 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及绩效审计方面。对部分市重点项目建设及国企改革任务未落实到位问题,有关责任单位加强过程管控,实时监测、持续督促,3个集团完成投资10.80亿元,4个集团有效推进子企业混改和低效劣质企业清理任务。对部分项目投资管理及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13个项目已完善建设审批手续,3个股权投资项目完成股权划转和备案手续。对投后监管及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问题,7个集团强化项目论证和经营管理,完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督促4家公司落实建设项目资金,达成处置款收回和解协议。
2. 省级经济开发区资产运营审计方面。对部分国有平台资产核算及管理不规范问题,3家国有平台已按规定将有关资产纳入资产核算管理。对载体资源统筹配置水平不高问题,3个开发区已对空置载体进行优化处置。
3. 国有平台对外担保及债务审计方面。对部分国有平台超持股比例对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问题,2个开发区已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措施,并出台《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参股企业担保进行规范要求。对部分国有平台经营性债务增长较快问题,4个开发区通过提前偿还存量债务、制定融资计划,减少存量债务,控制新增债务,并完善《融资管理办法》,强化债务举借审批管理。对个别国有平台经营性债务成本高于规定上限问题,溧水经开区通过到期结清、置换或调整、提前还款等方式压降成本。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共查出四个方面22类104个问题,涉及主管部门29家,责任单位52家,374个建设项目。截至11月底,已全部落实整改要求,其中立行立改99个,分阶段整改5个,落实核减投资37.45亿元。一是重大项目政策措施落实方面。30个项目已加快推进,18个项目建设程序已完善,6个项目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24个项目已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并足额转入工资款。二是项目建设管理方面。金陵科技学院修订完善基建工程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强化项目管理;市文旅局严格工程监理工作管理,对履职不到位的,依据合同核减监理费。三是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方面。建邺区对拆迁补偿款实行专户核算,规范资金使用;市公建中心加强工程费用审核,调减以失效文件为依据的计费内容;江宁等3个区分年度制定资金到位计划,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四是基础教育设施和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市教育局协同市规资局实行全市教育专项规划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科学规划学校布局;江宁区人防办严格行政执法,追回3个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2144.23万元。
(三)“上审下”审计查出我市问题整改情况
今年“上审下”审计查出涉及我市问题19个,包括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13个,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6个。截至11月底,已全部落实整改要求,其中立行立改18个,分阶段整改1个。
三、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措施
(一)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根据新修订的《审计法》中有关整改工作规定,按照中央两办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审计整改工作的实践探索,研究出台我市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规范和加强我市审计整改工作。
(二)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
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根据省有关规定对区考核。进一步细化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在干部奖惩、财政预算和专项资金安排等方面运用的细则、办法。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公开和满意度测评制度的执行。
(三)加强审计查出问题分析,提升审计监督服务效能
完善全市统一的整改挂销号系统,提升系统功能。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各尽其责,相关监督部门和主管部门各取所需,实时掌握整改动态,深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增强审计查出问题综合分析功能,探索开展面上综合分析和领域条线分析,及时发现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举一反三,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行政管理提供全面信息支撑,有力保障有关决策、政策正确有效执行。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