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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靖,男,1957年生于广东 德庆 。研究生学历,二级警监警衔。 广州市公安局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分管指挥中心、科技通信处、出入境管理处等单位,广州市公安局 新闻发言人 之一。
2012年8月25日,何靖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 组织调查 。这也是近年来广州公安系统“ 落马 ”最高级别的官员。9月20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披露,何靖已由中共广州市纪委予以立案,并采取“ 双规 ”措施进行调查。2013年7月25日,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在法庭中认罪并希望宽大处理。2013年9月26日下午,深圳中院对何靖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何靖因受贿罪被判处 无期徒刑 ,剥夺 政治权利 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自1984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任(原) 花县 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原)花县公安局副局长,(原) 花都市 市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增城市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白云区区委常委、区公安分 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现 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同时兼任广州市公安局 新闻发言人 。但随后因受贿罪、腐化堕落和违法违纪等 罪被提起公诉。计划下周在深圳开庭审理。

何靖 作风霸道

脾气暴躁,长期以“老大”自居
公安局长负责一方安宁,权力很大。在当法医、基层民警的那段时间,何靖老实本分,踏实肯干,刻苦钻研业务,经常在办公室擦桌子、拖地、倒茶水,勤快有加。自从当上花县公安局“一把手”之后,何靖开始尝到了大权在握的甜头,出外有众人前呼后拥,入内各方请托纷纭而至。各种恭维、讨好无疑使何靖变得飘飘然起来,有时甚至对着下属破口大骂,冲着下属摔文件、砸烟灰缸,甚至摔手机。有人曾送给他“何老大”的绰号,他居然很是享受这一名号,也常常以“老大”自居。何靖喜欢搞一言堂,听不得不同意见,甚至打压有不同意见的党组成员。在基层担任公安局长期间,经常出现这么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现象:局领导班子会议往往只有何靖一个人说话,其他成员很难插上话,甚至还害怕因说错话惹来何靖的粗口大骂。在何靖眼中, 民主集中制 完全是摆设,他一个人说了算,谁敢顶嘴谁遭殃。何靖可以在十几秒内突然脸色大变,让干警无所适从,确有要事汇报的也是战战兢兢,更多时候,干警们能躲就尽量躲开他。在白云区公安分局任职期间,无论全局的大事小事,他都喜欢亲自插手过问,特别是在组织人事方面,更是不容他人涉足。调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后,地位更高、权力更大,何靖的霸道作风也越来越严重,他经常把“不听话”的分管部门领导撇在一边、“搁置”起来,自己越级直接指挥下面的处长、科长们,权力一竿子插到底。何靖长期以“老大”自居,经常将并非他分管的工作揽在手里,不与班子其他成员沟通协调,甚至径直召集相关部门部署安排。当然,何靖不是工作狂、更不是傻瓜,他揽权自有他的如意算盘,那就是显示自己最有能耐,为日后“更上一层楼”做好铺垫。

何靖 疯狂敛财

捞人、卖官、收孝敬、干股分红
身居公安系统要职,何靖却把党纪国法抛诸脑后,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利用手中权力替人“办事”、“消灾”,大肆收受贿赂。据调查,担任花县公安局领导期间,何靖就已干起了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等违纪违法勾当,在之后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更是变本加厉。即使在2012年8月被调查前的一段时间,他收受贿赂仍未停手。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其中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对特殊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按摩服务业进行监督管理。何靖在区、市公安机关长期主管或分管治安工作,他在这里摸到了 权力寻租 的途径。
据何靖自己交代,自2005年以来,他经常与 特种行业 的老板或经营者往来密切,保持日常频繁交往的就达十多人,每年中秋、春节都收受他们的“进贡”。投桃报李,何靖利用职务的特殊性和影响力,经常以“了解案情”、“要求从轻处理”等方式干扰基层单位依法办案,或为违法犯罪嫌疑人开脱、减轻罪责、逃避惩处,或为某些娱乐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提供保护,并从中收受贿赂。
何靖发现,除了当“保护伞”能敛财外,经商办企业是一个更好的生财之道。他十分清楚自己是国家干部,不能经商,便以其妻子名义和社会老板一起投资酒店、餐饮、厂房租赁等等,企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行为,甚至成为这些企业老板的保护伞。
何靖不仅利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拿干股分红,还将捞钱的黑手伸向自己的同事、属下。何靖把江湖上的那套“义气”、“行规”渗透到警队内部,上下级之间拉帮结派,同事之间关系庸俗化,办事只讲义气,论资排辈,不讲原则,不择手段收受下属的财物及馈赠。
何靖以各种名目收受下属钱财,每次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带坏了队伍,败坏了风气。提及此事,不少老民警异口同声痛骂,何靖不但自毁了前程,还坑害了一批干警。

何靖 生活腐化

送车送房,讨两个情妇欢心
随着职位的升迁,何靖陶醉于声声“老大”的恭维中,迷失于高消费和高级享受的追求中,渐渐忘掉了艰苦奋斗的本色,忘掉了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
何靖生活上腐朽奢靡,道德败坏,与两名女性保持长达数年的“男女关系”。其中的一名黄姓女子,何靖还是利用帮其亲友调动工作之机,与其发生关系,并最终占为己有,成为自己的情妇。此后,何靖还经常带着黄某在多个场合抛头露面,在何靖的某些圈子里,这早已经不是秘密,有人甚至公开尊称黄某为“嫂子”,通过她找何靖“办事”。
为了赢得两个情妇的欢心,何靖经常给她们送钱送物,小至生活费用、购物卡、金银首饰、名牌手表,大至轿车、商品房。凭何靖的正当收入,养家糊口也许绰绰有余,包养情妇那就远远不够。庞大的开销哪里来?答案只有一个字:贪!不顾一切地贪!
何靖在“本人检查”中写道:“纵欲无度。一是放纵自己对钱财的欲望,不能收的钱亦去收、亦敢收、照单全收;二是放纵自己对美色的欲望,长期和一些女子保持畸形的不正当关系,为满足这些女子的高消费和享受,变本加厉,不择手段地敛财”。

何靖 涉嫌违纪

2012年8月25日,据广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广州市公安局前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这也是近年来广州公安系统”落马”最高级别的官员。昨日,在广州政府门户网站广州市公安局页面,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名单上,何靖的名字仍然在列,排在第四位,分管单位为指挥中心、科技通信处、出入境管理处,联系单位为越秀分局。
2012年8月12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对“8·11”劫持女童案召开新闻发布会,作为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的何靖并未出现在发布会现场。据了解,何靖在2012年8月10日就被相关部门带走,而就在他被带走接受调查的三个小时内,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及其下属各派出所,先后有20余名相关人员被带走协助调查。何靖涉案的相关人员多数与其之前任职的白云分局有关,截至目前仍有数名派出所所长牵涉其中。
据知情人称,2012年8月15日零时05分许,有多名调查人员曾在何靖的黑色别克小轿车内进行搜证。该车仍然停放在广州市公安局地下车库。
何靖,男,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何靖入警队后是增城刑警队一名普通法医,由于工作突出先后曾担任增城刑警大队大队长,增城公安局副局长以及局长,之后辗转花都、白云区公安分局担任局长职务。之后,何靖来到广州市公安局担任副局长职务,并分管指挥中心及出入境等重要部门的工作。
从市纪委获悉,据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广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2年8月26日下午,记者在广州市金盾网上挂出的市公安局领导班子的列表中,仍旧能看到何靖的名字。何靖位列第四,职务是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具体分管指挥中心、科技通信处、出入境管理处等部门。
2012年9月20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披露,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涉嫌严重违纪,现已由中共广州市纪委予以立案,并采取“ 双规 ”措施进行调查。
通报称,2003年~2012年,何靖在担任广州白云区公安分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同时还涉嫌长期与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 男女关系 ,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已被“双规”。
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是近年来广州公安系统“落马”的最高级别的官员。
据公开资料显示,何靖1957年出生于广东德庆,研究生学历,现为二级警监警衔。1984年,他从广州医学院毕业后,进入公安系统,在原花县(现花都区)公安局担任法医。此后16年,何靖一直在花县公安局内任职,从一名普通的法医逐步走上领导岗位,成为局长。据知情人士透露,广州市各级公安系统的领导大多是搞刑侦出身,像何靖这样法医出身的领导,还比较少见。
2000年以后,何靖先后担任过广州所辖增城市、白云区的公安局长。2005年11月,他被任命为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随后几年,他又被任命为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同时兼任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
有媒体采访到曾与何靖共过事的民警,得到的评价和信息好似镜子的碎片,折射出他不同的侧面:有人说他脾气狂躁,喜欢拍桌子发火、责骂下属,有时“前一秒钟还好好的,后一秒就暴跳如雷”,甚至会摔烟缸发泄,或对着向他汇报工作的民警破口大骂;有人说他在业务上曾是把好手,“办事雷厉风行,非常有魄力”,“工作不分时间,经常晚上审稿批复材料,没日没夜”,甚至“随时会通知开会,哪怕是晚上11点”。一位政法记者则回忆说,何靖的普通话不太标准,“即使是用录音笔录了何靖的发言,反复听多次仍旧难以完全听懂”,让人十分 头疼 ……
何靖以前的“事迹”也曾被媒体报道:1997年5月,花都区发生暴雨洪灾,时任公安局长的何靖带领100多名公安干警深入重灾区30多个小时,并亲自动手刨挖被埋群众。在他担任多个领导岗位期间,其所在单位也屡获殊荣。
何靖还经常因为自己的十足个性引起关注。在担任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期间,他曾因公开言论被推上风口浪尖。2008年4月6日,香港亚洲电视艺员谭静半裸吊挂在广州市一栋住宅楼11楼至12楼之间的横梁上死亡。后来,死者身份很快得到了知情人证实,并被媒体公布了出来。但何靖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经过初步调查,死者身份怀疑是性工作者,从现场的证据看,她有可能是自杀身亡”。这引起了社会极大的反响,纷纷指责何靖和公安局“不负责任”。
2012年6月18日,何靖就广州市开展的“三打”(即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活动接受了媒体采访,并就进一步推进打击欺行霸市等问题表态,称“要深挖‘保护伞’”。这是何靖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里。
2012年8月12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时候,作为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的何靖,却未出现在发布会现场。事后记者们得知,何靖已于两天前被纪检部门带走了。当时,就在何靖“出事”前后的3个小时内,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及其下属各派出所,先后有20余人被带走“协助调查”。有知情人士向媒体透露,何靖被调查一事,可能与买官卖官有关。
这样一个曾高喊要“深挖保护伞”的局长,是如何沦为“保护伞”的,在调查结束前,尚无太多细节披露。但至今还有一件事受到网民的关注。至记者发稿时,在广州政府门户网站里的“广州市公安局”页面上,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名单中,何靖的名字仍赫然在列,排第四位,分管单位为“指挥中心、科技通信处、出入境管理处等单位”,联系单位为“越秀区分局”。而在广州市公安局的官方网站“广州金盾网”上,市公安局领导班子的列表中,已没有了何靖的名字。
1、分管治安特种行业老板争“求关照”
检方透露,何靖收受的贿赂,大量来自休闲娱乐行业的老板。由于何靖分管治安,许多特种行业的老板争相与其“拉关系”、“求关照”。其中,广州市白云区一家卡拉OK俱乐部因为治安问题,被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该俱乐部股东周某找何靖“打招呼”后,一周后俱乐部就得以重新开张。为答谢何靖的帮忙及日后继续获得关照,周某先后送给何靖人民币42万元、港币6万元。为了给这个实权人物送钱,周某也颇费心思,听说何靖女儿在香港工作,立即以此为由,送给何靖妻子港币20万元。何靖妻子将此事告知丈夫,何靖知道周某在拉拢讨好他,欣然收下这笔钱。
2、屡次出面为涉案人员说情
何靖还屡次出面为涉案人员说情,从而收受贿赂。梁某是广州市白云区一家物业有限公司的老板,其朋友钟某涉嫌窝藏罪,在何靖的周旋下,钟某一审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二审改判为三年。后钟某又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由于何靖“打招呼”,最后未作刑事处理。梁某的亲戚在家打麻将赌钱被公安机关抓获,梁某找何靖帮忙后,其亲戚未被治安处罚。梁某先后送给何靖人民币85万元、港币26万元、美金1万元,并通过何靖妻子送上人民币11万元的红包。
3、为下属升迁调动提供关照
广州市白云区某镇党委副书记王某某曾与何靖有隶属关系。何靖为其在职务晋升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1万元。
4、染指经济活动 获“分红”300余万
染指经济活动是何靖收黑钱的另一个重要来源。何靖利用职务便利,为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民警麦某坚在承包经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下属企业、投资入股企业、职级升迁及麦某坚亲属工作岗位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麦某坚以“利润分红”和“感谢费”等名义贿送的钱款共计人民币320万元、港币4万元。

何靖 法官说案

办案检察官宋易认为,领导干部手中有权,总会有人想尽各种方法用金钱交换他手中的权力。何靖的腐败,是权钱交易的又一个具体案例。何靖身居高位,却不能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而是放任自己和社会上的老板、大款交往,反腐倡廉的约束机制在他身上失灵了。“这再次启示我们,反腐败不能仅靠个人的道德修养,关键还是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建立健全严密的监督机制,让再多的金钱也无法和权力交换。”
2013年7月25日的庭审从上午10时开始,吸引省内大批媒体前往采访,何靖的十余名亲属也前往法庭旁听。
何靖对所控受贿罪表示认罪,对检方指控的十余单受贿事实表示无任何异议。此案未当庭宣判。他表示,自己主动投案自首,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积极主动退赃,希望法庭能对其宽大处理。何靖表示,这两年来,网上出现了他的很多负面消息,包括个人作风问题、财产来历不明等经济问题以及买官卖官等,这些消息越来越多,让他最终下定决心,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认罪很干脆
该案系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由广东省高院指定深圳中院审理。据悉,何靖是近年来广州公安系统“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昨天的庭审从上午10时开始,共持续近3个小时,何靖的十余名亲属前往法庭旁听。当何靖被押进法庭时,面对大批媒体的何靖一下子愣住了,法官连续两次核对其身份,他都没反应过来。
何靖并未和其他被告人一样身穿囚服受审,而是身着蓝色条纹的病服。他说,上世纪70年代因为一次锅炉爆炸的工伤事故,导致他多处受伤,共经历了5次植皮,至今仍伤痕累累。法医出身的何靖在庭上用了大量时间描述自己的病情。
在回答检察官和法官提问时,何靖态度一直很好。他对检方指控受贿罪表示认罪,且对检方指控的十余项受贿事实及金额均无异议。何靖表示,案发后自己主动投案自首,配合调查,如数退还赃款,希望得到宽大处理。
何靖表示,这两年来,网上出现了很多他的负面消息,包括个人作风问题、财产来历不明等经济问题、以及买官卖官等行为,正是这些消息愈演愈烈,让他最终下定决心投案自首。
检方出具的证据显示,何靖受贿的赃款,有数百万元流向一名叫黄某姿的女子,检察官表示该女子与何靖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何靖曾先后送给黄某姿两套房产、两辆车、一个车位、人民币46万元等财物。
是否算自首?
但是,检方却对何靖“自首”的情节有不同意见。检方表示,何靖虽然是到检察机关投案,但他是在纪委人员的陪同下去检察院的。根据“两高”对于自首的相关界定,办案机关调查谈话时,交代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线索及相关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因此,何靖不能算自首。另外,何靖的受贿犯罪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大,加上其本人身为执法机关领导,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引起了很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些情况在对其定罪量刑时应充分考虑。
不过检方也表示,何靖在检察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一直很好,退清了赃款,具有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
何靖的辩护律师表示,何靖自行到检察机关投案,并供述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应该属于自首,此外,何靖还有认罪、悔罪、退赃等情节,均属于从轻处罚的范围。此外,部分受贿指控中,行贿人对何靖并无请托事项,何靖也未以权为其谋利,因此只能算人情往来。同时,何靖身患多种疾病,需要手术,希望法院判决后,允许对其暂时监外执行。
据人民网2013年8月21日转载广州日报报道,因充当捞钱“贤内助”,在丈夫不方便的情况下替其收钱,近日原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的妻子黄艾虹被认定受贿人民币15.1万元,港币20万元,被海珠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万元。由于黄艾虹撤回了上诉,此判决已正式生效。
夫收“大头”妻收“小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2年期间,黄艾虹利用其夫何靖先后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与其夫共同分多次非法收受周浪、梁伟灿(均另案处理)以及周钢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5.1万元,港币20万元,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
记者了解到,黄艾虹案的三名行贿者,在早前审理的何靖案中,同样以行贿人的身份出现。只不过,相比行贿何靖的数额,他们交给黄艾虹的钱基本属于“打点一下”。
据此前媒体报道,周浪是白云区京海宾馆内部今夜卡拉OK俱乐部的股东。
周浪证实,为了感谢和得到时任白云公安分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的关照,在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其约了何靖及其家人到花都御苑酒家吃饭,因其事先了解到何靖女儿从国外回来准备去香港,便准备了20万元港币打算送给何靖,作为其女在香港的生活费用。到了吃饭那天,何靖有事去不了,周浪就干脆送给何靖之妻黄艾虹。
“我将黄艾虹拉到一边,把装钱的信封给她,她客套了一下就收下了。”周浪说,这钱名义上是给何靖女儿的,实际上是希望黄艾虹收下后在何靖面前说些其的好话,目的是讨好何靖。
想升官找“何太太”
白云均禾派出所原副所长周钢称,每逢中秋或者春节,他都会主动约黄艾虹出来吃饭,每次吃饭后,都会送一个红包给黄艾虹,每次3000元,共计人民币2.1万元。后来周钢在竞争副科长时,曾经和黄艾虹说过其想参加,请对方在何靖面前说一说,关照一下。2008年,周钢如愿升任副科长,为了感谢黄艾虹,他就请黄艾虹吃饭,之后给了对方1万元的现金。后在2010年中秋前后,周钢和老婆又约黄艾虹到春晖酒家吃饭,贿送了1万元。
和公司老板是“至交”
在何靖的行贿人中,白云区双岗物业有限公司老板梁伟灿可谓“至交”。
在何靖的口中,二人“关系很好”。据指控,2004年至2012年,何靖分几十次共收受梁伟灿贿送的钱款共计人民币85万元、港币26万元、美元1万元。而在“孝敬”何靖的同时,梁伟灿也不忘讨好黄艾虹。
据他证实,为感谢以及希望得到时任白云区公安分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的关照,他在2012年春节前约何靖一家人吃饭,何靖同意了。
梁伟灿本来准备好送给何靖10万元,送给黄艾虹1万元,送给他女儿5000元,但去吃饭前,何靖突然告诉其有事不去了。于是梁伟灿就找了个机会把装有10万元的黄色大信封交给黄艾虹。接着其又掏出另外两个小信封说这是给她和何靖女儿的过年利是,她也收下了。
一审获刑上诉又撤
2012年8月31日,黄艾虹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自首,并退缴全部赃款。海珠法院认为,黄艾虹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近亲属,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予惩处。
黄艾虹在实施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从犯。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且自首并退赃,酌情从轻处罚。
海珠法院一审判处黄艾虹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万元。判后,黄艾虹不服,提出上诉。但在广州中院审理期间,她又申请撤回上诉,近日广州中院作出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