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 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从“扎实推进”到“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地位作用不断增强,承担着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使命。

增强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功能作用

打造长三角强劲活跃增长极,形成双循环发展合力,必须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推动长三角与国内外互联互通,构建国内国际良性循环的整体系统。

充分激发内需市场潜力。 长三角区域拥有大 体量的人口规模及经济总量,是我国强大内需市场的重要支撑。从经济体量看,2018年以来,长三角区域GDP占全国的比重始终保持在24%左右,呈稳定发展态势。GDP过万亿元的城市从6个提升到9个,是全国“万亿之城”最多的区域。2023年,长三角区域经济总量达30.51万亿元,约占全国比重为24.2%,强劲活跃的增长极功能不断巩固提升。从人口规模上看,截至2020年末,长三角常住人口总量达2.35亿人,人口密度达656人/平方公里,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5倍。从实体经济发展看,长三角区域是全国工业经济发展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产业体系最齐全、产业链条最完备的区域。从消费潜力看,2022年长三角社会消 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国的 25.3%,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50%。应进一步挖掘激发长三角区域市场潜力,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内需支撑。

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 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 长三角应发挥区域市场联系紧密的优势条件,率先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进程,为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深化探索新经验。一方面,应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率先作为,为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带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加快建设。另一方面,应发挥综合优势辐射带动联动国内其他地区高质量发展。长三角位于长江下游入海口,联通南北、横贯东西,地理位置优越,在发挥对全国经济循环辐射带动作用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长三角应深化促进区域战略融合发展,通过产业转移、跨区域合作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其他地区的互联互通与经济协作,为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发挥作用。

新发展格局是开放的、相互促进的国内国际双循环。 2023年,长三角区域进出口总额达15.17万亿元,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比重提升至36.3%,2023年1—11月,长三角沿海港口完成吞吐量26.70亿吨,同比增长10.2%,净增2.47亿吨,在沿海各区域中,吞吐量增量最大。长三角区域拥有开放口岸46个,上海港、南京港、嘉兴港、宁波港等均是国际重要的贸易港口,其中宁波舟山港2023年货物吞吐量完成13.24亿吨,同比增长4.9%,连续15年位居全球第一。2022年,长三角区域实际利用外资759亿美元,占全国比重为40.1%,其中约3/4来自中国香港、新加坡、美国、日本、德国、维尔京群岛、中国台湾、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此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对外开放平台的制度型开放成果日益积累,带动长三角区域实现了更高水平的协同开放。长三角区域应进一步发挥内外联通程度高、吸引全球资源要素能力强的优势,不断增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作用。

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着力点

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 的特征,是确保国内大循环畅通、塑造我国在 国际大循环中新优势的关键。 长三角经济集聚度 高、经济实力强,是带动全国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2022年,长三角区域间技术合同输出超2.5万项, 交易金额同比增长112.5%。截至2022年末,集聚高新技术企业11.6万家,较2018年翻番,研发经费投入占全国比重近30%,科技创新驱动能力不断提升。长三角区域应进一步有效整合科技创新力量和优势资源,深入实施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不断提升长三角协同创新能力,加快攻破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卡脖子”技术,力争在更多全球科技创新前沿领域率先一步。长三角应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高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绿色低碳、量子计算等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加快构建产业跨界融合、企业协作融通、集群高端发展、面向全球开放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创新生态。

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国民经济各产业有机衔接、高效畅通是国内大循环畅通的基础。 5年来,长三角区域经济结构持续优化,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和汽车等产业优势集群日益凸显。长三角应发挥加工制造体系完备、现代服务业发达等优势,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一方面,要加快促进传统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数字化赋能、智能化改造,促进新能源装备、生物医药等集群加快向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跃升。另一方面,要加快促进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合集群发展,前瞻开辟第三代半导体、基因技术、空天与海洋开发、量子科技等新赛道,抢占产业竞争发展制高点,努力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新支柱。与此同时,应发挥产业外向型发展优势,持续跟踪产业链供应链空间迁移动态,促进产业在国内外有序有效转移,进一步增强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对外布局联动能力。

长三角应更高质量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一体化发展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高级形态,也是长三角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产业协作方面,近年来,安徽加快承接江浙沪产业转移,四地 共建跨省产业合作区数量稳步提升。生态环境 共建共保方面,横跨江浙沪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方面,截至2022年末,长三角已有140项政务服务事项在41个城市跨省市通办,1.5万多家医疗机构实现了跨省直接结算,轨道交通“一码通行”已在长三角10个城市使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已累计形成136项制度创新成果,面向全国复制推广38项。长三角应创新完善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生态共保、公共服务等领域深化政策协同、规则衔接、标准趋同、共建共享。要增强各项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合,加快破除制约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长三角区域要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统筹推进跨区域和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长三角智慧物流体系,进一步提高“轨道上的长三角”建设水平。要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创造更高品质的生活。2022年,长三角区域41个城市的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为83.0%,相比2018年上升7.3个百分点,绿色发展动能不断增强。应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跨流域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应促进区域战略融合发展。 要发挥长三角区 域整体发展优势,探索创新区域合作发展新机制,积极带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深化与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联动,深化与中部、西部和东北等区域的战略协作,积极拓展面向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发展腹地,在扩大开放方面深化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互学互鉴及对接,有序带动产业布局与承接转移,深化促进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切实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扩大覆盖面提供支撑。

扩大对外开放有利于增强国内外大循环的动力和活力,提升国际循环的质量和水平。 5年来,长三角区域推进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的高水平对外开放,成立了长三角自由贸易试验区联盟,对外开放整体效应不断显现,临港新片区累计形成典型制度创新案例102个,其中48个案例为全国首创。应继续发挥长三角区域改革开放平台集聚优势,联动推进沪苏浙皖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协同开放平台建设,完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更高层次协同开放,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协同推进对外开放。要更好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不断强化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等中心功能。深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促进长三角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发展。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不断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把长三角打造成集聚全球高端要素的强引力场。

(作者分别为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研究 四部主任、研究员 张燕,助理研究员 王琛,本文发表于《时事报告》202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